nba最大的篮球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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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NBA作文
不管你来自哪里,不管你职业如何,你可能从某个时候,就开始频繁或者不频繁地接触这个词汇:NBA,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简称美职联。从运动的角度来说,它已不仅仅属于美国,它全世界球迷共享。它的篮球文化就像一只飞翔的大雁通过覆盖全球的信号为全世界人民所熟知。
创立于1946,经历60多年蜕变的NBA正向全世界证明篮球是最伟大的运动之一。团队协作与激烈竞争意识是比赛的精神骨架,众多勤勉努力、永不言弃,执着认真的球员也为其注入了人格血液,NBA让我们到地球的另一边正有一群铁骨铮铮的男儿在演绎着如此真实的故事。
NBA拥有30支球队。每支球队都是一个真正的团队,但更像是一个大家庭。一组运筹帷幄的教练老男人,一群铁血本色的肌肉男,一支热情洋溢的女拉拉队。还有默默无闻的后勤组,医疗队甚至是球馆管理人员,这些来自五湖四海,不同国别的人们就这样仅仅地团结在一起,他们共同战斗,每一场赛季、每一场比赛,他们一起欢喜一起忧。他们对胜利的渴望使他们乐此不疲地辗转在不同的城市。
我并不否认这个商业机构的趋利性。因为它本是为钱而生,我们何必揪着这个对大多数无关紧要的辫子不放。这条辫子只会让极极少数的人忧愁,而对于数以亿计,跨越五大洲,分布于大洲的粉丝,我们拥有相同的信仰:&ldquo
浅谈NBA勇士队作文600字
NBA,就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今天,让我来介绍一下成绩较为突出的勇士队吧。
先介绍一下勇士队的地理位置。它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奥克兰市,主场馆是甲骨文球馆,可以容纳约19000人。
再说它的历史沿革。1946年,它诞生于费城,故队名为费城武士队,是为表达对美国独立战争中牺牲的勇士的一种敬意。刚开始,由乔·福尔克斯带领球队走上巅峰,接着,是张伯伦、阿里金、菲尔、韦恩,直到现在的库里、杜兰特。
目前,勇士最强阵容是这样的:中锋帕楚里亚,组织后卫库里,得分后卫格林,小前锋汤普森,大前锋杜兰特。2015-2016赛季,库里、汤普森一对“水花兄弟”在比赛中合力疯狂砍分,格林也是势不可挡。在现在的2016-2017赛季中,有了原雷霆队大腕杜兰特的加盟,从原先的“水花兄弟”到现在的“海啸兄弟”,再加上帕楚里亚的防守,勇士队更加无懈可击,排名居NBA榜首,场均得分110分,位于联盟第一。
接下来介绍我最喜欢的库里。他生于1988年,身高191厘米,外号“萌神”,场均贡献26。7分。他有个兄弟赛斯·库里也在NBA打球。现在,让我带你们领略一下让人触
NBA,等着我作文400字
运动场上,我身着白色篮球脚上穿着科比战靴,反戴着跑酷帽,左手夹着篮球在“观众”的惊呼中,我向篮球场走去。那熟练的跨下运球,那快如闪电的步伐,一个完美的空中360度自由转体,灌篮!
在“观众”的目瞪口呆中,我完成了我这令人叹为观止的表演。
许多人都问我,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为什么非要玩篮球呢?每次,我都是以“你早餐吃的什么?午餐吃的什么?”总之一系列岔开话题的话来“回答”。今天,我就要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那是一个大雨倾盆的下午,万般无聊的我打开了电视。这时,体育频道正好转播男篮对抗。我立刻为篮球场上那些运动员们潇洒的动作所叹服。那一刻,我便爱上了那项运动。
后来,姐姐来了,看我看的这么入迷,就告诉我说这是NBA,很多球星都打过这场比赛。我在心里暗暗发誓:NBA,等着我,我一定要练好篮球,登上那个只属于冠军的舞台。
此后,我每天都与篮球为伍,球赛为伴,整天浸泡在篮球馆里。
本以为练得已经很好了,可是每次大姐都能轻易的把我打败。我练的更加努力了。终于,大姐也成了我的手下败将。
NBA,等着我!
有趣的乒乓球馆作文400字
今天上午,我去了一个有趣的乒乓球馆,他在印象城的三楼。这个球馆是新开的,很有一种魅力,所以我便参观了它,并在里面打起了乒乓球。
刚开始我们练习的是接球和发球,这是一个非常基本的动作,但是却非常具有基础性。这个动作主要考验人的耐心和意志力,看谁能坚持下来,谁便取得了最后的成功。我在这里边一直练习,努力的提升我的发球和接球,终于我熟练的掌握了,使得我的乒乓球技术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然后我们又做了几个比较高难度的扣杀等的动作,这些个非常考验人的敏捷度和反应能力,我也成功的完成了这几个动作,还完成的相当不错,教练也夸奖了我的技巧。
终于到了休息环节,教练给我们每个人一瓶饮料,作为我们今天上午练球的休息的一份嘉奖和鼓励。我喝着凉凉爽爽的饮料,非常的好喝,这是一瓶百事可乐,里面有气泡,还有可乐独有的清爽的感觉,喝在嘴里,甜在心里。
这个球馆处处弥漫着努力练习的味道,我品尝着沁人心脾的饮料,再看看球馆,这布置和氛围,顿时感觉自己就像融入了这里一样。以后我一定要多来这里努力的练习乒乓球术,将自己的技术得以更好的提升!
最大的快乐作文900字
快乐,如每天的朝阳一样陪伴着我们,像水源一般不可缺少。生活中,会有许许多多令人感到快乐的事。那么,你知道最大的快乐是什么吗?听完下面的故事,我想,你应该知道了。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棵树爱上了一个男孩,男孩每天陪着树玩,所以,他也很爱这棵树。男孩长大了,他想要的远远不止是让树陪他玩,他要钱,树就给他果子让他卖掉换钱;他要一间取暖屋,树就把自己的枝条献出来;他要一条船离开这儿,树就让他把自己的树干做成船;他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歇一歇,树就尽力直起她最后一截身体,让男孩坐了下来。
这棵树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一切都给了男孩,自己的果实、树枝、树干、甚至是一截老树墩,可他还是因为无法给男孩更多而深感惭愧,男孩的每一次索取,都会使树感到幸福、欣慰,可男孩并没有因为树的给予把树放在心上,也没有感到过意不去。他只知道索取,无止境的索取。这棵树就像我们的父母。他们不但给予我们物质上的需求,还赋予我们至善、至纯的美好人性的结晶——爱,只要我们用心去感受,就能体会到他们为我们无私的付出,无条件的付出,无悔的付出!
又是一个故事:贝尔太太看到人们在她的美丽的花园里毫无顾忌的游玩,她火冒三丈,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来“对付”这些贪玩的
篮球作文
在中国的篮球属于中国的一个十分被人爱好的运动项目,大部分的学生都喜欢打篮球,这是由于很多的原因导致的!
我问过好几个人,这些人都是我的舍友,我的宿舍里的这几个人,爱好打篮球的只有一个人而已,不过也不是那种疯狂的球迷,不会为了打篮球而废寝忘食,不会为了世界杯而熬夜,也不会为了打篮球而耽误时间,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爱好一点篮球的人!而其他的体育运动根本就没有人会,接触的机会也不多,大家过去的时间似乎不知道去哪里了!
这些人觉得打篮球是因为用的场地小,每一个学校都有属于学生的篮球场,却从来没有什么足球场什么的,这就导致学生不得不去打篮球,因为足球根本就没有地方,而且现在的住房面积不大,一脚之后足球就不知道去哪里了,而且学校根本没有这个地方,因此打篮球就是人们最喜爱的运动!或许还有很多的原因,可是我觉得这或许就是最大的一个。
打篮球真的是一个很好的运动,我在体育课的时候还多次学习,运动之后就感觉整个人舒服了很多,然而由于我这个人从小就不喜欢,也就没有坚持下去,至今仍未参与篮球活动!就好象我的班级是学校出名的第一名获得者,可是我依旧没有打篮球!
读《最大的麦穗》有感1000字
王鹏飞 在六年级下学期,我读了一篇非常富有哲理性的文章——《最大的麦穗》。大家都一定知道机会第一次失去,就不会有第二次的!那你有没有想过给梦想一次开花的机会呢?
《最大的麦穗》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古希腊有一位大学者叫苏格拉底,他交给弟子们一个任务:到麦地里去寻找一株最大的麦穗。可是弟子们在麦地里挑挑拣拣,一再错失良机,最后是两手空空。苏格拉底看到这种现象并没有责怪他们,而是趁势教导弟子们: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里,不失去它,才是实实在在的。
读了这篇文章后,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弟子们从苏格拉底说的话中悟出的道理:“人的一生仿佛也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那最大的一穗,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下它;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人的一生真的就像在麦地里寻找那最大的一株,而这一株就是自己的梦想。寻找最合适,最称意自己的工作。有的人因抱着机会很多,完全没有过早地定夺的心理。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例如你考一所好的初中,很多好中学你都考上了,可是你依然想找一个
最大的恩赐作文800字
我们的诞生对于父母来说是希望的曙光,宛如一颗明珠,耀耀光辉点亮了整个家。从我们发出人生中第一次嘹亮哭声的时候,父母就暗暗在心底发誓:要爱这个小东西一辈子。
我们在母亲甘甜乳汁的哺育下渐渐长大,总是会在夜里突然嚎啕大哭,母亲便在惊醒后轻拍着我们入眠。她对于这一天天的睡不好觉没有半句怨言,我们仅仅口齿不清地叫她一声“妈妈”,就足以令她感动地落泪。
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是天下最能干最帅气的英雄,尽管在工作上遇到了不顺,他还是会在回家前换上笑脸进门,我们给他捏捏肩捶捶背,就能让他抛开一整天的烦恼和疲惫。
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我们长大,他们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希望我们能健康成长,将来做个有用的人。他们也很容易满足,我们一句简单的问候、一次回家的探望,就足以温暖他们整个季节,让他们觉得,我的孩子长大了。而我们呢?我们似乎永远都无法满足。不仅忽视了父母对我们的付出,还成天对他们大呼小叫、吹胡子瞪眼,这该叫他们多么心凉。他们爱我们的同时,也希望获得我们同样的爱,可惜我们好像都没有意识到这种简单的、殷切的愿望。
有两幅漫画曾经轰动网络,一幅是年轻力壮的父亲牵着幼小的孩子,另一幅是渐渐长大的孩子搀扶着渐渐老去的父亲。漫画直入人心,触动了我们心底最柔
活着便是最大的幸福作文
一口气看完了《活着》。当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坎坷,让我用几个小时来浏览时,总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老黑奴》是福斯特1860年离开家乡彼得斯伯格去纽约之前写的最后一首歌。写这首歌的时候,福斯特一生热爱着的家乡和亲人,几乎都一去不复返了。除了妻子和年幼的女儿之外,只有他一个人孤独地留在家乡彼得斯堡。此后福斯特又遭遇家庭婚变的悲剧,他被迫孤身流落到纽约,穷困潦倒,仅仅四年后就孤寂地离开了人世。
显然,作者写作本曲也融进了对自己境遇的哀叹。
余华用近乎冷漠的笔触描述了福贵坎坷的一生:万贯家财一朝归空,遇上战争和文革这两段中国史上最为黑暗的时代,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都离他而去,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
我不禁要问:福贵受了这么多的难,身边所有的温暖和人生的盼望都没有了,年纪也大了,又能活多久呢?可是,福贵还是活了很久,和那与他相伴的老牛一起。
福贵生命中和他亲近的人,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和外孙,都是淳朴善良
读《最大的麦穗》有感500字
做出判断,是我们每个人必做的事,可做出正确的判断,每个人都会吗?未必。
《最大的麦穗》主要讲了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在走到田地尽头前,拿到一根最大的麦穗,可弟子们一个人也没有做到。
“他们总认为机会还很多,没必要过早地做定夺。”这便是弟子们的心态,认为最大的在前面,殊不知,他们已经错过最大的。其实呢,机会不等人,错过了便错过了,再也无法回头。只有把握好这机会,并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将它牢牢地攥在手中。
“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这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追求当然要越大越好,可是,你若追来追去,自己想要的、想得到的不仅没有,就连最基本的也没得到,到最后,只能像文中的弟子一样,两手空空,抱着遗憾离开。
我曾读到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只猴子,本想去摘香蕉,摘了橡胶以后往家里走,却看到前面有一个桃子,粉嫩嫩的,很是漂亮,它想:这一定很甜吧!便扔了香蕉,得到了桃子。可不多一会儿,它又看见了一个大西瓜,口水又流了下来,便抛弃了桃子,得到了西瓜。再往前走,它看到了一片水塘,便准备喝口水,可当它看见水里也有一只猴子抱着西瓜时,便去夺,可它不仅没得到,手里的那个呢?也早已“跑”下山去了。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