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旺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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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旺旺作文500字
我们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旺旺。
旺旺身上长满了浅黄色的毛,头上有一对总是竖着的尖尖耳朵,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多么像两颗圆溜溜的黑宝石呀!他那黑色的鼻子长在浅黄色的脸上,格外显眼。
旺旺嗅觉很灵敏。记得有一次,我拿了些食物去喂它,刚刚拿出来,旺旺嗅了嗅,似乎闻到了食物的气味,一遛烟地跑过来,高兴得围着我转来转去,汪汪直叫,仿佛在说:“主人,我饿了,我要吃东西!”我把食物放在它面前的食盆里,它就津津有味的大口大口吃起来。旺旺吃饭也很特别哟!它不像别的狗一样狼吞虎咽,它却首先要慢慢地闻一闻,要是好吃,它就会细嚼慢咽的吃起来,要是不好吃,它便会摇摇尾巴走了。
旺旺是我们家的“保安”。它尽职尽责,只要听到有一丝响动,就会猛然抬起头,竖起耳朵,目不转睛的注视着门外。如果是我们回来了,它就会亲热地扑上前去,前面的两只小爪子搭在我们身上,尾巴还不停的摇摆。假如是陌生人来了,旺旺就会大声吼叫,好像在吓唬别人呢!也好像是在报告主人:“陌生人来了。”
旺旺还是一只调皮的小狗,爱搞一些恶作剧。它常常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把我们的鞋子、袜子、衣服叼得到处都是,整个屋子里一片狼藉,真是恨不得把旺旺好好揍一
小狗旺旺作文800字
小狗旺旺是这个村子里最有名的大侦探,它有一个朋友的帮助,这个朋友虽然没有小狗旺旺那么厉害,但它抓坏人的能力非常高,身手敏捷,它就是小猴皮皮。
一天上午,小狗旺旺在办公室里,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传来鸡妈妈的哭声,小狗旺旺问:“鸡妈妈,您怎么哭了?是不是没有看见小鸡雏了?”“是的,昨晚我想要我的小宝宝们学会自己去小河边喝水,可它们回来时却少了一只。”鸡妈妈伤心的哭着。
小狗旺旺挂了电话,叫醒了正在睡觉的小猴皮皮,皮皮揉了揉眼睛问:“怎么……?”“了”字还没出口就被小狗旺旺拖走了。来到鸡妈妈家。刚进家门口,鸡妈妈就对小狗旺旺说:“我怀疑是黄鼠狼和狐狸干的。”小狗旺旺听了觉得很有可能,因为它们两个是最近犯罪犯得最多的坏蛋,决定叫皮皮去把它们抓来审问。
皮皮马上就把它们抓过来了,小狗旺旺问它们:“你们昨晚都在干嘛?有没有把鸡妈妈的宝宝吃了呀?”黄鼠狼说:“昨天晚上我一直在睡觉,没有出来,绝对不是我。”狐狸也说:“我昨天只是在小河边打水,也绝对不是我干
群而不群作文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写下的这句话用来形容当今时代再好不过了。经历了三次技术革命的人类,如今迎来的是一个信息大爆炸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陷入在“群”的天罗地网中无法自拔。
“晒、刷、赞”几乎充斥着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每天起床后第一件事便是打开手机,刷新着朋友圈的最新动态,然后手指轻轻一击,完成一次与他人的互动。这轻轻的一击或许是为了传递和分享喜悦,但更多的还是为了表明“朕已阅”或“我还活着”,享受着专属于自我的存在感。
在偌大的朋友圈,当你全程直播自己的旅行,我正忧伤地坐在桌前,望着窗边飘过的一朵云,想像它来自于你去过的某个地方;当你抛出一堆诱人的美食照片时,我总是幻想,那缭绕的香气是否是你对我发出的最为羞涩的邀请;当你炫耀的秀着自己的各种幸福生活,比如逛街、新衣,甚至是照着你的一缕阳光时,我却一个人在午夜深处孤独地刷着屏,借你的生活来打发自己的无聊。
就是这样,朋友这个群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一个无形的圈,在你我之间隔开一片海,我在这头,你在那头。你用手指留下一颗孤独的&ldq
小狗旺旺作文300字
舅爷爷家养了一只狗,它的名字叫旺旺。我听妈妈说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那只狗就自己跑到舅爷爷家了,然后把那当成了自己的家不走了。
旺旺的耳朵尖尖的,头上有许多毛挡住了眼睛,所有,眼睛看起来很小,妈妈说这是因为旺旺的年龄太大。它有一个长长的鼻子,又黑又圆,嘴巴里长着锋利的牙齿,如果你扔出一根骨头,它能把骨头咬碎。旺旺身上的毛一段是黄色一段是黑色,好像穿着一件黄黑相间的大衣,走起路来精神抖擞。
如果陌生人来到舅爷爷家,还只要到院子门口,旺旺就会龇着牙齿,竖起长毛,“汪汪”叫个不停,好像进入了战斗中。但是每次我和爸爸妈妈来到舅爷爷家,它就会很亲热的跑过来,舔舔我的裤脚,像条尾巴一样跟着我。
这就是我舅爷爷家那只威风又忠诚的狗——旺旺。
小狗“旺旺”作文450字
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因此,我们应该与动物和谐相处。很久以前,我们家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狗,我们都很喜爱它。因为它非常喜欢吃“旺旺”饼干,所以,我们给它取名叫“旺旺”。
“旺旺”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骨碌骨碌地转动着,像是在思索着什么。毛茸茸的大尾巴一摇一摆的,非常可爱。它长着一身长长的白毛,松松软软的,摸上去感觉非常舒服。“旺旺”小狗特别喜欢和我们这群小孩子一起玩。有时候,我们去野外玩游戏,也会带上它。跑步时,它会跟在我们身旁,与我们一起运动。
在夏天,我们会带它到小河去给它洗澡。首先,我们用水盆从清澈见底的小河中捞一点儿水上来,把“旺旺”的长长的白毛润湿,然后,给它加一点儿沐浴露,接着,用刷子小心地给它刷洗。它会很听话地站着不动,任我们刷洗。刷洗完毕,我们会再用一盆清水将残留在小狗身上的泡沫冲去。等全部洗干净后,我们就会走开,让小狗“旺旺”自己把身上的水甩干净。最后,我们才高高兴兴地带着它回家。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旺旺”,它给我们家增添了不少欢乐。
“群”而不群作文
脑海中总会浮现这样的画面:远古时代的人类,过着氏族生活,茹毛饮血,钻木取火。他们群居在一起,一起采集,一起狩猎,一起在黑夜中围着堆火长啸,一起在黎明后对着朝霞当歌。
或许早已注定,人类便是群居的一族。祖先早在造字时,就已参透了“人”的含义:一撇一捺,互相依靠,互相扶持,正如生活中的人,需要群居。如此便有了家庭,有了自己的圈子,大而言之,便有了社会。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纵横的时代,犹如一张“大网”将一切的一切沟通联系。即时通讯工具的兴起和普及,更是将人们之间的距离拉近。足不出户,便可以与至交肺腑感言;夜深人静,仍可以与闺蜜尽情购物。没有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这种虚拟的群居似乎流行开来。
互联网世界,“群居生活”更是丰富。当网载小说一有更新,便有“读书群”争相游阅;当豪车名跑展出时,会有“爱车群”传览照片,吐槽性能;当假期将至,能有“旅游群”热烈讨论大好河山、风光名胜。这种足不出户的网络服务,确实为我们带来了便利。这种蜗居,不是群居,却胜似群居。在网络信息联系下,无论是天南海北、天涯海角,亦或是隔墙之距,近在咫尺,无
机灵的旺旺作文300字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小草苏醒,小花开放,蓝天白云飘,好一个春天的早晨。小狗旺旺看到老奶奶精神抖擞地跨上篮子上街买菜去了。
突然,“砰砰砰”的敲门声响起来,那声音越来越响,好像要把门砸开一样。小狗旺旺从门缝里张望,发现是个小偷,它紧张得差点尿尿了。怎么办呢?旺旺灵机一动,哈哈,有办法啦。它套上老奶奶的鞋子,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特意模仿老奶奶的脚步发出“踏踏踏”的声音。旺旺又去客厅打开电视,电视里传出小朋友动听的歌唱声……
旺旺屏住呼吸,仔细观察着门外的动静。一会儿,敲门声停止了,小偷也不见了。旺旺想,小偷一定听到了声音,以为家里有人就灰溜溜地逃跑了。
旺旺保护了老奶奶的家,心里美滋滋的。
小狗旺旺作文500字
我喜欢小动物,尤其喜欢毛茸茸的小狗,我也养过一只小狗,而在那只小狗永远的离开我后,我也决定今后不轻易的去养狗,一旦要是决定养了,我就一定会好好的待我这个新朋友。
那天中午放学,我去王阿姨开的超市里面去买点文具,一推开门一只超小只毛茸茸的小东西就环住了我的一条腿,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属实是把我吓了一大跳,当我回过神来仔细端看正抱着我小腿的小东西,我竟然有种想把它抱回家的冲动。
王阿姨看我在那一直逗着小狗玩,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让我抱回家去养着,她说正好想给这小狗找一个主人,看我这么喜欢小狗就正好送给了我。
我带它回到了家,给它取名叫旺旺,从这个小家伙来到了我家的那一刻,就带给我们很多的惊喜和快乐,它会调动我们家整个的一个气氛,在我们家需要安静的时候它会安静的陪伴在左右,在我们热闹的时候它会摇着尾巴和我们一起开心。
当我们家来客人的时候,它会努力站起来,将两只前腿合在一起,摇着尾巴向客人问好,只要来到家中的客人没有一个不夸赞它的。
然而在那天下午,我带为旺旺下楼去遛弯,我去小区的超市买点东西,让旺旺在外面等着,等我出来后才发现旺旺躺在了马路中间,我走近一看,原本活泼可爱的小狗已经奄奄一息了,我后悔不已。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养过狗,当看到旺旺离开的那一瞬时,
群分的我们作文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出自于千百年前的精辟之言,时至今日,依然适用。只是群分的我们,不在限于现实中的人群,而沦陷于“网络群”。微信时代,我们进入了“群众”的天罗地网。被分为“同学群”“同事群”“朋友群”“亲人群”一员的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群”的欢乐和浇灌,也时时刻刻都在承受着“群”的挤压与干扰。群分的我们,究竟该何去何从?是继续享受还是放弃承受?
不得否认的是,群,的确有它自身的价值所在。微信上,朋友相聚在一起分享着自己每日的喜怒哀乐;空间里,有家人上传的一张张充满温情的团圆照;朋友圈中,同学同事不再“万年潜水”,而是活跃如同恐怖分子般“晒美食”“晒温暖”“晒幸福”……那些微不足道的、曾与你擦肩而过的点滴小幸福又因为“群”而与你邂逅。那一张张美食图片,一段段催人奋进的励志话语,一群群人各自的欢笑与
我们的群作文
《战国策》上有这样一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古以来,就是有“群”这个概念的。志同道合的人相聚就成为了群。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被划分在一个类群里的人自然有着相近的价值观,他们会为了共同的目标奋斗,即便他们互不相识,也会有一种深深地心理认同感。于是,每一个群体都有了各自的特点以及文化。且不论这些“群”的性质,但有一点是相通的:他们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每一个“群”都带着鲜明的时代烙印。
在春秋战国时期,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被称作:刺客。他们的人生信条就是,士为知己者死。他们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而是一群有着共同信仰的士人。他们有着过人的胆识和谋略,为了心中的正义,为了报答恩情,赴汤蹈火亦在所不辞。我想,这正是一种侠义精神的体现。专诸,聂政,要离,荆轲……令人不禁想起那易水河畔的送别:“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尽管他们大多数最后成为了悲情英雄,但他们的精神足以令后人敬仰。正是这样的一群人,坚守着自己的道德底线,用侠义行走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