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初一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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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读后感500字
【俗世奇人读后感】
丁泽钰
一本好书可以把人带到一个更高的境界,一本好书可以使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翼才,浙江宁波人,1942年生于天津,中国当代作家和画家。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方刚;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即在显要上层,更在市井民间。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酒婆》了,讲述了酒婆很爱喝酒,她常常上酒馆喝酒,一走到路口时酒就醒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酒馆的老板每次都在浓酒里掺一些水,使酒变多,沾一些便宜,老板没儿没女,给佛爷口头时,动了良心,不再往酒里掺水了。这天,酒婆又来吃酒,喝了几大杯酒后,到了路口酒也没醒,结果呢?却被一辆马车给撞死了!哎,你说这老板大发慈悲,不再往酒里掺水,反倒害死了人,还不如继续作假呢。
我喜欢冯翼才的文章。幽默,搞笑,给人说不出的欢乐,每当看到这本书时,就会把烦恼忘得一干二净,浑身放轻松,美美的享受这段幸福的时光。
【《俗世奇人》读后感】
刘润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知识的海洋,
俗世奇人读后感500字
《俗世奇人》写的是清末民初天津卫的一些奇人怪事,小说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形式,把奇人们的故事写得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这是一本讲俗世的书,里面讲的都是一些俗世的事,比如连书中主人公们的名字都很“俗气”,有很喜欢喝酒的酒婆,有特别会刷墙的刷子李,有力大无边的张大力等等。虽然,喝酒、刷墙、力气大等,这些都离我们生活非常的贴近,但是作者却把这些俗事写的如此引人入胜,真是令人佩服!
这是一本讲“奇人”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苏七块》,讲的是一个叫苏金散的大夫,他定下看病的规矩,病人要把七块银元放在他眼前,他才肯出手看病。众人因此送给他一个绰号:苏七块,暗地里嘲笑他眼里只有钱,私下贬他只值七块银元。话说,有一回苏七块和华大夫正在打牌,车夫张四受伤找苏七块看病,因为拿不出七块钱被拒,华大夫便偷偷借了时,主动免了他的药费。最后,苏七块将看病收的七块银元悄悄地还给了华大夫,并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规矩不能改。一个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苏七块形象立马树立了起来,让七块银元给张四,苏七块就飞也似得把张四的病看好了,在张四无钱付药费人印象深刻。
在《俗世奇人》中,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如果说俗世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书名叫作《俗世奇人》。这本书是由一篇篇的小故事组成的,读起来妙趣横生、不舍放手!现在,我就把我读了之后的感受写下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冯骥才先生,他是通过边回忆,边记录的方式写下这本有关各种天津奇人故事的一本书。他把这本书里所有人物的性格、动作写得惟妙惟肖,比如在“酒婆”这一章节,他把酒婆的外貌特征写得十分生动: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还有她喝酒后那种洒脱的动作"上摇下摆、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看看,冯骥才先生的语句是多么的具有表现力、将人物的神态是描写得多么的生动啊!这个人物立刻就像活了一样站在我面前。
我最喜欢的故事还是得数“狗不理”那一章了,他把狗不理包子写得好像真的就摆在你眼前一样,咬一口,喷香流油,写得我口水直流了三千尺,已经迫不急待地想要买一个来尝尝了。“狗不理”包子除了包子有名,还有“狗不理”这个店名也很有名。据说,当时“狗不理”包子店并没有店名,但是包子做得好,生意也好,狗子—就是这个
俗世奇人读后感1000字
近来,我阅读了冯骥才的小说集《俗世奇人》。冯骥才以细腻而平俗易懂,传神而富有人情味的笔触,塑造了36个“奇人”,令人叹为观止。在天津卫这个鱼龙混杂、卧虎藏龙的地界,是“不强活不成”的,但“一强就出现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可见这“俗世”之俗,“奇人”之奇了。书中既有“苏七块”这种本领高强的怪人,也有“酒婆”这般不同寻常,充满传奇色彩的奇人,甚至还有陈四这种善于送礼讨好的歪门邪道的货色,实在令人目不暇接,回味无穷。
但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要属李金鳌了。他五大三粗,极讲义气,是天津卫出名的混混头儿。一次,闻名天下的小杨月楼戏班被大水围困天津,为了有饭吃,只好将行李押在典当铺,而今却无法取回。李金鳌一听说戏班子的困难,二话不说,到典当铺楼下一声吼就解决了困难,还分文不收。后来,李金鳌去上海办事,恰逢数千脚夫因黄浦江上冻忍寒挨饿,不忍放手不管,于是请小杨月楼义演三天,竟靠着这戏票钱就养活了上千人。李金鳌临行,小杨月楼送还谢礼并盘缠,李金鳌仍是分文不收,一番话更是说得又热又辣:&ld
俗世奇人读后感800字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巨好看的书,那就是冯骥才先生写的一本佳作《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一部小说集,全书由18篇短篇小说连缀构成,各篇文字极精短,半文半白。主要讲了在天津这个水陆码头上,有着各行各业的奇人:有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有捏泥人捏得出神入化的泥人张;还有刷墙能一滴白点不滴在黑衣上的刷子李……
当然,在这些活神仙中,我认为最绝的是苏七块!他医术高明,正骨拿环。但有个规矩:来看病的人必须先拿七块银元,否则决不搭理。于是众人背后给他一个绰号叫“苏七块”。这样一个倔强、有原则的人,也有善良的一面。有一次,苏七块与几个大夫一起去打牌,三轮车夫张四由于摔断胳膊来找苏七块,但是因为张四没有七块银元,所以苏七块没有给他正骨拿环。华大夫见状,借去上厕所悄悄地把七块银元给了张四。苏七块拿了七块银元,张四的胳膊立刻就被他接好了,还送了一些药给张四。而后苏七块又把七块银元还给华大夫,并告诉华大夫,不是自己心不善,而是规矩不能改。
是啊,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凡事一旦定了规矩,就要执行,否则就不叫规矩了。
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完课后作业后,我很快就把作业写完了,但同桌一下课就飞奔出
《俗世奇人》读后感400字
《俗世奇人》讲了许多个人的故事。他们都有特殊的外号,其中本名已经没有人之知道了,像:刷子李,九婆等人;有的本名虽然还有人知道,但知道的人不多,还张大力,苏七块等人。他们能有特殊的绝活,比如说:刷子李可以刷墙时穿着一身黑,刷完后,全身上下竟没有一个白点……
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捏泥人,治牙,养鸟……都是手艺人,个个有绝活,这个世界真是五彩缤纷,千奇百怪。虽然我觉得有些地方不符合常理,但是,如果把它们当做超人来理解,来崇拜,则会有另一番惟妙惟肖的滋味,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古怪人,这么幽默,这么厉害的人该多好!
因为这本书幽默,所以,在看这本书时,如果想笑就大声笑出来,甚至可以忘掉整整一年的烦恼。
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虽然不可能哪一个方面都很优秀,至少也有某一个方面本领很优秀,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训练出装,属于自己的“绝活”,长大之后才能在社会上建立属于自己的“天地”。
《俗世奇人》读后感5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冯骥才先生写的《俗世奇人》,里面有各种身怀绝技的奇人妙事,每个人都有一个外号,比如有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有刷墙绝活的粉刷匠刷子李、手艺高超的泥人张等等。读起来非常有趣,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里面的刷子李,他的刷墙功夫超好。他每次刷墙的时候都要穿一件黑色的衣服,他的墙壁刷的非常匀称,刷完后粉末一点儿也没有掉在地上,更没有掉在黑衣服上,可见他的功夫是多么的高超。他有一个小徒弟名叫曹小三,对师傅的绝活是半信半疑。每次和师傅刷墙的时候只关注师傅身上有没有沾上粉末——终于有一日,在刷墙的时候,他发现了师傅的裤子上有一处很醒目的白点,心想是不是师傅刚才刷墙时不小心沾上的呢,原来是师傅抽烟的时候不小心把裤子烧了一个小洞,他那洁白的衬裤露了出来,看上去就像是刷墙的粉浆掉在了身上。师傅教导曹小三要好好学习本领,不要把心思放错了地方。
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做事情要专一,不能三心二意。刷子李能有这样的绝活和他勤劳的练习是分不开的,正所谓天才不是天生的,是靠后天加倍的努力和汗水换来的。想到自己每天都是极不情愿的去练习书法和刷子李比起来我很惭愧,刷子李的故事让我改变了我对练习书法的态度,想要写的一首漂亮的书法,我必须踏踏实实的练习
《俗世奇人》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文章是张果老,我感觉,还是老话说得好“买的不如卖的精”。
开头讲了索七来到了一家卖珍品稀玩的商店门前,走进一看,里面有五彩八仙人,做的什么都好,就是只有6件,只有汉钟离、铁拐李、曹国舅、吕洞宾、何仙姑、蓝采和,缺两样,分别是韩湘子和张果老。店家让他买走了这6仙子,还说如果他有福气,碰上那两个,他就发大财了。所以,索七就花了4条金子才买回家,后来,他天天来外面转悠,可都一无所获,过了几个月,他在出来时,从那家店口走过,远远的望见了店家在朝他挥手,他连忙过去,花了大价钱买了韩湘子,后来,又买了张果老,最后一算,前前后后,买8仙子花了12条金子,这才知道上了当。
我生活中也有这种事,我妈妈到了新世纪广场,看到一件挺漂亮的衣服,上前问去,“这衣服什么价?”他说:“800元。”我妈妈一听,拿起衣服看了看,说:“最多300元,多了俺就不要。”店家无可奈何,卖给了我妈妈,我后来一想:“800元和300元差了500元,店家要赚的也太多了吧!”
看来啊!还是“买的不如卖的精”!这句话
初一下册乡情作文600字
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城市里,我却常常生活在那个小城过去给我的印象里。——沈从文
在我的印象中“乡”这个象征故士的概念离我很远一一母亲老家的县城,模样早已大变,记忆实在模糊;父亲的家乡远在洞庭湖畔,至今只有缘见过四回。倒只剩杭州,是我仍有清楚记忆并随之成长的家的所在,可是她也不再是我印象里的那个样子了。
我认识杭州时,她还不是一座“城”。小区旁一块草地,三桥边一处“森林公园”,钱塘江边的石板路,菜市场旁前一路夜市,构成了我的“杭州”。草地上有过我打闹的影子,公园里藏着我欢乐的笑声,石板路上我蹦跳着从这头到那头,夜市摊位前我好奇打量又不敢开口。那时的我在那时的“杭州",是无忧无虑的,我爱着她给我的“初印象”。
桂花的香来了又散,时间总是飞快。后来几年里,我渐渐认识了这作为“省城”的杭州。第一次乘地铁,我惊讶于它们的便捷;第一次坐飞机,我震撼于杭州夜间的灯火通明。环城公路上我经过大半座城,运河畔是我不熟悉的另一边。身边的事务速度都快了起来,杭州一点一点被&ldqu
初一下册乡情作文600字
时光匆匆流逝,转眼之间,我已经离开了那个生我养我了足足十二年的家乡。回首过往,才恍惚觉出,在那过去的十二年间,我已在不知不觉中与家乡产生了浓厚的感情,这也使我每每闭上眼时,家乡无数的美好回忆便浮现于我的脑海。
我的家乡名曰宜章,是郴州市的一个小县城。自打上初中后,我很久才回家乡一趟,哪怕是寒暑假,呆在那边的时间至多一星期。如果要说最令我难忘的,当属美食。
早餐我向来独爱汤粉,无论是什么粉,我定能吃个精光。而就在其中,我最爱的莫过于我家楼下的牛腩粉。每当我下去吃时,也会看看老板娘的手艺:之间老板娘先是将准备好的碗中倒入猪骨浓汤,随后将纯白的粉条倒入一个装满着热水袋锅中烫熟,半晌后将粉条全部倒入碗中。置办好后,老板娘将早已炒好的牛腩和着鲜红的豆瓣酱一起倒入碗内。顿时,原本呈奶白色的浓汤顿时变得鲜红。不同于鲜红的血,汤中的红要暗得多。牛腩入口即化,在触到舌尖的那一瞬间,与它软糯的口感截然不同——香辣的味道在口中爆发,如火焰一般炽烈,不断地撩动着我的味蕾。粉条顺滑爽口,吃时会带上些许汤汁,更衬得味道鲜美无比。而汤汁看上去鲜红无比,但其味却十分鲜美,如同艳妆浓抹的戏子褪下伪装,露出绝美素颜。汤的味道呢,给整晚汤粉画上了最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