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神兽饕餮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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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兽之王作文400字
从前,在天上,有一头麒麟和一只凤凰,一条龙。
一次,它们见面的时候,就一直争论着:“我最厉害!。”“是我,我可是神兽之王!”“哼!我才最厉害!”三个神兽不甘示弱地看着对方,谁让不肯让谁,麒麟最先说道:“这样吧,要不我们就用比赛来决定胜负。”凤凰回应道:“比就比,谁怕谁啊!”龙也马上说:“好吧,那我就让你们输得心服口服!”
第一轮它们比的是飞行速度。比赛开始了,只见龙用闪电般的速度冲向终点,凤凰用子弹般的速度奔向终点,麒麟用离弦之箭的速度跑向终点。最后,龙赢了。
第二轮,比赛跑步。麒麟说:“跑步可是我最拿手的,你们都赢不了我的”。比赛开始后,麒麟用火箭一样的速度跑到终点,另外两个神兽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可就是赶不上麒麟,结果并列第二。最后,还是麒麟赢了。
第三轮,比谁飞起来更漂亮。它们三各自摆好了动作,要说比美,当然谁也比不过天生就有一身漂亮羽毛的凤凰啦!最后是凤凰赢了。
后来,玉帝看见了,玉帝说:“你们不能用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去比。”三个神兽都红了脸。
内心深处的饕餮作文400字
“饕餮”一词出自《山海经》,是指传说中的一种贪残的猛兽。其兽因过度贪婪,最后把自己的身子也给吃了。现在一般用来形容贪食者或贪婪的人。
在当今社会,总有一些人的内心深处住着一只“饕餮”。就在上次,我和妈妈去买水果,妈妈拿起一把大香蕉,让店主称一称。店主随手拿起一个称,说:“9斤4两。”妈妈半信半疑,拿起香蕉准备放在随身携带的称上称一称,这一系列动作被店主看见了,他连忙夺过香蕉,拿出了另一个称,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称起来,称完递给了妈妈,说:“6斤9两。”我对这种为了挣钱不择手段的行为火冒三丈、怒不可遏,而妈妈只是皱了皱眉头,付了钱就拉着我走了。我一回头,店主又拿出第一个称,仿佛之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就是当今社会的“饕餮”,它居住在人们心中,无影无形,却对世界、对社会,乃至人们的品德,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危害,请大家从2018年1月1日00:00起,戒掉自己心中的“饕餮”。新的一年,新的目标,我们也要有崭新的内心,让“饕餮”荡然无存!
我家的神兽作文400字
只见一只绿色的巨大恐龙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突然一个巨型的不明“动物”向我扑来,只能用四个字“泰山压顶”来形容,向我扑来时我已经知道躲不开了,“啊,好疼!弟弟你这么用力干什么?”他笑着说:“哈哈”。
经过上面的描述你们应该了解了我这个弟弟了吧!只能两个字形容“调皮”,但大家还不知道我弟弟长啥样,他一张瓜子脸,浓密的黑发,弯弯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黑珍珠”,高高的鼻子,瘦小的身材,很天真顽皮,没他做不出来的,只有想不出的,啥事情都敢做。
有一次看见他拿出一个“小玩具”假装是放音乐的,放在外阳台,然后站在鱼池上边,自己开始唱着儿歌,还傻傻的比划着舞蹈,突然“蹦”的一声跳下来摔倒在地上,他没哭,却跑到床上抱着枕头沉默一会,我在想他肯定是自己寻找一些安慰,五分钟后,自己又跑出来玩。
这次他把不用的锅碗拿出来,去厨房拿了几颗菜放入锅里,把纸当作食用盐放入,把其它的小东西当作各种调料放入锅,拿勺子在锅里翻来翻去,做的有模有样,做好了,然后自己假吃。
他有时候很顽皮,但有时却很乖
神兽羊驼作文350字
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坐了14个小时的飞机,终于来到了新西兰。
新西兰是一个像花园一样美丽的国家,一路上我们看见了五彩缤纷的彩虹、蔚蓝的天空、雪白的白云,还有一望无际的牧场,牧场上有青青的小草,还有成群的牛羊。
我们坐着拖拉机来到了牧场,还没有下车一群可爱的羊驼就迫不及待地向我们跑来,它们各个长着大大的脑袋,圆溜溜的眼睛和软软的绒毛,它们挤着脑袋硬钻到了饲料桶里吃饲料。
我一开始非常的害怕,就逃下了车,羊驼们朝着我跑了过来。妈妈给了我一袋饲料,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小手,羊驼们舔着我的小手开心地吃着饲料,有一些羊驼没有吃到饲料就一个劲顶着我,吓得我又跑上了车。
这时我的两边又来了一只白色的羊驼和一只黑色的羊驼,我拿起饲料,左边喂一个,右边喂一个,最后我手中的饲料全部都喂完了。
过了一会儿我们也该走了,我真不想离开这一群可爱的羊驼。
爱上古诗词作文1000字
我爱诗仙白哥的潇洒不羁,会痴迷地喊:“好帅哦!”;也喜欢杜牧之杜郎的风流多情,会挤眉弄眼:“好渣哦!”;柳先生自是不必多言;恕我直言,没爱过王维先生。
王摩诘,悄咪咪佛家弟子,“佛系诗人”,被后世尊称一声“诗佛”,古今公认艺术大师。
了解一下生平,我萌萌佛了,这也太“佛”了叭?生在乐音袅袅之家,爷爷是乐队领导,打小懂乐理,工书画,吟诗作对不在话下,还弹得一手好琵琶。22岁状元及第,重阳节一诗被众考生奉为纸上宾,“此物最相思”一曲相思更是响遍长安上流社会,春风得意马蹄疾的他是长安城里最风度翩翩、才华横溢的状元郎,更是岐王、宁王的府上常客。365度全方位无死角的成功啊,何以还要和我杜郎争一个风流?
可他不爱长安,长安太喧闹,配不起他的白衣清净。更不是一帆风顺的前半生,9岁父亲因病去世,家奴遣尽,家产变卖,日子艰辛冷暖自知。十五岁应试赴京,少年此行当风雨半生。十七岁的重阳,纵使千人手抄,孤独又不会离开。靡靡之音唱不尽相思,却唱走了心爱的小甄。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此后的被陷害
生活,本就是一场饕餮盛宴作文700字
酸,是贬谪辛酸眼泪,无故欲加罪;甜,是状元及第时,才子佳人醉;苦,是官场争斗苦,生活愈艰难;辣,是征战国土边,英雄颅中血;咸,是离别锥心痛,思乡煮惆怅。生活五味,本就是一场饕餮盛宴,何不秉一颗平常心,活出生活的“味儿”来?
大漠黄沙飞,孤烟长河远,多少人视之梦魇,多少人望之虚无。却有那么一个女子,伴狂沙而起舞,化心血为繁星,字字珠玑,为后人展开沙漠广袤的画卷。三毛,这个骨中带风的女子,钟于对沙漠的爱,用最深刻的方式将自己留在戈壁上,风情明媚。沙漠依然,风华绝代,苦则苦矣,这都是三毛选择的生活的滋味。
文字是省人的力量,他以笔做枪做盾做文章,以心悯天悯人悯国殇。在那动荡的黑暗的年代,多少人挣扎着成为时代的灰尘永埋黄土之下,成为旧社会的祭品,唯有他,在黑暗中拔出几分曙光,鲁迅先生用辛辣的文字撕开那片黑暗的天空,推开一扇民主自由之门。他被巨大的压力负缚着,却仍用坚强的笔杆挺起中国的脊梁!现实如此,人格不改,辣则辣矣,这却是鲁迅选择的生活的滋味。
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天地之大,人何其小?天地一沙鸥罢了。于是他“孔德之容,惟道是从”,便“以天地为刍狗”吧!老
关于故事的散文
故事的主角本来就不好担当,谁曾在意你在故事里如何演绎,谁又曾尝试去了解沉溺在故事的你是如此狼狈不堪。
当你走了一段路,停歇下来了。坐在故事边沿,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然后你在想,自己能否成就一幕幕关于青春的彩排。
故事初始,你出现了,出现在一阵疾风背后,你努力的闪躲,搏命的演出。试图在故事里读懂每一张笑脸,怎料,这一张张带着面具的笑脸,让你瞬间有种想去迎合的决心。
故事开始了,你准备轻装上阵,牵起一缕阳光,期许让自己发光,同时,也期盼让别人温暖。只是,这样的愿景在故事描绘初期,有些人会很不习惯,于是,你开始反思、茫然,开始怀疑,怀疑是否是自身的温度不够滚烫人们的心窝。慢慢的,慢慢的,你走不进那些人的故事里,那些有关于故事里才有的美好人生。反思完后,你不再继续徘徊了,你开始小跑起来,你想过用速度来冲涮这些故事带来不安与感概。
当故事排练到了中期,你不再去想感染别人了,因为,你已经累觉不爱了。累得很不堪。故事发展至今,依旧没能成就一个你。你轻轻打开窗户,聆听着伤感音乐,吐出一口口烟雾,思绪在这时也随之向上方飘扬。你一个走,一个人思索,一个人拎着寂寞在夜空下沉思,沉默的你试图沉思关于未来路途是曲折还是平坦,但,事情总是事与愿违。于是,你在故事发展至今的时间
我和书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的公主……”幼童时期,我总爱依偎在妈妈身旁,听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带着美丽的幻想,任凭被故事中的人儿带进故事的世界里。
一次在依旧懵懂的生日那天,跟随妈妈走进商场,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我竟没有选择可爱的洋娃娃,没选择美丽的花裙,只是眼光被书深深吸引。从此,《格林童话》和《海的女儿》变成了我睡梦的前奏。
那天,放学回到家,放下书包,无力地翻开书本,带着埋怨的情绪写起了作业。在因好久没收拾而略显杂乱的书桌上,躺着一本《苏菲的世界》,草绿色的外皮,崭新的页面,从买的那天开始就没有被认真翻开过,它挑起了我看书的欲望,成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第一章,伊甸园,故事的起因。在陌生的感觉里,不停将故事看下去,第二章,第三章……故事在哲理与虚拟中来回穿梭,好奇心驱使我要看明白。我也被复杂的故事情节来回拉扯,随着离奇怪异的事,我被卷入书中的故事,不舍得离开,也不愿回来。
在被书中故事无情吸引时,又被面前的作业拉回现实。几点了?已经好晚了!早已超出我平常写完作业的时候了,桌边的闹钟响了,现在甚至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了,它无理的响着,是在嘲笑吧,笑我痴痴的被书吸引了。
人物故事之D的故事
d是一个天生乐天派,每天感觉她无忧无虑,偶尔有点烦恼也能马上转归。她有很多优点:对金钱数字特别敏感;懂特别多的生活常识;学习能力很强。缺点就是:太慵懒。以至于前面的优点都不是特别明显。
d是我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同学,我最喜欢的就是看d和k拌嘴,很搞笑。k呢,就很喜欢拍d的丑照,有事没事我们都得拿出来瞧一瞧,不笑都不行,成为我们寝室的“网红”也是实至名归的。
d有很多称号:“香干小公主”,“菠萝小公主”,“麻辣烫妹妹”,她很爱吃,只有在买衣服的时候才埋怨自己的身材。
我是处女座,一个最大缺点就是喜欢说道别人。有一次上晚自习d一直拿着手机在追剧,后面一群人则疯狂的玩游戏,有时我就有点愤世嫉俗,为什么其他人就不能认真一点呢?我又不好一个个说,只好说我旁边的d:“你来学校是干什么的?你每个月一千多块钱生活费,你爸妈知道你是这个样子吗?你对得起他们对你的期望吗?为什么要来读书?为什么不到家里看?以后出去你怎么办?不说养你爸妈,你自己养不活自己怎么办啊?”我语重心长,与其是跟她说,倒不如是用来鞭策我自己,因为上课不认真这种事我也经常做。本来看电
人物故事之w的故事
w是从外省过来这里读书的。起初对他没什么印象,至军训结束我也不曾和他说过一句话。
记忆中第一次见面是我第一次献血的那一天。那时,天微雨,阴沉,前一晚优秀献血者在我们学校搞了一次讲座,听得我热血澎湃,恨不得立马挽起袖子冲上去让那针头扎一扎才痛快。此时,献血车就在眼前我却踌躇不安了,人云亦云,针头大得不得了,还有人抽着抽着就晕了,300cc……
验完血,w和另一位同学就过来进行思修作业的拍摄。当时,为了鼓舞自己,也就配合着对着镜头说了几句大话,w就举着手机很少说话,有时就会淡淡笑一下。未了,我就上献血车了,对w的第一印象挺好,认为他是一个沉稳的人。
和他变得熟是因为什么呢?噢!好像是因为自考,他加了我的扣扣来咨询情况,之后就一起上课了。后来他生日我和几个好朋友还买了生钱的蛋糕给他,一起吃晚饭,一起唱k,年轻人总是这样吧,很快就玩在一起了,很快就熟了。
他性情很好。因为他从外地过来,带着一口浓烈的口音,我们经常模仿他,弄的哄堂大笑,他也不介意。他其实也挺好学,以前听他说:“我也想好好学习,但总是容易被室友带开玩游戏。”他还问过我自习室的事,之后问他,他好像也没去。
其实太多人像w了。
“毕竟我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