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厉险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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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历险记读后感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当我看到《丛林历险记》这本书时,我不禁为世界上竟然有人和我持有相同的想象而兴奋不已,便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文学家拉迪亚德·吉普林创作的有关丛林故事的合集。书中篇篇都是儿童读物的经典之作。在这部充满神奇幻想的作品中,作者带我们走进危险的原始大森林,以遍布狼穴蛇洞、古堡墓地的蛮荒之地为背景,讲述了狼孩莫格利经过一系列历险,成长为“丛林之王”的传奇故事。书中的莫格利是个勇敢而富有智慧的男孩,他不仅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以及狼兄弟等交上了朋友,还赶着如潮水般的水牛大军,踩死了自己的仇敌——恶虎希尔汗!莫格利那超凡和智慧令我折服,我也要成为一个他那样的男子汉!
书中还描述了一幕幕生死搏斗的精彩场景,如蟒蛇与群猴大战、莫格利与恶虎搏斗等。作者传奇的叙述,不仅让我体验了一场场刺激的丛林历险,更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有效的行动。而贯穿全书的“丛林法规”,还让我明白了我们的生活需要纪律,只有遵守一定的规则,我们才能过上井然有序的生活。
《丛林历险记》是我读到的最精彩的一部有关动物
《丛林故事》读后感700字
一个从丛林深处走来的小男孩——毛格利,是丛林新的王者,可怕的红毛狗、忠诚的老师巴鲁和巴格西拉……造就了他倔强、勇猛的性格,以及他一颗热爱丛林的心。
噢!可怕的从西边来的红毛狗,它们长着红色的浓密的长毛,所经之地,尸骨遍地,血流成河,无一动物生还。它们自称是森林之王,战无不胜,它们浩浩荡荡地前进着,很快就来到了毛格利所在的丛林。红毛狗这个名字令整个丛林都心惊胆战,但狼群以及毛格利并不害怕,还有一条可怕的蟒蛇卡阿,它们为了抵抗红毛狗,制作了惊心动魄的计划——卡阿与毛格利将红毛狗引到死亡之地——非洲小黑蜂居住的地方。
非洲小黑蜂毒性很强,但卡阿知道,只要跳进水里,在身上涂上大蒜的味道,准能万无一失。然而,可怜的红毛狗却只知道疯狂地叫嚣和追赶,完全没有注意到两旁埋伏着的“敌人”。卡阿一看时机已到,马上跳入水中,这时,无数的小黑蜂向红毛狗冲去,刹那间,红毛狗的哀叫声,小黑蜂密密麻麻的嗡嗡声,以及血的腐臭味,包围了毛格利他们。大约过了半天左右,毛格利偷偷地探出头来,一看,那是多么残忍的景象啊!许多红毛狗都惨死在那里,还有一些非洲小黑蜂的
电梯厉险记作文500字
刚从电梯里出来,我还有点心有余悸,因为刚才在电梯里的一幕令我十分难忘。
那一次我刚来到楼下,就发现一群人都围在电梯门口那儿。我还听见了有人说这什么破电梯,怎么这么慢!突然,“哐当”一声,电梯门打开了,人们一窝蜂的往里面挤,我也不例外。万幸,超员警报之前,我挤上了电梯。
一楼……二楼……三楼……四楼……
电梯井然有序的上去了。到了五楼,电梯突然停下了,接着又急速向下坠去。我紧紧地抓住扶手杆,脚趾吸着地板。
到二楼的时候又停下了,这时只有我一个人是站着的,其他人都在电梯停下来的时候摔倒了。这时候电梯里的灯开始闪烁。不一会儿,就全都熄灭了,只有那节能日光灯还在那里傻傻的亮着。
这时电梯里的尖叫声,一声又接着一声的发出来了。有一个大人喊着:“快按警铃!”他的话刚说完,就有人去按警铃了。紧邻着一声接一声的响了,可还是没有一个人来。
忽然,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好办法。我高声地问:“哪些人有手机?”我话音刚落,就有几个人喊:“我有!我有!”我激动的说:“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一: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个高大的形象——鲁滨孙,时常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他那段传奇的经历深深地烙在我的记忆中。他教育我要战胜困难,学会生存。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孤身一人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回到英国的故事。
面对恶劣环境的挑战,鲁滨孙没有绝望和妥协,而是勇敢地面对现实,用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同困难作斗争,创造了不朽的传奇。他面对困难毫不畏惧,自己想办法,利用周围可以利用的一切,积极改善生存的环境。这种生存的勇气和经验,对于处在生存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的我们是一个很好地启示。
记得有一次,我在山林里迷了路,走来走去,也不知道哪儿才是出路。当我濒临绝望快准备放弃时,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鲁滨孙。他的遭遇可比我惨得多,但是他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而是十分积极乐观,在严酷的环境下勇敢生存了下来。我的身上,正缺乏这种坚强的意志以及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想着想着,一股动力占据我的全身,我不断地回忆进山的道路和地形,并根据太阳辨别方向。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总算找回了家。
这以后,鲁滨孙的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篇一:《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善良、可爱。就是这样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在当时黑暗充满残酷的社会中坚强地生存下来。他是怎样做到的呢?下面我为大家解开谜团。
小雷米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他从小就是一个弃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是在养母的精心呵护下,他健康快乐地成长着。可是在八岁时,他那唯利是图的养父却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他和他的新主人一起过着流浪的生活。虽然居无定所,但每天还能吃到食物,并拥有了伙伴。可是好景不长,雷米的新主人入狱了,所幸雷米遇到一位好心的妇人,过了一段日子。等到新主人出狱后,小雷米又开始了四处流浪的生活。即使这样的日子也没有维持很久,雷米的主人去世了。从此,他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种种困难,他放弃不屈服,最终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生母和幸福。
比起雷米,我简直太幸福了。在父母的呵护下,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雷米呢,小小年纪却要靠着卖艺生存,能过吃顿饱饭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奢望了。想想我自己,不要说靠自己谋生了,就连自己的日常生活起居都要靠父母来帮忙。甚至有时还抱怨父母对自己的照顾不够精心,埋怨妈妈做的饭菜不可口。记得有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篇一:真心英雄——《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书成了我最友好的伙伴,它给了我太多的知识与力量。当我灰心丧气时,是书,告诉我“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当我与朋友惜别时,是书告诉我“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我怀着对书的爱,用心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深有体会。
这本书主要写了鲁滨逊为了自己的航海梦想不顾他人劝告,放弃了平静安逸的生活,如愿开始了自己的航海事业,后来不幸流落孤岛,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和惊人的创造力,历经了二十八年的千辛万苦,由最初的绝望到后来充满信心与希望,终于离开了孤岛,回到离别已久的家乡!
书中出现了许多人物,有忠心耿耿的星期五,有知恩图报的老船长,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有勇有谋的鲁滨逊。这位勇敢的青少年凭借自己的智慧和顽强,努力地创造一切生存的机会,在岛上度过了漫长的二十八年时光。他在岛上一无所有,但他靠自己那双灵巧的双手,动脑思考,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千倍万倍的努力,成就了一番岛上佳业。他建起了自己的羊圈,麦田,城堡,别墅;他驯化了野生动物,赶走了野人,平息了反派……他为人善良,知恩图报,他不顾生命危险救了野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篇一: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幼年就有着航海和周游世界的理想,而他的父母极力的反对,但他很固执,在1651年,他19岁时,做了名水手,在海上船被暴风吹翻,他很幸运,没有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还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物,虽然食物很多,但也有吃完的一天,所以他开垦了一片土地,开始种植大麦和水稻。他努力劳作,还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他捕获猎物,圈养山羊,让他们繁殖;他挖掘山洞,打造了家具,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在一次打猎中,成功的救出了一个差点被吃了的人,取名“星期五”,并教星期五说话和做人。后来,他幸运的遇到英国的商船,终于离开了陪伴他28年的荒岛,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
这本书给我很大的启发,如果他没有离开家,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也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捍卫自己的家园;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风大浪也没有被淹没;勇于行动,在荒岛上舍身相救一个素不相识、快被野人吃掉的人。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要勇于克服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要有乐观向上的精神,只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就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有意义的人生。
【篇二:鲁滨
昆虫记读后感300字
【昆虫记读后感】
刘城宇
科学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寒假作业,让我们在寒假里看一本关于科学的课外书并写下读后感。
我看了一本法布尔的《昆虫记》,里面记载着很多昆虫生活习性、兴趣爱好以及特殊的本领。里面有狼蛛、石蚕、松毛虫、黄蜂、赤条峰和萤火虫……
我最喜欢赤条峰了。因为它很好看,有着一副较小的好身材:它有细细的腰,腹部分成两截,上面小,下面大,中间就像是用一根细线连起来,黑色的肚皮上还围着一条漂亮的红色腰带。它还是毛毛虫的天敌哦!毛毛虫破坏农作物和花草,无论是观赏用的花草还是食用的蔬菜它都喜欢吃。但赤条峰的食物就是毛毛虫了,它为我们除了一害。所以我喜欢赤条峰。
我喜欢看《昆虫记》这本课外书,因为他把很多很多的昆虫写成了一个一个小故事,让我对昆虫有着强烈的兴趣。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昆虫记读后感】
刘城宇
胡恩喆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觉得昆虫非常奇妙,非常有趣。昆虫世界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家族,每个家族人丁兴旺,各有特色,如老象虫家族,菜豆象家族,隧蜂家族,大孔雀蝶家族,小阔条纹蝶家族等等。
这些昆虫各有自己的特长和独特的生活习惯。比如狼蛛是天生的攀岩高手,它可以在天花板和墙壁上自由爬行。寄生虫是一种行猎,拿别人的成果维系自己的
西厢记读后感
2017年9月23号晚7:30分,蒲剧《西厢记》于全国地方戏展演中心准时开演,在研会的组织下,我观摩了此剧,略有感想,于此浅谈。
蒲剧《西厢记》较之于我们相对更加熟悉的元杂剧《西厢记》,在情节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便不再加赘述。整出戏演员表演扎实,剧中小和尚和法聪的安排让人耳目一新,可是整出戏节奏给人前松后紧的感觉,但我我最想说的还不是这一点,而是改编后的人物性格,颇有些值得深究的地方。
首先是张生。在我看到张生的时候,总是有另一个人影在我脑海中晃动,随着剧情的展开,这个人影越来越清晰,哦对,是《红楼梦》中的贾瑞,那个行为猥琐、最终丧命的小人。张生的行为竟与他如此相似:贾瑞贪图凤姐美貌,最终陷入凤姐的圈套,丧命于风月宝鉴;张生“迷恋”莺莺美貌,陷于莺莺的“圈套”,得了个“熟贼”的称号。在剧情上并没有什么讲不通的地方,但是我们细想,王实甫的《西厢记》以词曲优美,极具意境著称,而蒲剧则是唱腔高昂,朴实奔放,当张生跳过粉墙私会莺莺,却被红娘撞上,情急之下被莺莺指认为贼时,只能操着一口山西方言不断重复:“我是贼,我是贼”:每每见到莺莺便显的急不可耐,哪里还有一个
《昆虫记》读后感400字
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昆虫!上周,我读了一本《昆虫记》,今天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读后感吧!
《昆虫记》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外貌特征,独特性格等等。如:蝉喜欢在夏天的烈日下歌唱;蟑螂喜欢潮湿,狭小,阴暗的角落;蜘蛛总是不辞辛苦,默默的织网等待猎物上钩;蚂蚁喜欢吃甜食……
在《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一种昆虫是——狼蛛。这种蜘蛛虽然只有3——25毫米,但它是昆虫界所有蜘蛛中毒性第二的蜘蛛。小的狼蛛可以毒死一只麻雀,大的狼蛛可以毒死一个人。它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多刺,8只眼睛,末端有3爪,能跳,善跑,行动敏捷,性凶猛而得名。它们喜欢在农田,田埂,沟边觅食,洞穴比较深,周围用杂草,叶子,甚至小石头砌成,不仅温暖,舒适而且隐蔽。狼蛛具有超凡的辨识能力,科学家做过实验,多次把它放到离洞穴几十米的地方,它每次都能选择最近的那条路回家,狼蛛很聪明吧!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昆虫知识,也让我得到了无穷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