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让我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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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让人作文
【篇一:她真让人感到矛盾】
所谓边姐,便是十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集智慧和身材一身的矛盾集中风云人物。
所谓身材,便是人民看见她的头号印象,脸上软软的肉像刚蒸出锅的馒头般绵软,还氤着几分红润,身上则可以用“丰满”二字形容,笑起来的时候,双眼像流氓兔一般微微眯起,露出一幅狡黠的神色。但是,边小姐对她的身材并不满意,于是她毅然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减肥。
边姐的矛盾之处不在于她肉体与精神上的不统一战线,她似乎每次望见自己微微发胖的身体都会无奈的叹息,于是她在体育课上付出了汗流浃背的代价,她的毅力似乎是够了罢。但同时脑海内也会自动上映每每做完操后如狐狸算计的眼神,于是这样一段对话诞生了,“今天好饿哟,我们找点东西吃吧!”“好啊!”于是一拍即合,在做完操之后每个人的课桌都被扫荡一遍,于是同学们上楼,又有诸如此类的对话。“咦?我的饼干、面包呢?“叹息之后看见边姐单纯如同小白兔的眼睛与嘴角挑起的不协调的笑之后,又认命地叹息,摇摇头之后回到座位,面对包装纸欲哭无哭。
于是边姐体重至今减少多少仍是未解之谜,而传说中边姐在毕业前减20斤似乎也怀恨在心谣言了,但不可否认,边
真让我着迷作文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生活是面明镜,它真实地记载了人们在人生道路上的曲曲折折,辛酸苦辣;生活中的乐趣无处不在,只要你认真体会,你就会感受到其中的幸福与甜蜜所在。我是一个经历了十五个春夏秋冬的女孩,我总会不断去寻找生活中的乐趣所在,虽然每次都会弄得“汗流颊背”但收获总会让我忘记疲惫和汗水,而且受益匪浅,因为成功是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和百分之一的灵感。
小的时侯,我每天就记得玩,以为玩才是人生的最大乐趣,所以学习总是一落千丈。无奈之下,一向把我视为掌上明珠的父母只好“忍痛割爱”买了很多的书籍让我阅读,而且不准出门,一时间我觉很孤独、寂寞,我觉得自已像关在笼子里的小鸟,没有快乐和自由,更别说乐趣了,所以整天闷闷不乐,垂头丧气,像丢了魂似的在屋里踱来踱去,那一堆书在我眼里不过是无人怜惜的垃圾,可是就在那一天,那一刻我才真正觉悟了。
那一天,我觉得闷得慌,于是就随手拿起一本《作文选》漫不经心地翻开,一篇叫《善良的男孩》五个大字印入我的眼帘,真奇怪,世界上哪有善良的男孩,记得上一次我和邻居的一个男孩打架,他不但不让我还把我的脸划成了一个大花猫,这个伤疤至今还“光荣&rdq
真让我着迷作文600字
雨是清凉的,能浇灭人们心中的怒火;雨是温柔的,能呵护我们幼小的心灵;雨是无私的,能帮我们洗去城市的微尘。雨,变化多端,时而细小,时而倾盆。雨就像一位拥有魔法的精灵。雨,真让我着迷。
“哗啦啦,哗啦啦”窗外的雨不知不觉又下起来了,望着滴在嫩叶上的雨滴,我又禁不住想起我和雨精灵一起欢乐玩耍的场面。
“小珺,放学了,走吧?”好朋友睁着她那双大眼睛双手作出邀请的姿势在问我。
“嗯。”我点点头撑开雨伞,一起和朋友踏进雨中。雨就像魅力的少女,披上轻柔的白纱,飘在人间。雨滴在伞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这个声音是多么的美妙,动听啊!这个声音来自仙境,他们在人间跳跃、奔跑、歌唱,仿佛也在传唤我过去。“你好啊!”她们在和兴致勃勃向我打招呼呢,“滴答,滴答。”雨精灵也听见了在兴奋地向我打招呼。
“滴答,滴答”你瞧,我的一路都在和雨精灵谈天说地呢!雨精灵也需要我的抚摸,我刚伸出手去,“淅淅沥沥”的雨好像小了一点,渐渐地雨越来越柔顺令我们那么舒畅。
雨珠随着手指渐渐滴落,她是那么的清
这事,真让我后悔作文
上小学的时候,我特别地淘气,一上课做小动作,贪玩,不按时完成作业,那都是三天两头发生的事。也正因为如此才引发我做了一件曾“轰动”我们全家,至今让我感到后悔的事。我清楚地记得,上五年级一个冬天的晚上,吃完晚饭后,我玩起了电脑游戏,嗒嗒嗒……小子你敢打我,看我消灭你”我完全进入了游戏情节里,把做作业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去写作业吧”妈妈又来催我,“等会”“你看都几点了,现在就去写!”妈妈随手关了电源。迫于压力,我胡乱的赶完了作业,“作业写得这么乱,做错了这么多,重写”说完,妈妈竟然一下子把我的作业给撕了,“你是坏妈妈,你凭什么撕我的作业,你太过分了”我气愤的朝妈妈大声吼道;趁妈妈不注意,我蹭的一下跑出了家门,“你要去哪里,快回来……”妈妈的声音越来越远了,是因为那天跑的太快了,以至于那个时候完全忽略了冬天的寒冷。
街道上除了偶尔驶过的汽车和零星几个急匆匆赶回家的行人以外,大致就剩下了我了,“去哪里呢,去
这件事真让我失落作文700字
这件事真让我失落
那天下午,我,失落了……
事情的经过要从唐老师改听写本讲起:
上课铃声响了,唐老师夹着听写本和作文本走进教室,让我们抄作文。我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抄好了作文,我开始看唐老师改作文。第一小组有不少一百分。改到我们第二组时,我看到第一个就是我,我的眼睛随着老师的笔尖移动,当见到我是一百分时,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到了地上,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也把吊到嗓子眼的心又吞了回去,我有点激动了。可是命运之神又将厄运之杖打在了我身上了,这一下,我差点吐血——老师让第一组的人检查我们的听写,检查完时,好友赵益铭用山东话夹点四川音的土话对我说:“你这题儿错咧!”他话音未落,我就两眼一黑,仿佛晴天霹雳一般,赵益铭用四川话对语文老师说:“他这题儿泻(写)地(的)毒(不)豆(对)!”原来我因为粗心,我把“道德品格”写成“思想品德”,老师说:“对对对”,将那“100”分后面又加了个“-1”,就像在我心上划了一道痕。听写本发来下后,我看着那老师后加
这件事真让我后悔作文
在我的脑海中,有一件事真让我后悔。
那天,风和日丽,太阳高照,晴空万里。天气那么好,我却很悲伤。因为——那天是六年级最后一天,不止我一个人很悲伤,我的teacher和classmates也很悲伤。我们要到不同的中学上学,以后可能再也见不着了。虽然悲伤,但也很快乐——还有一节课就放暑假了。放了暑假。我们就再也不是小学生了,就是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了。
“叮叮叮……”上课了,我们都安静下来,等待这老师的到来。老师来了,还是那样的步伐,那样的穿着,那样的发型。“老师好”,我们齐声说。老师说:“这是最后一节课了,我写了一篇演讲稿:‘同学们,你们好。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六年过去了……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顿时班级沸腾起来,激烈的鼓掌声一阵又一阵。马上就要放学了,老师让我们收拾书包。又跟我们说:“回家要好好学习,注意用水、用电、用火,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帮家长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叮叮叮“,放学
看书真让我着迷作文600字
《笑猫日记》系列丛书是我从四年级时就爱上的宝贝,杨红樱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每每捧起她的作品,我就深陷其中,舍不得放下,看书真让我着迷!
记得去年的夏天,我在网上看到《笑猫日记》又出了一本新书。得到消息的第二天,我便心急火燎地去新华书店买书。坐在公交车上,我多希望这车能够开得快一点啊!在我望眼欲穿的等待中,车终于到站了!一到站我就跑下车,背着书包往书店里赶,跑到四楼时,我长吁一口气,眼睛在搜寻着,突然看见一个牌子上写着关于新书的介绍。我眼睛一亮,快步走过去一看,我要看的书果然在!我拿起一本就看了起来,刚才的焦灼仿佛化成了甘露。里面的内容环环相扣,还是那几个熟悉的朋友:马小跳,杜真子……但他们又经历了不同的冒险。我整个人都陶醉在书中,看得如痴如醉。
我左手拿书拿累了又换右手,后背不舒服了又扭一扭,身体的辛苦丝毫都不会影响到我看书的好心情,眼睛一刻不停地盯着书本,仿佛要把它所有的营养吃个精光!书本剩下的页数越来越少,可我却看得很细,一个字眼儿,一个标点符号都毫不放过。短暂的几十分钟过去了,看完了这本书,心里又在想着下一期。不经意间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不妙!已经是10点十多分了!我该去上课了,于是我急急忙忙的收拾好书包,拿着书
这真让我着迷作文600字
我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也喜欢蜿蜒的山峦,可我更喜欢这——海天驿站。这的景象,真让我着迷。
来到海天驿站,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宽广的草坪。一条红色、黄色、绿色拼成的小路穿插在这片草坪中,许许多多的人们在晨跑,为这片美丽的花园增添了活力与生机。
穿过这片花园,我们来到了临海栈道。阳光射在海面上波光粼粼,犹如一条银河一般,“疑是银河落九天”描绘的场景也可能如此吧!向前眺去,在水天相接处,一片金光涌动,仿佛那儿就是太阳升起的地方。这片海,仿佛就是从天边流过来似的。
海面上起了雾,这片雾好像是因为大海害羞,而披上的轻纱。矗立在山海之间的两个巨大的“贝壳”和海边的建筑在薄雾中若隐若现,我想“贝壳”里会不会有一些仙子在那儿玩乐呢?在雾中,一条“巨龙”蜿蜒地盘卧在海面上,那是港珠澳大桥了。朦胧中,远处有一根柱子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会不会是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呢?近处那个小岛,就像是一位神仙在这旅游时遗落的帽子。
站在临海栈道上向下看,一块块石头随意地摆放着,就像小孩子的积木。细细地聆听海发出“哗啦哗啦”声
他
他,是一个很怪,但又很乖的伙伴。
我们都叫他“轩轩”。
轩轩他真的很怪,脾气很怪,他有时候会突然和你很亲热,过两天又忽地冷淡下来,当你是陌生人。
但是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唱歌很好听。
他的声音很清澈,干净,听他唱歌,就好像在听溪流歌唱。
原本他就叫“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改名叫“轩”了。
“轩”也不错,只是一个字不顺口,我们就多加了一个“轩”,“轩轩”,不仅顺口,而且还显得很亲昵。
他也非常喜欢我们叫他“轩轩”,不怒反笑呢。
我们每天放学都是一起回家,因为他是我邻居。
妈妈说,要照顾好他,因为他才一年级,不懂事。
他还是一个小孩子,而且是个很好玩的小孩子。
他在学校表现很棒,老师让他做小班长,他就站在台上有声有色,有模有样地笔画起来,同学们也都认真听着,老师更是笑着看他表演。
我就站在窗边,看着他,悄悄地鼓起了掌。
放学后,我拉着他的小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的手掌小小的,肉肉的,又很嫩,很好摸。
每天,我都拉着他的手,去上学,又一起回家。
他很乖,就在这一点上,他从来都不淘气,而且也很勤劳,经常帮同学扫地
他
也许在他人眼里,他是卑贱的代表;但在我眼里,它是为人的代表。——题记
人的一生总是那么坎坷,一点也不顺坦。但在坎坷的基础上再坎坷的生活,恐怕这世上没几个吧。而他,就是那几个中的一个!
从小远离了亲生父母,寄生活在一个陌生但却熟悉的家中,喊别人的父母为父母,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依然阻止不了他对生活的憧憬,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但生活总是欺骗他,父母早逝,落下他和他的妹妹。当时的他初中还未毕业,便到处借钱为父母办丧事。
生活的压力使他不得不停止高中的学习,外出打工扶持这个残破的家。
为人朴实的他,结婚后生活依然过得艰辛,左邻右舍的人没几个来他家拜访,有些人特看不起他,看不起经风吹雨打后还矗立不倒的家。
他,不高的个子,也就一米五左右,胖墩墩的身体略显着酒肚,然而他却并不经常喝酒;一抿嘴,清晰可见稀疏短小并且发黄的牙齿,不管怎么刷也褪却不了那黄,其实他并不抽烟;不大的嘴永远都是嘟着的,好像总是对生活充满了抱怨;黑黑的眼带挂在干瘪的脸上,显得愈加苍老,渐渐花白的头发彰显着岁月的芳华,但是,他并不老,他才四十几岁!是甲亢夺走了他的芳华,还有他那个不听话的孩子,总是将他气得生闷气,偷偷地在墙角哭泣。
而他那个孩子,长得特像他,不论走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