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孝为主题写一篇文章怎么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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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思考为主题写一篇作文600字
时间一天比一天走得快了,仿佛还在昨天的许多天前的事,都成了回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却越来越扣人心弦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同学们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明显了,我的化学成绩也一日不如一日了,于是每天晚上总有那么一会儿时间,在明亮的灯光下,强行记忆那些化学公式、元素和各种现象。
夜晚回家的天空已黑暗到看不见一丝光芒,正如我看着这张考得极差的卷子的心情一样,灰蒙蒙地,似乎看不见一丝希望,但是,我不断地激励我自己,加油!别人能行,我也能行!回到家中,暖暖的晚餐还没吃完,就拖着书包进入卧室,打开电灯整个房间都被照亮,我伏在桌前,推开那张试卷,用红笔在每条错题上圈出重要的地方,还不断在嘴里念叨着每一条用到的口决,前进的脚步却在一条多选题上停住了,明明只能最多选两个选项,却感觉三个都是对的,“啊!”我皱起眉头,两只手抱住头,眼睛睁得大大地盯着题目中的每一个字,生怕错过哪个条件,耳畔人留下了钟表指针的“滴嗒滴嗒”行走的声音,我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实在想不起来就等明天去学校问老师吧。”妈妈看了看钟催促着我,只好先放下了。
心里却还一直念念不忘,三个句子反复读反复读,感觉离成功只差一点点了,刚刚躺下时
以新为主题写一篇作文600字
我们一家,和”新”字有着不解的缘分。
爸爸出生在新疆。那里曾是西北苦寒之地,一年有大半年不是在下雪就是在化雪,新雪盖住旧冰,是生活中唯一常见的”新”事。冬天只有土豆和白菜,能吃上新鲜蔬菜,已是九十年代中期的事儿了。
九十年代末,硕士毕业的爸爸从尚觉闭塞的西部,来到了繁华的大上海,用他的话说,真是”耳目为之一新”啊。上海的蓬勃朝气感染着他,推动着他,让他决心把自己的青春和未来,与这座历久弥新的城市,紧紧地绑在一起。
他选定的第一个落脚点,就是当时羽翼渐丰,正待起飞的浦东新区。那时的浦东其实并不新,一点点旧房周围是大片农田,联洋、碧云这些如今的高尚社区,都还是一片片新开的工地。
悄没声儿地,地铁二号线开通了,世纪公园迎客了,爸爸也成了新上海人。他遇上了另一个新上海人,我的妈妈。他们组建了新家庭,买了新房、新车,迎来了新生儿――就是我――的第一声啼哭。如今的我,已是一名初中生,每天在新知识的大潮中接受着洗礼,虽辛苦却无比充实,为的是能有一天,以我们这一代的创新引领又一个崭新的时代。
我们一家的幸福感,跟着祖国的迅猛发展一道,每天都是新的;而远在新疆的爷爷奶奶,也并没有被发展的时代所遗忘。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世界上最亲的人莫过于自己的父母。父母呵护我们健康成长,为了孩子甘愿付出一切,这其中的爱是难以言喻的。在读过《中学生阅读》中的一篇文章《入学通知书》后,我深有体会,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也非它莫属了。
文中“我”在小学毕业后,眼看着同学们收到入学通知书,自己的那份却迟迟未来,“我”跑去问校长却被呵斥道,声称“你出身不好,又什么资格上学!”因为“我”的父亲正被单位关押且父亲原来是一个国民党。父亲得知未收到通知书后让“我”找学校,“我”却委屈地说“他们不会相信的。”父亲眼圈泛红,自责的看着“我”。
看到这儿,我怔住了,脑海里不停的想起爸爸的话“咱们不比吃喝穿戴,只比学习,但我会尽我所能满足你的需求。”我回想起自己总爱攀比,可父亲总会满足我的要求并用这句话来教育我,我却当成耳旁风。直到后来,才明白父亲在山上工作有多么辛苦,为了我,也为了整个家,那爱的后面,是无数的汗水与辛酸。虽然与文中父亲所处的环境、地位、身份各不相同,但父亲对孩子的爱是相同的。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最近,我饶有兴趣地阅读了一篇想象作文,这篇作文的名字叫《漫游22世纪》。我阅读完了之后,把头缓缓地转向了窗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刚开始阅读时,我一看到22世纪是一个多元社会,我的心情也和作者一样,对22世纪充满了期待。可是,当作者乘着“时空穿梭机”来到了22世纪时,我的心情不由得从期待转向了吃惊:为什么22世纪会变成这个样子?灰黄色的天空,53度的高温,弥漫着的化学物品味道,似游魂一样飘着的人……是什么,是什么造成的这个场景?
我的目光迫不及待地转向了下文,看到了作者被走过来的一群22世纪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控诉起来,他们的每一句话,无不是带着愤怒的目光投过来的。这表面是在说作者不对,实际上是在说我们每一个21世纪的人啊!“吞云吐雾”、浪费自来水、乱砍乱伐……这,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21世纪的人正在做的事吗?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启发了我: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要让我们看到这样的22世纪成为现实。
我最喜爱的一篇文章作文700字
在我的生命中,我最崇敬母亲,自然我最爱的文章关于歌颂母爱,《白发》就是其中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日常小事,以小写大,文中没有一个爱字,但却处处流露出母亲的关爱。
文章第一句是:“岁月,从黑发中流过,风,传播爱的信息,将黑发一点点染白。”语言表达给人一种清新的感受,犹如夏天的一丝丝凉风沁人心脾。而这里的“风”则是传播爱的信号。在文章最后一段,“风”又出现了;风,轻轻的吹,扬起丝丝缕缕的白发,传递着一点点的爱,让短发变得更长,更黑。“风”与“白发”两字相得益彰,在传递爱的过程中,母亲头发已越来越白。难免让读者心中有些许酸楚。
文章最大的特点是借物喻人,文中并没有用妈妈,孩子来做人陈代词,取而代之的是长发,短发;白发,黑发。原本年轻拥有长发的妈妈为了她的孩子操起了整个家,她顶着满脸心酸,当看见院子里的孩子顶着短发活泼可爱的蹦跶时,长发的嘴角会流露出会心的一笑。长发不顾一切的付出,是希望短发可以变得更长,快乐健康的成长,变的更黑,让生命持有它的厚度。而岁月怎会饶人不老呢?二十年后白发倚在树下看着村口黑发归来的身影,白发还是原来那颗
以“比”为题写作文
【篇一:以“比”为题】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如今要脸面的方法可多啦:上网、上电视、上报纸,可以前要脸面的方法可独特了——大喇叭。
这个村子坐落在偏僻的大山里。平日里存里的年轻人都到外面去打工,挣了钱就往家里寄,乡里一星期才逢一次集,乡里邮局为了方便大家赶集的时候取款,就将每次的汇款单交个村干部,村干部在赶集前几天用大喇叭通知村民取汇款单。每当大喇叭响起,村民们都在自己竖起耳朵听,被念名字的人别提多风光多神气。
最近,村里的李伯心里很不爽。为啥?大喇叭里通知他的邻居张老头好几回了,却一直都没有喊过他的名字。李伯心里想:人家有儿子,他也有儿子。并且还在同一座城市打工。为什么他的儿子会寄钱回家,自己家的儿子就不寄钱回来?他听不得村里人夸邻居的儿子有出息,更看不得张老头在他跟前儿得瑟劲儿。
所以,他趁着赶集的时候给他儿子挂了个电话,问:“儿啊,你手上钱充裕不?“
儿子答道:“爸,我生活费够,只是工作还没发下来,等发下来了我就给您寄钱。”
他一听这话,顿时松了口气,叮嘱着说:好!等发了工资你留足生活费,剩下的赶紧寄回来。“
这事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进入学校学习已经八年,学过的文章无数,掐指算来我最喜欢的文章应该算朱自清的《背影》。
这是一篇纪实散文,可以说是描写亲情的最好的叙事散文。全文以“背影”为线索组织材料,通过”我”几年前回家奔丧、车站分别、别后思恋等情节的追述,抒发了人间的真情。文章中对凝聚着父亲饱经忧患、穷困潦倒的“背影”的描写,充分体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深厚的感情!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我认为这文章写得好!
文章第六自然段描写父亲过铁道买橘子时的背影,是文章的感情高潮的喷发。透过那黑色的衣着,我们似乎看见父亲那灰暗生活所包裹漫漫人生路。那努力攀登着的双手,那尽力向上缩的双脚,那肥胖的向左倾斜的身子……此时都落在作者沉重的心上。朱自清感到父亲行走的艰难,体会到了父亲的衰老,还有今后人生路上父亲要独自挣扎的苦痛。即便如此,父亲依旧倔强,什么事情都为儿子考虑周全了。儿子再冷酷,面对此情此景,心情也难以平静,黯然泪下。这泪水既是情感的表达,也是文章抒情的需要。
课文的可爱之处,不仅体现在情感真挚这一方面,还体现在组织结构上。
通观全文,作者对父亲的背影有四次描绘。特殊环境下活动着的背影,是对父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700字
我喜欢咀嚼字字句句里的苦涩与甘甜,无论原作还是译著,安放在一篇篇文章里,都显得庄重而不失活力。此时此刻,我又历经了一场心灵风暴。
文章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佩斯特总裁喜欢在演讲时把鞋子和袜子脱了,再开始他的演讲,作者很不理解,终于有一天他和佩斯特先生闲谈,才知道在他小时候穿不起鞋子,为了减少买鞋子的费用,他总是在上学途中把鞋袜脱下来,揣进怀里。直到有一天,左脚被蝎子蜇伤了,没有办法穿上鞋子,父亲才把自己的鞋给他穿。佩斯特先生在成功之后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本,在每一次的演讲前都要把鞋袜脱掉。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先是疑惑重重,继而同情赞赏,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对自己说,脱去的不仅仅是鞋,而是成功后的沾沾自喜”,我的心就像是被洗礼,被叫醒,心里翻涌的皆是崇敬。人们啊,总在提醒自己,失败时不要气馁;可赤脚总裁告诫人们,成功时更不要忘本,脚踏实地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这篇文章引发了我的深刻思考,我忆起自己小学时的一次经历。那次,我获了三好学生,之后的日子,也不知是骄傲,还是自满的心理在作祟,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语文最基础的写字板块都出错,数学的成绩更是跌到了谷底。三好学生离我远去,我情绪不好、成绩不好、各种
以亮为题写一篇作文
【篇一:以亮为题】
在一阵淡淡的麦香中,一位小男孩数着空中明亮的星星,慢慢地进入梦乡。
他的梦,是万物点缀出来的梦,大地被金黄的麦田覆盖,似一片金黄的汪洋大海。五彩的蝴蝶在麦田里穿梭,似缤纷的鱼儿在海中生活。虽是夜晚,但那天空却未泯玩心,用千千万万明亮的星星装饰。星空下,麦田里一条曲折的小道通往炊烟升起的地方,一座小屋,一扇木门,一位妇女,一盏灯。男孩顺着小道向灯光跑去,向着炊烟跑去,这个是男孩归家的光亮。那亮温暖了男孩的心房。
梦醒了,那盏灯不见了,那阵麦香闻不着了,那个男孩已变了模样。他从乡村走向了城市,从童年走向青年,伴随他的是满身的斗志。
奋斗的斗志在次次的碰壁中消耗怠尽,他如同一块满是棱角的小石子被打磨成了一块光洁圆润的鹅卵石。他奔走在各个地方,为了工作,为了生存,盲目地忙碌着。他感觉自己就像社会上的一粒沙,渺小,无依无靠。一遇见大风大浪,他就只能在半空中回旋打转。只能随波逐流而不能活出自己。
这不是他所熟悉的一切,温暖的灯光幻化成了绚丽的霓红灯,刺瞎了他的双眼。悠闲的炊烟变成了汽车呛人的尾气,令他闻不见麦香。满地的麦田成为了结实的栏杆,挡住了他归家的道路。
夜更深了,人也更少了,孤独的他总会躺在草坪上,含着苦与泪,像一只无助的小动物,默默地舔
以值为题写作文
舅爷爷去世,这是我第一次参加亲人的葬礼。我没有太多的悲痛,更多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而此时,电视的屏幕正闪现着有关埃博拉病毒的报道,短短几日,鲜活的生命一个个消失了。
死,多么可怕的字眼。
我带着对死亡的恐惧,疯狂地躲避着,却在不知不觉间陷入了迷雾之中。我停止了前行,蜷缩在阴暗潮湿的角落,而那对死亡的恐惧却日益加深。
梦幻中,我来到了天堂……
我问上帝,为什么有些人不恐惧死亡。上帝说是因为他们活着并无遗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值。“不遗憾?”“值?”我活了十多年,这十多年是否不遗憾,是否值?这十多年里,我就像一名时间的旅行者,我花费太多的时间活在过去,活在回忆,活在遗憾之中。我忘却了前进的方向,漫无目的地游走,这十多年似乎不值。
“那么,我的未来是什么样?是否过得值?”我抬头问上帝。
上帝笑着说:“我亲爱的孩子,请跟我来。”
上帝带我来到三扇门前,他推开了一扇门。我看见一个闪烁着霓虹灯的世界:一群年轻人坐在一起抽烟、喝酒、玩扑克、打游戏……在若干年后,这群年轻人整日灰头土面,贫穷、疾病缠绕着他们。他们的目光黯淡,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