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上有的有的写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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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世界上最亲的人莫过于自己的父母。父母呵护我们健康成长,为了孩子甘愿付出一切,这其中的爱是难以言喻的。在读过《中学生阅读》中的一篇文章《入学通知书》后,我深有体会,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也非它莫属了。
文中“我”在小学毕业后,眼看着同学们收到入学通知书,自己的那份却迟迟未来,“我”跑去问校长却被呵斥道,声称“你出身不好,又什么资格上学!”因为“我”的父亲正被单位关押且父亲原来是一个国民党。父亲得知未收到通知书后让“我”找学校,“我”却委屈地说“他们不会相信的。”父亲眼圈泛红,自责的看着“我”。
看到这儿,我怔住了,脑海里不停的想起爸爸的话“咱们不比吃喝穿戴,只比学习,但我会尽我所能满足你的需求。”我回想起自己总爱攀比,可父亲总会满足我的要求并用这句话来教育我,我却当成耳旁风。直到后来,才明白父亲在山上工作有多么辛苦,为了我,也为了整个家,那爱的后面,是无数的汗水与辛酸。虽然与文中父亲所处的环境、地位、身份各不相同,但父亲对孩子的爱是相同的。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最近,我饶有兴趣地阅读了一篇想象作文,这篇作文的名字叫《漫游22世纪》。我阅读完了之后,把头缓缓地转向了窗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刚开始阅读时,我一看到22世纪是一个多元社会,我的心情也和作者一样,对22世纪充满了期待。可是,当作者乘着“时空穿梭机”来到了22世纪时,我的心情不由得从期待转向了吃惊:为什么22世纪会变成这个样子?灰黄色的天空,53度的高温,弥漫着的化学物品味道,似游魂一样飘着的人……是什么,是什么造成的这个场景?
我的目光迫不及待地转向了下文,看到了作者被走过来的一群22世纪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控诉起来,他们的每一句话,无不是带着愤怒的目光投过来的。这表面是在说作者不对,实际上是在说我们每一个21世纪的人啊!“吞云吐雾”、浪费自来水、乱砍乱伐……这,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21世纪的人正在做的事吗?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启发了我: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要让我们看到这样的22世纪成为现实。
我最喜爱的一篇文章作文700字
在我的生命中,我最崇敬母亲,自然我最爱的文章关于歌颂母爱,《白发》就是其中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日常小事,以小写大,文中没有一个爱字,但却处处流露出母亲的关爱。
文章第一句是:“岁月,从黑发中流过,风,传播爱的信息,将黑发一点点染白。”语言表达给人一种清新的感受,犹如夏天的一丝丝凉风沁人心脾。而这里的“风”则是传播爱的信号。在文章最后一段,“风”又出现了;风,轻轻的吹,扬起丝丝缕缕的白发,传递着一点点的爱,让短发变得更长,更黑。“风”与“白发”两字相得益彰,在传递爱的过程中,母亲头发已越来越白。难免让读者心中有些许酸楚。
文章最大的特点是借物喻人,文中并没有用妈妈,孩子来做人陈代词,取而代之的是长发,短发;白发,黑发。原本年轻拥有长发的妈妈为了她的孩子操起了整个家,她顶着满脸心酸,当看见院子里的孩子顶着短发活泼可爱的蹦跶时,长发的嘴角会流露出会心的一笑。长发不顾一切的付出,是希望短发可以变得更长,快乐健康的成长,变的更黑,让生命持有它的厚度。而岁月怎会饶人不老呢?二十年后白发倚在树下看着村口黑发归来的身影,白发还是原来那颗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700字
我喜欢咀嚼字字句句里的苦涩与甘甜,无论原作还是译著,安放在一篇篇文章里,都显得庄重而不失活力。此时此刻,我又历经了一场心灵风暴。
文章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佩斯特总裁喜欢在演讲时把鞋子和袜子脱了,再开始他的演讲,作者很不理解,终于有一天他和佩斯特先生闲谈,才知道在他小时候穿不起鞋子,为了减少买鞋子的费用,他总是在上学途中把鞋袜脱下来,揣进怀里。直到有一天,左脚被蝎子蜇伤了,没有办法穿上鞋子,父亲才把自己的鞋给他穿。佩斯特先生在成功之后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本,在每一次的演讲前都要把鞋袜脱掉。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先是疑惑重重,继而同情赞赏,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对自己说,脱去的不仅仅是鞋,而是成功后的沾沾自喜”,我的心就像是被洗礼,被叫醒,心里翻涌的皆是崇敬。人们啊,总在提醒自己,失败时不要气馁;可赤脚总裁告诫人们,成功时更不要忘本,脚踏实地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这篇文章引发了我的深刻思考,我忆起自己小学时的一次经历。那次,我获了三好学生,之后的日子,也不知是骄傲,还是自满的心理在作祟,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语文最基础的写字板块都出错,数学的成绩更是跌到了谷底。三好学生离我远去,我情绪不好、成绩不好、各种
我最喜爱的一篇文章作文700字
古今中外,好的文章数不胜数。这些好文章能医治人类的愚钝,使人类明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世界,引发来自全世界人的情感和共鸣。人因阅读而进步,好的文章是精神食粮中最可口的美味佳肴,是成千上万读者喜爱的追求着的篇章。
而我最喜爱的“食粮”,则是老渔民写的《西沙激战》。
这篇文章是从一本杂志上看到的,当我阅读它第一遍时,我就喜欢上它了,往后再翻篇章,也是愈加愈喜爱。它主要写了1973年8月底,南越当局非法侵占我国西沙群岛等十多个岛屿,经过半年的外交谈判和激烈战斗,我国最终以和平的方式夺回领土的故事。那时,我国军事实力不像现在那样雄厚,经常受别国欺压,再加上中央主要“驱赶来敌而不歼敌”,没有派出解放军一线部队进行作战,使敌人变得更加嚣张。
从装备上看,我国派出的四艘武装渔轮总排水量不过1800吨,16门85毫米以下火炮16门;而南越海军四艘驱逐舰总排水量6000吨,127毫米以下火炮多达50门,实力悬殊极大。但是,在如此不利的情况下,中国海军以弱胜强,最终取得胜利,靠的是不屈不挠、敢打硬仗恶仗的精神,这是中华五千年以来的不屈精神,它是侵略者不寒而栗,让侵略者闻风丧胆。中国军魂正是在这种精神下日益壮大,中国军力正在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进入学校学习已经八年,学过的文章无数,掐指算来我最喜欢的文章应该算朱自清的《背影》。
这是一篇纪实散文,可以说是描写亲情的最好的叙事散文。全文以“背影”为线索组织材料,通过”我”几年前回家奔丧、车站分别、别后思恋等情节的追述,抒发了人间的真情。文章中对凝聚着父亲饱经忧患、穷困潦倒的“背影”的描写,充分体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深厚的感情!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我认为这文章写得好!
文章第六自然段描写父亲过铁道买橘子时的背影,是文章的感情高潮的喷发。透过那黑色的衣着,我们似乎看见父亲那灰暗生活所包裹漫漫人生路。那努力攀登着的双手,那尽力向上缩的双脚,那肥胖的向左倾斜的身子……此时都落在作者沉重的心上。朱自清感到父亲行走的艰难,体会到了父亲的衰老,还有今后人生路上父亲要独自挣扎的苦痛。即便如此,父亲依旧倔强,什么事情都为儿子考虑周全了。儿子再冷酷,面对此情此景,心情也难以平静,黯然泪下。这泪水既是情感的表达,也是文章抒情的需要。
课文的可爱之处,不仅体现在情感真挚这一方面,还体现在组织结构上。
通观全文,作者对父亲的背影有四次描绘。特殊环境下活动着的背影,是对父
我最讨厌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读了八年书,学了不少文章,自己不满意的作品有不少。但要我从中找出一篇自己最不喜欢的,我一定会说——《背影》。
亮出了我的底牌,你一定大吃一惊。《背影》那可是名家名篇呀,是朱自清的经典作品呀,各种版本的教材都有它的身影。况且,那包含真情的“背影”已经让无数读者潸然泪下了。可是,我要说讨厌就是讨厌,而且一定有我的理由,怎管它是不是精品呢?
文章里父亲的“背影”具体出现在车站送别的部分,肥胖的父亲坚持要去为儿子买橘子时留下的情景,给大家留下了深深的震撼。当时作者的家中祸不单行,祖母去世,父亲失业,典质家当,因而家中光景很惨淡。父亲的内心苦痛可想而知。在外求学的我却只顾自己的感受,堂堂的青年男人却在灾难面前缩手缩脚,成了软蛋。
再试想,我与父亲一起到了南京,我因朋友之约,就将父亲丢下,一个人外出闲逛。完全忘记一个为人儿的本分和职责。在火车站,父亲却似一个老女人,将所有的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条,事无巨细。我却在旁边嘲笑父亲的迂腐。
父亲去买橘子送别儿子,这件事,儿子其实是可以自己去完成的事情,却在旁边无动于衷。父亲横过马路,首先违反了交通规则,是在树立坏的榜样。另外一方面,儿子的冷酷无情,使人
体育课上作文600字
不论是多情的诗句还是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替代无比亲密的友谊。人生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正的友谊才是最不容易的。
体育课上,随着老师的号令,课前慢跑两圈的必备热身便开始了。一路上我们气喘吁吁。跑完后,老师还让我们跳高抬腿、纵跳等热身锻炼。
体育老师看了看时间,分队伍比赛螃蟹走。还没开始同学们却被曹主任叫走了,只剩下女生,老师讲了一遍规则,我们便迫不及待地开始比赛。毕竟大家第一次玩,磕磕绊绊没有什么。转眼间,我们一组一组地走完了。终于,我们赢了。对方便被罚了十个蹲跳起。
这时,干完活的男生们回来了,重归队伍。老师重新定了规则,加重了惩罚,这便激起我们的好胜心。刚开始,第一队的人穷追猛赶,差一点就反超我们,还好有惊无险。差距是被他们给拉开的。第一搞砸组是对方的张瀚业和马子昊,马子昊小巧玲珑可是张瀚业不一样。只见马子昊一蹦一跳地拖着张瀚业,张瀚业一脸无奈,甚至连腿都悬空了。无论张瀚业怎么呼喊马子昊还是改变不了被拖的现实。第二搞砸组便是王禄钊和张垚锐,因为他们俩不甘落后拼命追赶,可是心急的张垚锐把王禄钊的鞋子给踩飞了,王禄钊一边跑一边拖着鞋,拖拖拉拉很不容易地回到终点。王禄钊便用他缓慢而又粗犷的嗓音边抽鞋边对体育老师抱怨道:“老
体育课上作文700字
体育课上,体育委员谢晓明奉命和王亮一起到体育室搬铅球和哑铃,一见八九个铅球和一堆哑铃。王亮就不太乐意了,说:“这么多,一人一次顶多拿两个铅球,来回得走好几趟,多累啊!”他眼球咕噜一转,一眼瞥见了一块折好的红布放在桌子上:“何不拿来包一下,拎出去不就行了?”
于是,两个人麻利地用那红布包好几个铅球和哑铃,兴冲冲地朝操场走去,一边走还一边为自己的聪明而得意。
来到操场上,王老师正想要夸他们的时候,突然发现他们手里用来包铅球和哑铃的意是一面国旗,脸色一沉,严肃地说:“赶紧把东西放下!”“怎么啦?有什么不对劲吗?”谢晓明应声把东西放下。王老师急忙蹲下,捧起国旗仔细端详着,手指轻盈地拍扫着红布上的尘土,嘴聚拢着把灰尘吹干净,然后把国旗整齐地叠起来,两手恭敬地捧着国旗。然后转心向谢晓明他们郑重其事地说:“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沾污或污损,就是在侮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战声上,哪一方的国旗倒下,就代表这个国家已经失败,甚至灭亡。国旗是那样庄严,是那样神圣,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今天,你们的行为污损了国旗,你们愧为中华儿女啊!”谢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要说我最喜欢的文章,那便是朱自清的《匆匆》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一股莫名而来的伤感从心尖儿里面涌了出来。
那莫名的情绪可能是燕子,春去秋来,飞走又飞回来;也可能是一棵柳树枯萎后。就像朱自清先生说的,为什么只有过去的时间不复返?是谁偷走了他们?我想,是懒惰!是人的本性——懒惰!
如果我不懒惰的话,就会在以过去的四千多日子里留下深刻的足迹,回头看时就不会涔涔而泪潸潸了。但,日子还会像文章第三段里写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人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直到一个早晨什么事都没有做,才知道时间在不经意过去。
如果未来我会自暴自弃的话,又会像文章里写的,“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在叹息里闪过了”,是啊!如果未来的我在自己一句句后悔的叹息中浪费自己一生中最好的青春。那一定要醒悟,珍惜这些宝贵的年华宝贵的时间!这样未来的我就能抓住些日子就不会像文章里写的,“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如果没有醒悟的话那就会想文章最后第二段中这几句话“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