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罗王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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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缘,是一种神秘而奇妙的东西,它一开始,就注定了分不开,剪不断,即使现在的冷漠,也可能化为无线的热情与激动。
记得六年级的座位调动完毕后,我的心情是无比的失落的,为什么,我的小组成员会是她们啊:我的同桌,毫无疑问,罗艾娇,数学白痴一个!因为我们班是四个人组成一个小组,至于其它两个小组成员吧,分别是花花公子杨亚,还有一个五年级的转学生,我对她几乎没有什么交际,所以呢,谈不上好与坏。但是,这是我遇到的一个倒霉小组吧!但是,后来我却错了,不过,这都是后话。
很显然,成绩优异的我成了第八大组组长,以及第四人小组的带头人。那个花花公子也还行,第七组组长。
这时,一只小手拍了拍我的后背,“组长,以后承蒙你多多关照了,以后我肯定天天给你带零食。”罗艾娇道,她脸甜甜的笑容,使我微微一颤,不过,只是霎那间罢了。我冷冷瞥了她一眼,便没了。她也不恼,只是有些失落罢了。
我回头“关照”了我另外两个组员,的确,杨亚还是那么不正经,相反,他的同桌罗莎莎倒很沉默,很文静,很恬静的样子。以前我怎么没发现呢,只知道她体育好得爆表!看来,我还得深入了解他们才行呢!
努力面对新生活,慢慢揭开那到神秘,让它发光。
王二狗
王二狗是村里村外“远近驰名”的大傻子,据说在他母亲生他的那一夜自家房子恰好被雷劈中,导致母亲收到了惊吓,一命呜呼了。而王二狗当时只有半个脑袋从母亲肚子里出来,接生婆刘老太使劲拽了老半天才给拽了出来。
刚出生,就使得自己的母亲难产去世,在封闭传统的村子里是极其不吉利的。
而且呀,这老王头又是极其爱妻子的人,这下虽说是多了个儿子,可是这媳妇却没了,不免把矛头都指向了王二狗,对他是极其刻薄的,王二狗从小就缺衣少食,三岁那年被大雨淋了一夜,老王头也没给他请大夫,这王二狗在那次高烧过后脑袋也不好使了,老王头干脆进城打工去了,“看你这驴脑袋我就心烦!”这是老王头走之前对王二狗说的最后一句话。王二狗看着他爹跟他说话了,乐呵呵地口水流了满衣襟。
自此之后,王二狗就像是村里的流浪儿,有一次,邻居张大娘看见王二狗在啃着她家院里的树皮,抄起手里的鸡毛掸子就往王二狗身上打去,“可别把俺家树给搞死了,你这没人要的傻杂种。”张大娘碎了一口道。
日复一日,有人突然发现王二狗不见了,接着又有人在山间的沟渠里发现了淹死的王二狗,他手里还紧紧握着一个红薯,看样子是在山上挖红薯失足跌落了下来,淹死了。
钱老三媳妇突然爬
品王勃
精华珍宝,漫天的南昌郡城;俊采人杰,遍地的洪都新府。却隐含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希望与失望,滕王阁一带精致何为美丽,远离长安却是一大弊病。
我不是没有想过功成名就,亦或强国安民。奈何地位卑微,一介书生之身又何德何能高攀类此种种呢?如今,宁愿许可获抛弃一生的功名富贵,也要不远万里去朝夕侍奉父亲。我将陪侍聆听他的教诲,既然不能像司马相如一样遇到杨得意,那么归家又何尝不失为一种享受呢?父亲有渊博的知识,他能教我的不会比任何人少。而官场种种,步步惊心。又何必在一审涉嫌呢?
我远大的政治抱负得不到施展,难道还能追求别的什么吗?
我将离开这名胜之地只身前往南地呵,这样盛大的宴会不会遇到第二次了。
我听见江水中央游过的渔舟里飘来的歌声,雁群飞过,阵阵寒意。河流,湖泽永远不会停息它的脚步。我与这即将消逝的盛景相比,有还能比它多存在?多少时间呢
远处的天边是几多粉红色的云霞,随着暮色的来临正在渐渐消退。几只腾空的野鸭正与它融为一体。远远望去,一眼看不到边的江水已于西天相接,倒映着水中的一切。云游于水中,鱼映在天上。静静的滕王阁,静静地俯视着这一切……
我与这即将消逝的盛景相比,有还能比它多存在多少时间呢?
《鸽王与鹰王》读后感900字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中外动物小说《鸽王与鹰王》。此书的作者就是《狼王梦》的作者--沈石溪。此书大部分体现出了悲剧的气氛,有退役军犬黄狐为了主人和战士们的安全,奋不顾身的去蹚雷,最后英勇牺牲;有为了鸽群后代的安全,指挥鸽群与鹰王斗争的鸽王,战争结束后便悄然隐去;有为了自由,宁愿选择死亡的野马飞毛腿;还有在滑雪场苦苦等待主十几年的雪橇犬哈克,但有人要收养它时,却遭遇事故死了……这些场景让人悲愤不已,义愤填膺。
这本书不仅赞扬了这些动物们的高贵品质,也批判了故事中那些阴暗,险恶的人。比如“胖企鹅”、杰谷斯、刁婶、灰脸大叔、司机……这些人作者对他们及轻描淡写,也写出了他们的阴险。“胖企鹅”对哈克又踢又打;杰谷斯卑鄙的把山猫从老猎人的身边带走,他还是个虐待动物的人;刁婶还四处传播皮姆咬人的谣言,让检疫站的人将他带走了……
其中也有许多感人的场面,例如小白狗皮姆,它是白化品种,可能属于劣等,自然得不到品族证明书了。但它是一只漂亮的,讨人喜欢的小狗,它很聪明很善解人意,对主人也很忠心耿耿。它和它的主人伊凡·伊凡内奇生
我家的成员作文400字
一条晃个不停的尾巴,一双乌黑的眼睛,加上一对机警的耳朵,这就是我家的成员——黑仔。
黑仔,因为一身乌黑发亮的毛发而得名。虽然我家黑仔是只公狗,可它却比小母狗还娇气。有一次我丢根吃剩下的骨头给它,没想到它闻闻便没趣的跑开了,直到我用了块带肉的排骨讨才把它讨好回来。黑仔很活泼,什么事都凑凑热闹,可有时它却躺在阳台上晒太阳,悠闲极了,恨不得它就是老大。
要说它有时候还是挺聪明的,也很粘人,爱撒娇,每次它一看见我就向我冲过来,扑到我的怀里,我让它坐它就立马摇着尾巴坐在我旁边。经过我和他长期的配合训练,别说它还懂英语呢!我说:“Standup!”它就会立马站起来,挺适合当小狗狗的外交官呢!
黑仔的尾巴也是它的一大特点。狗狗摇尾巴代表友好,黑仔可是友好大使,它的尾巴在认识的人面前从来没停过,可讨人喜欢了,但遇到陌生人靠近我家门路口,它就会竖起尾巴“旺旺”的叫起来并且冲过去吓唬人家,在它看来,守护我们的家是它的职责。
它有时候还是很重感情的,每次我出远门的时候,它总会在门口依依不舍的看着我,直到我走了才离开。
这就是我的“家庭成员”--黑仔,怎么样?你喜欢它吗?
我家的新成员作文400字
外婆家来了一个新成员,是一只叫“小七”的小狗。
它全身都是黑色的,如果躲在黑色东西的旁边,就像有“隐身术”一样,可好玩了。
为什么要叫“小七”呢?因为它是七月出生的,有七个兄弟姐妹。狗妈妈的主人说每一次吃奶它都走在最前面,每一次遇到危险期时候,它也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个,是小狗里面的狗王。我和姐姐都认为它就是我们心中的神犬“小七”。
它虽然很勇敢,可到了我们这里就变成了一只夹尾巴狗了,估计是它离开妈妈了,心里有点害怕。
小七刚来的几天,很不听话,乱咬鞋子,随地大小便,晚上睡觉也是一个大问题。它两点多就起来在家无忧无虑地玩耍,一点也不考虑全家人都还在睡觉。不过我相信它能很快适应新环境并改正这些坏习惯的。
小七刚来时还没断奶,饮食上也有点问题,我和姐姐就用小碟子给它喂奶。它最爱喝酸奶了,喝了一两天奶后就能自己吃肉、蛋、汤泡饭了。我和姐姐经常喂它,它很喜欢我们,没事就在我们脚边转悠,还用嘴舔我们的脚。
我的朋友们也很喜欢小七,它也喜欢他们。小七是我的好伙伴!
我家的新成员作文600字
我家最近加入了一位新成员——小白兔,它非常的可爱。
小兔子全身雪白,当它卷着身子休息时,从背面远远的看去犹如一团毛绒绒的绒球。它拥有两只黑宝石般乌黑发亮的眼睛,每次它用这双眼睛凝视我的时候,我的心都要被融化了。兔子休息的时候鼻子也一直在上下移动,但头却不动的,三瓣嘴的中间会时不时地露出两颗雪白的长长的大门牙。两只长耳朵边缘的毛是黑色的,不同于一般兔子的耳朵颜色,当房子里有动静时耳朵会直直的竖起来,像极了一对雷达,静听着周围的一举一动。在冬季,小兔子的绒毛更加茂盛了,宛如身披一件貂皮大衣,可保暖了。小兔子萌萌哒的样子,真让人忍不住要去抱抱它,摸摸它,亲亲它。
小兔子不仅样子长的可爱,还挺有个性哦!它高兴的时候,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小爪子挠挠你的腿,把头伸进你的怀里取暖。它若是不高兴啊,无论谁怎么逗它,它也一动不动,完全把你给忽略了。它胆子有时很小,什么都怕,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想办法躲进我的怀里;有时却很大,再陌生的地方,只要有草地就会欢快地奔跑。
最能引发我情不自禁笑的是它吃饭的样子。它刚我们家的时候还小,它的食盘也是小号的,那时吃饭的样子还算正常。可现在长大了,食盘却还是原来的,这样一来,兔子的头不能顺利的伸进食盘吃饭了,每
我家的新成员作文500字
今天,我家里来了一位新成员,哈哈哈,没错,它就是多肉小朋友啦!
多肉是现在一种网红植物,它的叶片虽然不多,可每片都是肉嘟嘟的,所以名叫多肉。多肉的叶片里都有十足的水份,可以不用天天浇水。我最喜欢多肉中的水蜜桃和玉露呀!水蜜桃多肉的叶片没有什么水份,薄薄的,在叶片的顶部是粉色的,可爱极了!每次帮它浇水时,它的中心点总是可以留住一颗晶莹透亮的水珠,在阳光的映衬下,犹如颗水灵灵的宝石,漂亮极了。而玉露就不同了,玉露全身碧绿,叶片肉嘟嘟的,摸起来像一个水珠,柔软的,肥肥的,玉露平时躲在一个五颜六色的花盆里,像一个含羞的美少女,美丽极了!
多肉不仅颜色、样子十分美丽,它的味道也十分好闻。看,那天,我数学独立作业只考了84分,回到家,我的“金豆豆”不停的往下掉,我伤心极了,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埋怨自己考的太差,忽然一股清凉、舒服的香味迎面而来,我跟着香味来到了阳台,哦!原来是小多肉呀,我抚摸着小多肉,“小多肉,你说,平时的我数学都在九十五分左右,怎么这次才考84分。”小多肉好像在安慰我说“没关系的,小主人,一次两次考不好没关系,只要努力,争取下次考好就行了,赶紧去把错题再练习练习吧!”这
我家的新成员小狗作文
“晨晨,快管管你的狗!”这是自从狗狗长大后,爸爸每天早上都要对我说的话。因为这只狗长大后早上起的特别早,每次都躲着阳光悄悄的爬上通向二楼的楼梯,好像楼上有大骨头似的,经过多次发生这些事后,经过每天清晨早起的爸爸对我喊叫后,我才清楚,原来狗狗是要上二楼找爸爸珍爱的鸽子去。
这只狗狗是半年前我才开始养的,记得第一次去爸爸的朋友家时,我就注意到了那只特别俊俏的牧羊犬。当时它还没有出生呢,还在那只母狗的胎中,母狗端坐在主人的身边,见到我们便毫不客气的狂吠,她起身时,我便发现她怀孕啦,肚子也是毫不客气地凸起。在当时我便打起了主意,凑近爸爸的耳朵,悄声说起了我的想法,只见爸爸点了点头,又与他的朋友商议,当我看到那位叔叔也同意点了点头,真的是一蹦三尺高,有种高兴的要飞起来的感觉。那么为什么我会有那种想法呢,还是源于第一眼看到母狗时,对它的模样感到惊叹,它有着一身浅黑色的毛发,虽不像纯黑色的狗狗的毛发那么的鲜亮,可也是精神焕发。我期待着它生下的小狗崽有多么的可爱。
当他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之前,我还在客厅中的沙发上玩手机,爸爸从外面踏入门来,手里捧了一个棕黄色的盒子,我轻轻地斜着头瞄了那个盒子。因为看不出什么名堂,所以也没有在意,可后来爸
虾王本纪
湖海纪年六年,海底邦国纷争又起。老龙虾公携其公子隐居于湖泊之中,等待出山之时。
时年龙虾公子六岁,正值第十二次换壳的时间。
对于龙虾们来说,壳,是束缚,只有经过不断的更换,龙虾们才能更加强大。不过对于任何处于换壳期的龙虾们来说,一切生物都可能对他们造成威胁。龙虾公子也不例外,因此他必须学会收敛和隐藏。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次公子换壳的时候正好被几只泼皮鱼看见了。
“你……哈哈哈哈……”几只鱼看见公子软弱的丑态顿时笑了。
“啧啧,看看这只虾的样子,又软又丑,真是笑死我了。”龙虾公子不想理他们,准备离开,领头的鱼可不答应,上前挑衅,大力的朝着龙虾公子的肩膀推了一下。龙虾公子一个没站好,往后退了好几步,险些栽倒在地上。抬头怒视他们,却听见那几只鱼轻蔑的嘲讽:“软得像根儿面条一样,看来还真是个不中用的东西。”
听见此话,一向自尊的公子突然直起没有壳支撑的身体,低吼一句:“没用的是你们才对。”上去就和那群鱼扭打在一起。本就失去了壳又没有帮手的龙虾公子很快就败下阵来。几个喽啰把龙虾公子往旁边一丢,领头的虽然被夹的鼻青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