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尔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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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之行——古尔沟
2016年7月15日 星期五 晴
今天是川西之行的第一天,坐了一天的车,我的四肢都麻木了。黄昏时,终于来到了今晚要住的地方——古尔沟。
古尔沟座落在一个小山沟里,两旁是陡峭的山峰,一边的山峰光秃秃的,而另一边则长满了小树丛。因为以前在课文《要是你在野外迷了路》中学过,所以我知道哪座山峰在南边,哪座山峰在北边。
在小镇的旁边,有一条小溪,溪水很浑浊,像一群打闹完后赶着回家吃晚饭的小孩子,正奔跑着向下游流去。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沿着小溪散步。溪边的栏杆上,飘着五颜六色的小旗子,这是藏区人民特有的标志——经幡。小溪的两旁,种着一排柳树,柳枝在晚风中轻轻舞动,夕阳的光辉洒在柳树上,柳树就像抹了一层油,显得更加翠绿了。
黄昏的小镇上,来往的人不是很多,显得小镇特别安静。偶尔可以看见几个卖水果的小商贩,箩筐里盛满了李子、苹果、梨。一阵晚风吹来,感觉很凉爽,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水果的香味。我尝了个苹果,酸酸甜甜的,真可口。
小镇上,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种满了美丽的格桑花(我第一次知道这花的名字),有红的、白的、紫的、粉的,五颜六色,竞相绽放,好看极了。妈妈一直叫我和格桑花合影,但是因为我有点头晕(后来我才知道,这叫高原反应)
《大秦帝国》读后感
在两千多年以前,是哪个国度结束了战国时期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是哪个帝王完成了天下一统的伟任,是秦帝国,是秦始皇。
在小时候我还不懂事的时候,我曾经觉得大秦是天下间最邪恶的国度,而始皇帝则是最可恶的君王。但上了高中后,我渐渐的觉得没那么简单,我想象不到秦朝做错了什么事,竟要引起天下之人围攻。后来我在学校图书馆找到了大秦帝国,我才了解到,人的主观映像对于历史的误解是有多么可怕。
在战国之初,秦国被函谷关以外的国家都认为是蛮夷之国,不懂礼仪邦交之国,其地位比起楚国还要差很多。直到孝公继位,发出求贤令,从此秦国举国上下开始尊敬人才,而后商鞅入秦,力图变法改变了秦国落后的局面。从此秦国一改往日落后局面,一局成为天下第一战国。引来了诸多山东士子入秦。如张仪,蔡泽,李冰等。再者,武将也有许多属于外来的如蒙恬一家等。
在长平之战后,天下战国都落入了低谷,各国都在寻求变法之道,竟皆在模仿秦国的变法之道,单从这上面讲就不能说明秦朝暴政了。而且大学士旬况当时也指出说“变法必学秦”,此等话语在史记里依然可循,难道有错吗?
始皇帝横空出世后,以自己的雄才大略,一统天下,在他上位后几乎是以一己之力,镇压嫪毐,放逐吕不韦,试问有哪个少年在自己十几岁时做到这
古树
或许书中描写的古树,大部分是苍老的,承载着浓厚的历史风尘的,古树总是被人看成受过历史磨难的,深沉的模样,其实在我的印象里,古树不是像人们说的那般沉重,充满了风尘,古树总是睿智的,充满生机的,坚毅的。
我曾亲眼见过一棵七百多年的古树,这棵树是一棵银杏树,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恰逢秋天,当时它的叶子全是黄色的,那种炸面包炸出来的金黄色。银杏树的叶子也都是很漂亮的扇子形状,一阵清凉的秋风拂过,所有的小扇子都轻轻摇摆起来,像是一场扇子的演奏会,竟没有丝毫古老的沉重,年迈的沧桑,甚至因为这棵树的历史悠久,它的枝叶更加繁茂,整棵树的气质都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
古树上也有很多个银杏果,听说这种果子是有毒的,我也不敢轻易触碰。我慢慢地打量起这棵树,这棵树直径大约有一米,数不清有多少分支,部分树干上有点暑期脱落,扎根的地方鼓起了一个大包。树的周围是一圈栏杆,是为了保护这棵古树不让人轻易触碰。很多鸟儿将古树看做是隐蔽的圣地,倘若人多的时候,会看到树冠里飞起一阵阵的鸟儿,这样的场景没有丝毫的沧桑感,全然一片生机的景象。
后来我爱上了这棵古树,一年总是抽时间去拜访它,渐渐地目睹了它一年四季里的容颜,春天的古树,总是生机地长满很多小绿嫩芽。夏天的古树,树冠是绿色的,总是充满
蚂蚁帝国作文600字
一不小心,我手中的一块方糖掉落在了地,过了一会儿,一群黑色的小斑点在地上移动,仔细一看才知道是一群蚂蚁。
蚂蚁们要怎么把这个“大块头”抬回巢里呢?这个问题让我俯下身子观察起来。
不知不觉,我发现自己变得越来越小,眼前的小蚂蚁也变得越来越大,最后变得跟我一样大了。这群蚂蚁,就像一个强大帝国中的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身强力壮的红蚂蚁像一名名英勇善战的军官,严肃地指挥着自己的队伍,很是威武。而身材娇小的黑蚂蚁则像一名名服从命令的小兵,听从红军官的指挥。
几名黑小兵试图抬起这块巨大的方糖,可方糖太重了,黑小兵对它束手无策,这个庞然大物,不可能运作。一名黑小兵向红军官汇报情况。一名机智的红军官思考片刻便派出了“切割兵”与运输小分队,他要把大大的方糖切成一块块小小的方糖,既轻又方便拿进巢穴。
工作看似进展地很顺利。突然,一帮蚂蚁土匪等黑小兵都撤回巢穴后,前来掠夺方糖。运输队的蚂蚁们不是实战兵,被吓破了胆。一只侦察兵把这一情报告诉了最高指挥官蚁后,蚁后命令所有由红军官率领的各武装小队,出动!
这群武装小队不简单!有的黑小兵有强有力的大钳,有的黑小兵蓄势待发,做后备兵。土匪们不过两下子就被击垮了,逃回了自己的小草丛里。
武装
与尔同行作文
【篇一:与尔同行文】
一跃千年,时间漏斗在不断地倾泻,罗盘上的指针飞速旋转,打开古诗集,轻轻地拿开那泛黄的小笺,一首古诗出现在眼前。
那一年,繁花似锦,碎叶城中的一座商贾庭院中,满树春花绽放,那商人笑盈盈道:“春国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伸手取下红花一朵,赠与身旁的夫人,夫人接道:“火烧叶林红霞落。”石桌旁的少年眼珠儿一转,接道:“李花怒放一树白。”至此,那名为李白的孩童渐渐名满天下。
又是一年,白衣少年一壶酒、一匹马来到黄鹤楼,放眼楚天,胸襟开阔。一口酒满饮后,诗兴大发。便赋诗一首,正欲题字,见崔颢的《登黄鹤楼》大为感慨,搁笔于桌上,轻笑而去。风流天下的少年郎李白,对黄鹤楼是极其喜爱的。山川文人,相互倚重。崔颢题诗,李白搁笔。后来走过了青山绿水,在金陵,李白留下了另一篇佳作《登金陵凤凰台》。一首诗,一句联,被传颂到了今天。
游戏在大千繁华中,不知过了几月,那一日,汪伦听说李白旅居在叔父李冰阳府上,早想与李白见面的汪伦写信相邀李白,信上说:“先生好游乎?此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处有酒店万家。”花海酒庄,李白平生所爱的就这两样。念此,李白欣然前往
西尼尔的秋天作文
秋天,美丽的季节,收获的季节,金黄的季节,同百花盛开一样令人向往,同骄阳似火的夏天一样热情,同白雪飘飘的冬天一样迷人。
西尼尔的秋天瓜果飘香。西尼尔最具有特色的则是这有金黄的果实:一到秋天梨子变熟了,香气也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如同百合花,玫瑰花,兰花的香气,但比他们还要清淡好闻些。当然这味道也是相当好,起得早的人便可吃到又香又脆又凉又甜的梨。当然也可看到维吾尔族老乡坐在金灿灿的梨堆旁,把上等香梨装进纸箱,接着运往全国各地。
西尼尔的秋天,棉花朵朵。一到秋季,西尼尔的棉花便会朵朵盛开,秋风佛来,“地上的云朵”徐徐而动,再加上翩翩起舞的落叶,像是在世外桃源一般。然而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也会变得非常“挤”。
西尼尔的秋天景色诱人,我要赞美你,我要歌唱你,我要把你建设的更美丽。
赛尔号观后感
踮起脚尖,我,就能触到友情。
这是我在看完《赛尔号》后最大的感触。
总说友情是一朵永不凋零的花,空洞又乏味,以为它太遥远,其实它,一直在。
清晨,和闺蜜相挽在去教室的路上,看高二高三的同学们行色匆匆,听远处书声琅琅,和她相视一笑,默契的加快了步伐,这友情勾勒在嘴角淡淡的一抹。虽然,我们只有一只鼻子,一双眼睛,一颗心。但当我和她一起时,我们所呼吸的空气。所观赏的风景,所能感受的情感都不在孤独,这或许就是友情,只要一笑,便是安好,而它,一直在。
我们不是影片中的小墨,我们没有拯救星球的重任,更没有生与死的抉择,我们只是普通的人,过的是平平淡淡的生活。但我们却和所有的赛尔号成员一样,愿意为朋友付出,不计回报。
闺蜜的脚被烫伤,我能为她在黑暗去教室,即使我怕黑,我感冒,她丢来一堆药,用命令的语气告诫我快吃,否则病怎么可以痊愈;她心情不好,我把她拉到隔壁,一点点为她拭掉脸上划过的泪痕;下雨时,她把我紧紧地拽着,不让我淋到一滴雨,像妈妈一样,把大半边伞让给我……友情,它一直都不是单行道,它以双车道的方式,在尘世中穿梭,穿过我们喧嚣浮华的内心都市,不再迷失了自我。在友情的途中,我们看到了沿路美好的风景,看到了站台上挥泪送别的人们,看到了乡
八尔湖作文600字
下午,万里无云,游四川省南部县的八尔湖。
到了八尔湖,一阵微风拂过我们的脸颊。抬头仰视着天空,太阳害羞地躲了起来。哼着欢快的歌谣,心中荡漾起愉悦的涟漪。
门外,人如海,车如潮。
走进大门口,一块巨石矗立在正中央,显得很有气派。石头上面用龙飞凤舞地写着一一八尔湖。
漫游在八尔湖,宛如置身于梦幻仙国。最下面是一片水潭,谭水虽显混浊,给人一种捉摸不透心思的感觉,但它十分的亮,在阳光的折射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潭水中间有一颗粗壮的老树,它伸着无数手臂,姿态千奇百怪,充满着神秘感,十分引人注目。
这水上面有一座山。一阵阵水雾环绕在它们周围,如仙境一般。山势形状各异,参差不齐:有的独自耸立在一边,高傲地站着;有的则两座相对相依,仿佛有着比天高,比海深的情谊;有的连绵起伏,像一幅优美的画卷……
石上有一座弯弯的桥。想象一下,如果你脚下一片潭水,头顶一片蓝天,站在桥上,当然会浩气长舒。
桥有好多。桥大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木板桥,硬硬的,是欣赏美景的好地方。另一种则是吊桥,走上去摇摇晃晃的,但又不知为何有一种安全感。我最喜欢在上面蹦蹦跳跳了,十分有意思。
除了这,走在八尔湖里的小道,周围一片青青草原,又有许多朵小雏菊在对着我们眨眼睛,可爱极了。远远
探索恐龙帝国读后感600字
“轰隆隆……”,我坐着时光机来到了恐龙帝国。保险起见,还是穿上隐身衣吧!
啊!远处是恐爪龙吗?他也不大呀,身长才3米!看哪!它居然杀死了一只身长近10米的恐龙!恐爪龙的利爪称得上是死神的镰刀,长12厘米,居然可以弯曲300度,轻而易举就能让比自己大的恐龙败在爪下,还是走吧,太可怕了!
这只恐龙好可爱,像鸟儿在睡觉,蜷缩着身子,好小,跟鸭子差不多大,不过,你可千万不要被它迷惑,它可是肉食性动物!
这是霸王龙吗?太恐怖了呀!它的牙齿竟长达14厘米,它就像一台食肉机器,任何恐龙遇到它都是死路一条,如果当时人在,它可以一口吞掉一个人,我们应该庆幸恐龙灭绝了!
终于看见“素食主义者”了!它就是乖宝宝——小盾龙,它只有1米左右长,小巧玲珑,太可爱了!别看它小,它身披一层铠甲呢!如果有恐龙咬它,至少要被磕掉几颗大牙呢!而且它跑得又快又稳!我也累了,就让它背我会吧!
“轰、轰、轰……”怎么打雷啦!啊,原来是雷龙的脚步声,它可厉害了,它的两个爪可以把猎食者撕成两半!不过它反应可慢了,小盾龙踢了它一下,它半个小时才反应过来
古巷作文
小雨,阴云,古巷。这条巷子就置身在春雨连绵的春天,四周是高耸的楼房,它就矮矮地、孤立无助地立在繁华之中,如年过古稀的老人,惶惶不安地在新鲜事物中,渺小的存在着,却又格格不入。
我手执一把小伞,站在古巷的尽头。这儿曾是小时的天堂,如今,重描眉柳,故人到故地重游,却是忽觉多添了一缕愁,浇在心头上,压得喘不过气。眼前是数不尽的陌生。听说,这里要拆迁了——政府要把古巷改建成商业街。长条状的青石板散乱地铺在地上,锋利的棱角被岁月磨成了圆角;石上有极细小的洞,这是它千疮百孔的伤口;青石永远是寂寞地躺在地上,任由人来践踏。眼前的青石算是真正的青石了,所有的石头上都长满了一层薄薄的青苔,走在上面一直打着滑,我唯有一步一脚印地走着,走向古巷的深处。
青石的两侧是断垣残壁的平房。墙面大多都已脱落,露出白色的内芯,内芯又被灰尘附着,成了隐晦的灰色。未脱落的地方,也仍是残败的。脆弱不堪的外壳鼓出一个个小泡,往上轻轻一压,瘦弱的小泡就灰飞烟灭了,它的灰就洋洋洒洒地顺着墙“簇簇”落下。漆着黄色油漆的地方也就成了白色,所以整个墙面都是坑坑洼洼,黄灰不一的。青石边的野草肆意疯长,掩盖住了墙角。它们有的已是半人高,有的或缠或绕,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