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灵作品集小说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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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作品集读后感800字
沈石溪的《雌鹰飞翔》是一部讲述雄鹰金闪子和雌鹰娇滴滴结婚生子,和老豹搏斗,最后取得胜利的故事。这本书是一个和集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野猪王》和《最后一头战象》还有《再被狐狸骗一次》
我无数次因为这些故事而翻开这本书,为野猪对主人忠心耿耿而无人时又狡猾机智而拍手叫好;为它不惜一切代价给主人赶回猪群而感动万分;为打洛江边那惊心动魄的战斗屏住呼吸;为战象最后焕发的人性之光偷偷拭泪。
沈石溪写作的特点,就是把动物的动作,叫声,以及它们可能的心理活动以拟人化的方式写了出来。像《再被狐狸骗一次》中想换回小狐狸的母狐狸;《野猪王》中带猪群逃出山村的野猪;再到《最后一头战象》中坚强的战象。每个故事都在诉说着动物的坚强勇敢和一些比起我们人类高贵了太多,甚至有一些是我们跟本无法触及的高贵品质。
我觉得这里面写的最精彩的就是《在被狐狸骗一次》中对角色的描写,把动物的纯真,善良,人类的贪婪欲望描写的淋漓尽致。文中的“我”捉到一只狐狸崽子,本想卖掉,但狐狸妈妈却给“我”叼来一只斑鸠。“我”不屑一顾,因为四只斑鸠才能顶一直狐狸的价格。结果母狐狸天天给”我”叼斑鸠。四天后&rdquo
读《沈石溪小说集》有感900字
第一次看沈石溪的书,便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作者赋予了动物人的情感,使得在动物们之间发生的事好像在人身上经历了似的。故事的每个情节都险象迭生,精彩绝伦。
可是在看完每一篇故事后,留给我的却是无尽的感伤,故事中动物们的结局大都很惨。不是与敌人同归于尽,就是被同类吃掉,被人类打死。我确实有点接受不了,为什么所有的结局都要那么悲凉呢?开开心心的结局不好吗?但随着对这个社会的逐步认知,我也渐渐明白了。在残酷的大自然中,只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不存在人类间所谓的亲情,友情。我也发现用人类的价值观去评判动物们的情感,实在是太愚蠢了。也许,最后为了自己爱的,爱自己的而去拼搏,去奋斗,最后为此付出性命也是他们最好的归宿了吧。而人类的友情,亲情呢?为了自己那点儿可怜的利益恐怕早就忘了吧,或许有时,我们连动物都不如。
而在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非《金蟒蛇》了,文中的蟒蛇金花和黑豹阿黑本是一对挚友,最后却反目成仇。金花为了自己的孩子和阿黑同归于尽了。也许让蟒蛇和豹子做朋友,原本就是一件荒唐的事吧。而文中的阿黑又是那么无情无义,竟然亲手弑杀金花含辛茹苦孵出来的蟒蛇宝宝。而我一直以为冷酷无情的蟒蛇竟为了自己的宝宝和阿黑同归于尽。也许,只有
小说潮流作文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r
《海》微型小说
微风荡漾,海风奔放,卷起的浪花,拍打着岩石,也拍打在一个女人的心上。
女人从未见过大海她只知道大海是蓝色的,味道是咸的,海是无边无际的。女人命不好,一个人孤独地带着个没满月的带孩子搬到了这里。孩子是她的命,是他的一切。这个村子被山包绕,山外还是山。但在这,女人有安全感。
女人并不被村里人待见,不知何时传出了女人的闲话女人长的及标致粉嫩的肌肤,白皙的的脸蛋像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却不像受这种苦的人。于是有人说她是不检点带着小野种被男人赶了出来;也有人说她经常被男人他打,逃了出来;还有人说他男人死了,婆家不要她了。种种法,让同情她的人不再同情,让讨厌她的人更加憎恶她。女人很善良寄人篱下的她学会了忍耐。尽管被排挤,她依然用微笑待人。
渐渐地,她的儿子小海已经长大了不少,儿子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很招村里人喜欢。村妇们总会塞一些花生豆子给他吃。这一切并不如女人想的那样,平静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不喜欢小海,他们总是取笑小海,小孩也不喜欢和他们玩。有一天,捣蛋头子出了个坏主意,把村妇们的番薯挖了去嫁祸给小海。半夜村妇们聚集在一起找女人算账,各种侮辱不堪的词语都套在女人身上。小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小孩望着女人希望女人否定那一切,但女人没有。有的村妇要赶
古树
或许书中描写的古树,大部分是苍老的,承载着浓厚的历史风尘的,古树总是被人看成受过历史磨难的,深沉的模样,其实在我的印象里,古树不是像人们说的那般沉重,充满了风尘,古树总是睿智的,充满生机的,坚毅的。
我曾亲眼见过一棵七百多年的古树,这棵树是一棵银杏树,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恰逢秋天,当时它的叶子全是黄色的,那种炸面包炸出来的金黄色。银杏树的叶子也都是很漂亮的扇子形状,一阵清凉的秋风拂过,所有的小扇子都轻轻摇摆起来,像是一场扇子的演奏会,竟没有丝毫古老的沉重,年迈的沧桑,甚至因为这棵树的历史悠久,它的枝叶更加繁茂,整棵树的气质都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
古树上也有很多个银杏果,听说这种果子是有毒的,我也不敢轻易触碰。我慢慢地打量起这棵树,这棵树直径大约有一米,数不清有多少分支,部分树干上有点暑期脱落,扎根的地方鼓起了一个大包。树的周围是一圈栏杆,是为了保护这棵古树不让人轻易触碰。很多鸟儿将古树看做是隐蔽的圣地,倘若人多的时候,会看到树冠里飞起一阵阵的鸟儿,这样的场景没有丝毫的沧桑感,全然一片生机的景象。
后来我爱上了这棵古树,一年总是抽时间去拜访它,渐渐地目睹了它一年四季里的容颜,春天的古树,总是生机地长满很多小绿嫩芽。夏天的古树,树冠是绿色的,总是充满
忆起灵,思无邪
看着今晚的月亮,想起了那命运可悲的人:张起灵。我只能用三叔的话来说,张起灵,魂太重,命太轻。
有些东西真的让人揪心。张起灵本是一个普通人,可麒麟血和他身处张家那庞大家族,让他成为了一个冷漠不言的人。
心不由地飘离到了那长白山,八月十七,张起灵还在吗?我虽只是一个听书人,但真挚的文字如暖洋,如蜜从我心头涓涓细流的漫延。
张起灵,他的记忆每十年就会抹去一次。而他独自拼凑着,记忆的碎片,无亲人,无朋友的他,直到他成为枯骨后,他都孤身一人,还好,出现了吴邪,重过于生命。
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青铜门关闭之日,也许命运在改变,吴邪等了张起灵十年,而张起灵十年后出来之日,也许看到那轮圆月,会想起吴邪吧!
《断肠集》读后感
断肠集里断肠泪,苦涩之中苦涩味。
——题记
偶然翻开《断肠集》,偶然闯进朱淑真的世界,偶然了解了这个历史上唯一可以和李清照相媲美的女子,偶然领悟到了人生最绝望的时刻就是在主动放弃生命那一刻…。偶然,一切都是偶然,但它却是那样深刻。
我似看到了那个低头咏梅的女子,独自站在庭院中,她那眉宇间的忧愁是我此生都没有触及到过的,可是,我的心还是抽痛了。就像世间所有的疼痛都可以转移似的,那种感觉是那样的真实。“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我低低的吟着她的词,我不知道她是怎么了,或许是她那个所谓的丈夫——那个粗俗鄙浅的小吏,那个夜夜押妓,留念青楼。那个带着自己的小妾独自上任,将她一人独自留在家的无耻男人。亦或是想起了他——那个带给过她真正快乐的初恋情人,或许是曾经的甜蜜和现在的痛苦生活交相辉映,让她有满腔情绪无法诉说,只能用五个“独”字将那份疼痛表现得淋漓尽致。
爱,不等于婚姻。那年,朱淑真亲自送自己的初恋情人上京赶考;那年,她亲手掐断了自己的爱,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情形下嫁给了另一个他。曾经她也想将这
集溜子作文600字
在农村,有一种很特殊的人——集溜子。我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集溜子。
放假了,好玩的东西太少了,最大的乐趣就是赶集。尚志集、羊山集、陈美营子集和黑牛集我都去,只要不是太远我就会去凑凑热闹。
集上可真好玩!能遇到老同学,还有那么多好吃的,不孤单,还能大饱口福。在集上还有太多太多能写成思想报告的素材。
最近我发现了一个和我一样的集溜子。他也成天上集,但他只往水果市场去。有一天,我跟着他在集上的水果市场绕了一圈。“不跟不知道,一跟吓一跳”,我知道了他上水果市场的真正目的。
他每走到一个水果摊前,就会从那个摊上拿起一个东西开始品尝,一会儿吃个苹果,一会儿嗑一把瓜子。他连大西瓜也不放过,非要卖西瓜的人切开一个让他尝尝,尝完之后,说了“不甜”两个字就走了。那些商贩们不能说他什么,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啊!
我看了很生气,心想如果都像他这样,商贩们可就惨了。要做集溜子也要做好集溜子,千万别做这样“吭爹”的集溜子。千万保护自己的美好品行,不要让别人看不起。
雪灵作文
昨日忧伤可鉴,今渡凄寒之水。
下雪了。
下午的时候,我们寻觅到了雪的痕迹。雪从空中翩翩而至随风而舞,落入手心。有一丝凉,沁入人心。这是冬的韵律。
这是在枯燥的冬季,老天给予我们的一份惊喜。雪下的不大。地上却也有淡淡的雪痕。竟不忍心去踏一步来破坏这赏雪的意境。
只听得万物无声,都还细细品鉴这雪来得不易,让我们盼了整个冬天。
许是雪的纯净,给人以遐想的空间吧。有那么一瞬间的冲动。竟想做一个为人们撒雪的使者。所到之处,雪花飘扬。只因冬雪是我的祈盼。
雪地灵狐
会说话的狐狸,你好吗
箐藜
一
清晨,北极,极地基地。
“小楹,起来吃饭啦!”乔楹的妈妈在屋里叫道。
“哦,来啦!”名叫乔楹的少女从被窝里钻出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又顺手拿起床头的闹钟,上面显示着7:00整。少女撇撇嘴,打了个哆嗦,心想:来北极,真的是好冷啊!昨天在中国,乔楹从北京出发,然后飞到了俄罗斯,接着又坐着车赶了几个小时的路,才来到了这个她只在电视和书上才看过的北极,刚下车的那会,还没来得及欣赏这茫茫冰雪之景,乔楹就连打了三个喷嚏,口水鼻涕沾了她一脸,把老爸和老妈逗得捧腹大笑。一些路过的人甚至还转头过来看着她,现在想想都觉得丢脸啊。不过,再想想,她之所以要来这里忍受极度寒冷,还不是托她的那个老爸——乔理的福。如果不是因为他要来北极进行一项研究,此时的乔楹,正吹着空调,享受这美好的暑假,坐在北京的家里吃着冰激凌呢!哦,忘了说了,乔楹的爸爸乔理是一个生物学家,在生物学界那可是鼎鼎有名的。这次来北极,若不是因为乔楹妈妈放心不下乔楹一个人在家乘着暑假疯玩,他也不会把女儿带到这儿来。为什么?因为乔楹特别讨厌生物学,更讨厌他研究生物学。只要乔楹看到什么实验小白鼠啊,苍蝇啊,都恨不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