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裴炎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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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豹之死作文
猎豹之死
最美的风景,在生命之上••••••
一题记
经历了寒风凛冽的冬天后,小溪又开始了他的旅途,大树换上了他的新衣,太阳又和白云聊起了去年的“森运会”,草原又充满了生机。草地上,一个金色的影子正在追逐着一只仓皇逃窜的香樟。
求生是每个动物的本能,香樟横冲直撞地向前狂奔着。在这矮小的的灌木丛中,香獐以其身体小巧的优势在其中灵活地穿梭着,而体形较大的猎豹却被横七竖八的枝丫阻碍着。但人们只知晓速度是猎豹的杀手锏,却忽略了哺乳动物不同于其它动物地方——高度发达的大脑。
只见猎豹一个猛跳,跃上一棵斜歪着的树,紧接着它两只后腿微曲,整个身子半俯着,后脚一蹬,一条完美的弧线从半空中滑过,一个完美的落地后,猎豹以惊人的速度冲刺着,不过方向不是正前,而是左侧的灌木丛中,一个小跳,跃进了丛中,刚好跳在了香獐的背上。时间,距离,恰到好处。这幕被许多正在河边喝水的动物看见了,很快,它的名声响彻整个草原。
一天,同样是捕猎高手的猎鹰很不以为然对它说:“你尽管跑得快,但无法像我一样站在高耸的山峰上俯瞰世界。”猎豹一惊,除了上树,它几乎从未攀上高山,
孔乙己之死作文
孔乙己在众人的哄笑中,有他的手,艰难地,一步一步地爬出了咸亨酒店。一路上,不知道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耻笑。他的脑海里有一双双鄙视的眼睛,有丁举人打到半夜再打折了腿时候长大了嘴巴的狂笑。
看着自己用来走路的手,孔乙己所有的伤心刹那间涌了起来。无数次的考试,无数次的失败,无数次的被嘲弄,无数次的尴尬……心中的冷比这冬天凛冽的风还要冷。无数的冰冷的刀戳穿了他的破夹袄,戳破了他已经在滴血的心。
就这样,孔乙己用手,在寒冷的鲁镇的小巷里没有目的地挪动着,蠕动着。那两碗酒带来的丝丝暖气渐渐减少,渐渐消失了。他的身后,留下了暗红的血痕。终于,城隍庙出现在他的眼前。
趴在土谷祠的门槛上,烟熏了无数年的城隍老爷黝黑的眼神冷冷地打量着他,自己每次科考前都会跪拜过无数回的城隍老爷冷冷地打量着他。忽然,城隍爷的嘴角动了几下,幽深的声音充斥了孔乙己的耳鼓:“孔乙己,上大人孔乙己这几个字怎么到现在都没写成功?”孔乙己浑身一哆嗦。“哈哈哈哈哈!”城隍咧开他吃人一样的大口。孔乙己怔怔地呆在城隍庙门口的墙角。
阴云渐浓,夜风更劲,雪珠过后,雪花开始肆虐在夜色中。孔乙己望着迷迷蒙蒙的夜空,渐渐合上他浑浊的眼睛。恍
猫之死作文
约好了和朋友一起去图书馆,我早早地就在路口等他了。等人是一件很清闲的事,我看着路上的行人,车辆。和平常的早晨有些不同——今天没有太阳。
过了不久,朋友还没来。我听到不远处有几个女生围在一起,议论着什么,不时地朝马路上指指点点,还听到有轻微的啜泣声。我顺着她们指的方向看去,一只大约两三个月大的灰白色小猫,侧躺在马路中间,张着嘴,一动也不动。路过的行人也被吸引了目光,不时地向那个方向瞟去。有的人站在路边,谴责肇事司机。那猫的身边有一点粉红色,我视力不大好,看不清那究竟是不是血。
我不知道那猫是何时躺在那的。也许是在我来之前。因为我既没有听到刹车声,也没有听见猫的叫喊声——猫在被车撞到时会发出一阵及短促的惨叫。我养过一只奶白色的猫,出事时差不多也有三个月大。
我不经意地往那个方向走去,看到路边有小男生眼里闪着泪光,小女孩已经哭起来了。她的同伴对她说:“有什么好哭的,一只猫而已。”“一只猫而已。”这个世界上大约每天有几千只流浪猫死去,我们从互联网上,从报纸上看到也许不会有什么触动,但就是不愿意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眼前。这和喜欢吃牛肉,却不忍心看见杀牛的过程是
回味唐朝作文
味蕾间的残香告诉我:唐朝的味道,才是真正的中国。
回味唐朝,想说的实在太多。唐朝只能是顶着最豁达的天,耸立在最高的山,一览众山之小。唐人太实在,将一切留给红尘,自己却悄然归位。
莫高窟的壁画,唐朝的颜色最红,震动古今的诗歌,唐朝的诗最多,回味唐朝,虽隔着千年历史的沉淀,但唐人的精神风韵犹存,那昂扬进取的精神,给人的只能是热血沸腾。中国,注定会有这一个时代,傲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历史一到唐朝,人间所能有的色彩全都喷射出来,幻化为壮丽无比的交响乐章,余光中写的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回味唐朝,最潇洒的还是那些诗人。他们只管走自己的路,他们很乐观,不然哪得“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章节。游览三峡,谁也忘不了某天早晨,李白悄然登舟,写下“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的名篇;观滕王阁美景,谁又不知那“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绝句。学隋唐之史,谁又不想起杜甫那“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无奈。面对女皇武则天,竟有人能写出“试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天
梦回唐朝作文
说到唐朝,你应该会想到哪个皇帝呢?应该是李渊、李世民、武媚娘等人吧。你觉得唐朝是怎样的呢?唐朝应该是政企分开诗境之中的非常美丽的王朝吧。
早晨,雾多得犹如仙境般得美。我打开窗不知哪里得香味,刺鼻得很。紧跟着,我出门外,慢慢地走向花园。花园的花香味。刺进我的鼻里痒痒的。当我看着花园里的花,再加上雾得衬托,简直是一个写诗的诗境,让我再次梦回唐朝。在唐朝,我把自己想象成诗人,同时也是一个达官贵人,不然,我会活活饿死,不是吗?
天色已晚,天上已出现了月亮和星星。在这时的我,正在欣赏着月色。今日虽不是八月十五,但月也很圆,它像一个不缺一点漏缝织布的线球。四周非常寂静,出奇的凉爽。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家人。我是一个不想做官,偷偷逃出来的达官贵人,我喜爱作诗和向往自由,而我的家人,却把我当作一个犯了罪的牢犯一样,把我封锁在房间里,逼我做官。过了一会儿,不知是什么东西,突然蹦跳出来,让人心惊胆战、惊心动魄、忐忑不安。抬起头,才知是我的家人派来抓我回去的,我虽然是一个文人,却不懂武。我对那些人说:“你们放了我吧,我不喜欢做官,我喜爱的是写写诗、填填词以及自由的生活。我不喜欢像鸟儿一样,被人困在笼里,终日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能不听其言、
论唐朝作文
无关时间,让我们把历史的目光转向千年前,那个宏伟、繁华的唐朝——那是一个多么繁荣昌盛的时代啊,繁华的都城,错落的人群,伟大的帝王,一切,都像童话故事一般美好!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让外国人对中国心生向往之心,对中国满是期待。当我们说起唐朝时,都是满满的骄傲。
先不谈唐朝后来的衰落,我们来看一看唐朝中鼎立的流传千古的人物吧——李白,被后人尊称为“诗圣”,一生中留下了几千首供后人欣赏、赞叹的好诗,首首都似乎在向人们展示着那惊人的风采,让人叹而观止。李白的一生狂傲不羁,向往自由,不盲目地追求名与利,只求能平平安安地做自己,快乐地度过此生。他在饮酒时,写出的诗更是风采无人能及,让人不禁由衷的赞叹李白真是一个诗“天才”。
李白的一生也留下了很多对唐朝略带嘲讽的诗,李白去世之时刚好处在唐朝快要没落的时候,的确,没有永久存活下来的时代,唐朝,这个繁华的、昌盛的朝代,终于也迎来了终结。唐朝,这个璀璨无比的时代,宛若众多星子中一颗璀璨耀眼的繁星,永远闪烁着夺人眼球的光芒,即使经过短暂的陨落之后,它的美好依旧会被后人所记起!
《炎影剑》第三章:炎影!
“轰!”光束击中在虚无之神手臂的黑色铠甲上,只见铠甲顿时破裂,一股强大的推力将虚无之神击飞数十米远后,才让他勉强顿好身形。虚无之神嘴角有些苦涩,苦笑地摇了摇头,才晃身一闪,回到了帝殿之中。
“虚无,没事吧?”极电之神等人急忙拥上去,拍了怕虚无之神的肩膀,关心地问道。“没事,只不过铠甲破损了一点,不碍事。”虚无之神摇了摇头,有些无奈地笑道。闻言,几人才放心地点了点头,然而对那把仙剑,也是多了几份戒心。
“神帝,臣去试试吧!”片刻,毁灭之神站了出来,对着神帝说道。“毁灭你别去,让我去试试,如果我都不行的话,你们的成功率也高不到哪去!”极电之神站了出来,插嘴道。闻言,毁灭之神与噬炎之神气得无语,这家伙,始终那么自大。不过想想又有些无奈,因为极电的确是他们四人当中的佼佼者,论修为,论资历,样样比他们强,搞得他们实在无话可说。“好吧好吧,你去吧!”毁灭之神无奈地摆了摆手,说道,“不过你这家伙最好小心点!”“嗯,知道了。”极电之神点了点头。“你们可选好谁去了
走过唐朝作文
我走进唐朝。
我伴着嘲哳的马鸣走过玄武门。落日孤城闭,血染残阳。看着兄弟相残,我不禁胆颤。寒风中李世民傲然长立,王者风范。我仿佛看见他龙袍加身,君临天下。
我伴着嘈杂的叫卖声走过贞观之治。落眼处尽是繁华万千,人民安居乐业,垂髫溪旁嬉戏,黄发颐养天年,新娘闺房制衣。我微微笑看着吐蕃入朝朝拜、文成出都,看着书生进京赶考,看着才子作诗吟赋。我目睹臣子冒死上谏,亲历君王采纳良计;我赞叹上位者礼贤下士,欣赏为官者不惧强权。我醉了,醉在大殿之上君王指点江山的运筹帷幄之中,醉在偏远江湖臣子万事为民的恪尽职守之中,醉在长安歌坊泠泠古琴声中,醉在河旁画楼舞女曼妙的舞姿中,醉在夕阳落朝阳起,醉在大唐盛世幕升。
我看着一代女皇登基。看着她改良政治,政启开元;看着她完善科举,治宏贞观。我看着她以何种雄心意气掀开珠帘,登上大殿,抚着龙椅,坐怀不乱,傲视天下。我看着她用执掌一切的目光审视向她朝拜的大臣,胜过男子的犀利沉着。无字一碑,功过说尽,万千赞誉毁抵,交由后世人说。
我走了好久好久,直到看到另一个长安。暮春而已,湖水泛新绿,杨柳吐鹅黄。书生柳下小憩,小姐画楼秀艺。重重楼阁浩浩殿堂都不是我所想象,闹市熙熙攘攘,叫卖宛转悠扬。我看到明皇奏起霓裳,我看到贵妃舞裙飞扬。忽然一声巨响
麻雀之死作文600字
在春日的午后,天气很好,很晴朗。时不时刮来一阵温暖的春风,这时的太阳不像夏天那样火热,而是十分温暖。在一户农家小院内,矮矮的院墙,有三间小瓦房,房子后面有一个菜园。在菜园里绿油油的草地上,有一颗参天大树,一阵冷风吹过,树枝上突然出现了一只小麻雀,受了伤,在树枝旁边蜷缩着,眼睛半睁半闭着,鲜血染红了它的羽毛。
它的神情十分凄凉,不断发出低沉无力的叫声。茂密的树叶在盖着它的身子,没有人发现它,它孤零零地站在树上。
突然,一阵强烈的风刮过,小麻雀打了个寒颤,突然爪子没有抓稳“扑通”一声,跌落了下来。掉下来以后,它的伤口愈加严重了。它耸拉着脑袋,有气无力地叫了几声,垂着翅膀,扑棱了几下。
这时,正在墙角下卧着睡觉的老猫突然醒了,它舔了舔爪子,伸了一个懒腰,摸摸自己的胡子,突然,它好像发现了什么东西似的,睁大了眼睛,尾巴也立了起来,它慢慢的、悄无声息地向前走,它那双眼睛狡猾地转了一圈,甩了几下自己的尾巴。它走到了那颗大树底下了,距离小麻雀越来越近,十米、五米、三米……到了麻雀旁边了,它又狡猾地向四周望了望,没有人,它便躬起腰,一下子朝麻雀扑了过去,迅速地咬住了小麻雀,小麻雀本以为老猫是来救它的,但是老猫的嘴
萤火虫之死
森林中,一直有着一群造福者,它们为森林里的动物们带来了快乐,它们便是那会发出荧光的萤火虫。
每当夜晚,萤火虫如点点星光般翩翩起舞于草丛之上。森林里好像开了一个荧光晚会,动物们全跑出来了,围着萤火虫就跳起了舞来。
萤火虫还帮助了好多好多动物。萤火虫在夜晚的时候充当狗大哥的指明灯;在松鼠很伤心的时候,它为松鼠跳起了舞,它希望松鼠能开心起来;在小猫不见了鱼食的时候,它帮助小猫找到了鱼;它们不求别的,希望可以为森林里的动物做出它们力所能及的事。即使它们很累很累,但却不辞辛劳。
突然有一天,森林里传起了一段新闻。里面说萤火虫是妖魔鬼怪,它们会发出荧光,以此来蛊惑大众。这则森林新闻引起了森林动物的恐慌,它们统统改变了对萤火虫的看法,纷纷与萤火虫为敌,不再表现得那么友好。
而对于会发出荧光的萤火虫们来说,这则新闻不仅使它们失去了森林动物们的信任,还严重损害了它们的名誉。它们伤心欲绝,不敢相信森林里的动物会变得如此之快,会如此不信任它们。于是,它们想要以死明志,纷纷用土埋掉自己。
直到动物们发现了萤火虫不见了,它们才在河边的一堆土里找到了萤火虫们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