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他 他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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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人啊作文
“生命自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张爱玲如是说。
可是我这个人偏偏信奉“我命由我不由天”,巧的是,他也这样想。就这样,有同种信仰又各有所执的两个人在过去一年里做了一年的同桌。
他这个人啊,做事没正形。
初二上册的物理书中有一节关于凸透镜的知识,物理老师上完课后留下几个放大镜让我们自己摸索。我是个理论知识高,实际动手能力极低的人,自然是不会动手研究光是怎样折射的。他呀,却着了魔似的拿着放大镜爱不释手。
夏日午后的阳光炽热地洒在桌面上,我左手撑着头听英语老师讲得唾沫横飞,右手偶尔写写笔记,昏昏欲睡。忽地,一丝丝焦糊味从身侧飘过来,接着又是一缕淡淡的轻烟。我全身一激灵,猛然侧头去看,眼前的景象令我哑然失笑——他右手持放大镜,左手拿物理书,太阳光聚焦的那个光点已经烧糊了。
轻烟袅袅,前排几个同学偷偷转过头望着我们笑。我有些瘆得慌,又担心火真烧了起来,悄悄扯了扯他衣服,轻轻夺过他的书,顺带把食指放在嘴前做了个“嘘”的手势,他却在边上偷笑。笑完,还一本正经转过头,跟我极小声地说:“唉,你看我上英语课用物理老师给的放大镜烧物理书,我对得起谁啊?”
他
他,是一个很怪,但又很乖的伙伴。
我们都叫他“轩轩”。
轩轩他真的很怪,脾气很怪,他有时候会突然和你很亲热,过两天又忽地冷淡下来,当你是陌生人。
但是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唱歌很好听。
他的声音很清澈,干净,听他唱歌,就好像在听溪流歌唱。
原本他就叫“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改名叫“轩”了。
“轩”也不错,只是一个字不顺口,我们就多加了一个“轩”,“轩轩”,不仅顺口,而且还显得很亲昵。
他也非常喜欢我们叫他“轩轩”,不怒反笑呢。
我们每天放学都是一起回家,因为他是我邻居。
妈妈说,要照顾好他,因为他才一年级,不懂事。
他还是一个小孩子,而且是个很好玩的小孩子。
他在学校表现很棒,老师让他做小班长,他就站在台上有声有色,有模有样地笔画起来,同学们也都认真听着,老师更是笑着看他表演。
我就站在窗边,看着他,悄悄地鼓起了掌。
放学后,我拉着他的小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的手掌小小的,肉肉的,又很嫩,很好摸。
每天,我都拉着他的手,去上学,又一起回家。
他很乖,就在这一点上,他从来都不淘气,而且也很勤劳,经常帮同学扫地
他
也许在他人眼里,他是卑贱的代表;但在我眼里,它是为人的代表。——题记
人的一生总是那么坎坷,一点也不顺坦。但在坎坷的基础上再坎坷的生活,恐怕这世上没几个吧。而他,就是那几个中的一个!
从小远离了亲生父母,寄生活在一个陌生但却熟悉的家中,喊别人的父母为父母,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依然阻止不了他对生活的憧憬,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但生活总是欺骗他,父母早逝,落下他和他的妹妹。当时的他初中还未毕业,便到处借钱为父母办丧事。
生活的压力使他不得不停止高中的学习,外出打工扶持这个残破的家。
为人朴实的他,结婚后生活依然过得艰辛,左邻右舍的人没几个来他家拜访,有些人特看不起他,看不起经风吹雨打后还矗立不倒的家。
他,不高的个子,也就一米五左右,胖墩墩的身体略显着酒肚,然而他却并不经常喝酒;一抿嘴,清晰可见稀疏短小并且发黄的牙齿,不管怎么刷也褪却不了那黄,其实他并不抽烟;不大的嘴永远都是嘟着的,好像总是对生活充满了抱怨;黑黑的眼带挂在干瘪的脸上,显得愈加苍老,渐渐花白的头发彰显着岁月的芳华,但是,他并不老,他才四十几岁!是甲亢夺走了他的芳华,还有他那个不听话的孩子,总是将他气得生闷气,偷偷地在墙角哭泣。
而他那个孩子,长得特像他,不论走到哪,
他这个人啊作文500字
瞧,他这个人,浓眉大眼,皮肤黝黑,脸蛋圆滚滚的,还有一张贪吃的大嘴巴。
同学说:“这个人啊,极爱耍酷。”他总爱穿得帅帅的,有时还爱戴着一副金色的墨镜,一顶黑色的棒球帽,简直酷到不行。一次,几个同学约好出去玩,他硬是在家里装扮了半天,结果到达目的地后,同学们早已玩累了,不想动弹了。“哎,都是耍酷惹的祸呀!”他叹了一口气,差点没被朋友们的唾沫星子淹死。
奶奶说:“这个人啊,就爱吃我烧的红烧肉。”每次一到放假,他一定是要缠着妈妈去乡下的奶奶家,不为别的,就为奶奶那一手的红烧肉。他吃起红烧肉来犹如风卷残云。
爸爸说:“这个人啊不仅是吃货,还是游泳健将。”每年夏天,他最喜欢去的就是游泳馆。进了泳池的他就像获得了水的鱼儿一般,憋足了气,两分钟不到,就从泳池的这一头窜到了那一头。有时他还会在水里做各种高难度的动作,一个华丽的水中后空翻,一段漂亮的潜泳,矫健的身姿在水里灵活自如。
妈妈说:“这个人啊,还是个孝顺的孩子。”每年过年回去,他总是抢着帮家长做苦力。背上两个包,肩上挎着四个袋子,手里拎着六七个袋子,脖子上还不忘挂着妈妈的化妆包。他还是一脸的
他助他成长作文
商洛的冬天不冷,夏天不燥,是一个颐养天年的风水宝地,在这乐土上有一个小山村,这里的人都是欢乐的,他们个个面带笑容,热情好客,让这外乡人有一种家的温暖,秋风吹散落叶,哗哗作响,与这咚咚的流水弹奏着美妙的曲子,就是在这一切都美妙和谐的小山村里有一对爷孙,他们相依为命,清贫平淡,但是他们坚信,他们有着一个信念——走出大山。
男孩和我同岁,但是我比他幸运,他在七岁时父亲不幸患病去世了,八岁时母亲也外嫁了,狠心的把他留给了爷爷奶奶,那时他还小,不知道为什么在他每次被欺负时父母不会出现,在每次过年中,看着朋友都有父母陪,玩具有父母买时自己的父母却从未回过家,他曾不知道多少次偷偷的在被窝里哭过,他曾多少次伤心时走到河边静静的听着风声,看着大山,风轻轻的吹过耳旁,告诉他你要坚强,在他十岁时奶奶不幸病逝了,他剩下了唯一的与他相依为命的亲人——爷爷。
爷爷是个生性乐观而又善良的人,经过这一次次如晴天霹雳的打击后爷爷并没有被击倒,而他却变得极为不自信,他失去了像大多数同龄孩子的天真,多了几丝忧伤和自立,他的性格变得孤僻,有一点点自卑,他不愿和同学们玩耍,只因怕被同学们嘲笑,他认为自己不如别人,幸运的是他在这一次次不幸背后
他这个人啊作文800字
甜甜的,形状如云朵般梦幻,颜色或白如雪花,或粉似朝霞,或蓝似天空。撕一片吞入口中,感觉眼前的一切事物都美好而毫无瑕疵。这就是我小时候一直向往的东西——棉花糖。
就在那个熟悉的路口,我第一次尝到了棉花糖。那个卖棉花糖的爷爷衣服破旧,裤子上还有两个补丁,缝得歪歪扭扭的,应该是一个不怎么心灵手巧的人缝的。虽然这个爷爷的衣服看起来破破的,却一点也不脏。只见他双手微微颤抖,打开制作棉花糖的机器,熟练地撒一把糖进去,然后拿长竹签,在机器上方不停地匀速转动着,一圈接着一圈,只见一根根细小的糖丝在长竹签上慢慢地形成,不知不觉中,那细到不能再细的糖丝竟组成了一个椭圆。看得聚精会神的我,不禁在心里惊叹道:多么神奇的一个东西啊!纤细到眼睛几乎看不清的糖丝居然变成这么大一团了!我在心里偷偷地猜想着棉花糖的味道,是钻心的酸?还是涩涩的苦?或是一种我没尝过的新味道?那么这种味道是怪异,还是似曾相识?我捏捏口袋里的钱,准备买一个尝尝味道。这时,一个略显沙哑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小朋友,要棉花糖吗?”我像是被棉花糖控制了一样,竟毫无顾虑地点了头。我毫不犹豫地把钱拿出来,递到棉花糖爷爷的手里。另一只手接过棉花糖,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为了他》诗歌
为了他
她不曾不东问西借
已不知自言自叹了多少遍
不知打破了多少个碟碗
吞下过多少碎璃儿
为了他
他曾经日夜操劳
甚至记不清黑夜是从什么时刻算起
横竖不言一句
他们都在盼望着
灿烂的余光终于犹豫了
它像要挽留些什么
却难以践行
为了他她曾彻夜难眠
多少次,总是从噩梦中惊醒
不知逃得过多少寂寞的夜
看不见那不带睡肿的眼神
尝不尽润枕的滋味
为了他
他卑躬屈膝
也不惜卖液求生
不惜牺牲一切
不在乎
甚至生命
太多的辛酸,吞没了
云端的上帝
想要同情些什么
却欲吐难言
为了他
迷人的节目不再重播
艳盛的乔装
搁浅在固执的回忆中
为了他
枯燥的菜梗强粘锅底
衣衫褴褛
他们忘却了他乡的红灯绿酒
竟在一夜间辞去了容颜
找不回年轻的感觉
迟暮的秋
都被贪婪的他所占据
终究这不是一场梦
来得那么凄然
退得那么干净
似乎从不留恋些许什么
沉甸甸地走了
循环的太阳
依旧东升西落
地球仍没有停止转动
不同的只是
多了份难忍的沁凉
悬坠在心头
数着过来的白鬓
已不能再计
秋风扫不尽落叶
春风再温柔也不为过抚花慰柳
所有的一切尽在无情中徘徊
只剩轻微的声音
在无星的夜里悄悄升起
显得那么单薄
花自谢,水自流
自从那一刻起
就让人明白
这,并不是一种很好的解脱
甚至那个结
也并不需要去触摸
刷新明天
最好的东西莫过于存在
喜新厌旧的他
瞧!站在你面前的是个“帅小伙”。他的眼睛亮而有神,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小男孩儿特有的机灵劲儿。他的耳朵特别大,不认识他的人可能以为他是佛祖转世呢!
他是谁呀?让我来告诉你:他——是我4岁的弟弟。
老弟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新厌旧,你一定会问,这算什么特点呀!谁不喜新厌旧呢?没错!可是他就有些过分了。
去年冬天,老妈刚下班回来就把我们姐弟叫了去,从口袋里拿出两个盒子,一大一小,我立刻好奇起来,这两个盒子装了什么呢?可没等我开动,我的弟弟便抢了大盒子,拆开一看,原来是一辆酷炫的大跑车,弟弟立马叫老妈给他的大跑车装上电池,玩了起来,我只好拆开小盒子,原来里面装着一双粉色的旱冰鞋,我想也没那么糟嘛!我把旱冰鞋放好后立即追上了老弟说:“让我玩会儿吧?”老弟不耐烦地说:“才不呢!”。我只好沮丧的在一旁,看着那个小气的老弟玩。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叮咚,叮咚”门铃声,我急忙打开门,原来是老爸,只见老爸提着两个盒子,也是一大一小,老弟马上拿着遥控器,跑了过来,拿走了大盒子,拆开看了看,也是一辆车,这是一辆吉普车,老弟对我说:“姐,你刚刚不是想玩跑
宠着他
我知道我不是守护你一辈子的天使,但是我是一直宠着你的唯一。
——题记
因他而甜
最初的认识叫做缘分。那时候我上着学,他每天晚自习都会来找我,隔着一扇门,仿佛隔着一个世界。记得有一次,说好的他来找我,我去门口等他,可是因为时间错过,我没有等到他,上第一节课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来了,我很纠结,刚上课,那天晚上也很冷,我怕他冻着,但又想见他。最后我还是决定让他回去,但是他说他不回去,就这样他足足等了我一个小时,下课了我以冲刺的速度跑去看他,他穿的很少,我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特别疼。他等了我一个小时我们却只见了五分钟,但是就这仅仅的五分钟让我心里甜甜的,这是第一次有这么一个人让我这么在乎。
因他而念
行走的过程叫做考验,他后来去了外地上班,我在家里等着他,他每天上线的时间几乎都在十二点以后,而我几乎十点就睡了。可是我很想很想跟他聊天,哪怕只能聊一句话,于是我便定了好几个闹钟,从十二点开始五分钟一个。我很怕错过他的在线时间。每天晚上都这样折腾,每天早上七点半还要起来上班,就这样每天我都睡眠不足,但是我还是一如既往,因为想念,因为他是我在乎的人,因为我要一直宠着他。我们在经历时间与距离的考验,可最后我还是输给了时间。但是他在我心里却成为了比曾经
他和他作文
他爱他,他不爱他。
他五十多岁,想跟扁担一样瘦长,满脸的沟壑也抹不去他当年的刚毅。他,十八岁,齐鲁大地上的儒人,长成了东北汉子的魁梧雄壮。他们,是一对父子,一对熟悉又陌生的父子。
多年前,他抱着他,喜滋滋地注视他牙齿的新鲜萌动,拍打很柔,脚步很轻。他最爱轻俯身子,用硬硬的胡茬儿扎他的小脸,他总会咯咯地笑,笑到他脸上,满是幸福的柔光。生命充满着浅浅的幸福,平淡而又让人羡慕的平行前进。
上帝是顽皮的,他在转盘里撒下一大把钢珠,在转盘没有停下来之前,没人知道会发生什么。那是一个燥热的夏天,他为了与人争夺一块晒麦子的地方,被一群人狠狠的踹倒在晒得很烫的僵硬的水泥地上,一根根棍子伴着咆哮落在背上,腰上,腿上。
我们的生活充满了一千零一种未知的可能,一个细微的地方都有可能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庆幸的是,他没死,并且,还能动。但他留下了后遗症--能自己走路,只不过是秧歌似得步伐螃蟹似的前进。在别人悲悯同情的目光中,他笑了,绝望地笑了。
他静静地坐在他们一起种的小树下,想了很久。风吹过茂密的树叶,发出沙沙声,像是有一整座沙漠从头顶卷过。无边无际流动的沙子,埋葬了痛苦,带走了绝望。是啊,他还有他,那个小小的,需要自己的他。为了他,他必须活下去,擦干泪,微笑着,坚强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