喙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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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喙鸟读后感450字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断喙鸟》,这是我读过的感触最深、最难忘却的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纳桑尼·拉胥梅耶创作的。
书中讲的是一只年幼的《断喙鸟》与一位脏兮兮又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发生的故事:一天早上,年幼的麻雀醒来,发现它的喙竟断了,无法自己进食。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年幼的麻雀越来越消瘦。一天晚上,年幼的麻雀发现了一大块面包,它走向面包,突然,一位流浪汉捡起了面包,年幼的麻雀发现他们同命相怜,流浪汉与它成了朋友。那个晚上,他们在公园的长椅上睡着了,梦见他们在一个没有断喙的世界。
读了这本书后,我对流浪汉和断喙鸟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流浪汉和断喙鸟虽然生长在断喙的世界,虽然他们正处在艰难痛苦的煎熬中,但他们没有抱怨老天的不公,而是因为有一个同病相怜的朋友就知足了。
再想想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们的爸爸妈妈把我们娇生惯养,我们要什么他们就给什么,有时候,我们想玩一些刺激的游戏,但爸妈担心我们,不让我们玩,我们就大吵大闹,甚至绝食,直到他们同意为止。
与流浪汉和断喙鸟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
断喙鸟读后感600字
生命需要关爱
这学期,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断喙鸟》这本绘本。这本绘本是美国纳桑尼?拉胥梅耶的作品,澳大利亚的罗伯特?英潘所绘制而成的。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这本绘本用不多的语句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可歌可泣的故事:一只年幼的麻雀的喙在睡觉时突然断掉了,它吃不了东西,朋友和人们也不帮助它。一天晚上,年幼的麻雀发现了一大块面包,然而,它被一个心里有断喙的流浪汉捡走。流浪汉把面包分给小鸟,他们成了朋友,从此相依为命……
当我读到那只麻雀的可怜生活时,我不禁为这只麻雀感到悲伤:命运对它是如此不公!但,命运本来就是无常的,也许今天还高高在上,明天就会跌入谷底,就像这只可怜的断喙鸟。看到它悲惨的生活,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相比之下,我的生活是多么的无忧无虑,每天都能有新的快乐,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要把每一天当作是最后一天来享受!
撇开断喙鸟和流浪汉不说,让我们来看看其他鸟和人的做法。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可耻的。先说说那群鸟,在年幼的麻雀困难的时候,它们非但没有帮助它,还唾弃它、怀疑它,或者推卸责任,甚至不肯分给他一些食物。俗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由此看来,那些麻雀和断喙鸟并不是真心朋友。至于咖啡馆
断喙鸟读后感作文600字
今日我又一次捧起了《断喙鸟》这本书,合上后,里面的一幕幕都浮现在眼前,让我深思。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麻雀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喙断了,可当他遭遇不幸时,所有人都对他视而不见。当这只麻雀绝望时,流浪汉出现了,他将面包慷慨地给了这只麻雀,从此他们相依为命。
当这只麻雀遭遇了不幸时,他的同类歧视他,排斥他,使他感受不到一丝温暖和关怀。而流浪汉也是如此,他所在的群体也排斥他,不接纳他。麻雀能和流浪汉在一起也正是这个原因,他们都是被抛弃断喙的人,只不过一个在身体上,一个在心上,都是同病相怜的。其实麻雀和流浪汉就是现在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而那些对他们视而不见的人,不就是社会上那些对有困难的人看都不看一眼的人吗?如果每个人都给予一些关爱给那些弱势群体,那怕只有一点点,那这个世界不就会变得美好了吗?
想到这,我不禁想到了生活中一些事情。记得那是一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我随妈妈来到菜场,隔壁的一个菜摊前,一位坐在轮椅上的老爷爷想要拿起菜摊上的零钱,而那位卖菜的人忙着顾及其他人,根本看都不看那位老爷爷。老爷爷想要弯下腰,却怎么也弯不下去,手一个劲的想往底下够,奈何怎么也够不到,渐渐地老爷爷急的连脸也红了起来。此时,一位女青年来到老爷爷的身旁将零钱递了过去,并扶老爷爷坐好。
《三国演义》的一种读法作文1000字
在校的学习生涯里,除了有学习陪伴我们,在课余时间里,我们可以看一些有趣的书籍啦~讨论一下生活中的未解之谜啦!做一些有利身体健康的运动啦……但是更多的同学都选择了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中,然而在这庞大的世界里,有千千万万本有趣的书籍。在这其中,我挑选了本考验人物兵法、计谋、才能并战争不断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也是我国章回体小说的开山之作,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且它的思想成就和艺术价值是不容低估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看完《三国演义》后,我在其中找到了许多金矿,更是在金矿里,找到了许多的黄金。
在书中有很多真实的历史故事和人物,它们以反面教材或值得学习借鉴的形象出现在人物对话中,作者以形象生动的语言,将人物描述的淋漓尽致,这语言好似一根魔法棒,将一个个历史人物点活了,将他们展示在眼前。曹操在书中的形象是奸诈贪婪,诡计多端,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但与历史中形象却相反,现实是生活节俭,勋劳宜赏,他还是中国历史第一流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刘备在书中形象是:总是以泪洗面,胆小怕事,做事优柔寡断,武功也单是比划几下,却又很
鹰的启示作文500字
鹰是鸟类中寿命最长的动物,可以奇迹般地活到70岁,可大部分的鹰却只能活到40岁,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到40岁的时候,鹰的爪子就已经开始老化,喙也变得特别弯曲,几乎碰到胸膛。这时,鹰只能做出两种选择:死亡或重生。
小部分的鹰选择重生。它首先独自飞翔到悬崖峭壁上筑巢,用喙在岩石上摩擦,使喙在身体上剥离出来,这时的鹰不能进食了,只能用本身拥有的能量来维持生命,但是,它却要用这能量来生存五个月,这段时间它只能忍受着饥饿,有的鹰接受不了煎熬就痛苦地离开人间。
过了五个月,鹰的喙已经完全长出来了,然后,它用新长出来的喙来拔掉自己的脚趾,去等待新的脚趾的生长,最后,鹰还要用新长出的脚趾把身上沉重又潮湿的羽毛一根一根地全部拔掉,完全经受体无完肤痛苦,真是生不如死。
经过了这涅槃般的重生之后,鹰变得更加强大了,因为它有了以前的经验,成了天空中的称霸者了,搏击长空。
人也是一样,许多人都想成功,却又不敢,因为他们不知道未来的路会怎样。我们要敢放下新的包袱,学习新的知识,才能发挥自己的潜能,开创另一个崭新的未来。
暴风雨能锻炼强者,击败弱者,雄鹰志,犹我志,雄鹰为师,人生无悔!
以逆袭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人生道路本来就坎坷崎岖,怎么能缺少“逆袭”这种精神呢?
一般鸟雀只能“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而鹰击长空,遨游于天地之间则是一种逆袭。鹰活到四十岁时,爪、喙、翼都已衰老,这是鹰的生死转折点,为了活命,它会在悬崖上把自己的喙狠狠地撞断,拔断自己的尖爪、羽毛,这样以后,鹰在黑洞中休养生息,不吃不喝,等待着新武器的再生。新武器成长后,它又能骄傲地多活三十年。正因为鹰这种自虐而疯狂的逆袭,才让它的生命得以延续。倘若没有这翻逆袭,鹰也活不过四十岁。
湖海里,沙粒进入蚌壳时,蚌的外套膜会因受刺激而分泌出一种化合物,使沙粒层层包裹,经历三五年后,沙粒便会成为一颗夺目的珍珠。没有忍受伤痛逆袭的贝壳,又怎么会有光洁滢阔的珍珠呢?
果地里,农民把果树的顶芽剪掉、促进顶芽生长,来提高产量。而没有剪掉顶芽的就只有长势,结不出果实来。剪掉顶芽,之所以能枝繁叶茂,硕果飘香,是因为果树也懂得“逆袭。”
树如此,人亦然。苏宁,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军人,“逆袭之心”使他敢于攀登军事科学的高峰,历经数载艰辛,克服重重困难,他终于完成了几千个数据、上万条计算公式的设计方案,被专家认为&ldq
珍珠鸡作文500字
在我的老家,奶奶养了几只珍珠鸡。这些珍珠鸡面部淡青紫色,喙尖端淡黄色,后部红色,在喙的后下方左右各有一个肉垂。眼睛四周没有毛,有一圈白色的斑纹直接延伸到颈上部。颈脖子细长,有一圈淡蓝色针状羽毛。脚很短,灰黑色的,行走迅速。珍珠鸡全身羽毛灰色,那些斑点就像毛上镶嵌的珍珠。
我见到那只大珍珠鸡时,非常惊讶,想摸一摸它,可是它却拍拍翅膀飞了。第二次来时,我吃完西瓜,把瓜皮往门外一扔,它竟然接着吃了。它吃完瓜皮,又飞到我面前,像在说:“还有吗?我还要吃!”我只好把一篮西瓜皮都放在它面前。真是个好吃的“小馋鬼”。它总是摆摆头,尾巴拖得老长。不仅个头儿大,而且长得最漂亮。
它也是最勇敢的。有时趁看门狗放松警惕,就带着它的伙伴们,把装狗粮的盘子吃了个底朝天。嗬,胆子真大!它的伙伴们遇到困难时,那只大珍珠鸡第一个发出警报,提醒大家。上次有一只野猫借着树林的掩护,悄悄翻过栅拦,眼看一只珍珠鸡就要成为野猫的盘中餐,它奋不顾身冲上去用强韧有力的翅膀死死地拍打着野猫。野猫狼狈地逃走了。虽然它在战斗中失去了几根美丽的羽毛,但是它拍拍翅膀毫不在乎。
虽然现在珍珠鸡不在了,但是我只要去奶奶家看到鸡舍,就会想到它那摇摇摆摆的可爱的样
仿写白鹭的作文五年级
白雁
白雁是一首壮丽的歌。
引吭的高歌,啁啾的低鸣,一切都很入韵。
灰雁体型较小而显柔弱,即使体型适宜的棕雁也显得喙短了一些,而且有些奇怪……
而白雁的罕见却让人忘记了它……
那雪白的羽毛,那适宜的体型那深黑色的长喙。那棕色的脚,如浅一分则嫌怪,如增一分则嫌长,如黑一分则嫌丑。
在天空中时有一群大雁在天空中飞舞,整个的天空便成了蓝黑色的海洋,天空的颜色就像是有心人为大雁设计的画板。
秋日的清晨,每每看见它们翱翔在天空,看来像是不规矩,而它们却很有章节。这是别的鸟都很难表现的一种纪律,人们说它们是在列队,而它们真是在列队吗?
晴朗的天空偶见高飞的大雁,更是城市生活的一种诗意,那是高远的形象化,而且融入时光了。
也许有人会感到美中不足,大雁不会唱歌,但是它本身不就是一首壮丽的歌吗?——不,歌未免太平实了。
大雁实在是一首歌,一首融入生命中的抒情歌。
“万事通”老爸作文600字
我家有一位“万事通”,他就是我的老爸。每当我遇到什么困难,都能在他地方找到答案。
老爸在学习方面很有学问。记得有一次,我忘记英语中的单词difficult(困难),于是问了老爸,老爸说:“很简单呀!你要按照音标的读法来找相应的字母,‘困难’就是d-i-f-f-i-c-u-l-t呀!”我听了,开心地点点头。老爸在天文地理、物理化学上也不甘落后,虽然早已研究生毕业,但每年还会做着现在的高考题目,并成绩一流。无论我遇到学习上的任何问题,请教老爸,他总能对答如流,真是一本“活字典”啊!
别以为我老爸只会做做高考题目,在生活中他也不马虎。有一次,我的校裤裤腰太紧了,老妈束手无策。这时,老爸拿着针线“出场”了。只见他剪断裤腰里的橡皮筋,接着飞快地穿好线,用针缝起来,不一会儿,裤腰变松了。我和老妈在一旁惊呆了,老妈开始检查质量,出人意料的是,老爸竟然缝得完美无缺!老爸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好裁缝”!
我老爸不仅会做针线活,在打理花花草草方面也很优秀。上个星期,妈妈把家里的一盆小榕树养枯了。老爸见了,马上拿好铲子、喷水壶、剪刀
采访录作文500字
时间:2012年9月22日
地点:富达广场D区3幢404室
女儿:妈妈,你现在为什么还记得这么多英语单词?
妈妈:因为我从小就喜欢英语,对它充满了兴趣。所以我每节英语课里都听的特别认真。记得当时我对它感觉特别新奇,因为它的读法跟拼音完全不一样。
女儿:那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英语的?
妈妈:我们是从初中开始学英语的。
女儿:那你学英语的经历又是怎样的呢?
妈妈:我们一开始就在学英标。每个英标我都掌握得特别好,所以我背每个单词不觉得很难。而且每看到一个单词,我也会拼出它的读音,所以背起来也特别容易。女儿:那你英语学久了没有觉得很枯燥吗?
妈妈:偶尔也会有枯燥的时候,比如说读久了就会很枯燥。但是,英语,就是要多读,才能记住老师教给我们的知识。掌握的英语单词越多,兴趣就会慢慢多起来。
女儿:那你在班上的时候,英语成绩是否名列前茅呢?
妈妈:是的。那个时候没有家长教我们,也没有电脑查阅资料,作业都是我们自己完成的,虽然条件艰苦,还是很喜欢学习。你们现在,条件这么好,却一点也不喜欢学习,真是浪费了现在这么好的时间呀。
女儿:我知道了,妈妈。我一定会认认真真的读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