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战全集剧情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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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战2观后感600字
这部影片是和同学一起看,没有寒战1的铺垫,看2时有些费劲,但仍可以从电影里找到蛛丝马迹连起来。一个警匪,枪战影片。
首先,说说剧情吧。我很喜欢里面的roy,虽说他只是配角,还是一名有着死亡证的逃犯。但是那种兄弟一场,让我十分震撼。最后的离别,因为身份而迫不得已的互相厮杀,他想方设法去救最后一名同伴,饱含着泪水而绝望的眼睛。他劫持了一名抱着孩子的妇女,却看了看她哭泣的孩子,决定把她放了,把他最后的筹码放了。这是多么重情义的一个人,他的本心也是善良的。可不幸的是,他的同伴死了,追捕他的领头上司是他以前的上司还是秘密行动的同伴。他与他一墙之隔,对着玻璃墙,他笑了,缓缓举起他手里的枪,望着他的上司,想永远记住。而另一边拼命地摇着头,好像在说不要。他何尝不想活?可是为了不让秘密泄露,不牵连上更多人,他的权宜之计也只有死。自杀,仍会有嫌疑。他思索着,把枪口指向了上司,对着门外的狙击手轻蔑一笑。砰!他死了,保住了上司,保住了那个秘密。
他虽是个囚犯,也会个有情义的人,他虽然已经死亡,但是他的情意留在了我的心中。如此的配角,演的如此之好,那整部影片的精妙就不用言说。剧情环环相扣,扑朔迷离,到了最后才揭晓答案,但是短暂的答案后面又有着另一个问题,让人一阵阵揪心。
写作品梗概作文500字
《爱丽丝漫游仙境》梗概
在一个奇妙的下午,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
读《鲁迅全集》有感400字
何为伟人?当“黑云压城城欲摧”时,他能够站起来,对黑暗势力口诛笔伐;当其它文学家还沉浸在"晨风入荷塘,清新寰宇香"的诗情画意之中,他却嗅到了腐败的气息,看到了反动派如狼似虎的嘴脸;当国民党的黑手伸向他时,他却丝毫不畏、正义凛然。
他就是《鲁迅全集》所描述的文学巨将——鲁迅。在他的作品里,在白纸黑字中,他就如同一位战士,以笔作枪,痛戳敌人的毒手,撕开伪善的面纱。国民党草菅人命、卖官鬻爵、鱼肉百姓的官员,啼饥号寒、麻木不仁的百姓,被残害冤狱、无端杀戮的共产党员,在书中留下了泛黑的字体。旁敲侧击的笔法,留下了罪恶的铁证。读罢,不由得义愤填膺,叹垂不已。这正是"鲁迅文学"的号召力。
回过头来,国民党的连连败退,最终到只能固守海岛,原因不正是在书中吗?古有曰:民心亦水,亦可载舟,亦可覆舟。国军滥杀无辜,其后果不言而喻,若同鲁迅,若同共产党派,真不知会何兴旺。
不过人总要朝前看,鲁迅的光辉为我们铺成了一条革命之路,我们以国家中心,信仰为动力,民众为路径,在这条路大步向前,那么光明磊落的未来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600字
今年暑期,爸爸送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足足有1000多页,是我们家最厚的书了。因为我以前听到过“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没有读过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飞快地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选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回忆录》、《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八个长篇。据译者称,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尔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精华。
福尔摩斯对于当代文学、天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他有对于人的大脑的比喻以及对知识的选择记忆的精辟论述。他对约翰·H·华生吃惊于他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所说的:“这又与我有什么相关?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而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务实的人,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所以他在探案领域出类拔萃。
福尔摩斯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语句中,他破案
《活着》梗概作文600字
在《活着》一书开写的十年前,作者余华在农村的一块地里散步看见了一位唱着高歌的老农,出于好奇,便走上前去搭话,在对话过程中,老人给余华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老人名叫徐福贵,原先是个地主的儿子,但他一点儿地主气质也没有,还整日出去赌博。直到有一天福贵把家产全部败光了,只好带着一家老小出去当上了农民。在得知福贵把家产败光时,福贵的父亲当场就气死了。
再后来,福贵有一次给母亲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去拉炮,回来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风霞也变成了哑巴。福贵见了这景象,只得振作起来,好好养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福贵攒够了钱,把小儿子有庆送进了学校,这算是过了段好日子。但是好景不长,有庆在为生孩需要输血的校长献血时,因把血抽去太多而死掉了,这使得一家人的生活再一次变得前途黑暗迷茫起来。
在缓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女儿凤霞结婚的日子。新郎万二喜是个城里的工人,唯一的形象缺点是他的头从小就歪着。不过这也足以使福贵一家前途变得光明了不少,安稳了起来。
转眼间,凤霞生下了一个男孩,可她自己却因难产身亡,孩子起的名为苦根。在小苦根出生后不久,福贵的妻子家珍病逝了;再后来二喜又工作失手被铁板夹成了肉饼。从此,福贵便和外孙苦根一起生活。
好不容易,什么“活动”都熬过去了
《李太白全集》读后感900字
唐代著名诗人杜甫说过“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这是前人对一代诗仙李白的赞扬。我有幸读到了《李太白全集》,这部国学经典,也使我对李白的看法发生了转变。
李白,字太白,这本书收藏了他一生大量的诗文,也反映了他浪荡的一生。“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李白的豪迈气魄体现在自理行间之中,他仗剑走天涯的背后,是雄浑的气概,也有对父母的思念,孝子之心也许如黄河止水奔流而下吧。“举头望明月0,低头思故乡”名山大川虽然美,怎敌思乡一片心。看似放荡的躯体下是一个满是忧愁的心,家乡和亲人如针如刺扎着这个青年。漂泊在世上,也许只有“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呼美酒”才能与尔同消万古愁吧。可惜借酒消愁愁更愁啊,为了名利仗剑来到京城,到头来却一无所有。这万古之仇何时能消亡,又怎能去消亡呢?也许只有“今朝有酒今朝醉”麻木了自己,才能得到些许安慰吧。
“一拳捶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在唐朝这个人才辈出,诗文络绎不绝的时代,真正有才识的人,真正绝妙的诗却屈
悠悠的京剧情作文1000字
寻一沓水墨;踏一曲离殇;叹一句愁肠;感京剧之苍凉。
——题记。
我在出土的陶瓷的敲击中,倾听历史的声音;我在那兵马俑之间,感受恢宏;我在那江南丝绸中,体会那一分不胜淡酒的桃红;我徜徉在书册之间,去感受那中华文化的韵味悠长。
我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也爱那传承已久的民俗文化,可我却爱极了那中华民族的民粹——京剧。
小时候,并不懂得京剧的意涵,只觉得“吚吚——呀呀——”地唱着很是烦人,只觉它冗长老套,那时只知“轻罗小扇扑流莹”。想来,那时是极厌恶它的。
不过,虽然我不爱唱,爷爷却十分喜爱,在我听来就像那萦绕在耳边的魔音,我也曾提出抗议,谁知爷爷却充耳不闻。爷爷一直唱,一直唱,唱到红光满面,汗流浃背,爷爷也不累,每日坚持。京剧,似有魔力一般让人迷醉。
略大一些后,每日听爷爷唱,竟也有一些喜欢京剧了。我听着,听着,竟像坠入了一场千年的绮梦。我似看见了苏三的罪衣罗裙,似看见了罗成那身皂角白,似看见了那书生的不舍,梦中,我不愿醒来……
今生与京剧似有不解之缘,一次偶然的外地出游,我懵懂间,竟误入了别家的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30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父与子全集》。里面的内容很搞笑,我总是一边看一边哈哈大笑。
书里的父亲,胖乎乎,一根头发也没有,但是他很有耐心和包容心。儿子的头发竖起来尖尖的,像一只小刺猬,但是也很调皮捣蛋,经常惹爸爸生气。
有一次,儿子在客厅里玩耍,一不小心把镜子打破了。儿子心想:“怎么办呢?啊,有办法了,干脆全砸了!”儿子还把碎镜片清理干净,然后开始作画。这时,父亲回来了,他看了看镜子,皱了皱眉头。“老爸没发现,太好了!”儿子心里正得意的时候,父亲说:“咦,我明明戴的是领带,怎么变成领结了?”这时儿子已经悄悄的逃走了。
父爱是多么伟大啊,需要有爱心,耐心和包容心,有了这些才能成为一个好父亲!
我好喜欢看这本书呀!喜欢书里的父亲,也喜欢书里的儿子。
读《西顿动物小说全集》有感400字
我最喜欢看《西顿动物小说全集》,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相通。
这里面有幸运的小浣熊、聪明的狐狸、飞毛腿的小野马、自由的小公马,还有拥有悲伤眼神的公鹿和无法飞往南方的公雁、强壮的公牛和一只英勇的小老鼠。
在这本书中,我最爱看《小狗比利》。比利是一只既开朗又很天真的小狗,即使失败了也不气馁。它最大的本领就是扭头就会忘记了失败,依旧欢天喜地继续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它从来就没有不高兴过,是一个十足的乐天派。
在最后关头,小比利却通过自己的智慧,成功地从凶悍的狗熊手下救下了自己的主人,比真正的猎狗还勇敢。
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应该像小比利一样积极乐观,学习上会有很多挫折,可是我们不能害怕,遇到难题,要先认真思考,还可以问问老师,相信总会有办法解决。因为办法要比困难多!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内心世界也是富有情感的,只是我们人类不懂它们的语言,无法和它们沟通,才忽略了这一重要事实。我们要保护大自然,让这些可爱的野生动物有一个安全美好的家园。
六年级梗概600字
《狼王梦》梗概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内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