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战剧情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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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战2观后感600字
这部影片是和同学一起看,没有寒战1的铺垫,看2时有些费劲,但仍可以从电影里找到蛛丝马迹连起来。一个警匪,枪战影片。
首先,说说剧情吧。我很喜欢里面的roy,虽说他只是配角,还是一名有着死亡证的逃犯。但是那种兄弟一场,让我十分震撼。最后的离别,因为身份而迫不得已的互相厮杀,他想方设法去救最后一名同伴,饱含着泪水而绝望的眼睛。他劫持了一名抱着孩子的妇女,却看了看她哭泣的孩子,决定把她放了,把他最后的筹码放了。这是多么重情义的一个人,他的本心也是善良的。可不幸的是,他的同伴死了,追捕他的领头上司是他以前的上司还是秘密行动的同伴。他与他一墙之隔,对着玻璃墙,他笑了,缓缓举起他手里的枪,望着他的上司,想永远记住。而另一边拼命地摇着头,好像在说不要。他何尝不想活?可是为了不让秘密泄露,不牵连上更多人,他的权宜之计也只有死。自杀,仍会有嫌疑。他思索着,把枪口指向了上司,对着门外的狙击手轻蔑一笑。砰!他死了,保住了上司,保住了那个秘密。
他虽是个囚犯,也会个有情义的人,他虽然已经死亡,但是他的情意留在了我的心中。如此的配角,演的如此之好,那整部影片的精妙就不用言说。剧情环环相扣,扑朔迷离,到了最后才揭晓答案,但是短暂的答案后面又有着另一个问题,让人一阵阵揪心。
写作品梗概作文500字
《爱丽丝漫游仙境》梗概
在一个奇妙的下午,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
《活着》梗概作文600字
在《活着》一书开写的十年前,作者余华在农村的一块地里散步看见了一位唱着高歌的老农,出于好奇,便走上前去搭话,在对话过程中,老人给余华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老人名叫徐福贵,原先是个地主的儿子,但他一点儿地主气质也没有,还整日出去赌博。直到有一天福贵把家产全部败光了,只好带着一家老小出去当上了农民。在得知福贵把家产败光时,福贵的父亲当场就气死了。
再后来,福贵有一次给母亲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去拉炮,回来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风霞也变成了哑巴。福贵见了这景象,只得振作起来,好好养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福贵攒够了钱,把小儿子有庆送进了学校,这算是过了段好日子。但是好景不长,有庆在为生孩需要输血的校长献血时,因把血抽去太多而死掉了,这使得一家人的生活再一次变得前途黑暗迷茫起来。
在缓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女儿凤霞结婚的日子。新郎万二喜是个城里的工人,唯一的形象缺点是他的头从小就歪着。不过这也足以使福贵一家前途变得光明了不少,安稳了起来。
转眼间,凤霞生下了一个男孩,可她自己却因难产身亡,孩子起的名为苦根。在小苦根出生后不久,福贵的妻子家珍病逝了;再后来二喜又工作失手被铁板夹成了肉饼。从此,福贵便和外孙苦根一起生活。
好不容易,什么“活动”都熬过去了
悠悠的京剧情作文1000字
寻一沓水墨;踏一曲离殇;叹一句愁肠;感京剧之苍凉。
——题记。
我在出土的陶瓷的敲击中,倾听历史的声音;我在那兵马俑之间,感受恢宏;我在那江南丝绸中,体会那一分不胜淡酒的桃红;我徜徉在书册之间,去感受那中华文化的韵味悠长。
我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也爱那传承已久的民俗文化,可我却爱极了那中华民族的民粹——京剧。
小时候,并不懂得京剧的意涵,只觉得“吚吚——呀呀——”地唱着很是烦人,只觉它冗长老套,那时只知“轻罗小扇扑流莹”。想来,那时是极厌恶它的。
不过,虽然我不爱唱,爷爷却十分喜爱,在我听来就像那萦绕在耳边的魔音,我也曾提出抗议,谁知爷爷却充耳不闻。爷爷一直唱,一直唱,唱到红光满面,汗流浃背,爷爷也不累,每日坚持。京剧,似有魔力一般让人迷醉。
略大一些后,每日听爷爷唱,竟也有一些喜欢京剧了。我听着,听着,竟像坠入了一场千年的绮梦。我似看见了苏三的罪衣罗裙,似看见了罗成那身皂角白,似看见了那书生的不舍,梦中,我不愿醒来……
今生与京剧似有不解之缘,一次偶然的外地出游,我懵懂间,竟误入了别家的
六年级梗概600字
《狼王梦》梗概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内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六年级梗概作文600字
《导盲犬迪克》梗概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起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知道自己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非常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讨厌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mdash
基督山伯爵简介故事梗概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世界文学名著的宝库中,就有这样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基督山伯爵》,它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不朽之作。尽管这本书厚达一千四百多页,但丝毫不让人觉得拖沓冗长。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令我读完仍意犹未尽,并由此书引发了许多联想与思考。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名青年水手——爱德蒙。 唐泰斯被人陷害入狱,后来结识了法里亚神甫,在找到机会逃出监狱后,得到了巨额财富,并伪装在不同身份下,对自己的恩人报恩,向仇人报仇的故事。
通读全书,爱德蒙坚持不懈、爱憎分明、知错能改、不贪钱财的高贵品质让我敬佩。他在狱中一待就是十几年,可他从未动摇过逃出去的想法。如果换作是我的话,在希望渺茫的情况下,我的信念很可能便会慢慢泯灭了。在出狱之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和人道报答了一切珍贵的恩情,同时他也用复仇之神授予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复仇成功后,他也没有贪恋法里亚神甫送给他的一亿巨额财产,而是抛弃钱这种“身外之物”,前往远方,过上新的生活。
再品《基督山伯爵》,我又加深了对这本书的理解。看一看爱德蒙&m
夏洛的网故事梗概作文400字
《夏洛的网》是美国的E·B·怀特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这部书讲述了一只小猪威尔伯的成长故事。
小猪威尔伯与小蜘蛛夏洛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天真可爱的小猪威尔伯居然请求会织网的夏洛来教他织网,爱吃东西的威尔伯为了恳求夏洛放他去吃东西而编了各式各样的理由来吃它的饭;去市上领奖时,一只狡猾的老鼠坦普尔顿还救了夏洛,但它懒散的样子又让人气的够呛……从动物的视角再来看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一面。
威尔伯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与它能沟通的动物:它最喜欢的是小女孩弗恩。在它刚要被弗恩爸爸杀掉时,是弗恩一口拒绝,才救下这只落脚猪。弗恩还有个哥哥名叫艾弗里,他性格不比弗恩好,鬼点子倒比弗恩多。威尔伯所在的牧场里有不少动物:唠唠叨叨的的母鹅、山羊、牛、小鸡等,威尔伯因此明白:世界上虽有心胸狭窄的坏人,但也有爱心泛滥的好人。
威尔伯虽可爱,但猪就是猪,早晚要变成火腿。夏洛为了救它,用网织出了许多赞美威尔伯的文字,使它一夜成名,保住性命。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一部长篇小说的“梗概”和“精彩片段”部分,我的心痒痒的,很想一睹原著的风采。于是,我就向朋友借它来读一读,以喂饱我这只“蛀书虫”的肚子,没想到,当我读完整部名著时,鲁滨孙那机智勇敢的形象如烙印一般刻在我的心头,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鲁滨孙在航海时遇上大风,大风把整艘船都掀翻了,整艘船只有他和三个平凡的生命还活着,他们漂流到一座荒岛上,鲁滨孙凭借着自己那顽强的意志和乐观向上的精神,在这座荒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他和“星期五”救下一个被绑架的船长,船长带着他离开了荒岛。这是一个奇迹!是鲁滨孙这个勇敢者创造出来的奇迹!
读完了这本书,现在细细地回想了一下:鲁滨孙在这座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二十八年,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数字,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鲁滨孙不曾向困难低头,而且还迎着困难生活了二十八年。这不但使我更加崇拜鲁滨孙,也使我联想到了自己:有一次,爸爸妈妈回家乡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家里。夜很静,我打算休息了,刚熄灯一会儿,我就觉得空落落的,在床上翻来翻去,就是睡不着,但因为已经很晚了,周围也越来越安静,安静得仿佛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作者: 齐茉溪
今天,我们学习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的梗概和精彩片段,由此,我深有感触。
鲁滨孙他一直出海冒险,但是,就在这一次,出现了不幸的意外,被漂泊到了一个荒岛上。但是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生活。他在岛上养殖、种植、捕鱼、打猎……等等,各种办法,在荒无人烟的岛上生活了28年,他真是一个聪明能干的人啊!
我深有感受,鲁滨孙在这28年里,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创建了栖息的房屋,围了篱笆,自制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需品。他把野生动物圈养起来,自己也种植了许多农作物。终于,他把荒无人烟的小岛建设的美丽而富饶,过上了自得其所的生活。我觉得鲁滨孙是一个乐观积极、不畏艰险、聪明能干的人,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如果换作是我们,我们也许会很烦躁的抱怨:真倒霉!偏偏自己漂到了荒岛上,太不幸了!可是鲁滨逊不但没有抱怨,反而还在岛上快乐的生活起来。鲁滨孙还特别乐观,在岛上每天写日记,把好处和坏处都列举了出来,如果换作是我们,日记写都不会写,也不会把好处列举出来。鲁滨孙抓捕了猎物,要扩大了养殖范围,如果换作是我们,也许会饿死在岛上了……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挫折,只有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