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艾玛的故事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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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简介故事梗概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世界文学名著的宝库中,就有这样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基督山伯爵》,它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不朽之作。尽管这本书厚达一千四百多页,但丝毫不让人觉得拖沓冗长。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令我读完仍意犹未尽,并由此书引发了许多联想与思考。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名青年水手——爱德蒙。 唐泰斯被人陷害入狱,后来结识了法里亚神甫,在找到机会逃出监狱后,得到了巨额财富,并伪装在不同身份下,对自己的恩人报恩,向仇人报仇的故事。
通读全书,爱德蒙坚持不懈、爱憎分明、知错能改、不贪钱财的高贵品质让我敬佩。他在狱中一待就是十几年,可他从未动摇过逃出去的想法。如果换作是我的话,在希望渺茫的情况下,我的信念很可能便会慢慢泯灭了。在出狱之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和人道报答了一切珍贵的恩情,同时他也用复仇之神授予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复仇成功后,他也没有贪恋法里亚神甫送给他的一亿巨额财产,而是抛弃钱这种“身外之物”,前往远方,过上新的生活。
再品《基督山伯爵》,我又加深了对这本书的理解。看一看爱德蒙&m
夏洛的网故事梗概作文400字
《夏洛的网》是美国的E·B·怀特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这部书讲述了一只小猪威尔伯的成长故事。
小猪威尔伯与小蜘蛛夏洛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天真可爱的小猪威尔伯居然请求会织网的夏洛来教他织网,爱吃东西的威尔伯为了恳求夏洛放他去吃东西而编了各式各样的理由来吃它的饭;去市上领奖时,一只狡猾的老鼠坦普尔顿还救了夏洛,但它懒散的样子又让人气的够呛……从动物的视角再来看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一面。
威尔伯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与它能沟通的动物:它最喜欢的是小女孩弗恩。在它刚要被弗恩爸爸杀掉时,是弗恩一口拒绝,才救下这只落脚猪。弗恩还有个哥哥名叫艾弗里,他性格不比弗恩好,鬼点子倒比弗恩多。威尔伯所在的牧场里有不少动物:唠唠叨叨的的母鹅、山羊、牛、小鸡等,威尔伯因此明白:世界上虽有心胸狭窄的坏人,但也有爱心泛滥的好人。
威尔伯虽可爱,但猪就是猪,早晚要变成火腿。夏洛为了救它,用网织出了许多赞美威尔伯的文字,使它一夜成名,保住性命。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小说潮流作文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r
《海》微型小说
微风荡漾,海风奔放,卷起的浪花,拍打着岩石,也拍打在一个女人的心上。
女人从未见过大海她只知道大海是蓝色的,味道是咸的,海是无边无际的。女人命不好,一个人孤独地带着个没满月的带孩子搬到了这里。孩子是她的命,是他的一切。这个村子被山包绕,山外还是山。但在这,女人有安全感。
女人并不被村里人待见,不知何时传出了女人的闲话女人长的及标致粉嫩的肌肤,白皙的的脸蛋像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却不像受这种苦的人。于是有人说她是不检点带着小野种被男人赶了出来;也有人说她经常被男人他打,逃了出来;还有人说他男人死了,婆家不要她了。种种法,让同情她的人不再同情,让讨厌她的人更加憎恶她。女人很善良寄人篱下的她学会了忍耐。尽管被排挤,她依然用微笑待人。
渐渐地,她的儿子小海已经长大了不少,儿子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很招村里人喜欢。村妇们总会塞一些花生豆子给他吃。这一切并不如女人想的那样,平静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不喜欢小海,他们总是取笑小海,小孩也不喜欢和他们玩。有一天,捣蛋头子出了个坏主意,把村妇们的番薯挖了去嫁祸给小海。半夜村妇们聚集在一起找女人算账,各种侮辱不堪的词语都套在女人身上。小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小孩望着女人希望女人否定那一切,但女人没有。有的村妇要赶
写作品梗概作文500字
《爱丽丝漫游仙境》梗概
在一个奇妙的下午,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
《活着》梗概作文600字
在《活着》一书开写的十年前,作者余华在农村的一块地里散步看见了一位唱着高歌的老农,出于好奇,便走上前去搭话,在对话过程中,老人给余华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老人名叫徐福贵,原先是个地主的儿子,但他一点儿地主气质也没有,还整日出去赌博。直到有一天福贵把家产全部败光了,只好带着一家老小出去当上了农民。在得知福贵把家产败光时,福贵的父亲当场就气死了。
再后来,福贵有一次给母亲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去拉炮,回来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风霞也变成了哑巴。福贵见了这景象,只得振作起来,好好养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福贵攒够了钱,把小儿子有庆送进了学校,这算是过了段好日子。但是好景不长,有庆在为生孩需要输血的校长献血时,因把血抽去太多而死掉了,这使得一家人的生活再一次变得前途黑暗迷茫起来。
在缓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女儿凤霞结婚的日子。新郎万二喜是个城里的工人,唯一的形象缺点是他的头从小就歪着。不过这也足以使福贵一家前途变得光明了不少,安稳了起来。
转眼间,凤霞生下了一个男孩,可她自己却因难产身亡,孩子起的名为苦根。在小苦根出生后不久,福贵的妻子家珍病逝了;再后来二喜又工作失手被铁板夹成了肉饼。从此,福贵便和外孙苦根一起生活。
好不容易,什么“活动”都熬过去了
爱看小说的妈妈作文300字
我的妈妈很爱看小说。吃饭时拿着ipad;上厕所拿着ipad;就连睡觉也要抱着ipad。她和她的ipad真的是形影不离。
有一次,我在家里预习第二天的课文,想在平板电脑上查一查资料,可妈妈正拿着平板电脑看小说,我问:“妈妈,能给我用一下平板电脑吗?”可妈妈真的是“聋”的传人,眼睛直直地盯着平板电脑,根本没有理会我。
没办法,我只有把平板电脑抢过来。妈妈顿时惊慌失措,大喊道:“快把我的电脑还给我!”
“我就用一下嘛!”我说。
“宝贝,我看完这一集就给你哈。”妈妈迫不及待地夺回了电脑。
我无奈地答应了。过了一会儿,我又来到了客厅,结果……妈妈已经从一百三十九集看到了一百四十二集了!
这个妈妈真是让我爱恨交加。爸爸的宝贝是我和姐姐,而妈妈的宝贝却是小说。她们两个真是怎么分都分不开。
偷着写小说作文500字
我是个爱读书的学生,天天没事时就喜欢拿本书看。我最爱读小说、科幻、人物自传和故事。举个例子,一天我看《小飞人卡尔松》时很开心,就大笑了起来,后来我认为自己当时还是很可怕的,太投入了。但这让我有了一点点愿望,就是能自己写小说。
我怎么写呢?又写些什么呢?很多的问题在我脑子里徘徊。最重要的问题是家人同不同意?不同意怎么办?
我认为我为了梦想还是写吧。不过我应该偷着写。于是我会晚上放学回来后待在自己的房间,拿出创作本开始写小说,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有时写作时听到妈妈喊“你在干嘛呢?”我想了一会答复他“看书呢!”她就不问了。
偶尔我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在,一回头,果然是妈妈。什么时候她把门打开的?我会不会露馅啊?幸好桌子上有一本书,我才逃过了一劫。就这样,我一直偷偷写着我的小说。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我的秘密被揭穿了。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我正在写小说。突然,妈妈走进来喊我上CCTALK,原来我一时投入忘记上课了。这下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说写小说是件好事情,不用偷着写。太好了!以后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写作了,不用偷偷摸摸了。不久后我说不定就能成为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那样的小说大家了。
六年级梗概600字
《狼王梦》梗概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内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我的小说迷老妈作文
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老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