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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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姿雄发作文
时光太长,长得像一卷如何铺都展不完的画,画里多少千古风流人物,或名扬千古,或湮于星辰。
细数过往,看周公瑾抚琴孤啸,于高台剑指江山、挥师百万;纵马提剑迎敌,英风锐气敌胆寒,嘴角浅笑,黎明下的马上人,英姿雄发。
细数过往,看兰陵王抛皇兄猜忌,鬼面护脸,从此成修罗,舞枪弄戟,只一人一枪一匹马,沙场尽驰骋;剑影刀光,为皇室打下多少江山,残阳里,鬼面不语。
细数过往,看李太白饮酒淡看朝廷,骑一匹好马,于山川间遨游,吟诗抒壮志,愿拔剑起蒿莱;心中系天下,天下不知他,却留青篇,待万古之后的领悟。
细数过往,看文履善守宋帝贬低,却在国家将灭之时,守心中气节,虽无一身武艺,却是铮铮铁骨;世祖劝降,却愿为气数已尽的祖国慷慨赴死,顽强不屈。
细数过往,那些被后人铭记的名字,如星辰灿烂,光耀河汉;亦或才高志洁,出众独领风骚,文名万人传颂;更有隐于青史中不言不语者,不做争辩,只任后世流言拍打。
时光太长,葬了多少青春年华。英雄二字,岂不便是时事人语守心中青莲而为者?
不顾行事恶之善,如斯,英姿雄发也。
我的雄仔作文800字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有一只,品种是雄狗,所以叫它雄仔。——题记
外貌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玩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
初临广州
现在在启程去广州的路上,心情好忐忑,不知道到了那里会是怎样。
去广州的路上有很多很多的山,无聊的时候望望窗户,紧张的心情也一下子放了下来。
那山,仿佛还没睡醒的少女,于半醒半梦之中慵懒地斜卧着,于雾气飘渺中摇曳着淡淡的朦胧。一个小包又一个山包。山壁笔直,风啸而过,却吹不去大风淘沙留下的悬崖顶石。
突然,我望到了一个小湖,那水清得连底都望得到,小鸭子们成群结队的在湖里面嬉戏,我笑了,真的好可爱。这一刻,我终于见到了大自然的另一面。
重重叠叠的高山,看不见一个村庄,看不见一块稻田,这些山就像一些喝醉了酒的老翁,一个靠着一个,沉睡着,不知躺了几千万年了,从来都没有惊醒它们的梦似的。
那些山好神秘,奇形怪状,但却很是令人向往。远处蔚蓝的天空下,山旁一片片绿油油的麦子地,像一块块地毯铺在黄土地上,没曾想过还能看到这番美景,心也是愉悦的。
自己犹如走在一片山的世界里,像织不完的锦缎那么绵延。
看过这些山景过后,我闭上眼,对于要去广州的事实我还是难以接受,我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紧张。
看着远处的山,不禁伤感起来了。
抬眼望去,只看见重重叠叠的远山次第向天边延伸过去,近处清晰可辨,远方渐渐模糊起来,消失在遥远的天边处。
渐渐地,我睡着了。
雄村漫笔作文1000字
当我从距离和精神上走近雄村之后,心中所有的缠绵都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涤荡。数小时的风尘也在刹然间抖落,一时间竟不能言语。
雄村的景致果然很好,也不同于我们印象中的江南景观,永远笼罩着轻柔的梦;也有别于煌煌的北方重镇,藏匿着烽火掠过的痕迹。对于这些我们暂且不论,因为她那培育大器的土壤,淳朴雅致的民风及令人慨叹的史绩,便弥足珍贵了。
但不平的是,她和众多的徽州古村落一样,仍旧是上天的不曾多顾的土壤。所以,当两条通往富足的大道豁然展开时,它们的门前便熙熙攘攘地挤满了渴求发展的徽州人……而这两条道路,一条是徽学,另一条便是徽商了。
徽商的振兴,绝不是偶然。那样的发展,在明清不能不算是一股伟大的力量。当时的徽骆驼,背井离乡,挣断乡肠。破天荒,泪潸然,十七八岁走羊肠;山不平,路八弯,仅凭脚底鞋一双;走泥丸,过村庄,摇着铃铛当货郎。只与明月作伴,孤身异地他乡。不知受尽多少欺辱风霜?攒集着寥寥的财产,带着全家人的希望,匆匆背起行囊。就这样地出发了,也许是几年,也许是几十年,也许是一辈子,甚至于客死他乡。“亲朋哭断肠,欲见骨尚无望。”而当徽商足以当得商界的半壁江山之际,“徽骆驼”仍是那般谦卑朴
广州的春节作文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在爆竹声中,我们迎来了中国最盛大的节日——春节。
按照广州的习俗,在大年三十,家家户户都贴上了春联,挂上了灯笼,一家人围在一起吃团圆饭,大人们给小孩子发压岁钱……家家户户都洋溢着节日的气氛。
大年初一,我和爸爸、妈妈走亲访友、给长辈拜年,祝愿他们:“健康长寿!万事如意!红红火火过大年!
年初二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越秀公园看花灯。一盏盏灯笼做工精细,有的花灯像西瓜那样圆圆滚滚;有的像莲花一样婀娜多姿,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栩栩如生、惟妙惟俏的孙悟空花灯,因为今年是猴年,孙悟空就自然成了灯会的主角了。
元宵节的到来,是春节的又一个高潮。
元宵节少不得的就是吃元宵了。今年妈妈说要教我做元宵。我们先将糯米粉用开水调和成皮。然后取一块皮在手掌中搓成圆形,我一手托着面团,另一只手以大拇指为圆心,从它的正上方往下按,再慢慢从中间向四周碾开,好不容易捏出了一个小圆盏,可以往里放馅料了。我挑了我最爱的豆沙馅,舀了一大勺。可是没想到馅儿太多,我捏出的“面盏”根本收不拢口,我只得把馅儿料再放回去了一些,这才刚好包拢。眼看第一个元宵
广州早茶作文400字
那栋大楼总是弥漫着一股令人着迷的茶香,总是散发着那种令人捉摸不透的魅力。
它,就是广州酒家。
对轻松惬意又饮食讲究的广州人来说,喝早茶已融入到了他们的文化之中。普洱、龙井、茉莉花……这些茶默默地陪伴广州人的生活,使他们的肉体、灵魂都透着一股清雅的茶香。
早茶中的食物更令人流连忘返。其中的虾饺风味最佳,软糯的虾饺皮遇见鲜美的虾仁,那是想忘都忘不掉的绝佳风味呀!
豉汁蒸凤爪也是绝顶的美味,把蒸得轻轻一嘬就脱骨的鸡爪和香浓美味的豉汁做组合,真是独一无二的味蕾享受哇!
肠粉也值得一提。它那爽滑的肠粉皮裹着鲜嫩的虾仁或牛肉,还有脆而多汁的生菜,成就了口感细腻,味道独特的广州肠粉。
早茶、早茶,关键看茶!说起这“茶”,我最喜欢有点甜味的茉莉花茶。甜甜的,又不失茶应有的清新芬芳和那标志性的苦涩却又绵滑的感觉。品着让人心里暖暖的,很舒服。
我爱你,舌尖上的广州;我爱你,广州的标志——早茶!
广州塔作文600字
对于广州的印象,在我这个外地人的眼里,并不会那么深。川流不息的车,匆匆忙忙的人们,街头的地铁口……这些景象在每个大城市几乎都能见到。要说比较有特色的景点,我觉得除去长隆,就是珠江边的广州塔了。
广州塔的两端较粗,中间较窄,用十几条略微有点倾斜的灰黑色钢筋搭成塔身,配上可撑天般的高度,十分引人注目。也因而得了小蛮腰的美名。远望过去,隐隐约约的看到灰黑色的广州塔,立在乳白的雾里。如同一块染上墨的布条飘在清水里。
再走到珠江边来看,在这里几乎看不到广州塔的顶端。据周围人说,广州塔是中国第一高塔,总高度600米。到了晚上,塔身会亮起五彩斑斓的霓虹灯。真想去看一看亮灯之后的美景。晚上七八点左右,霓虹灯刚刚开起来,那时候天色还没有黑,塔身的灯光也是淡淡的,不会那么明显。起先塔身是淡淡的红,一眨眼就变成了淡淡的黄,再一转头,就变成了淡淡的紫……这就像是一幅会动的水粉画,又像游满了各色鱼群的池塘。光线是那么的柔和,仿佛和天空结合在了一起,让人看了真舒服。
天慢慢的黑了下来,广州塔的灯光也慢慢的耀眼起来。灯光变成了朱红、霓黄、葡萄紫……当这些颜色汇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一条彩虹,就像一场
广州之行作文800字
今天我很开心,因为今天我去广州了!
我坐上飞机,看到飞机座椅上有显示屏,还有耳机,我就兴致勃勃地在显示屏上玩起来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游戏和电影,有一些游戏是我见都没见过的呢!我高高兴兴的打起了游戏。打着打着,不知道是网的问题,还是我玩得不好,我发现方向盘怎么也掌握不好了。于是我又打开了电影,看到了可爱的小松鼠,凶猛的大狮子,温顺的羔羊,优雅的长颈鹿……比我亲眼见过的多多了!
可是在飞机上升的时候,我兴奋地哇哇大叫起来!因为云都在我们的下面,看起来像白白的大海棉花糖,真想上去吃一口呢!我看了一会儿白云,然后又目不转睛的盯到了显示屏上。
不久,飞机下降了。我的耳朵非常难受,就像孙悟空的金箍棒变成绣花针扎进了耳朵里一样,可疼了!而且我的耳朵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了,妈妈跟我说话,我只能听到嗡嗡的声音,隐隐约约的回答一些。戴耳机听声音,也什么都听不见了,再加上我的耳机只有左耳朵听得见,右耳朵听不见。我的耳朵真的是太难受了!不过我们马上下了飞机,我又恢复了正常。
广州真的和北京大不一样呢!我发现,每个地方都有一个不同的气味,广州当然也也不例外。不说气味的问题了,广州真的是太棒了!反正在我的眼里是这样的。
我们先坐了地铁,一共坐了好几站呢!那
可爱的狗“小雄”作文350字
我姥姥家有一只大狗叫“小雄”。它长得非常像狼,身上的毛是黄色的,背上的毛却是黑色的,是一只德国黑贝狗。
“小雄”十分好动,不把它关进院子里的篱笆后面,它能把院子跑个遍,时不时还会到客人的身后旺旺的叫起来,吓你一大跳。可它又是那么老实,一大会了也不叫一声。
“小雄”的脾气很大,也很通人性。如果你拿着棍子要打它或吵它的话,它就会扑到你身上“引吭大叫”,胆子再大的人也要被吓得拔腿就跑。但是,它和家人却那么亲密。姐姐总是把它当做自己的小马,用它和人赛跑。“小雄”一看见二舅就会跑来蹭他的腿,这时二舅就会蹲下来让“小雄”舔他的脸,真是让人嫉妒。“小雄”也很听姥爷的话,姥爷一拍手,“小雄”就跪立起来,姥爷两手一扬,“小雄”就像箭一样跳到台子上。
这就是“小雄”,一只调皮可爱的狗,相信你见到它一定也会喜欢上它。
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篇一: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二日,吃完午饭后老师就让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名叫《竟雄女侠秋瑾》,现在就让我来讲一讲吧!
清朝末年,人民生活及其悲惨,许多老百姓无家可归,只能满大街地向人乞讨。他们身上的衣服补丁一个接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全身都很脏,像在泥潭里滚过一样。街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尸体。可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洋人和反动政府经常欺压老百姓,经常滥杀无辜,因此,洋人坐着黄包车来到大街上时,老百姓都要给他们让道,凡是碍着他们的都要被他们身旁的几十个官兵推倒在街边,还要对老百姓大吼大叫。
一天,秋瑾和她的表哥、哥哥一起来到一家客栈。她们看到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是一个哑巴,看起来像一个乞丐。一只脚被铁链拴着,背后背了一个小孩。那个女孩收了钱拿给店主,店主还骂她。她端给饭菜想端给客人,可是脚上的铁链不够长,一不小心就绊了一脚,饭菜摔在地上,店长就打骂她。秋瑾看了就挺身而出,教训了店长,还把这个女孩的卖身契给撕了,并收她为贴身侍女。
后来秋瑾不忍看到自己的祖国灭亡,就组织起许多爱国人士举行革命。有一次,他遭受清军围捕,冒死将秘密情报烧了,为了让这份情报不让清军看到,而和一位武功高强的人的人展开战斗但最后也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