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裆战袍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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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路上,有你真好作文700字
初一,便注意到你。
九月的阳光照着你微微上扬的俊秀脸庞,挑起的眉峰间透着隐隐的骄傲。我知道,你将成为我有力的对手,和真诚的朋友。
时间渐渐流逝,一次成绩的公布,便映证了我的看法。语文、数学、英语,乃至今年新加的物理,都是你的战场。乘着以敏锐思维化身的战马,披着以谨慎认真织成的战袍,战马飞驰,战袍闪烁,你笔下凝出额的凌厉剑气在这战场上无往不利,所向披靡。捷报连连,那红色的一百犹如鲜亮的战利品,你意气风发地笑着。我们在这片战场厮杀,在千军万马之中飞驰着,直取这一张张试卷的要害。我们都心高气傲,每一次刀刃相接后,都是每天课间的奋笔疾书;无论谁拔得头筹,每晚灯下笔尖都会加速流动,默默地竞争着,追逐着第一的荣耀。
你我之间常有“华山论剑”。课间递来的密密麻麻的纸片,记录了一题题之间你我的招数往来。见招拆招,“证毕”二字如同漂亮的收手,纸片递过去,我再扭头看向你的座位,隔着喧嚣的同学们相视而笑。
回合往来之间,我渐渐充实起来。你我也渐渐成了朋友,我们不仅是“厉兵秣马”的对手,也是“与子偕行”的朋友。
期中考试前,我对语文笔记的疏忽导致了无法复习。课后找到你,向你借阅,你
橘子的自述作文400字
大家好,我是橘子,我有许多同胞——有橙子大哥,砂糖橘弟弟,金橘妹妹……
我身披橙色战袍,身体圆圆的,个子大大的,像一个威武的大将军。脱下我的战袍,里面还有着一件白衬衣,身体里还有许多的兄弟紧紧抱在一起,我们可团结啦!只要闻闻我的香味,人们就会馋得直流口水。吃到我的果肉后,人们更是对我赞不绝口。因此,我为自己这举世闻名的美味感到自豪。
你不仅能在果园里看见我,还可以在超市的食品区看见我。我还被人类加工成橘子罐头,味道比以前更加香甜了呢!当你把我做成罐头的兄弟放进嘴里,顿时就会感到冰冰凉凉的,非常凉爽。
我不但味道鲜美,而且作用也很大。就连我的战袍也有着很大的用处。人们把它晒干后可以用来泡荼,非常好喝。我还能让人们不再晕车,每当晕车时可以闻一闻我的味儿,就会感觉好多了。
我的营养价值也很高。我富含维生素C,对人们的身体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孩子们多吃一些我,补充一些营养哦!
好吃的柚子作文300字
秋天有很多水果——有橙子、草莓、柚子……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柚子。
柚子披着一件黄色的战袍,就像刚打完仗一样。它长得很胖,就像大胖子一样。它的战袍上有很多小点点,像被很多子弹打中一样。
我准备吃柚子了!我切开保鲜膜,再把柚子皮剥开。哇,里面散发出香甜的气味,阳光照在果肉上面,亮晶晶的,十分耀眼。咬一下,柚子汁立刻溅出来,在我嘴里跳舞狂欢。
柚子不但很香,还有很多功能呢。比如说它可以去味。如果你觉得哪里很臭的话,你把一片柚子放在那里以后,那儿就不臭了。柚子还可以开胃。如果你胃口不好的话,你吃一个柚子,马上就会胃口大开。
你已经对柚子很了解了吧,柚子真的很好吃,快去买一个柚子尝尝吧!
我最喜欢的蔬菜作文400字
我最喜欢吃的蔬菜是黄瓜。
黄瓜细长细长的,如一把镰刀,也有的直得像一根绿色的大蜡烛。上面青藤一根,下面黄花一朵,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姑娘穿着黄裙子正在跳舞。黄瓜的身上还披了一件深绿色的战袍,战袍上面还有许多小刺,这应该是自我保护的武器吧。要是你摸上去,能明显感到刺手的感觉,凹凸不平。
别看黄瓜如此普通,要是尝上一口,里面白色的瓜肉,脆脆的,甜甜的,满嘴爆汁,可好吃了,吃了一口还想再吃一口。切开嫩的黄瓜,里面的瓜瓤就像一条条珍珠项链,老一点的,则能清楚的看到那饱满的瓜籽,孕育的是下一代黄瓜宝宝。
黄瓜的吃法可就多了,凉拌吃、煮汤、炒鸡蛋都可以。在夏天,凉拌是不错的选择,那味道可是极品,口感好,闻上去就有一股清香的黄瓜味。黄瓜的功效更大,它能抗肿瘤,抗衰老,防止酒精中毒,还是美女们美容的宝贝。血糖高的老人,如果啃点黄瓜,说不定血糖就降下来了,胖的人,还能减肥强体。
听完我的介绍,你们喜欢黄瓜吗?如果喜欢就多买点回来吃,不喜欢的也买回来吃一吃,说不定你会爱上的!
我最爱的书作文800字
哈利·波特对大家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他的系列小说早已畅销全球,我就有一套哈利·波特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罗琳她小时是个戴眼镜的脸上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童年的时候,她有过两次搬家的经历。后来她考上了法国埃克塞特大学,毕业后却没有多少钱,有一次,她在火车站里遇见了一个戴眼镜穿黑色斗篷的男孩(就是哈利·波特的原型)使她突然有了灵感,现凭着她出色的文笔,终于完成《哈利·波特》这七部文学巨作。《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近七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四亿多册,在历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使她有了巨大的财富,因此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现在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一本书的具体内容:
在女贞路的一天,猫头鹰昼夜不停地飞,下的雨突然变成了流星雨,还有一群穿着斗篷的怪人。当然这都影响不了他们:德思礼一家,他们重来不信鬼神。但这一天,哈利的父母死了,一个叫海格的人把哈利放在他们门前,德思礼一家发现门口躺着一个小孩。最终哈利·波特
经典和流行的巅峰对决作文800字
何谓经典?何为流行?材料中给出:经典是一位作家坚守沉静的心湖写出的传世之作;而流行是现在被千万无脑小学生追捧,以后却会淹没于历史长河的作品。
错,大错特错。古人有云:大隐隐于市。作家未尝不能在“坚守沉静的心湖”后写出适应流行的阅读取向之作。
JK罗琳的《哈利波特》可谓是流行了吧。全世界的“麻瓜”都不会忘却那个带着小圆眼镜、目光坚毅的少年魔法师。按照材料给出的逻辑,这个魔法少年终将成为历史,被后世所遗忘。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中所呈现的魔法世界在世界文学史上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它不是昙花一现的时兴之作,而是将作为一个流派的开山鼻祖,永恒地流传下去。而现在已经跻身英国富豪榜的生活,也是曾经的罗琳想也不敢想的。彼时的她只是一位单亲母亲,为了养活嗷嗷待哺的孩子,做数份兼职,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拖着沉重的身子,在昏黄的灯下一点一点勾勒着心中的梦。于柴米油盐中的坚守,比之瓦尔登湖胖的静谧守候,是看似不同却又于根本上一致的坚持。
前人有言曰: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流行是人民群众最喜爱的。为何流行?归根结底是由于流行通俗明白,符合大众口味,而有些经典却晦涩难懂?是,但也不是。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
坚守初心作文700字
《华严经》中多次被提及的“初心”被人凝练成了一句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忘初心,才能到达我们希冀的彼岸。
喜欢一首歌,一部作品,一位名人,意义何在?
坚守初心,是一种心态。JK罗琳作为哈利波特的作者,一位国内外知名的著名作家,在哈利波特热卖后,又匿名写写下了更多的小说,同样大卖,有记者曾在采访中询问罗琳为何这样做,她的回答大概是这样的:“我写作,是因为我热爱,我不想读者国为我的名气而买我的书,我希望看到的,是他们喜欢,欣赏这本书。这是我创作时,揣怀着的一种心态。”
坚守初心,是一种取舍。歌手薛之谦是喜爱的一位音乐制作人,十年沉浮,尝尽冷暖终于一炮而红,获得了自己的忠实的聆听者。在追求音乐的道路上,为了坚守自己爱音乐的初心,他选择了取舍。很多综艺李止都会看到薛之谦的身影,为的是他的音乐梦。费尽心思发表了第一张专辑后,一夜成名,这正是对他十年来不懈怠的努力给予的最好的回报。
然而反观另一位音乐制作人。曾有媒体报导大张伟的《喜唰唰》抄袭日本团《K2G奔向你》而成名。后经证实,大张伟所在的公司为其版权道歉赔钱。不难否认,大张伟也同样热爱音乐,同样有着很棒的音乐造诣。但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证实了他虽在追寻梦想的道
每一个站点都有风景作文700字
人生的站点不多,倘若错过,便无法挽回。今天的我,可以自豪地对自己说:你没有错过任何一个站点,你的每个站点都是一道风景。
在穿开裆裤的时代,我会每天包着纸尿布跟着妈妈在光滑的地面上爬来爬去。我会用咿咿呀呀的声音问妈妈:“我什么时候才可以站起来学走路喃?”妈妈总会细心的告诉我,说等我长大了,就不用天天在地上爬了,就可以像超人一样在空中飞翔,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变成超人,我总是对爸爸说:“我长大会变成超人,也会像奥特曼一样打怪兽的,别人谁都欺负不了我的!”有时我也会在阳光投射窗户的早晨和妈妈在地上学走路,为了做一个“英勇善战”的超人,我学的可认真了呢!
天真烂漫的孩童时期成为我人生的第一个站点,在这个站点,我满脑子只想快快长大,成为超人,那时候,这就是我眼中最美好的风景。
步入学龄的开始,一心只想做超人的我,成绩就像流水行船,忽上忽下说出来怕吓死你。但那又怎样呢,毕竟拯救世界的超人是不需要成绩的!但是伴着异样的目光随之而来,我好像快要沦落为同学们口中的差生了,我开始慌了。这可怎么办呢?一个不及格措不及防地践踏了我的内心,我渐渐地远离了人群,在没有人的角落独自黯然神伤。
久而久之,我变得孤
《哈利波特》读后感700字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
老王作文
我出生在一个偏远山区的一个小村里——凉山村。
小时候,大人是不允许小孩离家太远去玩耍的,说是有熊瞎子,专门吃小孩,于是小孩子便只敢在家附近玩耍。
他大抵是唯一一个不怕熊瞎子的孩子吧,他敢上山、下河抓鱼、抓蜜蜂,好像没有他不敢干的事,他是所有孩子中最大的,在一群还穿着开裆裤的孩子中,他是那样显眼,他姓王,于是我们叫他老王。老王不善言辞,总是穿着一条青色发蓝打着补丁的裤子,上衣早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只是草草的套在身上,脚上拖着一双他父亲穿坏的黄胶鞋,缝缝补补便又给了老王。老王的父亲,是个壮汉,靠打苦工做活。母亲就在家中打点家务,在秋天可以上山采一些蘑菇换钱,以补贴家用。
村边,是一条河,里面有一些不到二寸的罗汉狗子,小鲤鱼,小虾米等。这些小鱼小虾机灵的很,像我们这些平常孩子是抓不到的,可是老王却能,他把他的上衣一边系住,在轻轻放在水里,用手抓住没封口的一边,等的那些鱼虾进去,便快速将衣服提出来,这样一次也能抓住几条罗汉狗子和一些虾米,然后带回家烹食,也算是老王家里为数不多的荤菜。
老王很喜欢捉蜂,每当有蜜蜂在花朵中停驻采蜜时,老王便轻轻走过去,用手拖住花瓣,快速合拢,使花再次成了一个花骨朵,这样蜜蜂自然就被困在了里面,听着蜜蜂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