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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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轩轩作文400字
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叫轩轩,它冬天穿着一件毛皮大衣,到了春天就脱去毛皮大衣,穿上了一件新的白色T恤衫。它的两只耳朵如同两把大羽毛扇,在呼哧呼哧地扇着。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可漂亮了,好像两颗清水洗过的黑宝石样。一只小鼻子非常灵敏,哪怕细小的声音都能听见。小小的樱桃小嘴,里面有一个鲜红鲜红的小舌头,旁边还有两颗小虎牙,真是可爱!它不但可爱,也很聪明。
有一次,轩轩在屋子里大了便,我气得火冒三丈高,追着轩轩想打它,可是它直往三楼上跑,到了三楼上,它对着妈妈“汪汪”直叫,妈妈好像知道我们又怎么了,对我瞟了一眼,我只好放过它了,多机灵的小家伙!
还有一次我教轩轩爬楼梯,可是它还没学满5分钟,就学会了,真是神呀!
早上我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轩轩;傍晚,我放学回到家里,放下书包直奔狗窝看轩轩。不过轩轩有时候还是会惹我生气的,比如:随地大小便,乱吃东西,咬鞋子等等。
现在你认识我家轩轩了吗?它非常乖巧可爱,对吗?
煜叹作文700字
施一尺屏风,摆一把竹椅,沏一杯香茗,抚一把古琴,于雾雨空蒙时。琴声飘飘起于口齿唇舌之上,雾色空有,雨声若无,和着那悠远的琴声,苍凉的歌声,更显凄婉。恍若清泉流水,指尖轻拨之际,那古老的故事便随歌声一一渗起,融入一声轻轻的低叹中。
江南衣冠如雪,为谁?为宋君之强悍?为后唐之将亡?还是为了壮士自杀似的北赴战场?那壮士啊,在江南和风细雨的熏陶下,沉浸于吴侬的呢喃轻语中,怎受得了西风凛冽?寒蝉凄切,秋草荒凉之地,可是,明知是自杀,又为何连头也不回?是这江南的暖风太留人?是那主的目光太伤神?还是英雄注定不归的宿命?
连城的号角清冷,寒了所有人的心,舞罢数叠,众人无不泪如雨下,望北而相送,无不掩面叹息。想起南唐有的繁华,想起祖父的雄心壮志,想起百姓长流的泪水,他是否意识到“日以煜平旦,夜以煜平月”不过是可笑的狂语。看着愈来愈少的疆土,和宋军似死神般的欢呼叫嚣,他是该“红烛泪,相留醉”了,或许,历史定注他是个令人垂泪的帝王。
柔软的枝条浸在温湿的南风中,及脚踝的溪水依然流逝。流逝的还有那如斯的年华和岁月。席地而坐,饮一杯茶,茶已见底,分外苦涩,琴声越发凄婉,歌声越发苍凉。方才雾雨旋律,依然若有若无。一场雨,送走了一
好朋友赵煜作文600字
在六年的小学生活中,我交了许多朋友,其中我的死党赵煜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赵煜的个子十分矮小,身体很瘦,有一张笑嘻嘻的脸。他十分调皮,爱在别人不注意时给他做个“兔耳朵”,突然拍一下别人的屁股,不过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动不动就说谁喜欢谁。
赵煜有时非常讲义气,比如在吃午饭的时候,他总会带点小零食,如果好朋友向他要,他就会马上拿一点给他,如果不是哥们儿,他就会让好朋友投票决定。我就享受着他的“vip”,每一次都可以分到一些零食。
但他有时却不讲义气,比如好朋友出了大丑时,他就会“咯咯咯”大笑,然后几乎把他好朋友出丑之事告诉整个六年级段他所有认识的人,然后再嘲笑好朋友一番,他那嘲笑的姿态十分夸张,笑完了又装出一副委屈的样子,然后说:“你是不是有想做这些动作的感觉?”如果好朋友出了点小丑就只会笑个不停,不过还是要把其他人出丑笑得强多了,要是其他人出丑,他那笑仿佛连眼镜都要笑掉了,嘴巴都要咧破了。
赵煜的调皮常常让人难以忍受。还记得上一回课间,我正和好朋友陈昊翔下五子棋,他突然跑来拍了一下我的屁股,把五子棋棋盘一掀就跑了,我和陈昊翔都去抓他,可他跑的像猴子一般快,
《暗夜徐行》诗歌
暗夜徐行
星星点亮了远行的灯,
惊扰了宁静的梦。
暗夜中,
我在徐行,
思考的路口,
不知如何落下帷幕。
也许一步一步,
才能听懂夜的心声。
老徐作文1000字
老徐是我高中三年的语文老师,高一分班后他依旧是我的语文老师,而我成为他两年的课代表。在老徐的教学生涯中,他会遇到好多个语文课代表,于我而言,在青春岁月就只有他这么一个语文老师。
徐先生戴一副眼镜,嗜酒,读遍各路名家,谈论起来绝不打一个磕巴。刘震云笔下的家庭变故由一块变质的豆腐写起,你评价说这叫细致入微;沈从文笔下湘西边城的纯真美好在他的讲述下令人神往;欧亨利幻妙的结尾你一步步带领我们体味什么叫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平凡,可能是每一个地球生物都拥有的特质。高一的我胆怯,有着每一位16岁少年该有的羞涩。一篇文章成为我与老徐的开章。“哎呀,你这篇文章写的真好,情与景串联的恰到好处”。他在课堂当众表扬了我,并且亲切的同我握手,一激动把这位男生说成这位男神。当时是番如何场景我已大半忘却,课堂应该是一篇哄笑和我尴尬的脸红。
似乎每一位高中生都有困惑与窘境,但是也都有一段奋斗的经历。高一末我的成绩下降到了冰点,快要分班之际,我下定决心决不能滑到慢班。中午午休之际我不睡觉,与合理的作息相违背,但是特殊之际只能特殊手段。一次晚自修,老徐叫住了我说我最近很认真,从我最近的语文作业可以看出来。我说我的理科成绩不好,学的吃力。他解释说他当时也是
与稼轩对话作文
夜风卷着衰草片片飞扬在无边无际的荒原上,月影打碎在波澜起伏的寒江岸上,我挽起袖子,撩起一捧清洌澄澈的水,丝丝缕缕透着晚间的凉意。这秋末的风携了满身的疲累寂寥,蒙了满面的尘沙,击落了枯杨零星的叶片。飘落下来,纷纷扰扰,落在我浣洗的手上。
我将洗好的碗碟装在木盆里,正打算走,起身时却发现不远处有人影浮动,我顿了顿,心中升起一阵恐慌:“谁在那里?”
那人没有说话,只是拨开了几许摇曳着的秾艳花影,向我走来。
我警惕地看着他,握紧了手中的木盆,正犹豫着要不要弃了这些物件逃走,他的身影在月光中却变得清晰起来,定神一看,这人身披着一袭银光寒甲,剑眉星眸,风姿飒爽,英挺的面容确是纯正的宋人。
“夫人为何至此?”他沉声道。
我见他是大宋的将士,这才长舒一口气,放下手中的木盆碗筷,向他作拜:“家中有客,特来此浣洗碗筷,方才没有看清您的衣着,还以为是金兵又至,惊扰了您,这是我的过错。”
他微微一笑,眉宇间透露着些许自信:“金兵暂且是不敢来了,此地为我宋兵驻扎之地,不过……”他话锋一转,疑惑道:“此处边城常为战火波及,夫人为何仍留于此?&rdq
清风,轩窗作文700字
一面轩窗,一盏夜烛,一轮清月,一抹书香……清风徐徐,混入蝈蝈的乐章。夜烛下,一人身影,苦读。
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我是一只寻常百姓人家的雏燕,却向往着云端的鹰,一直紧拍着双翅,仰望苍穹。奋斗的途中,暴风雨不时袭来,与闪电并肩,与风雨为友。也许有时被大风吹昏了头脑,大雨打湿了双翼。我在堕落!但是仍奋力拍动翅膀,待雨过天晴,又为我架起一座彩虹桥。
失意时,遨游在文人墨客浪迹天涯中,随着太白在舟头眺望,发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慨然誓言;跟着杜甫去登上泰山,发出“一览众山小”的浩然壮气;跟着李清照来到庭院,思“庭院深深深几许”品“东篱把酒”的愁滋味,伴着纳兰容若来到羁旅天涯,念“山一程,水一程”的乡心;与苏东坡共乘,去“卷平冈,亲射虎”。
一直朝着远方走去,一直朝着高处飞去,一直朝着深处游去。那里的梦想,那屹立已久的标杆,不懈奔去。
蜗牛坚持,能站在高山眺望;蚂蚁不弃,能站在金字塔顶端,览尽金色芳华;绿叶不舍,能落叶归根,终有所值;老鹰忍耐,能重获新生,重返蓝天
戴璟轩,对不起作文1000字
戴璟轩是我的邻居,他是一个小男生,我和他在同一所小学里读书。而且,我的爸爸和他的爸爸还在同一个公司上班呢!因此,我经常去他家玩。每次去他家,第一个吸引我眼球的肯定是那个可爱的布娃娃——长江七号。长江七号眼睛大大的,一眨一眨地好像会说话,萌萌的样子可爱极啦!每次我抱起它就会爱不释手,有时候还要和它说悄悄话。我心想:要是我有一个这样的布娃娃就好了。
有一天放学,我跟往常一样去戴璟轩家写作业。写完作业后,我就玩起“长江七号”来,我给它梳辫子,穿衣服,讲故事……突然,一条大胆的“妙计”油然而生:我要把“长江七号”带回家。天,这念头连我自己都被吓到了,不过想要布娃娃的强烈欲望最终战胜了胆怯,我假装肚子很痛来不及放下布娃娃就跑向洗手间的样子,然后“呯”地一声关上门。我手忙脚乱把布娃娃塞进裤子里,又把衣服使劲拉长,然后又反复拍了拍肚子,感觉差不多了,才按下厕所水龙头冲水。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心还是禁不住怦怦直跳,巴不得自己可以隐身。好在这时候客厅并没人,戴璟轩不知道在哪个房间去了。我抓起书包几乎是一边喊一边逃出
奇怪的谢雨轩作文450字
谢雨轩是一个最喜欢打扮的女孩子,戴着美丽的发卡,有红的、蓝的、绿的、黄的、紫的、粉红的……真是五光十色美丽极了。
因为以前李鑫宇和谢雨轩是同桌,经常发生矛盾。所以有一次李鑫宇说:“谢雨轩女魔头,爆烈女。”于是谢雨轩就去打他,李鑫宇跑到哪里她就打到哪里。
然后李鑫宇就躲到一个地方。谢雨轩跑到操场找不到,跑到教学楼找不到,跑到生态园找不到。谢雨轩就发动了全班同学找李鑫宇,还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算李鑫宇插上翅膀也很难飞走。谢雨轩、彭松、于立言、卢有美希还组成了一个特种部队去寻找李鑫宇。其实李鑫宇就在地理园的地球仪的后面休息,结果我们我们都没有找到他。最后李鑫宇出来回教室时,就碰到了谢雨轩的特种部队。他们夹击李鑫宇,顿时他慌了神,就乱跑,碰到的部队越来越多完全不是对手。最后李鑫宇被暴打了一顿。
有一次谢雨轩不小心碰到了别人一下。谢雨轩一直给他说:“对不起!对不起!……”被她碰到的人说:“没关系。”于是谢雨轩和他成了好朋友。
从这些事情我们知道了谢雨轩的性格很暴躁也很温和,真是奇怪。
读《空煜段锦》有感700字
公元936年,李煜在七夕节那天诞生了。
也许,世上最深的无奈便是让风流才子生于帝王之家。李煜不喜政治,唯爱词,本性自由而又懦弱,他身上似乎不具备任何一点帝王之势。于是,他逃避了!他几乎不问政事,“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是他的向往:“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沾花蕊嗅,别殷遥闻萧鼓奏”,是他的生活。诗安抚了他寂寞的心,却不可置否,纸醉金迷间,南唐与强国也是渐行渐远。
李煜的生命结束在他四十二岁的生日,伴着凄婉的《虞美人》,他饮下毒酒。从此,他长伴着他的词了。
读罢《空煜段锦》,后人或惋惜于他的满腹才华,或不解于他舍皇位、舍天下与词长眠的那份决然。评论中有昏君,有词帝,我却不以为然。李煜的一生,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是个错误,不了解他的人只是惊叹于他的词的造诣之深。他的确爱词爱到了骨子里,为了钻研诗词,他可以抛却一切;他的确是昏君,不问政事,任国家于危难之中。他是何等懦弱之人,却愿为心中那份渴望背负千古骂名。
听说,人在探讨自己喜爱的事物时,眼睛会泛着光彩。我想,李煜是这样的,且他一生都在追逐着这个光彩。可讽刺的是,现在能讲出一大串知识的少年人,眼中却没有光彩。他们喜欢低着头,抱着手机或埋着头,刷着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