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年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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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潮流作文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r
《海》微型小说
微风荡漾,海风奔放,卷起的浪花,拍打着岩石,也拍打在一个女人的心上。
女人从未见过大海她只知道大海是蓝色的,味道是咸的,海是无边无际的。女人命不好,一个人孤独地带着个没满月的带孩子搬到了这里。孩子是她的命,是他的一切。这个村子被山包绕,山外还是山。但在这,女人有安全感。
女人并不被村里人待见,不知何时传出了女人的闲话女人长的及标致粉嫩的肌肤,白皙的的脸蛋像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却不像受这种苦的人。于是有人说她是不检点带着小野种被男人赶了出来;也有人说她经常被男人他打,逃了出来;还有人说他男人死了,婆家不要她了。种种法,让同情她的人不再同情,让讨厌她的人更加憎恶她。女人很善良寄人篱下的她学会了忍耐。尽管被排挤,她依然用微笑待人。
渐渐地,她的儿子小海已经长大了不少,儿子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很招村里人喜欢。村妇们总会塞一些花生豆子给他吃。这一切并不如女人想的那样,平静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不喜欢小海,他们总是取笑小海,小孩也不喜欢和他们玩。有一天,捣蛋头子出了个坏主意,把村妇们的番薯挖了去嫁祸给小海。半夜村妇们聚集在一起找女人算账,各种侮辱不堪的词语都套在女人身上。小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小孩望着女人希望女人否定那一切,但女人没有。有的村妇要赶
纯真年代(三)
我觉得很好笑,给人家垫了一块钱又享受了廉价劳动力还白吃了一块雪糕,却不知道离我只有几尺远的男生的名字,而他也是在经历种种奇遇后此时才正式询问我的名字。或许,矜持不是女生的专署,而是在那个纯真年代怀揣浪漫情怀的人儿的共性。我很想认认真真写下我的名字,并给他一次欣赏我娟秀字体的机会,可顽皮地本性总是打败斯文的假象,象口袋里的钉子横着放竖着放都不能阻挡它的锋芒,不由自主地控制着我的脑袋。虽然此时写了这么多文字,但在当时我这些念头在几秒种内就结束了。做微积分时我脑子的转速象水车,但想鬼主意时脑子如同奔腾处理器,再刁钻复杂的问题都迎刃而解。辅导员曾拿着我的高考数学成绩苦笑不得,她想不出一个数学成绩只有语文成绩一半的丫头是怎么考进来的。但当她意识到我超好的记忆力与小聪明时,就明白我的语文、英语与政治是怎样成为“三驾马车”的。
有点跑题儿。我从他的笔记本上撕下了一页纸,藏藏掖掖地捣鼓了十多分钟,然后把这张纸推给他。他扑哧笑了,尽管声音不大但在图书馆这样安静的地方还是很明显。他一边看那张纸一边抬头看我,好似比照一番。也不能怪他打量的眼神,因为我在那张纸上画了下面的景象:一方当韶龄女子,长发披肩,头发上束了条金带,身段窈窕,全身白衣,面含
纯真年代作文
时光的风刮起,日子,接踵而至。
一直以为中考就像传说里所谓末日一样,离我遥不可及。突然有一天,我却像一发炮弹被时间的炮手射到初三的战场上——两点一线越来越规矩的生活让我相信,初三是消磨诗意的岁月,再多的浪漫,再多的心情,都会被勿忙的眼神无奈地一一忽略。于是我拼命想记住,拼命想忘记我可爱的纯真年代。
那是我和同桌小乐的一段故事。
当时,我应该算是个优等生了。而在我眼里,小乐是那种坏学生,每当他遇到难题,便可怜兮兮地堆起笑脸问我时,我总是头也不抬,只是把作业本朝他一扔,他便如获至宝地抄起来。现在想想,如果我给他讲一下,他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会呢?也不至于后来……
那时,我头脑中有着强烈的男女界限,每每他向我借东西,就算是块橡皮我也要在他还回时在桌子上抹几下,以示划清界限。当时觉得这样做天经地义,现在想来,何止可笑,简直是一种悲哀!
我对他印象的改变,缘于那个生日礼物。那天是我10岁的生日,早晨,他神秘兮兮地塞给我一个木盒。我环顾四周,没人注意,于是我做贼一般的把它塞进书包。那天我对他很真诚地笑了,那是我第一次对他这么笑。我仍记得当时,他那胖乎乎的小脸很纯真,我也似乎很感动。那天,平时一向认真听课的我竟无法
纯真年代(五)
知晓他的小秘密后俩人自然熟悉了许多,我也有了他的电话,奇怪的是俩人从未拨过对方的电话,还是喜欢在小商店默默等待彼此的到来,吃支雪糕再去图书馆看书。只要他埋头学习,我都保持绝对的安静不想分散他的注意力,如果周围有喧哗的我都以怒不可遏的眼光表示抗议。每当他察觉我为了他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做出的侠义行为时,都冲我笑笑然后摇摇头,示意我一是要淑女二是并没有影响他的思路。我则噘嘴冲他微微“哼”一声不再打扰他。我的英语还不错,他偶尔会请教我一些题,每当我能帮他释疑时,内心都开心的不得了,好似距离上海财大的校门又缩短了几米。
每隔一小时我都会提醒他站起来休息休息。他也很听话,只要我示意时间到他都会站到窗户旁伸展一下胳膊扭扭腰,然后安静地向远处眺望十分钟。这十分钟完全属于他,我从不过去陪他说话,依旧坐在我的位置观察他。他有时会侧头看不远处篮球场上的比赛;有时会看对面实验楼上戏剧社团排练新剧,透过窗户能看到表演者的身影但听不到对白,只有偶尔爆发的大笑会隐隐约约传来。更多的时候他仰望天空看星星看月亮,我猜测他是不是在想璀璨夜空下哪一个星星属于他的呢,要么就是把思念寄给月亮让它代为问候远方的母亲呢。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暑假。他告诉我这个暑假不
纯真年代(四)
大学里的篮球场好像从没有消停的时候,甚至晚上比白天还热闹。我俩就象驴拉磨一样一圈一圈地绕着篮球场走。或许有人会问,你们怎么不去运动场呢,那里多安静地方又宽敞。原因很简单,那里是恋人的天下,而那时我俩根本没认同自己属于这个行列。事实上,我俩这辈子都没成为恋人哪怕一天的恋人,尽管后来有很多人甚至我们的老师都以为我们是一对儿。
我迫不及待地要他讲那个所谓的历史故事,他沉寂了一两分钟开始说话。“我的爸爸是上海知青,当年来到那个偏远的小城镇支援。历史原因没有得到回上海的机会,就在那穷地方找了一位农村女性结婚生子安了家。这个农村女性就是我妈妈,我还有一个弟弟,爸妈极宠爱。尽管妈妈没工作,但有爸爸做顶梁柱家里还算过得去,一家四口也算其乐融融。等我稍微大点时,国家有了政策知青子女可以回上海。也就在那个时候,爸妈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后来我才渐渐明白,爸爸一直看不上妈妈,觉得妈妈土气没文化脾气又不够温柔,只是为了我和弟弟才维持了这么多年。后来爸妈矛盾越积越深,最终离婚带着弟弟回了上海,家里只剩下我和没有经济收入的妈妈。伙伴们笑话我没有爸爸,大人们又怜惜地说原本我有机会成为上海人,可一切都随着婚变消失。我的童年是在穷困与伙伴们的奚落中度过,极其自卑。其实妈
纯真年代(二)
原本头痛的路程竟在两个人的对话中“变质”了。这十分钟里我知道他今天要上场踢球,知道了他的家乡,还知道了他正在准备考研。他把矿泉水搬到地点说了:“放在这可以么?”我说:“就放这吧。真是太谢谢你了,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好。”“这话应该我来说,要不是你上次……”“得得得,又来了啊!算我理论联系实际,把课本知识活学活用吧!”我顽皮的天性又掩藏不住了。他笑了,很明媚还带点羞涩。“那我走了,比赛就要开始了。后会有期!”“好的,再见!”就这样我目送他的背影到相隔几十米金融院的候赛区。目光收回时,我忽然发现,我们谁都没问对方的名字。
我是啦啦队副队长,除了活泼伶俐鬼主意多,嗓门大也是成为副队长的必要条件之一。但这场比赛我却文静许多,以前蹦蹦跳跳叽叽喳喳的本领好像都被高人点了穴道什么都使不出来。看到我们院处于优势时就微笑,金融院占上风时也不那么愤恨,其实,我知道自己微妙的心理来自哪里。下半场刚开始,那个男生就上场了。象大多数女孩子一样,总觉得运动场上挥舞着汗水的男孩子特别
纯真年代(一)
雨,赶跑了心烦意乱的桑拿天。网上闲逛到岁月流星的博客,看他写的艳遇小故事不禁莞儿一笑,更吸引我的是他给故事配的音乐,反反复复听,一位婀娜多姿、亭亭玉立的小女孩儿形象从音符中走出来。尽管是这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形象,可那种清新自然的味道似曾相识,如同清晨小草上的露水,如同刚从冰箱里拿出的小果冻,如同湛蓝海面上的海鸥,如同校园里的吉他。
音乐萦绕,我渐渐回到那个纯真年代……
那是大三的春天,我不小心把宿舍钥匙丢了,借了上铺女孩儿的钥匙就急匆匆去学校内的小商店,那里有配钥匙服务。路上遇见学生会主席,叮嘱我宣传部、文艺部和体育部一会儿开个紧急会议,我一边恩恩恩答应着一边朝商店方向走去。那个商店不是很大,是夫妻店,常是一个人值守。我进去就嚷嚷着快给我配钥匙,老板不紧不慢地说等等,他在盯着一个男生挑选钢笔呢。那眼光,呵~好像人家会偷他一大把似的。到现在我也顶讨厌这种眼光,特别是在超市,售货员象看犯人一样看我挑选商品,所以我是最烦进超市。我等了大概半分钟就很不耐烦了,一想那边还有会要参加又开始嚷嚷:“还不好?还不好?还要开会呢!”老板没吱声,那个挑钢笔的男孩子抬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老板说:“好的,就拿
偷着写小说作文500字
我是个爱读书的学生,天天没事时就喜欢拿本书看。我最爱读小说、科幻、人物自传和故事。举个例子,一天我看《小飞人卡尔松》时很开心,就大笑了起来,后来我认为自己当时还是很可怕的,太投入了。但这让我有了一点点愿望,就是能自己写小说。
我怎么写呢?又写些什么呢?很多的问题在我脑子里徘徊。最重要的问题是家人同不同意?不同意怎么办?
我认为我为了梦想还是写吧。不过我应该偷着写。于是我会晚上放学回来后待在自己的房间,拿出创作本开始写小说,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有时写作时听到妈妈喊“你在干嘛呢?”我想了一会答复他“看书呢!”她就不问了。
偶尔我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在,一回头,果然是妈妈。什么时候她把门打开的?我会不会露馅啊?幸好桌子上有一本书,我才逃过了一劫。就这样,我一直偷偷写着我的小说。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我的秘密被揭穿了。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我正在写小说。突然,妈妈走进来喊我上CCTALK,原来我一时投入忘记上课了。这下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说写小说是件好事情,不用偷着写。太好了!以后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写作了,不用偷偷摸摸了。不久后我说不定就能成为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那样的小说大家了。
纯白年代作文800字
我的初中三年,即将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完结。回想这长长的时间,千余个日日夜夜寄托着我们的梦想,纪念着我的纯白年代,令人永生不能忘怀。
初一刚进校时,我只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单纯的目光里充斥着对于未来的恐慌和期待。那时的我正如一张白纸,纸上写满我的不谙世事。于是我在一片茫然中按照分班的名单踏进了十一班的班门,从此开始了一段我一生都无法忘却的旅途。
对于我们初次的见面,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但印象最深的,是有许多不熟悉的人在友好地与我交谈。我才开始明白我们将要成为一个集体,而这个集体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保护。
我的班主任吕老师给班级里的所有人都安排了一项职务。从班长到管理白板笔的,我们负责的事情并不相同,但干好这些成为了我们的一种责任,让我们时时铭记,我们是这个班的一份子。
除此之外,我在初中最幸运的事,就是遇到了我的挚友。初一时,每个人都是友好的,我们在一起玩耍,一起学习,生活中撒满了欢乐。而我和我的挚友初次接触的场景,我还历历在目。其实只是一件借东西的经历,但却让我看出了她的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善良,包容,勇敢。在此后的三年里,我始终在学习她的包容,她的勇敢和果断。我的朋友,她教会了我很多。
初二,是介于初一和初三中间的一年。初二的我们,比初一熟悉,比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