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七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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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姿雄发作文
时光太长,长得像一卷如何铺都展不完的画,画里多少千古风流人物,或名扬千古,或湮于星辰。
细数过往,看周公瑾抚琴孤啸,于高台剑指江山、挥师百万;纵马提剑迎敌,英风锐气敌胆寒,嘴角浅笑,黎明下的马上人,英姿雄发。
细数过往,看兰陵王抛皇兄猜忌,鬼面护脸,从此成修罗,舞枪弄戟,只一人一枪一匹马,沙场尽驰骋;剑影刀光,为皇室打下多少江山,残阳里,鬼面不语。
细数过往,看李太白饮酒淡看朝廷,骑一匹好马,于山川间遨游,吟诗抒壮志,愿拔剑起蒿莱;心中系天下,天下不知他,却留青篇,待万古之后的领悟。
细数过往,看文履善守宋帝贬低,却在国家将灭之时,守心中气节,虽无一身武艺,却是铮铮铁骨;世祖劝降,却愿为气数已尽的祖国慷慨赴死,顽强不屈。
细数过往,那些被后人铭记的名字,如星辰灿烂,光耀河汉;亦或才高志洁,出众独领风骚,文名万人传颂;更有隐于青史中不言不语者,不做争辩,只任后世流言拍打。
时光太长,葬了多少青春年华。英雄二字,岂不便是时事人语守心中青莲而为者?
不顾行事恶之善,如斯,英姿雄发也。
梦回春秋战国作文
春秋战国是一个驰骋于梦想战场的年代;春秋战国是一幅绽放着思想内涵的画卷;两千年的文化气息,从这里开始扎根;两千年的辉煌史篇,从这里开始丰富;梦回春秋战国,我们触碰历史,感受兵戈喧嚣之下的黄土飞扬。——题记
小时候学多了论语,自然也对其出自的时代——春秋战国产生了莫大的兴趣。春秋战国虽说是乱世,战争连年不绝,但却毫不影响其文化的发展。其中不仅涌现了近百家以孔子,老子,墨子等为首的学派,还上演了一场“百家争鸣”的壮丽文化斗争。
或许是生活在乱世的原因,那一时期的文人雅士总喜欢聚在一起,畅谈国家大事和世界走向。其场面也十分激烈,并不比滚滚沙场气势差。可以说,这种谈论会成为“春秋战国”的一种特色。
我一直想亲身体会下其场面的壮大,没想到这愿望竟得能实现。一天夜里,正当我呼呼大睡,忽然出现了一道白光,竟把我带回了春秋战国时期。我揉揉自己眼睛,仔细打量身边情况,一个宽广的大殿,殿上坐满了人,旁边还摆满酒肉。这不就是我梦寐以求想见到的谈论会吗?我对周围的环境感到既陌生又兴奋,四处张望。只见殿上的人摇摇摆摆,情色姿态各不一样,看那个人神态轻松,一边手搀扶着地面,一边手握
我的雄仔作文800字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有一只,品种是雄狗,所以叫它雄仔。——题记
外貌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玩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
我看战国士作文1000字
士,事也。数始於一,终於十。从一从十。推十合一为士。
战国的士,有儒雅的文士,有身怀绝技的勇士,有满腹经纶的谋士,铺张扬厉的策士……他们自由,他们高贵,他们忠诚,这,就是战国的士,那是士历经几千年的历史而未泯的精神。
士是自由的。他们的人身是自由的,他们不会拘束于任何陈条礼教,他们不会为权贵而低头,如颜斶以一介布衣的身份,针锋相对与“王前”,无异于令人震惊,但这又何尝不是颜斶的不慕权势,自由洒脱的心态?士的自由,更体现在思想上,他们往往能够不拘于原有的限制,奋发图强,努力创新,这也是士给我们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影响吧,士的这一份自由,当真令人向往。
士也是高贵的。他们的高贵,不像是世世代代的流传下来的一种高贵,如卿大夫那样的不可一世,或许这一种高贵,更蕴藏着一种谦卑,士,是贵族的最低一级,介于卿大夫和庶民之间的一个阶层,他们因这个位置,有着来自平民老百姓的敬仰,却也有着来自上层阶级的打压与蔑视,这也恰恰造就了他们那种谦和中的高贵,那样独特的高贵,使他们不愿意从事他们看来平凡的劳动,不能耕种土地,不能做工,更加不能做买卖。他们只能依靠他们手中的剑和胸中的才学来换取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士的高贵,那份饱含着
雄村漫笔作文1000字
当我从距离和精神上走近雄村之后,心中所有的缠绵都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涤荡。数小时的风尘也在刹然间抖落,一时间竟不能言语。
雄村的景致果然很好,也不同于我们印象中的江南景观,永远笼罩着轻柔的梦;也有别于煌煌的北方重镇,藏匿着烽火掠过的痕迹。对于这些我们暂且不论,因为她那培育大器的土壤,淳朴雅致的民风及令人慨叹的史绩,便弥足珍贵了。
但不平的是,她和众多的徽州古村落一样,仍旧是上天的不曾多顾的土壤。所以,当两条通往富足的大道豁然展开时,它们的门前便熙熙攘攘地挤满了渴求发展的徽州人……而这两条道路,一条是徽学,另一条便是徽商了。
徽商的振兴,绝不是偶然。那样的发展,在明清不能不算是一股伟大的力量。当时的徽骆驼,背井离乡,挣断乡肠。破天荒,泪潸然,十七八岁走羊肠;山不平,路八弯,仅凭脚底鞋一双;走泥丸,过村庄,摇着铃铛当货郎。只与明月作伴,孤身异地他乡。不知受尽多少欺辱风霜?攒集着寥寥的财产,带着全家人的希望,匆匆背起行囊。就这样地出发了,也许是几年,也许是几十年,也许是一辈子,甚至于客死他乡。“亲朋哭断肠,欲见骨尚无望。”而当徽商足以当得商界的半壁江山之际,“徽骆驼”仍是那般谦卑朴
傲慢的下场作文450字
时间进入到了二十一世纪,有电视看对全世界的人来说已经不是件难事。于是,电视机就变得骄傲起来。可美中不足的是:它得听遥控器的指挥。于是,它想尽一切办法摆脱遥控器的控制。
电视机想:我得想个办法毁掉这个小不点儿。电视机一拍脑袋立刻有了主意。它假装温柔地说:“嗨!遥控器,你还没吃早饭吧。地上有块面包,快去吃吧!”遥控器不紧不慢地说:“地上的食物太脏,不能吃。以后,你也少吃为好!”电视机气得火冒三丈,它想让遥控器“自杀”的计划以失败而告终。
电视机还不死心,它想:我管不了你,难道还管不了自己?我睡觉,看你怎么办?电视机闭上眼睛打起盹来。不多时,小主人回来了,他一按遥控器,电视机醒了。这招又失败了。
现在只有最后一招了,成败在此一举。电视机想,我把自己的芯片毁了,看你这个小不点儿能拿我怎么办?小主人回到家,不管怎么摆弄电视机都不管用。于是小主人就请来修理工修理电视机,结果修理工说:“电视机的芯片坏了,修不好了。”小主人就把电视机卖给收废品的了。
电视机看看身边的那些废铜烂铁,后悔地想:遥控器天生就是控制我的,有了它才有我的精彩,我为什么要毁坏它呢?
偷吃的下场作文600字
今天,爸爸妈妈在午睡,我一个人无聊睡不着,想吃东西,我就来到客厅,看见桌子上放着两个菠萝,我就拿刀削,结果比划了半天,这菠萝怎么下手啊,我不会,想叫爸爸,可又不想打扰他休息,我就坐在沙发上等,等爸爸妈妈起床,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宝贝,怎么在沙发上睡啊,小心感冒了。”这时爸爸喊着我。
我还睡眼朦胧的,不过我没有忘记菠萝,我对爸爸说道:“爸爸,我要吃菠萝,这菠萝我不会削,我就在这里等您起床。”
爸爸听后就开始帮我削菠萝,我看着爸爸削菠萝,哇,这也太麻烦了吧,削了皮还有菠萝眼,看来吃个菠萝也不容易啊,等到爸爸削好之后,爸爸就去了厨房,不知要干什么,我忍不住的拿了一块吃了起来,等爸爸从厨房出来时,看见我在偷吃,就被爸爸骂道:“笨蛋,现在还不能吃,我都还没用盐水泡呢。”
“啊?还要泡盐水啊,这么麻烦。”我不情愿的放下还没吃完的另一半问爸爸为什么一定要泡盐水。
爸爸说:“因为菠萝不泡盐水,吃了会使我们的舌头嘴巴感到麻、刺、痛,然后泡盐水以后就不会这样了,同时菠萝也会更加的香甜。”
我刚听爸爸说完,我就觉得舌头刺刺的,我有点懊恼:“爸爸
给心灵下场雪作文900字
人生的路上,难免遭遇干旱,有炎夏的干旱,也有寒冬的干旱。相比而言,寒冬的干旱更令人气闷,会让人心如芒刺般的焦虑不安。这时候,你该给自己的心灵下场雪。
都说现代社会已进入一个激烈竞争的时代,每个人都该不畏竞争,勇于竞争,争取在竞争中成为赢家。这些说法固然不错,但并不全面。全面的说法,应该在强调竞争、奖励赢家同时,还应该重视输家。因为那些并未违反竞争规则而成为输家的社会成员,也应获得做人的尊严,并有享有社会财富的权利。在竞争的旱季里,整个社会应下一场飘飞的瑞雪。
当然,我们自己也不能只是消极的等待社会的瑞雪,要自觉的给自己心灵下场雪。那飘飞的雪花,以自知之明的思想凝结,也就是说,不要对自己过于苛求,不必在竞争中给自己定下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我们应懂得,以强大的竞争实力获得冠军、亚军固然可喜可贺,但能跻身前八名也相当荣耀,能在前100名里亦是可以自豪的,就是仅仅及格,只要尽了力,也无妨为自己干上一杯!
心灵雪花,犹如自然界的雪花,能赢造一个洁白的世界:去掉嫉妒,摒弃狭隘。对于他人的成功,只要那的确是其努力的成果,我们即使没有为之鼓掌欢呼,但也可在一旁为之高兴。这世界不可能人人第一,个个拔尖,不可能一律成功,不可能获得等量的财富和名誉,差别是永远存在的,层
可爱的狗“小雄”作文350字
我姥姥家有一只大狗叫“小雄”。它长得非常像狼,身上的毛是黄色的,背上的毛却是黑色的,是一只德国黑贝狗。
“小雄”十分好动,不把它关进院子里的篱笆后面,它能把院子跑个遍,时不时还会到客人的身后旺旺的叫起来,吓你一大跳。可它又是那么老实,一大会了也不叫一声。
“小雄”的脾气很大,也很通人性。如果你拿着棍子要打它或吵它的话,它就会扑到你身上“引吭大叫”,胆子再大的人也要被吓得拔腿就跑。但是,它和家人却那么亲密。姐姐总是把它当做自己的小马,用它和人赛跑。“小雄”一看见二舅就会跑来蹭他的腿,这时二舅就会蹲下来让“小雄”舔他的脸,真是让人嫉妒。“小雄”也很听姥爷的话,姥爷一拍手,“小雄”就跪立起来,姥爷两手一扬,“小雄”就像箭一样跳到台子上。
这就是“小雄”,一只调皮可爱的狗,相信你见到它一定也会喜欢上它。
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篇一: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二日,吃完午饭后老师就让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名叫《竟雄女侠秋瑾》,现在就让我来讲一讲吧!
清朝末年,人民生活及其悲惨,许多老百姓无家可归,只能满大街地向人乞讨。他们身上的衣服补丁一个接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全身都很脏,像在泥潭里滚过一样。街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尸体。可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洋人和反动政府经常欺压老百姓,经常滥杀无辜,因此,洋人坐着黄包车来到大街上时,老百姓都要给他们让道,凡是碍着他们的都要被他们身旁的几十个官兵推倒在街边,还要对老百姓大吼大叫。
一天,秋瑾和她的表哥、哥哥一起来到一家客栈。她们看到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是一个哑巴,看起来像一个乞丐。一只脚被铁链拴着,背后背了一个小孩。那个女孩收了钱拿给店主,店主还骂她。她端给饭菜想端给客人,可是脚上的铁链不够长,一不小心就绊了一脚,饭菜摔在地上,店长就打骂她。秋瑾看了就挺身而出,教训了店长,还把这个女孩的卖身契给撕了,并收她为贴身侍女。
后来秋瑾不忍看到自己的祖国灭亡,就组织起许多爱国人士举行革命。有一次,他遭受清军围捕,冒死将秘密情报烧了,为了让这份情报不让清军看到,而和一位武功高强的人的人展开战斗但最后也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