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七雄短剧100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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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姿雄发作文
时光太长,长得像一卷如何铺都展不完的画,画里多少千古风流人物,或名扬千古,或湮于星辰。
细数过往,看周公瑾抚琴孤啸,于高台剑指江山、挥师百万;纵马提剑迎敌,英风锐气敌胆寒,嘴角浅笑,黎明下的马上人,英姿雄发。
细数过往,看兰陵王抛皇兄猜忌,鬼面护脸,从此成修罗,舞枪弄戟,只一人一枪一匹马,沙场尽驰骋;剑影刀光,为皇室打下多少江山,残阳里,鬼面不语。
细数过往,看李太白饮酒淡看朝廷,骑一匹好马,于山川间遨游,吟诗抒壮志,愿拔剑起蒿莱;心中系天下,天下不知他,却留青篇,待万古之后的领悟。
细数过往,看文履善守宋帝贬低,却在国家将灭之时,守心中气节,虽无一身武艺,却是铮铮铁骨;世祖劝降,却愿为气数已尽的祖国慷慨赴死,顽强不屈。
细数过往,那些被后人铭记的名字,如星辰灿烂,光耀河汉;亦或才高志洁,出众独领风骚,文名万人传颂;更有隐于青史中不言不语者,不做争辩,只任后世流言拍打。
时光太长,葬了多少青春年华。英雄二字,岂不便是时事人语守心中青莲而为者?
不顾行事恶之善,如斯,英姿雄发也。
梦回春秋战国作文
春秋战国是一个驰骋于梦想战场的年代;春秋战国是一幅绽放着思想内涵的画卷;两千年的文化气息,从这里开始扎根;两千年的辉煌史篇,从这里开始丰富;梦回春秋战国,我们触碰历史,感受兵戈喧嚣之下的黄土飞扬。——题记
小时候学多了论语,自然也对其出自的时代——春秋战国产生了莫大的兴趣。春秋战国虽说是乱世,战争连年不绝,但却毫不影响其文化的发展。其中不仅涌现了近百家以孔子,老子,墨子等为首的学派,还上演了一场“百家争鸣”的壮丽文化斗争。
或许是生活在乱世的原因,那一时期的文人雅士总喜欢聚在一起,畅谈国家大事和世界走向。其场面也十分激烈,并不比滚滚沙场气势差。可以说,这种谈论会成为“春秋战国”的一种特色。
我一直想亲身体会下其场面的壮大,没想到这愿望竟得能实现。一天夜里,正当我呼呼大睡,忽然出现了一道白光,竟把我带回了春秋战国时期。我揉揉自己眼睛,仔细打量身边情况,一个宽广的大殿,殿上坐满了人,旁边还摆满酒肉。这不就是我梦寐以求想见到的谈论会吗?我对周围的环境感到既陌生又兴奋,四处张望。只见殿上的人摇摇摆摆,情色姿态各不一样,看那个人神态轻松,一边手搀扶着地面,一边手握
我的雄仔作文800字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有一只,品种是雄狗,所以叫它雄仔。——题记
外貌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玩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
我看战国士作文1000字
士,事也。数始於一,终於十。从一从十。推十合一为士。
战国的士,有儒雅的文士,有身怀绝技的勇士,有满腹经纶的谋士,铺张扬厉的策士……他们自由,他们高贵,他们忠诚,这,就是战国的士,那是士历经几千年的历史而未泯的精神。
士是自由的。他们的人身是自由的,他们不会拘束于任何陈条礼教,他们不会为权贵而低头,如颜斶以一介布衣的身份,针锋相对与“王前”,无异于令人震惊,但这又何尝不是颜斶的不慕权势,自由洒脱的心态?士的自由,更体现在思想上,他们往往能够不拘于原有的限制,奋发图强,努力创新,这也是士给我们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影响吧,士的这一份自由,当真令人向往。
士也是高贵的。他们的高贵,不像是世世代代的流传下来的一种高贵,如卿大夫那样的不可一世,或许这一种高贵,更蕴藏着一种谦卑,士,是贵族的最低一级,介于卿大夫和庶民之间的一个阶层,他们因这个位置,有着来自平民老百姓的敬仰,却也有着来自上层阶级的打压与蔑视,这也恰恰造就了他们那种谦和中的高贵,那样独特的高贵,使他们不愿意从事他们看来平凡的劳动,不能耕种土地,不能做工,更加不能做买卖。他们只能依靠他们手中的剑和胸中的才学来换取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士的高贵,那份饱含着
雄村漫笔作文1000字
当我从距离和精神上走近雄村之后,心中所有的缠绵都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涤荡。数小时的风尘也在刹然间抖落,一时间竟不能言语。
雄村的景致果然很好,也不同于我们印象中的江南景观,永远笼罩着轻柔的梦;也有别于煌煌的北方重镇,藏匿着烽火掠过的痕迹。对于这些我们暂且不论,因为她那培育大器的土壤,淳朴雅致的民风及令人慨叹的史绩,便弥足珍贵了。
但不平的是,她和众多的徽州古村落一样,仍旧是上天的不曾多顾的土壤。所以,当两条通往富足的大道豁然展开时,它们的门前便熙熙攘攘地挤满了渴求发展的徽州人……而这两条道路,一条是徽学,另一条便是徽商了。
徽商的振兴,绝不是偶然。那样的发展,在明清不能不算是一股伟大的力量。当时的徽骆驼,背井离乡,挣断乡肠。破天荒,泪潸然,十七八岁走羊肠;山不平,路八弯,仅凭脚底鞋一双;走泥丸,过村庄,摇着铃铛当货郎。只与明月作伴,孤身异地他乡。不知受尽多少欺辱风霜?攒集着寥寥的财产,带着全家人的希望,匆匆背起行囊。就这样地出发了,也许是几年,也许是几十年,也许是一辈子,甚至于客死他乡。“亲朋哭断肠,欲见骨尚无望。”而当徽商足以当得商界的半壁江山之际,“徽骆驼”仍是那般谦卑朴
《断肠集》读后感
断肠集里断肠泪,苦涩之中苦涩味。
——题记
偶然翻开《断肠集》,偶然闯进朱淑真的世界,偶然了解了这个历史上唯一可以和李清照相媲美的女子,偶然领悟到了人生最绝望的时刻就是在主动放弃生命那一刻…。偶然,一切都是偶然,但它却是那样深刻。
我似看到了那个低头咏梅的女子,独自站在庭院中,她那眉宇间的忧愁是我此生都没有触及到过的,可是,我的心还是抽痛了。就像世间所有的疼痛都可以转移似的,那种感觉是那样的真实。“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我低低的吟着她的词,我不知道她是怎么了,或许是她那个所谓的丈夫——那个粗俗鄙浅的小吏,那个夜夜押妓,留念青楼。那个带着自己的小妾独自上任,将她一人独自留在家的无耻男人。亦或是想起了他——那个带给过她真正快乐的初恋情人,或许是曾经的甜蜜和现在的痛苦生活交相辉映,让她有满腔情绪无法诉说,只能用五个“独”字将那份疼痛表现得淋漓尽致。
爱,不等于婚姻。那年,朱淑真亲自送自己的初恋情人上京赶考;那年,她亲手掐断了自己的爱,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情形下嫁给了另一个他。曾经她也想将这
集溜子作文600字
在农村,有一种很特殊的人——集溜子。我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集溜子。
放假了,好玩的东西太少了,最大的乐趣就是赶集。尚志集、羊山集、陈美营子集和黑牛集我都去,只要不是太远我就会去凑凑热闹。
集上可真好玩!能遇到老同学,还有那么多好吃的,不孤单,还能大饱口福。在集上还有太多太多能写成思想报告的素材。
最近我发现了一个和我一样的集溜子。他也成天上集,但他只往水果市场去。有一天,我跟着他在集上的水果市场绕了一圈。“不跟不知道,一跟吓一跳”,我知道了他上水果市场的真正目的。
他每走到一个水果摊前,就会从那个摊上拿起一个东西开始品尝,一会儿吃个苹果,一会儿嗑一把瓜子。他连大西瓜也不放过,非要卖西瓜的人切开一个让他尝尝,尝完之后,说了“不甜”两个字就走了。那些商贩们不能说他什么,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啊!
我看了很生气,心想如果都像他这样,商贩们可就惨了。要做集溜子也要做好集溜子,千万别做这样“吭爹”的集溜子。千万保护自己的美好品行,不要让别人看不起。
学生诗歌锦集
【篇一:自由】
当它流入人群的时候,
它就不再是雕像。
它翻跃狼爪下的火光,
俯瞰脚下的喧嚣。
蔚蓝的天空总是让人期待,
时光辐射柔软的空间。
它用力撕扯清脆的哑铃,
重浊的波浪合拢,
平静得一瞬化为永恒。
【篇二:思考】
我站在波涛上,
解开海鸟的镣铐。
海浪
渐渐辽阔。
疼痛的逆流平息
忿怒的河流。
任由阳光翻晒
寂静的额头。
【篇三:无奈】
死不是一个可以选择的选择。
爱与不爱
都是一个错误。
宇宙用四季展现了自己的多姿。
而我一天天地挥霍自己的生命,
欠下的钟点仍旧脱离不了表盘,
起伏的岁月
仅仅证明了我的无奈。
【篇四:出生】
我出生在太阳金黄的皮肤里,
树干的裂隙中徐徐流出乳汁。
我从地面上升腾而起,
双脚蹭着树梢。
我发现我是一泓清泉,
激荡在指缝的崖间。
而时间的曲线已经将我
蛰伏在万生之象里。
【篇五:空船】
我走在江南的水滨,
遥望见远处的船舶,
我加快脚步,
来到它的身旁。
船头飞来一只白鹤,
租借在这狭小的船舱。
微风拖沓着来到我身旁,
小船空荡,
只得留我徐徐幻想。
【篇六:望见长城】
你把大地分成无数的小块,
隔开两侧的人,
使他们彼此提防。
你的身上流淌着上古的血液,
弥漫着历史的幽香。
我看见你的过往,
还有你的将来,
穿梭在人类的漫漫长夜,
跨进未来的殿堂。
【篇七:别再假笑】
我看惯了你的微笑,
恶心的让我反胃。
我与你素无
错题集作文500字
每当我打开书包,一眼就会看到那两本《错题集》。翻开那一页页,不时想起以前做题答题的情形来。
记得有一次做数学作业,我一连错了好几个题。妈妈看后,勃然大怒,厉声说:“错错错,天天错,能有一次象样的作业吗?”当时,我非常难受,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沉思之后,我觉得妈妈说的有道理,我的确如此,每次做作业,都存在许多错误。我想过许多办法,但效果不佳。后来在老师的启发下,我自己好好总结出做错题的原因——是上课没听懂?是自己粗心大意?还是运算错误造成的?并把我平时作业和考试中做错的题分类整理成册,即现在的《错题集》。我还在各类错题下面用不同的彩色笔标出,以引起注意,如果是上课没听懂的,我还在错题的旁边划个大大的“?”,待课后向老师请教。错题经过整理后,我就把它抄在《错题集》里,并写上正确的答案,便于以后查阅复习。
我的《错题集》分为语文、数学两种,它虽然比不上课本那样精美,但它却忠实地记录着学习上的不足。
一年下来,我的进步很大,语、数成绩提高到了九十分左右,是《错题集》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不仅错题少了许多,马虎的习惯也BYEBYE了,而写作时用词造句也恰如其分了。
当我把满意的作业交给妈妈看时,
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篇一: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二日,吃完午饭后老师就让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名叫《竟雄女侠秋瑾》,现在就让我来讲一讲吧!
清朝末年,人民生活及其悲惨,许多老百姓无家可归,只能满大街地向人乞讨。他们身上的衣服补丁一个接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全身都很脏,像在泥潭里滚过一样。街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尸体。可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洋人和反动政府经常欺压老百姓,经常滥杀无辜,因此,洋人坐着黄包车来到大街上时,老百姓都要给他们让道,凡是碍着他们的都要被他们身旁的几十个官兵推倒在街边,还要对老百姓大吼大叫。
一天,秋瑾和她的表哥、哥哥一起来到一家客栈。她们看到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是一个哑巴,看起来像一个乞丐。一只脚被铁链拴着,背后背了一个小孩。那个女孩收了钱拿给店主,店主还骂她。她端给饭菜想端给客人,可是脚上的铁链不够长,一不小心就绊了一脚,饭菜摔在地上,店长就打骂她。秋瑾看了就挺身而出,教训了店长,还把这个女孩的卖身契给撕了,并收她为贴身侍女。
后来秋瑾不忍看到自己的祖国灭亡,就组织起许多爱国人士举行革命。有一次,他遭受清军围捕,冒死将秘密情报烧了,为了让这份情报不让清军看到,而和一位武功高强的人的人展开战斗但最后也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