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恋雪66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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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恋作文450字
纷纷扬扬的雪花从天空飘落下来,似乎是如约而至。一片片随风曼舞的雪花,投进冬的怀抱,弥漫着清新和隽永的气息,谱写着一曲超凡脱俗的美丽。
我喜欢雪,喜欢雪的晶莹剔透,喜欢雪的轻柔洁白。看着那一缕缕漫天飞舞的雪花,闭上眼睛听那天籁的声音,用心感受那雪的纯洁,冬的肃穆,才是人生最惬意的事情。然而,阳光下的雪更迷人,它晶莹又剔透,即是没有五彩斑斓、璀璨夺目,但美的足以让人窒息。
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昏暗的天空飘落下来,树枝上也挂满了雪花,它们是那样的轻柔,那样的柔软,一阵微风吹来,它轻轻地摇曳着,分外妖娆。那绵绵的白雪装饰着世界,那莹莹的白仿佛成了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们好像来到了一个晶莹剔透的童话世界,听着脚下踩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身后留下一串一串深深的脚印,曾经的烦恼与忧伤,曾经的彷徨与迷茫,此时都已随着漫天飞舞的雪花烟消云散。
雪越下越大,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飞落下来,如同我心中那淡淡的忧伤,带着丝丝缕缕的思念,绽放着那如雪的情怀。
雪依然在飘,那飘雪红尘,雪映寒冬,不知挂在了谁的眉梢,又牵挂着谁的心头?
读《66号警犬》有感
《66号警犬》是动物小说作家金曾豪的作品。它生动地描写了警犬拉拉许多有趣的经历,读起来真是引人入胜。
警犬是十分聪明的,而拉拉又是警犬中的佼佼者。在训导员大漫的调教下,它能听懂许多口令,比如“上车”、“下车”、“袭”、“静”,大漫发出各种口令,它都会执行。第一次看见电梯时,拉拉挺怕的,后来大漫在进电梯时说“上车”,拉拉知道了这实际上就是它经常乘的车,从此不害怕电梯了。狗的嗅觉是人类的四十倍,经过训练的警犬能分辨十万多种气味,拉拉有八分之一狼的血统,嗅觉更是了不得。一次次破案,追踪罪犯,拉拉立下了许许多多的功劳。
拉拉对主人十分忠诚。一次追击歹徒的过程中,临时主人小金被歹徒打得满脸是血,昏迷过去。拉拉在小金的耳边呼唤他,被后来到来的小陈误解为是拉拉伤害了小金,所以对拉拉开了两枪,打穿了耳朵和肚子,血流了一地。拉拉十分委屈,但他知道小陈是误解了它,所以拖着伤残的身体去找大漫了。
拉拉也是一条非常勇猛的警犬,在执行任务中负伤无数。直到年迈退役后,为了保护大雁,还与一条公狐进行了殊死搏斗,公狐发挥自己会游泳的特长,游到湖中间,拉拉不顾一切
小说潮流作文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r
《海》微型小说
微风荡漾,海风奔放,卷起的浪花,拍打着岩石,也拍打在一个女人的心上。
女人从未见过大海她只知道大海是蓝色的,味道是咸的,海是无边无际的。女人命不好,一个人孤独地带着个没满月的带孩子搬到了这里。孩子是她的命,是他的一切。这个村子被山包绕,山外还是山。但在这,女人有安全感。
女人并不被村里人待见,不知何时传出了女人的闲话女人长的及标致粉嫩的肌肤,白皙的的脸蛋像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却不像受这种苦的人。于是有人说她是不检点带着小野种被男人赶了出来;也有人说她经常被男人他打,逃了出来;还有人说他男人死了,婆家不要她了。种种法,让同情她的人不再同情,让讨厌她的人更加憎恶她。女人很善良寄人篱下的她学会了忍耐。尽管被排挤,她依然用微笑待人。
渐渐地,她的儿子小海已经长大了不少,儿子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很招村里人喜欢。村妇们总会塞一些花生豆子给他吃。这一切并不如女人想的那样,平静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不喜欢小海,他们总是取笑小海,小孩也不喜欢和他们玩。有一天,捣蛋头子出了个坏主意,把村妇们的番薯挖了去嫁祸给小海。半夜村妇们聚集在一起找女人算账,各种侮辱不堪的词语都套在女人身上。小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小孩望着女人希望女人否定那一切,但女人没有。有的村妇要赶
66号警犬读后感8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便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66号警犬》了。
这本书的封面及里面的内容都十分吸引人。一拿到这本书,你的目光便会被封面上一条帅气的大狼狗所吸引:它的耳朵黑亮而又机敏,它的鼻子光滑而又挺拔,它的眼睛明亮而又清澈……它,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拉拉!
打开这本书,随着作者的描述走进书的世界。原来,拉拉是一条警犬,它的编号是“66”,所以谐音便是“拉拉”。拉拉有着百分之八九十的血统是狼,它曾被人抛弃过,但它对主人却不离不弃。有几次,拉拉为了救自己的主人而差点丧命呢。那是有一天,警部收到了一封来自一个盗窃案的求救信,信中说要在小树林里等被害人。于是,拉拉的主人大曼便带着拉拉接了这个案子。到了小树林之后,等了半天,还没见有人来。正当大曼觉得奇怪的时候,不料林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可疑男子,这名男子趁大曼不注意,偷偷拿出一根大木棒袭击了他的头部。拉拉一见主人倒了下去,很是生气,于是又吼又跳,猛地冲向了那个可疑男子。虽然可疑男子想尽办法故意想引走拉拉,但拉拉仍然守候在主人身边寸步不离。男子没办法,便打开了地上的陷井,趴在主人身旁的拉拉一不留意掉进了陷井里
乡恋作文
回忆起脑海中的故乡,嘴角不自觉的向上翘起,那是一幅多么美多么温馨的画呀!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它的自然美景。
谈起现在的社会,似乎都已变成了一片繁荣景象,遍地现代化,到处张灯结彩,早已失去了那片宁静。我的家乡,那山那水那片宁静,无一不让人流连忘返。一座座挺拔的山丘就像父亲的肩膀,默默的守护着山中的子女;一棵棵茂盛的大树,不分昼夜为这个宁静的小村庄遮风挡雨;那条小溪日夜不停的流淌着,孕育着一代又一代乡村儿女。我爱我的家乡。我爱它的无私奉献;我爱它的坚韧挺拔;我爱它的纯洁自在。在它的庇护下,让我们过着幸福的每一天。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它的风土人情。
天一刚亮,村里的鸡就如闹钟般鸣叫着。村民们就背着锄头提着娄筐去地里干农活了,没有一个人埋怨,歌声从田间弥漫开去,足已听出那位老乡是有多高兴。人们朴实善良,家家户户都很热情,大老远看见了就叫着名字打着招呼,夏天的蝉也那么的活泼,那么的热情,它用它的歌声为村庄添加了几分的热闹。夜,慢慢的降临了,人们收起工具回家了,到夜里大伙都爱去串门,更加显得格外亲切,大家累了一天,围着聊聊天。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它的风俗习惯。
我的家乡有一个很特别的风俗。它可以让人们拉近内心,犹如一家人一般。一到节日时全村的人就会聚集唱歌。淳朴的人
《66号警犬》读后感450字
暑假我读了《66号警犬》这个故事,使我对警犬有了很深的感触,它讲述了警犬拉拉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故事。
第66号警犬拉拉机智、凶猛,是一条本领非凡的警犬。但它却有八分之一狼族的血统,狼性不时在拉拉的身体里苏醒、骚动,导致与它的狗性和警犬纪律发生了很大的冲突。这个事情对拉拉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它依然能够凭顽强的毅力战胜它。拉拉还参加过许多惊险的案件,在拉拉破案的时候,更为惊险的事情发生了……
拉拉参加的第一个案件叫《密林追踪》,使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久久在脑中回荡难以忘怀。拉拉被囚禁只是因为在办案时的一声狼叫。但是,偏在这时发生了一起案件,拉拉重获自由。它虽然自由了,但还是对它的主人大漫忠心耿耿。它参加的案件数不胜数,拉拉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说明了拉拉的优秀,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拉拉坚持不懈,不畏艰险的精神。
通过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动物和人一样有着太阳般灼热的情感,动物同人一样需要我们的爱护,它们是人们最真诚的朋友。你对动物关心爱护,动物更会像对亲人一样对待你,要学会与动物的相处。
《雨恋》诗歌
下雨天,冷冷清清
这个冬天,雨异样地缠绵
濛濛的柔飘着
屋檐下
雨声滴嗒滴嗒
滴破了行人的心情
雨,忙碌地飘飘
懒惰的人们眷恋着被窝里的温暖
不愿意行动
躲在被窝细听这冬天的脚步声
这苍白的声音
薄如蝉翼
又执著如浪
这个雨天
风儿也性惰起来
楼下
送外卖的叫吼声涌涌有力
前来领餐的人姗姗来迟
小心向迎这冷冷的雨
捧抚心爱之粮
沉默
陷入雨的笼罩中
思念
雨一样的绵延
无际
无边
记恋那个熟悉的背影
清晰又谜模
让人有点心疼
悔不该
却已至来
如这雨一般
细细柔柔
又萧瑟悲寒
眷恋这雨
带来的冷酷
带来的苍白
眷恋这份单纯的思念
思念
……
偷着写小说作文500字
我是个爱读书的学生,天天没事时就喜欢拿本书看。我最爱读小说、科幻、人物自传和故事。举个例子,一天我看《小飞人卡尔松》时很开心,就大笑了起来,后来我认为自己当时还是很可怕的,太投入了。但这让我有了一点点愿望,就是能自己写小说。
我怎么写呢?又写些什么呢?很多的问题在我脑子里徘徊。最重要的问题是家人同不同意?不同意怎么办?
我认为我为了梦想还是写吧。不过我应该偷着写。于是我会晚上放学回来后待在自己的房间,拿出创作本开始写小说,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有时写作时听到妈妈喊“你在干嘛呢?”我想了一会答复他“看书呢!”她就不问了。
偶尔我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在,一回头,果然是妈妈。什么时候她把门打开的?我会不会露馅啊?幸好桌子上有一本书,我才逃过了一劫。就这样,我一直偷偷写着我的小说。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我的秘密被揭穿了。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我正在写小说。突然,妈妈走进来喊我上CCTALK,原来我一时投入忘记上课了。这下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说写小说是件好事情,不用偷着写。太好了!以后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写作了,不用偷偷摸摸了。不久后我说不定就能成为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那样的小说大家了。
恋书奇谭作文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我从小就读书,从好读书到爱读书,我一步一步地
恋上书的味道,现在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初遇·辣
我爸爸一向就非常爱看书,所以,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一直“逼”我读书,我那时可真不明白,读书有什么好的,都是和蚂蚁一样的,不!连蚂蚁都不如,蚂蚁最起码会爬,它们连爬都不会!可是我必须要读书,于是我每天就拿本“破书”做我房间的床上,把门关住。然后,哈哈,就玩我的轻松熊。可是有一天,我竟抱着我的轻松熊睡着了!当我醒来时,一睁眼就看到爸爸严厉的面孔。“你很累吗?!”
“不…。不累。”我就是像贼一样,吞吞吐吐地回答。“你拿书来这就是睡觉的?”爸爸边说着边用粗大的手把我的轻松熊拿过去看了看,忽然挥手一扔,我最爱的轻松熊扔到了冰冷的地板上“我再看见你这样,以后你的玩具全部没收!”爸爸吐出可以让我致命的话,挥手而去。我看了看还在地板上的轻松熊,好像它也露出了无奈、可怜的表情。我边捡起熊边流出了火辣辣的泪。
再遇·酸
我上了小学以后,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