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神4K送别亡妻远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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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作文800字
我总在一次次送别中失去些什么,又得到些什么。
六岁。我抱着我的新玩具——一只有着长长耳朵的毛绒兔,爱不释手。妈妈的声音从厨房传来:“吃饭啦!快洗手!”我丝毫不理会,依然和我的兔子说着悄悄话。妈妈喊了几遍却不见我的人影,生气地走进房间,“残忍”地夺过我手中的玩具。我怒了,立刻以眼泪还击。妈妈哄着我:“乖宝宝,吃完饭再玩好不好?兔子先给妈妈。”我依依不舍地松开手,用无比忧怨的眼神目送着妈妈拎着我的玩具一步步走远,心里想着:等我吃完饭,一定要把它抢回来。
那时,我天真地以为这就是世界上最残忍的送别。
十二岁。外婆从此离开了我的世界。我对外婆的印象就只能停留在那张黑白照片上有着和蔼笑容的慈祥老人了。葬礼在四月,那个诗人笔下最残忍的季节。我茫然地听着周围的凭吊声,眼睛酸胀却流不出一滴眼泪。外婆真的走了吗?世界上最宠我疼我的人,陪伴我所有童年时光的人,就这样走了吗?甚至来不及告别,那粗糙而温暖的手牵着我的场景仿佛还在昨天,结果你就变成了回忆,退出了我的生命。我看着那个承载着外婆一生的长方形盒子渐行渐远,心仿佛缺失了一块,再也无法完整,一直压抑在心中的情感瞬时迸发,泪
送别作文800字
轻撩起一缕情思,任其在风中飘扬。那淡淡的别意,是明媚的殇。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送别是在小学的时候。我与朋友相伴,走在放学必经的路上。本是揣摩已久的话,终是停滞在喉头,哑然无言。难舍的别意萦绕,无言,是因为我们都知晓,走完这条路,我们便就此分隔异地。无声的默契,不长的小路,却被我们刻意的拖延而尽显漫长。曾有那一秒,我希冀时间就此停格,停留在那一瞬。然而,我们终是站在了路的尽头。她转头望向我,扯出一抹涩笑。然而,我却从她的眼底读出难掩的伤感。“以后要常联系……”她说。“嗯!”无需多言,心已是了然。难言的情愫在心底膨胀,我伫立原地,目送她的背影在夕阳下拉长,拉长,而后逐渐消逝在街的拐角。落日的余晖,碎落了一地的感伤。
要上高中了。我立在家门口,一口皮箱旁。高中,新的开始,却也意味着,我要真正独立了。是即将展翅的兴奋,抑或是隐隐的别离之痛?我说不清楚。只知道,这个家,我终究是要离开了。“在学校不比在家,学习重要,但也要注意身体。还有,要跟别人好好相处……”,母亲在检查了多遍我的行李后,拉住我的手,一遍一遍重复叮咛。“
逸豫可以亡身作文900字
《伶官传序》曰: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纵观古往今来国家之所以衰败,哀亡,不就是因为“逸豫”二字吗?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啊!
有这样一个有趣而令人深思的实验,把一只青蛙冷不防的扔进油锅里,青蛙能出人意料的跃出,逃离险境,然后又把同一只青蛙放在逐渐加热的水锅里,这次它感觉到舒服惬意,以致意识到危险来临时却欲跃乏力,最终葬身锅底。用这个实验我们可以看出,青蛙对眼前的危险反应敏感对还没有到来的危险反应迟钝,以致于葬身锅底。由此我想到了,在这方面,人不也是如此吗?
唐明皇李隆基的登基之路走的很艰难,单凭武后的力量就足以将他推向毁灭的深渊,但他并没有畏惧这些。他在万分险恶的局势之下披荆斩棘,一路奋斗,最后他终于让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让李家人掌握了实权,他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得到了天下。在位期间,仍不忘前时之苦,努力的经营着大唐江山,他凭着自己的雄才伟略创造了历史上有名的“开元盛世”,使唐朝成为了当时的主宰,邻国纷纷前来“取经”。虽然唐明皇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他晚年时的所作所为却毁了他的一切。他变的昏庸奢侈,宠信奸臣,最终导致了“安史之乱”的爆发,彻底将
全家去唱K作文600字
说到寒假中最难忘的一件事,莫过于我们一家老小去KTV唱K了。
那是年初八,家里来了很多亲戚朋友,很是热闹。爸爸提议说去KTV唱K,大家一致赞同。我们来到了678KTV厢房,厢房里装修得气派豪华,灯光明亮闪烁。首先妈妈点了一首凤凰传奇的《荷塘月色》,她优美动听的歌声不禁让大家鼓起了掌。
唱歌最有范儿的要数爸爸了,他点了一首阎维文的《母亲》,唱得可好了,不仅声音高亢激昂,雄壮有力,而且感情充沛,极尽投入,唱得可谓是声情并茂。最好笑的要数外公唱歌了,他喜欢唱的歌是王力宏的《龙的传人》,爸爸给他点了这首,他的那种半客家话半普通话严重走音的腔调,让我们都捧腹大笑。最可爱的要数小妹妹涵涵了,仅3岁半的她刚去到包厢还觉得挺有趣,挺惊奇的,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的,点儿歌给她唱还不唱,话筒给她也不拿,后来看到大家都在唱,思想动摇了,终于开口唱了一首充满童音的《泥娃娃》,虽然唱得不完整,但我们都使劲地给她鼓掌,就像是她的粉丝一样,给她大喊:“涵涵真棒!涵涵唱得真好!”
轮到我了,我点了一首我最喜欢的汪峰的《飞得更高》,因为我想像歌词里说得一样,要努力拼搏,飞得更高。看到大家看着我,我心里非常紧张,但想到妹妹都唱了,作为哥哥的我更应该大胆地
送别作文800字
亲离
夏,尽了尾声;叶,渐渐枯黄。这样略带萧条的季节,注定面临着送别。教室门口的她,仍旧徘徊着,躲在墙边,逃离着我的视线。我回头张望,一抹黑影使她暴露了,我走近,倚着门槛:“妈,你回去吧,我会好好的。”这句话略显酸涩,她实在拗不过,整了整我的衣领,掸了掸我衣肩的灰尘,艰难地转了头,大步流星。我站在门外,看着她:微卷的头发散落两肩,头顶的几簇白显得发亮,微微瘦小的身子一晃一晃,幅度不大。我禁不住一笑。她停了,在楼梯口,忍不住地回了一下头,看着我,眼神中有担忧不舍,含着一丝泪光;我强忍着点头示意,透着一丝失望;她机械地转回,毅然决然地留下一抹背影。
所谓送别,就是当我的世界里只有她的一抹背影时,原以为的洒脱忍耐都化为了伤感与不舍。
友别
摄影机“咔嚓”一下,记录下了我们的回忆。一张张笑脸,多少美好。终于曲终人散,我们渐渐远离。毕业那天,我们都没有流泪,还是一如既往地疯,疯狂地互抹奶油,你追我赶,教室里满是笑声。钟声响起,最后一次去水龙头下洗脸,你泼我,我还你。背上书包,关上灯,走出校门,你走向那头,我走在这头。我们远远地看着走着,谁也不忍回头。我停下了,你仍走着,衣襟还有着我抹给你的奶油。你扎着马尾,头发随
K歌神器作文600字
自从我们家添了一个新伙伴以后,家里就变得热闹了。
其实,那个新家伙就是“大名鼎鼎”的话筒。我们每天只要一有空,就会拿起话筒一直不停地唱来唱去。妈妈才吃完中饭就叫我拿手机和话筒。我递给妈妈,妈妈在全民K歌里点了首《朋友的酒》就唱了起来:昨日一去不复回,噢耶,开心比什么都贵……妈妈唱完了,我和妹妹急忙拍手,拍得手掌都红红的。
该我唱了(我唱得也不是很好,有点跑调,妈妈说我像杀猪一样),我点了首《灰姑娘》。歌词是:快要忘了怎么不受伤,这世界满是你的光芒,哦呜……我专心致志地唱《灰姑娘》,就在最后我也应该是被疼爱的灰姑娘,这个调子很高,我几乎上不去,不知道陈雪凝是怎么唱上去的。我好不容易唱完,以为自己唱得还不错,没想到妈妈一开口就说风凉话:“难听死啦,都跑调了呢,特别是最后一句。”我像是被定住了似的,一直站在原地不动,直到妹妹推我一下才反应过来。
轮到妹妹了。我问妹妹:“你点什么歌呀?”妹妹眨了眨眼睛:嗯,小星星吧!我把歌曲点好,妹妹开唱了:“一闪——一闪——亮晶晶&he
送别作文700字
小时候,送别是一缕烟霞,它吹散在原始的记忆碎片中,大人们用善意的谎言来止住我机械的哭泣;渐渐长大,送别是一块黑色的痂,我知道疼痛,却能在它脱落之时,慢慢愈合,不再疼痛;现在,送别是一弯浅滩,我虽至求穿渡,但却愿伫守原地,它有种静谧的美丽。
我一直都相信,相遇相守是上帝莫大仁慈的恩赐,而离别是暂且必然的插曲。等到送别之日,即使有些许的哀伤,却也欣赏。
"日暮征帆何处泊,天涯一望断人肠"。身着长衫的孟浩然,站在江边,捋须凝望,看着客船渐行渐远,心中不免有些苍凉,送别友人,迟迟不肯离去,"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李白轻声吟叹,端起酒杯,袭来柳花香,怎知,这绵延的愁思,滚滚的长江之水都望尘莫及。惜别故人,留恋悠长。"执手相看泪眼,竟无以凝噎。"多愁善感的柳永,用简单的文字勾勒出一幅难舍难分、相顾无言的画面,这依依惜别之情,却也叫人刻骨铭心。
送别,古之圣贤表现出一种淡淡的哀伤,可这种情感却哀伤得幸福,他们得到的是一份人类至纯至善的真情,我看着他们的文字,觉得是那样的亲近。我为了解这样的情愫而感到庆幸,并且,享受其中。
生活中,我们用心地去交朋友,真诚地沟通感情,可我们终不能一生结伴而行。太
送别作文500字
呵,属实也是读过太多关于送别的诗了。
《送元二使安西》,《赠汪伦》,等都是在心头早就岁月悠久。古人送别的是什么?是一顿无忧无虑的月下独酌,还是朋友几人,高朋满座?或许临行前是畅饮,最终还是要伤心一阵的。
想当年,韩愈因指责皇上崇拜舍利子,而被贬为潮州刺史。临行前,没有人敢送别,他孤身一人上路,才悲到“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是啊,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无人知冷暖,无人送别,又怎能不会勾起人哀思呢。
何事秋风悲画扇!
临行前,几经落泪,却又不得不踏入征途。皆体验过离别的伤痛,最后免不了是要大哭一场的,多想像龙应台一样,能够在后面远远的地观望,而不是让伤心占据大半。
“黯然销魂者,别而久矣”。古人送别可以说是雅俗之趣,相见不易,一别不知多久。在南蒲唱支骊歌,灞桥折条杨柳,都很有意义。
所思在远道,送了后又可能会慢慢惦记着他,直到相逢。
重逢的场面才叫感人,不是我电影看多了,而是人们总是会把埋藏已久的记忆翻出来。有时已经淡忘了,却又想到了以前对我的点滴之好,不觉泪如泉涌。这是才不会伤感,嗯,与失而复得相比,感情强烈多了。
不愿送别。
我不愿送人,也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的人,离别时总会感觉想起了炸雷,让心
《狼妻》读后感800字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但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后来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非常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面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后来,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来,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接受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
K歌的真谛作文600字
“耶,又打败了一个对手……”每周六下午六点,我都会准时播放“辉煌战迹”。近段时间,我迷上了“k歌打擂”,和别人进行网上的唱歌比赛,赢了就能获得奖励。我至今还未输过。
现在的我,又拿着手机兴致勃勃地准备在“战场上杀敌了”。我随机抽取一首歌,定睛一看——纳尼?《贵妃醉酒》?这啥鬼歌啊?我第一次觉得大难临头,豆大的汗珠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我欲哭无泪地倒在了地上。没办法,谁叫我手贱呢?硬着头皮也要将这首歌给“k掉”!我打开原唱,一阵清脆的“女声”像水流一样流进我的心间,真好听啊!我第一次觉得李玉刚真是太棒了,我意犹未尽地听了第二遍、三遍……因为时间有限,我来不及把歌曲练熟就不得不可怜巴巴地进入战场。
开始!我麻木地盯看歌词,嘴巴像金鱼一样一张一合,声音像过山车一样抖。特别是后面的女高音转换,不管我怎样声嘶力竭地向上吼,却还是最低的c级,我真想把手机给摔了,第一次怀疑自己不是唱歌的料。
正打算关掉手机,我又转念一想,不能这样放弃!我可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