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马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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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战马》有感700字
一本好书,不是死板的事例加道理,而是生动,有趣,创新,让读者自己去体会,领悟,《战马》就是如此。
《战马》讲述了一匹小马,被卖掉之后和一个男孩成为了朋友。后来男孩的父亲缺钱,把小马卖到了部队里,成了尼科尔斯上尉的坐骑。在一次战斗中,尼科尔斯上尉不幸牺牲,又成了骑兵沃伦的马,又认识了一头叫托普桑的马。小马和托普桑后来又成了德国军队的战俘,由小老头费里德里克来照管,后来费里德里克和托普桑一起死在了小山坡。小马惊慌逃离,到了无人区,被德国人带走,并以五十万分之一的概率与男孩重逢,被带回了男孩的农场。
《战马》不仅是一本赞扬马的小说,也从侧面批判了战争的残酷和莫名其妙。正如费里德里克所说:“他们在打仗,可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要打仗,一个人在杀别人的时候,只知道对方制服颜色不同,说的语言不同,根本没有真正弄明白到底为什么这样做”,也如男孩的爸爸所说的,就是因为一个老伯在哪里被人给枪杀了,所以要发动战争。而这些要发动战争的人,在回来之后,还要被当作英雄?
作者通过一匹马的角度,用不轻松也不紧张的口气,写出了一匹马从农用到军用,军用到农用,农用再到军用,最后战争结束,又重新成为农用马,是典型的一波三折。
我不由的想到现在和古代的战争,古代部落,
《战马》读后感500字
战马是英国作家迈克尔·莫波格笔下的一部伟大著作,这部小说让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曾经有这样一匹红栗马:它毛色油亮,额头上的白十字花纹引人注目,四只蹄子雪白耀眼,这就是艾伯特的坐骑——乔伊。乔伊想和它的小主人艾伯特永远在一起不分开。但是战争不可避免地降临了……乔伊被卖掉了,尼科尔上尉成了它的新主人,上尉对乔伊很和善,但不幸的是,上尉在一次战争中牺牲了。这场炮火的洗礼无比漫长,许多战马和士兵倒在了如魔鬼般的战争下,乔伊也受尽了各种磨难和坎坷。战争结束之前,乔伊和艾伯特重逢了。当战争真正结束后,艾伯特带着乔伊回到了故乡,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小说中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乔伊和艾伯特相遇了,当艾伯特吹起口哨,乔伊立刻跑过去蹭着他的脸。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分离这么久,他们彼此都还记得对方,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和感情让我为之感动!乔伊不屈不挠,不管给它任何苦活,它都不会反抗,更不会放弃,而是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它是一匹真正的战马!想到自己曾经因为跳舞练功太累太疼,想过退缩,真的很汗颜。乔伊这种顽强的精神让我佩服,我也要像乔伊一样,在学习中遇到困难不放弃。在小说中我也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战争夺
《战马》读后感600字
《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迈克尔。莫波特,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叫“乔伊”的英国马的故事,他在二次世界大战前被征用入伍,乔伊遇到了很多危险,战争结束以后,乔伊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他的最初的主人身边。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乔伊为了躲避战火,不分昼夜的向家乡奔跑的情节,奔跑了一天一夜后,乔伊已经累的精疲力尽了,可是他恰好跑到了德军和英军中间的“无人区”,无助的被困在在铁丝网中间,两军对垒,德军和英军同时发现了乔伊,他们这时候居然想到了一起,就是如何救下乔伊,德军和英军各自从自己这方开始剪断铁丝网,终于救出了乔伊,虽然他们都想得到这一匹强壮漂亮的战马,可是他们并没有去拼杀,而是用古老而简单的办法来解决,随着硬币落地的瞬间,乔伊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国家。我看到这里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们互为敌人,竟然用这样的方式来救一匹马!
但是看到最后我明白了,战争残酷无情,战争让人们离开家园,让原来和睦相处的人们互相残杀,让很多无辜的动物离开主人,卷入战争,但是谁也不喜欢战争,虽然德国人和英国人在战争中互为敌人,但其实他们内心是渴望和平的,所以在面对乔伊的时候,他们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帮助无辜的动物!
书里还有很多善良的人,比如用生命保护
《战马》读后感700字
我一直很喜欢动物类的书,所以一拿到《战马》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选取的视角很独特,借一匹名叫乔伊的马来叙述整个故事。乔伊在集市中被卖给了农场主,由他的儿子艾伯特抚养,与男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乔伊不得不与艾伯特分开,走上了战场,成为了一匹战马。在战争中,乔伊经历了种种磨难,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并痛苦地看到自己的同伴在战争中死去。然而乔伊凭借它的勇敢和聪明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迎来了世界和平,并最终和艾伯特团聚了。
合上书本,我依然沉浸在故事里,仿佛看见了乔伊在枪淋弹雨中拼命冲锋,仿佛看见了它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仿佛看见了它奔跑在纷飞战火中的飒爽英姿……我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坚强、勇敢可以打败一切。乔伊,我敬佩你,在我心目中,你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伙伴,一个非常忠诚的伙伴。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的残酷。战场上呼啸的子弹,无人区内的凄凉景象,那些永远不再醒来的战士和战马……战争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残忍、丑恶、无情和冷酷。它赶走幸福,赶走快乐,给人们带来了太多的恐惧,痛苦和灾难。我们不要战争,我们需要和平!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在残酷的
《小战马》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小战马这本书中的第一回,公路的脚印。我对这只高大而美丽的公鹿充满了无尽的怜爱与敬佩,你看,它拥有善良的心,纯洁的双眼,让我过目不忘打心眼儿里喜欢。它使我懂得动物也有情,它们也有善良的心。
你看,公鹿用他那满含痛苦的双眼战胜了猎人杨。用他本就善良的心灵战胜了猎人杨、用它的气息、用它的外表、用它的智慧……都战胜了猎人杨。
那么,回顾今日的我们,再细看当日的公鹿,我的内心不禁羞涩了起来,你看就连那只公鹿也知道以诚待人,也知道用善良的心战胜邪恶的世界,它也知道用心宽待人,用情感动人,说实话在我们这整个世界,会有几个人像公鹿这样,拥有美丽的外表也同时拥有美丽的心呢?它不仅外在美,内在也是极美的。在如今的社会中,不是爱慕钱财的,就是满腔心计祸于他人的。会有几个人有着善良而不求回报的,对很少所以你说我为什么要向公鹿学习呢?
就应为这大千世界中秉着无私美丽的心的人少为极少。所以我才要写出我心中的感受。总之我认为,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铁杵也能磨成金。
啊,这只公鹿使我感触很深,她的善良是无人能及的,所以我不仅怜惜我见不到他,但我又称赞我自己。因为我把公鹿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大家——一颗善良的金子般的&ldq
读《小战马》后感300字
前几天,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战马》。
在这本书中,动物们都是真正的,而不是拟人化的。作家西顿对野生动物与人类的抗争描写得细致入微,让人感到确有其事。
这里面既有强大的动物传记,也有弱小动物的故事。每一篇都十分传神,让人难以忘怀。《黑野马》是一曲自由的丧歌。《暴风雪中的白驯鹿》是一首传奇的史诗。《红脖子》是一篇父爱的乐章……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但是,这本书里的动物,几乎什么时候都面临着来自人类的强大威胁。但是它们仍然顽强地与人类抗争,其顽强的程度让我叹服。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充满了悲愤。尊敬的猎人先生们,快点放下你们手中的枪,拴住你们的猎狗。看看世界上有多少动物被你们弄得快要灭绝啦!
我是一匹战马作文700字
我是一匹战马,是一匹赤兔马。
我日行千里,十分自在。
我的主人是一位大英雄,我为他感到骄傲!
有一次,我的主人带着三千人前去打仗。他命令大部队与敌军迎战,自己带着一百人去偷袭敌军。主人和士兵潜伏在草丛里,前面就是敌军。敌军的士兵昂首挺胸,十分精神。我方士兵向敌方冲去,不是被炸得稀烂,就是被射成了刺猬。敌军排着整齐的队形,踏着我军的尸体,向我们发起了死亡冲锋。我看到眼前的景象,心里十分害怕:这战场怎么这么残酷啊!我这可是第一次上战场啊,一点经验都没有,所谓“出师未捷身先死”,我可不能白白死去啊!
可我转念一想:不行,我的主人可是大名鼎鼎的大英雄,作为他的坐骑,我不能退缩。
于是,我高高地抬起马蹄,长长地嘶鸣了一声,马尾巴用力地一耍,随着大部队冲进了人群当中。可当看着同伴一个一个地倒下,我便打起寒战:完了!敌方人数真的太多了!我今天真的就要死在这里了,不行,我还是带着主人逃跑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我还活着,还是有机会的。
想到这儿,我前脚一抬,踢倒了一名士兵。然后朝着这个小缺口冲了出去。主人一看就急了,不停地拿马鞭狠狠地抽我,但我什么都不管,拼命地往前冲。这时,主人大吼了一声:“畜生!你是想让那战士、战马都白白死
味道
一个人的味道,总是会变的。
今天碰见了旧时的友人,仅仅是把头发盘了起来,我却好像不认识她了。感觉她变了,但又说不出变在了哪里,这种感觉,真窝心。或许是我或许敏感多疑,但是我真切地感觉到,她的味道变了。从灵魂里散发的味道变了。
回想初中,那是她的灵魂的味道是那么的香甜,纯粹,让人趋之若鹜,而现在,她可以让很多人赴汤蹈火,但除了我。我不喜欢那种味道,道不同不相为谋,或许就这样背道而驰、越走越远也说不定。
挽留么?或许已经晚了。就像褪了皮的蛇,难道那遗蜕还能再回到蛇身上吗?真是可笑,恐怕到头来只会闹得鲜血淋漓。所以,何必挽留,伤人伤己。这变化或许既定的,即将脱皮的蛇如果强行停止,也是死路一条,可能这,就叫成长吧。
或许我自己变了也说不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身处这盘千古残棋之中,生来即为棋子,要有身为棋子的觉悟,才能真正达到淡然。
有一个表弟,很喜欢他。小时候他也很黏我,而现在怎么叫也不肯与我亲近了。这能叫变了么?这叫成长。如果他同我亲近,或许我反而会发现早就不喜欢那种味道。这会让我更难过。还不如保留着童年的美好,才能在那些味同嚼蜡的年华里活得潇洒恣意些许。
不论变与不变,我都是我,也只是我,正如庆山在《姿势》一文中说的“一个只能在水中生活的人,无
味道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最独特的存在,是人,是物,还是味道?
今年春节,是独特的。离家许久的我终于有了更多的时间待在家里,与众多亲朋好友一起,。挥洒难得的悠闲时光。
“上菜啦!”妈妈脸上洋溢着喜悦。外面的爆竹声不断,大年三十的晚上,到处都充斥着幸福的味道,那样浓郁,却不刺鼻,多么怪异,又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妈妈与爸爸在厨房里忙的不亦乐乎,自然不会让我们姐弟两闲着。非要指派些任务给我们,一家人,忙忙碌碌,热热闹闹,不大的厨房里充满了欢声笑语,仿佛没有了尽头似的。
忙活了大半天,成果却是丰富的,那满足的佳肴,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辛苦了半天了,我们顿时觉得胃口大开,那还等什么?开动吧!“妈,你别动,衣服要脏了!”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妈妈筷子里的鸡翅,仿佛都闻到了那引人食欲大开的香味,顿时拿起我的利器,趁妈妈一时不查,强入我的地盘。看着妈妈气愤的表情,我开心的笑了。谁知道往我碗里一望,咦,我的战利品何在?眼睛一眯,想四周望去。啊?我那美味的鸡翅正被可恶的小弟亲吻着,这简直是在挑衅我的权威,一顿年夜饭便在鸡飞狗跳中落下了帷幕。
阳光的味道
对于我来说,这个世界上的每种东西都有它特属的味道,草地上的每一根小草,天空上的每一个风筝,哪怕是每个晴天都会照到我们脸上的一缕缕阳光,都有它独特的印记,而对于每个人来说,这些味道又会有不同,我要讲的这个故事,是关于,属于我的,阳光的味道。
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狭小的海港城,这里一年四季都可以看到蓝蓝的海,永远的都可以感受到强烈的日光晒在皮肤上的那种火辣辣的刺痛感,也许真的是因为拥有才不会在乎,所以在我青春中的前一半年华里,我一直都不能理解为何每年会有数以万计的人,前赴后继的来到这个原本并不宽阔,但却有在他们的家乡看不到的大海和感受不到的强烈的日光的狭小的海港城,他们的到来,使得原本富裕的空气都变得拥挤了起来,然后这个终年都很少下雨的海港城,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直到阳光被冲的浅淡稀薄,空气中也失去了温暖的味道,而我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叛逆,是属于我们这个年纪最疯狂的青春,每个人都不会例外,初三下学期,在我人生中第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我迎来了我的叛逆期。我,恋爱了。
女生最大的心魔,是嫉妒。因为那个男孩,我和另一个女孩打了一架。然后,在那个夜晚,磅礴的大雨将我淋醒,待我悔不当初,时光却已悄然流逝,那些浪费在所谓的爱情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