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马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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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战马》有感700字
一本好书,不是死板的事例加道理,而是生动,有趣,创新,让读者自己去体会,领悟,《战马》就是如此。
《战马》讲述了一匹小马,被卖掉之后和一个男孩成为了朋友。后来男孩的父亲缺钱,把小马卖到了部队里,成了尼科尔斯上尉的坐骑。在一次战斗中,尼科尔斯上尉不幸牺牲,又成了骑兵沃伦的马,又认识了一头叫托普桑的马。小马和托普桑后来又成了德国军队的战俘,由小老头费里德里克来照管,后来费里德里克和托普桑一起死在了小山坡。小马惊慌逃离,到了无人区,被德国人带走,并以五十万分之一的概率与男孩重逢,被带回了男孩的农场。
《战马》不仅是一本赞扬马的小说,也从侧面批判了战争的残酷和莫名其妙。正如费里德里克所说:“他们在打仗,可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要打仗,一个人在杀别人的时候,只知道对方制服颜色不同,说的语言不同,根本没有真正弄明白到底为什么这样做”,也如男孩的爸爸所说的,就是因为一个老伯在哪里被人给枪杀了,所以要发动战争。而这些要发动战争的人,在回来之后,还要被当作英雄?
作者通过一匹马的角度,用不轻松也不紧张的口气,写出了一匹马从农用到军用,军用到农用,农用再到军用,最后战争结束,又重新成为农用马,是典型的一波三折。
我不由的想到现在和古代的战争,古代部落,
《战马》读后感500字
战马是英国作家迈克尔·莫波格笔下的一部伟大著作,这部小说让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曾经有这样一匹红栗马:它毛色油亮,额头上的白十字花纹引人注目,四只蹄子雪白耀眼,这就是艾伯特的坐骑——乔伊。乔伊想和它的小主人艾伯特永远在一起不分开。但是战争不可避免地降临了……乔伊被卖掉了,尼科尔上尉成了它的新主人,上尉对乔伊很和善,但不幸的是,上尉在一次战争中牺牲了。这场炮火的洗礼无比漫长,许多战马和士兵倒在了如魔鬼般的战争下,乔伊也受尽了各种磨难和坎坷。战争结束之前,乔伊和艾伯特重逢了。当战争真正结束后,艾伯特带着乔伊回到了故乡,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小说中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乔伊和艾伯特相遇了,当艾伯特吹起口哨,乔伊立刻跑过去蹭着他的脸。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分离这么久,他们彼此都还记得对方,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和感情让我为之感动!乔伊不屈不挠,不管给它任何苦活,它都不会反抗,更不会放弃,而是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它是一匹真正的战马!想到自己曾经因为跳舞练功太累太疼,想过退缩,真的很汗颜。乔伊这种顽强的精神让我佩服,我也要像乔伊一样,在学习中遇到困难不放弃。在小说中我也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战争夺
《战马》读后感600字
《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迈克尔。莫波特,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叫“乔伊”的英国马的故事,他在二次世界大战前被征用入伍,乔伊遇到了很多危险,战争结束以后,乔伊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他的最初的主人身边。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乔伊为了躲避战火,不分昼夜的向家乡奔跑的情节,奔跑了一天一夜后,乔伊已经累的精疲力尽了,可是他恰好跑到了德军和英军中间的“无人区”,无助的被困在在铁丝网中间,两军对垒,德军和英军同时发现了乔伊,他们这时候居然想到了一起,就是如何救下乔伊,德军和英军各自从自己这方开始剪断铁丝网,终于救出了乔伊,虽然他们都想得到这一匹强壮漂亮的战马,可是他们并没有去拼杀,而是用古老而简单的办法来解决,随着硬币落地的瞬间,乔伊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国家。我看到这里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们互为敌人,竟然用这样的方式来救一匹马!
但是看到最后我明白了,战争残酷无情,战争让人们离开家园,让原来和睦相处的人们互相残杀,让很多无辜的动物离开主人,卷入战争,但是谁也不喜欢战争,虽然德国人和英国人在战争中互为敌人,但其实他们内心是渴望和平的,所以在面对乔伊的时候,他们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帮助无辜的动物!
书里还有很多善良的人,比如用生命保护
《战马》读后感700字
我一直很喜欢动物类的书,所以一拿到《战马》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选取的视角很独特,借一匹名叫乔伊的马来叙述整个故事。乔伊在集市中被卖给了农场主,由他的儿子艾伯特抚养,与男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乔伊不得不与艾伯特分开,走上了战场,成为了一匹战马。在战争中,乔伊经历了种种磨难,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并痛苦地看到自己的同伴在战争中死去。然而乔伊凭借它的勇敢和聪明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迎来了世界和平,并最终和艾伯特团聚了。
合上书本,我依然沉浸在故事里,仿佛看见了乔伊在枪淋弹雨中拼命冲锋,仿佛看见了它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仿佛看见了它奔跑在纷飞战火中的飒爽英姿……我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坚强、勇敢可以打败一切。乔伊,我敬佩你,在我心目中,你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伙伴,一个非常忠诚的伙伴。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的残酷。战场上呼啸的子弹,无人区内的凄凉景象,那些永远不再醒来的战士和战马……战争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残忍、丑恶、无情和冷酷。它赶走幸福,赶走快乐,给人们带来了太多的恐惧,痛苦和灾难。我们不要战争,我们需要和平!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在残酷的
读《梦中的南瓜马车》有感500字
读了《梦中的南瓜马车》后,我深受启发:“只要勇敢、坚强、努力、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早晨,天真的女孩丝丝,本来是个“小公主”般的幸运儿,突然袭来的一场厄运,让她从高贵的小公主,立刻变成了孤独的灰姑娘,坚强而善良的丝丝在好朋友——智能小熊“忧米”的陪伴下,勇敢的面对生活的挑战,并始终坚守着对生活的希望,最终度过了她生命中最黑暗的日子,成为了众人心目中真正的公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丝丝,因为它充满着爱和勇气,即使他遭遇厄运,即使他被人冷落,使他突然没有爸妈,她也始终勇敢的面对着生活,如果我们也像丝丝那样原本美好的生活就这样无怨无故的消失,你们会怎样?当然有些人会想不通,有些人会伤心一辈子,还有些人会像丝丝一样勇敢的面对生活,不过像思思这样地,没有几个,丝丝,我真敬佩你啊!敬佩你那种勇敢的精神。
不过,还有一个也是最主要的,那就是——“忧米”,忧米是一只智能小熊,丝丝每天都把优米抱在怀里,只要遇到什么困难,丝丝就问忧米,忧米就告诉思思,凡事都要动一动脑筋,不要依赖别人,告诉你们,它们是最好的闺蜜,也是丝
我当车队长作文700字
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在院子里玩,各种游戏都玩过了,大家都觉的很无聊,忽然一个伙伴说:“现在什么都不好玩,不如我们去爬山吧!”我和其他伙伴异口同声的说“好!万岁!”我说“大家先回家拿东西再在下面集合。”大家说“好!”
我们各自回家收拾东西,我拿了帐篷、手电筒、背包、方便面、手机、充满电的笔记本电脑、创可贴、被子、地铺、枕头、小椅子,我把这些东西一些装到背包里,一些装在我的旅行箱里,到院子。
大家都到齐了,我顺便把我的跑车开了出来。可令我惊奇的是,大家都把单车开了出来,还有一个人准备了一个旗子,放在我车后,我看了下,上面写着:“烈火单车队”原来他们把我当车队队长了呀!我就带着车队,向山顶开去。
到了半山腰,突然有一个人翻车了,我立马下车去看,他摔伤了脚,还出血了,我连忙拿出一个创可贴给他,他说了声谢谢,便把创可贴贴上,继续开车。
经过了半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终于到了山顶,大家开始分工作,我和一个人搭帐篷,两个女生煮晚饭,一个人搭饭架子,两个人拾柴火,一个人挖屎坑,一人去找野生红薯或桃子。
过了一会儿,其他人完成了饭架,可我和伙伴的帐篷还没
《小战马》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小战马这本书中的第一回,公路的脚印。我对这只高大而美丽的公鹿充满了无尽的怜爱与敬佩,你看,它拥有善良的心,纯洁的双眼,让我过目不忘打心眼儿里喜欢。它使我懂得动物也有情,它们也有善良的心。
你看,公鹿用他那满含痛苦的双眼战胜了猎人杨。用他本就善良的心灵战胜了猎人杨、用它的气息、用它的外表、用它的智慧……都战胜了猎人杨。
那么,回顾今日的我们,再细看当日的公鹿,我的内心不禁羞涩了起来,你看就连那只公鹿也知道以诚待人,也知道用善良的心战胜邪恶的世界,它也知道用心宽待人,用情感动人,说实话在我们这整个世界,会有几个人像公鹿这样,拥有美丽的外表也同时拥有美丽的心呢?它不仅外在美,内在也是极美的。在如今的社会中,不是爱慕钱财的,就是满腔心计祸于他人的。会有几个人有着善良而不求回报的,对很少所以你说我为什么要向公鹿学习呢?
就应为这大千世界中秉着无私美丽的心的人少为极少。所以我才要写出我心中的感受。总之我认为,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铁杵也能磨成金。
啊,这只公鹿使我感触很深,她的善良是无人能及的,所以我不仅怜惜我见不到他,但我又称赞我自己。因为我把公鹿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大家——一颗善良的金子般的&ldq
读《小战马》后感300字
前几天,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战马》。
在这本书中,动物们都是真正的,而不是拟人化的。作家西顿对野生动物与人类的抗争描写得细致入微,让人感到确有其事。
这里面既有强大的动物传记,也有弱小动物的故事。每一篇都十分传神,让人难以忘怀。《黑野马》是一曲自由的丧歌。《暴风雪中的白驯鹿》是一首传奇的史诗。《红脖子》是一篇父爱的乐章……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但是,这本书里的动物,几乎什么时候都面临着来自人类的强大威胁。但是它们仍然顽强地与人类抗争,其顽强的程度让我叹服。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充满了悲愤。尊敬的猎人先生们,快点放下你们手中的枪,拴住你们的猎狗。看看世界上有多少动物被你们弄得快要灭绝啦!
我是一匹战马作文700字
我是一匹战马,是一匹赤兔马。
我日行千里,十分自在。
我的主人是一位大英雄,我为他感到骄傲!
有一次,我的主人带着三千人前去打仗。他命令大部队与敌军迎战,自己带着一百人去偷袭敌军。主人和士兵潜伏在草丛里,前面就是敌军。敌军的士兵昂首挺胸,十分精神。我方士兵向敌方冲去,不是被炸得稀烂,就是被射成了刺猬。敌军排着整齐的队形,踏着我军的尸体,向我们发起了死亡冲锋。我看到眼前的景象,心里十分害怕:这战场怎么这么残酷啊!我这可是第一次上战场啊,一点经验都没有,所谓“出师未捷身先死”,我可不能白白死去啊!
可我转念一想:不行,我的主人可是大名鼎鼎的大英雄,作为他的坐骑,我不能退缩。
于是,我高高地抬起马蹄,长长地嘶鸣了一声,马尾巴用力地一耍,随着大部队冲进了人群当中。可当看着同伴一个一个地倒下,我便打起寒战:完了!敌方人数真的太多了!我今天真的就要死在这里了,不行,我还是带着主人逃跑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我还活着,还是有机会的。
想到这儿,我前脚一抬,踢倒了一名士兵。然后朝着这个小缺口冲了出去。主人一看就急了,不停地拿马鞭狠狠地抽我,但我什么都不管,拼命地往前冲。这时,主人大吼了一声:“畜生!你是想让那战士、战马都白白死
我眼中的冰糖葫芦作文1000字
一个小童接过大伯伯的竹签,小心翼翼地舔着竹签上的糖葫芦,糖浆晶莹剔透,鲜红欲滴,不经意间反耀出这千年古城——北京,亭台楼榭,一寸寸土地上都曾洋溢着糖葫芦的甜腻与稚童的赞叹,纯真而幸福。
公元960年 早宋 京城 碾儿胡同
在宽广街路上,一行马车队缓缓驶过。在屋檐下,一位张氏大伯正摆弄着锅勺,一边吆喝:“正宗冰糖葫芦咧,好吃的糖葫芦!”这一嗓子,瞬间引来许些小童驻足。大伯手握锅勺,在锅中倒入冰糖,大火煮糖。又见冰糖冒出断续气泡。“呼——”泡破了,却溅出丝缕香甜。小童们看得热血高涨,围着小车咋呼着:“糖化了——糖化了!”见一个回勺,将糖翻来覆去,从雾白渐渐熬成明黄。待舀起来时,已凝成浆状,飘逸着诱人的甜,时刻吊着小味蕾。一拉,细长的丝甩出。大伯吼一声:“起了!”
从旁侧取出串好的山楂,右手一挥勺,糖浆便包裹着这黯红山楂,在阳光倾洒下,糖葫芦表面构画出这无比繁华的大宋。车水马龙,络绎不绝的行人来来往往,还有显露在小童们面颊上掩饰不住的喜悦。大伯手握芝麻向糖葫芦来回一洒,星星点点芝麻便附在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