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当回事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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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自己读后感
读完《打倒自己》,掩卷深思,那一句句对白在脑海中飞速运转着……
曹丕知道,沙袋男孩可以打倒别人的缺点,于是,他用沙袋男孩去打倒曹彰、曹植、曹雄的优点,一心想着让弟弟们发挥不好。而他自己却不再努力,以为这样就可以出人头地。当通吃王子来挑战四兄弟时,三位弟弟都凭借高超的实力取得了胜利,只有他没能获胜。
多么深刻的道理呀,一个人可以打倒自己的缺点,也可以被自己的缺点打倒。故事中的曹丕不就是被自己缺点打倒的吗?
回想二年级时候的那一节体育课,50米快速跑,我如同脚底装了弹簧般向终点奔去,以“10秒27”取得了第2名的好成绩。老师的鼓励让我受宠若惊。从那以后我就自以为是“飞毛腿”!骄傲的火焰熊熊燃起,甚至开始不“正眼”看别人。
加入了学校的田径队,我就开始放飞内心的骄傲!
其他同学都在认真跑步,而我却在树荫底下乘凉。他们个个都大汗淋漓,精神满满地一圈一圈跑着,我跑了一圈,就自作聪明地躲到树荫底了。我觉得锻炼不重要,本仙女聪明过人,跑步靠的是天赋,他们再怎么跑,也是超不过我的!
“砰!”随着发令枪响,时间流淌到了期末,50米跑的体育测试来了&h
把时间当作朋友读后感
与时间做朋友,就是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情,不是一般的合理安排时间分配任务去执行,而是在与时间一起成长的过程中管理自己。以下是我读完《把时间当作朋友》的几点总结感悟。
学识使人变得坚毅。为什么我们往往知道一些大道理,却在关键时刻忘记而迷失自我呢?归根结底,就是我们知识面不够广,学识不够深厚,从而导致我们缺失一些对事物做出正确判断的知识储备与基本能力。比如说,一般学过概率统计的人是不会盲目买彩票的,而学过生物学的人是不会迷信一些“反基因”言论的等等。
意志力有限论,简单来说,其实我们的意志力是一种有限性的资源,是在某段时间内消耗掉,没了就没了。所以在我们做事使用意志力的时候,要科学合理安排意志力资源,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跟怎么与时间做朋友呢,第一是要减低预期值,有时候我们往往对事情持过于乐观的态度,一旦一开头难度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就容易挫败我们坚持下去的自信心。所以先减低预期,再每一天慢慢增加难度,在完成小成就的同时也会增加自我信心。第二是要为自己提供正反馈来源,我们在到达总目的地之前,需要对自己实行奖励机制,包括奖励自己的每次进步,这就是对自我进行正反馈。
时间会带给我们力量。我们常说,时间会治愈一切伤痕,时间会告知我们一切。这
把大象搬进蚂蚁窝读后感
读了霞子作者写的《把大象搬进蚂蚁窝》这本书之后,觉得安氏蚂蚁们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征服了大象,这是整个蚂蚁家族的骄傲。
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篇:“把大象搬进蚂蚁窝”彰显了安氏家族的蚂蚁在安特儿蚁后的带领下‘统治’了大象,让大象不敢来侵犯它们的家园,连骄傲的琳达公主也十分敬佩安特儿蚁后。粮 队的队长球球一开始觉得蚁后发的什么鬼命令,现在看来,原来是考验我们安氏蚂蚁的智慧和能力啊!
蚁后安特儿想让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勇于面对困难,征服了大象,赶跑了食蚁兽,带来了一个安宁的冬天。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蚂蚁的“勤劳勇敢团结奉献”的精神深深感动到了,蚂蚁是那么小,小得让人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如果我们都能像安氏家族的蚂蚁一样,勤劳勇敢,团结奉献,遇到困难要勇敢克服,这样的话,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
小蚂蚁们的举动告诉了我们,任何事情,努力面对,结果一定是你想要的,如果不是,那就是更好的!
没读这本书时,看到书名就觉得:蚂蚁怎么可能把大象搬进蚂蚁窝,读完之后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蚂蚁们侵略了大象的各个部位,让大象看不见,甚至无法呼吸,吓得大象不敢来和没能力再来跛坏它们的
把大象搬进蚂蚁窝读后感
朋友,你看过《酷蚁安特儿总动员-把大象搬进蚂蚁窝》这本书吗?"把大象搬进蚂蚁窝",也许看到这几个字,你心里一定在暗暗发笑,这怎么可能?不会是在做梦吧?其实我一看到书名时,也深有同感。但妈妈说,这是在汶川大地震后,作者霞子为了重建孩子们的精神家园,而向地震灾区捐赠的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听完妈妈的话,我半信半疑地看了起来。哪知直到看完仍爱不释手。
书中有一只聪明的蚂蚁安特儿,为了护家人流落他乡,后来在"一只昆虫朋友的帮助下,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回到家中,并按照蚁后临终遗言当上了新蚁后。出乎意料的是,摆在安特儿面前的却是一个岌岌可危的家。冬粮被盗,天下毒雨(人类喷洒杀虫剂),把大象的儿子害死了,大象正在破坏它们的家园,食蚁兽天天堵着洞口要吃它们,而安特儿不怕,她下达了蚁后的第一条命令:"把大象装进蚂蚁窝里"听完后,我觉得安特儿不会疯了吧,如果成功的话,那就历害了。一开始谁都不相信,觉得很荒唐,但最后一个叫球球的队长知道了(球球是粮秣队队长),开始让它们练飞,搬蚁粮,击退食蚁兽,这些当兵蚁都知道了要干什么,最后把大象给带了回来,所有人也都知道安特儿的用心良苦了。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蚂蚁"勇敢”
活着读后感
【篇一:活着读后感】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篇寓言《落难的王子》,王子说:“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
把栏杆拍遍读后感600字
辛弃疾,一个武者,一个著名的爱国诗人。年少时杀反贼,摛叛将,一腔报国热血,却不料,性直烈,久置闲,只得泪洒纸上。生活中的壮志难畴,化作点点词句,最终功绩寥寥,所作诗词流传于世。
悲壮?是的,但不止是。
有人说,他不受重用,是朝廷有眼无珠。可能吧。他带的一小支军队,战斗力再大,也势单力薄。显然,他需要皇帝的支持。于是他上书百封,作诗千首,生怕皇帝不知他的爱国之心。可换个角度,皇帝想要的是什么,是安宁,不是打回去。他以此番作为,正直,但并没有最高成效。既在朝中,不仅要为国拼杀,也要通世故人情,想法让皇帝认同自己的想法,要取得他的信任和更多的影响他想法的机会。试想,如果他用了政治家般的手段,又会怎样?
还有人说了,这种做法正是辛弃疾之所以为辛弃疾的所在。并不见得,辛弃疾人格所在,是爱国的魂,不是性情(这只是表现形式)。只要他仍心忧国家,他就是他。为了报国这个志向,他既便无法如前文所说一样,也应该收敛一些,得到更多领兵的机会,同时谨慎为官,使皇帝对自己的信任不再动摇。
于是有人又说,他的热烈的报国之心是无法抑制的。他的做法,应落到报国上,而不是抑制情感上。目标是收回失地,结果若是收复成功,那中途的辛酸也终会为爱国之人所容。毕竟能达到的话,表达方式的改变也就显
禅机读后感
【篇一:禅机读后感】
说起禅机,可能最先想到的都会是与佛家有关的、有深奥意义的言语,但是在阅读完朵渔的这部《禅机——1840-1949中国人的另类脸谱》之后,我才发现,原来那段早已离我们远去的时光当中,竟然透着这样浓的禅韵。
《禅机》分为悲风、迟暮、维新、共和、启蒙、枭雄、革命、国难、抗战、解放共十幕,期间讲述的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也没有多少振奋人心的场景,更多的是在那个特定的时代人们的历史叙述。初读时,我甚至还有些嗤之以鼻,如此这般的一本书,到底在哪个方面值得学校推荐给我们呢?但是,在文字的引导之下,轻视的心理挥之而去,余留下的,只有一阵一阵冲击心房的波涛。上至慈禧太后的后宫琐事,下至学员在学校中的聊天谈话,就是这些不被人们关注的、或者可以说是无趣的边角料里,任是谁也不会想到,禅机,就是这样隐蔽地匿藏于其中。
不要不相信,事实它就是如此的引人入胜却又让你摸不着头绪。林则徐,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名人,可是他当初竟会愚蠢地认为战胜英人的最佳方法,是断绝运送给他们的茶叶和大黄,而支持他这一理念的理由,竟只是他推断这会使英人排泄不通!这一舆论,若是放在现在,不就是相当于一道简单的证明题吗:已知四边形ABCD为平行四边形,AB=A
《熬香自己的底料》读后感
《熬香自己的底料》一文中写的是一位建了博客的朋友。他为了提高点击率,把自己的博客装扮的精美别致;光顾别人的博客,到处留言评论,甚至向别人发出邀请,可赚到的回访仍然寥寥无几。他非常苦恼,就跑去问开火锅城的父亲。父亲意味深长的对儿子说:“要想有客来,就必须熬香自己的底料。”朋友听了,深思良久,终于明白了,因为父亲以前不断精心配制实验火锅底料,所以才有今天的门庭若市。顾客是最好的广告。那之后,朋友静下心来,博览群书,笔耕不辍,后来他很多文章登了报纸,上了杂志,博客的点击率也一路飙升。他成了令人羡慕的业余作家。
人生就是这样,心浮气躁,渴望成功,总想用花拳绣腿来博得众人的赞赏,不肯充实自己增加自己的底蕴,也不肯锤炼自己让自己闪光,只在表面上下功夫,抛弃了实质。与其四处做广告贴标语拉顾客,不如调配好自己的底料,熬香它,让它色味独特,香飘万里,到时候何愁没有顾客来?作为教师,人们常说:“要教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意思是,教师要适应目前的教学,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储备和深厚的人文素养。荀子又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也是这个道理。因此,作为有志于教学的教师
握一把苍凉读后感600字
喜欢写东西,白底黑字的,好看!近来在练习写散文,于是有人和我说:读读司马中原的散文啊,他的散文可优美了。因此特地买来一本书,书的硬纸壳封面上赫然写着:握一把苍凉。
握一把苍凉也是书中的一篇文章。
全文从童年讲起,作者想到那么一个夜晚,“总有那么一个夜晚,立在露湿的石阶上,望着升起的圆月……”是啊,总有那么一个夜晚。作者看到那圆月,想到我们也见过那圆月,进而我们想起我们自己看到的圆月,似乎也是看到作者的圆月。
“童梦荒唐”,“端的是荒唐?”成长的痛苦,并不在于成长的经历,而是成长的本身,正如作者所说,从来就没有人想过一个孩子怎样会变成老翁的啊!
正值青春的我,又何以知道?作者早已道破,那青春不是一种快乐!作者说:“你所恐惧的地狱,曾经是我别无选择的天堂。”哦,那地狱是什么?或许是恋爱?亦或是无知?它们都是青春的挚爱啊!都是青春的天堂啊!可终究是要过去的,我的感情,我的无知,也迟早要离我而去的,跨过一行行深邃的黑字,我透过一那黑字之间的空隙,看到了作者对那逝去的无限时光的怀念,亦或是悔恨?那是地狱,那也是天堂!
我们不断抱怨自己的痛苦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
【篇一:沈从文边城读后感】
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
——题记
因着“爱”与“美”的特质,我被沈从文身上那股独特的气质所吸引,既富于幻想,又在心灵上积淀着沉痛隐忧。他是很喜欢强调自己农村背景的作者,在《习题》里他这样写道:“我实在是个乡下人,说乡下人我毫无骄傲,也不自贬,乡下人照例有根深蒂固永远是乡巴佬的性情,爱憎和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中人截然不同!”读完《边城》,我才似乎向他迈进了一大步,理解了他心中的“爱”,领悟了他笔下的《美》。小说中湘西秀丽的风景画和清新、淡远的牧歌情调深深感染了我。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个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