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哦斯波索夫拉拿雄安瑟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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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瑟作文
不知何时,我喜欢上了秋天,喜欢上了雨点。秋天总感觉有一种凄凉的意境。也不知何时,我认为这种意境很唯美。
我伫立在窗边,望着这雨!倾泻而下,我想起了和你的第一次相遇。你说你没有带伞,可以一起走吗,很近的。我笑了笑,将伞向他那边倾斜。你告诉过我,你喜欢雨天,也许是因为你不喜欢热天吧。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雨天。你和我说,秋天,凉风习习,当一阵凉风吹过,你总是享受着这一阵风。你说,很舒服。
后来,你说你要出国,我很不舍,但是我不能阻挡你的前途。你对我说,两年后的秋季,下雨的那个时候,我会回来的。自那之后,我便一直期盼着,秋天快来吧。时间一晃而过,在你回来的时候,你和我发消息上,你就要回来了。我很高兴,终于可以再见到你了。
第二天,天果然下了雨。我撑着伞,在我们约定的地方等着。我等了一个小时,你还没有来。我想可能是晚点了吧。两个小时,你依旧没有来。可能有点事耽搁了吧。我继续等,腿站得发麻,可我继续等,我总感觉你会来,可你最终没有来。
我也总是去那里等你,希望有一天可以看见你。后来,我听你的父母说,你因为飞机失事,人还没找到。听到这个消息,眼泪轻轻划过我的脸颊。不可能的,你不会死的,你说你会回来的,你从来都不会食言,你会回来的。
我坚信着你没有死,我坚信着有一天你
读《拿破仑传》有感
穿越历史云烟,追寻伟人足迹,品味精彩人生。
拿破仑的一生传奇而悲剧。他出生于科西嘉岛上,父亲是一位抗法军人。他年少时就读于巴黎军官学校,年少的他就表现出不凡,坚忍而孤独,他从不与眼中所谓的平凡人一起,他年少便胸怀大志,解放科西嘉!这里是他的故土。20岁的他刚刚崭露头角,尽管这中间曾几度郁郁不得志,但这些都阻挡不了他体内沸腾的热血,乱世出英雄,在法国的动荡期间他曾几度奋战,打败敌人,突破重重阻碍,终于成为法兰西共和国最有权势的人,不错,他生来就是为了征服,因为他的名字叫拿破仑!随后1804年称帝,野心勃勃的她继续扩张领土,意大利大捷,英国海战……他愈战愈勇,他是一个不屈的战士,只有战争才能满足他,给他带来快感。“我们将成为欧洲的主宰!”他一生追求着亚历山大般的英武荣耀。《拿破仑法典》便是他从天上窃取的火种,也是他的孩子。拿破仑王朝已成为一个标志,他拿破仑的鼎盛终将到来!
然而上帝太过于眷顾他,这预示他的人生会有一个大的转折。拿破仑的结局是悲惨的,滑铁卢战役的惨败,反法同盟的进攻,被迫签订退位诏书,人们总是欺软怕硬,落井下石,又或者是他生前征战害人无数,得到的报应,大势已去,拿破仑时代气数将尽,最终
英姿雄发作文
时光太长,长得像一卷如何铺都展不完的画,画里多少千古风流人物,或名扬千古,或湮于星辰。
细数过往,看周公瑾抚琴孤啸,于高台剑指江山、挥师百万;纵马提剑迎敌,英风锐气敌胆寒,嘴角浅笑,黎明下的马上人,英姿雄发。
细数过往,看兰陵王抛皇兄猜忌,鬼面护脸,从此成修罗,舞枪弄戟,只一人一枪一匹马,沙场尽驰骋;剑影刀光,为皇室打下多少江山,残阳里,鬼面不语。
细数过往,看李太白饮酒淡看朝廷,骑一匹好马,于山川间遨游,吟诗抒壮志,愿拔剑起蒿莱;心中系天下,天下不知他,却留青篇,待万古之后的领悟。
细数过往,看文履善守宋帝贬低,却在国家将灭之时,守心中气节,虽无一身武艺,却是铮铮铁骨;世祖劝降,却愿为气数已尽的祖国慷慨赴死,顽强不屈。
细数过往,那些被后人铭记的名字,如星辰灿烂,光耀河汉;亦或才高志洁,出众独领风骚,文名万人传颂;更有隐于青史中不言不语者,不做争辩,只任后世流言拍打。
时光太长,葬了多少青春年华。英雄二字,岂不便是时事人语守心中青莲而为者?
不顾行事恶之善,如斯,英姿雄发也。
斯静如此
早春,清晨的湖泊,碧水微涟。
湖边的高楼,投下自己的身影;楼边的柳树,轻抚枝头的芽苞;树上的小鸟,舒展清脆的歌喉。楼上的人儿,捧一壶花茶,呷一口这如水之静。
斯静如此,是陶潜饮酒东篱的悠然遐思。俗世无归,五柳宅边归隐,衔觞赋诗,饮酒成篇。
斯静如此,是醉翁寄情山水的无穷之乐。贬职如何?幽山净水里逍遥,野簌成肴,文思千古。
斯静如此,是东坡小寺漫步的烟缕愁思。谪官之痛,月夜竹影下释怀,携手友人。感慨万千。
斯静如此,是刘梦得的惟吾德馨。何陋之有?鸿儒往来,与我言欢;苔痕草绿,陋室成铭。
淡泊以明志,才有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满山”的怡然自得;
宁静以致远,才有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拳拳心语。
诗情引亘古,贬谪之苦遗留在历史的年轮,佳作为词,淡泊作曲,普一支岁月之歌,唱一曲如水之静。
斯静如此,何以浮躁。
我的雄仔作文800字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有一只,品种是雄狗,所以叫它雄仔。——题记
外貌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玩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
锦瑟流年作文800字
“落梅风骨,秋水文章。”
喜欢白落梅,觉得她的名字很有意境。一场淫雨,带落枝头的红梅,给洁白的大地点上朱心红砂。她的文章,似那幽香,暗自浮动。
初识她的第一本散文便是《你是锦瑟,我为流年》。在她的笔下我结识那位在滚滚红尘中踽踽独行的女子——三毛,领略了她的锦瑟流年。
我们有缘,纸上相逢。
随着她的笔尖流转,来到《尘封心门》,犹爱开头那段话“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只是有多少人,把珍贵的光阴,煮成一壶新茶,留给自己细细品尝。”
之所以喜欢这句话,是因为觉得那“光阴煮酒”颇有意境。仿佛看到一妙龄女子,手持一把蒲扇,紫檀砂壶升起袅袅烟气,待水煮开,缓缓倒入杯中,趁着大好年华,且放一勺“光阴”的新叶。顿时,杯中泛起阵阵幽香。
正如白落梅所说,又有几人可以“光阴煮茶”,而又是否有如那妙龄女子般的少年,放缓身心,静静地煮一壶新茶。
我不禁思索我18年的光阴,平淡无奇,毫无波澜,就似那一壶不断烧煮的白凉开,经历无数春秋,凉了再煮,煮了再凉……
《破茧成蝶》中白落梅写道:&
雄村漫笔作文1000字
当我从距离和精神上走近雄村之后,心中所有的缠绵都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涤荡。数小时的风尘也在刹然间抖落,一时间竟不能言语。
雄村的景致果然很好,也不同于我们印象中的江南景观,永远笼罩着轻柔的梦;也有别于煌煌的北方重镇,藏匿着烽火掠过的痕迹。对于这些我们暂且不论,因为她那培育大器的土壤,淳朴雅致的民风及令人慨叹的史绩,便弥足珍贵了。
但不平的是,她和众多的徽州古村落一样,仍旧是上天的不曾多顾的土壤。所以,当两条通往富足的大道豁然展开时,它们的门前便熙熙攘攘地挤满了渴求发展的徽州人……而这两条道路,一条是徽学,另一条便是徽商了。
徽商的振兴,绝不是偶然。那样的发展,在明清不能不算是一股伟大的力量。当时的徽骆驼,背井离乡,挣断乡肠。破天荒,泪潸然,十七八岁走羊肠;山不平,路八弯,仅凭脚底鞋一双;走泥丸,过村庄,摇着铃铛当货郎。只与明月作伴,孤身异地他乡。不知受尽多少欺辱风霜?攒集着寥寥的财产,带着全家人的希望,匆匆背起行囊。就这样地出发了,也许是几年,也许是几十年,也许是一辈子,甚至于客死他乡。“亲朋哭断肠,欲见骨尚无望。”而当徽商足以当得商界的半壁江山之际,“徽骆驼”仍是那般谦卑朴
致安默
安默:
已经是最后一年了。
直到今天我依然能清楚地记得我们的初见,记得你自顾自地哼歌时那副旁若无人的样子。你真的是一个奇怪的人,总是一副快活的样子,我见到你的大多数时间你都是笑着的。那时候,我一直希望自己能成为像你一样的人,乐观开朗积极向上。你知道吗,我总觉得自己活得那么机械,麻木,甚至从没想过生命可以这样鲜亮这样灿烂,像你。我的手总是常年插在上衣口袋里,直到那年冬天你紧紧握住我冰冷的手,你的手热乎乎的,让我整个人都感到温暖。
生命就是那么奇妙,我从没想过被排斥的我也会和某个人在课堂上偷偷传小纸条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在下着雨的清晨和某个人撑一把伞去食堂;在考试前夜和某个人挤在学生宿舍窄窄的床上打着手电灯复习……点点滴滴的细节,都让我感到难以忘怀。你让我的初中生涯多了很多笑容,我庆幸与你的相遇,可以说非常感激。我很幸运能成为你的朋友。你是我很重要很重要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
我很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时光,今年是最后一年。中考后我们会去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学校。起初我总是不愿接受这些,每次想到未来我都会茫然,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勇气独自面对新的生活。我几乎对你形成了一种依赖,每次只要紧握住你的手,我就充满了自信和希望。那
华夫饼作文800字
一天,一个长方形通体粉色又小巧的早餐机来到了我家。我兴致勃勃地问妈妈早餐机的用法,妈妈告诉我,它可以煎三明治、荷包蛋、也可以做华夫饼。
三明治和荷包蛋我并不觉得稀奇,稀奇的是华夫饼。我从小到大没吃过几次,更何况自己动手做了。我上网搜了华夫饼的做法,嗬,好像也不是很难嘛!我决定今天就动手试一试。
我找出妈妈做馒头和面用的玻璃盆,略显笨拙的打了3个鸡蛋,又加入了110毫升的牛奶,180克低筋面粉,20克玉米淀粉、60克绵白糖、16克泡打粉、60毫升色拉油,所有食材都混合后,我铆足了劲儿挥动麒麟臂不停地左右搅拌,上下翻拌,累的我满脸通红,右手发酸,但是我发现却还有未被搅散的蛋黄和面粉颗粒。哎!此时我多么希望有一个电动搅拌机啊!想着美味的华夫饼在向我招手,作为吃货的我脸上现出了一抹倔强与坚定,所以人肉搅拌机又上线了。经过10来分钟的奋战,一碗来之不易的面糊终于完成了!
煎,是今天的重头戏。我打开早餐机,在格子盘里涂了一些黄油,舀了满满一勺面糊进去。我以为面糊越多越好,可我发现我错了,第一次我把面糊装的满满当当,盖上盖子等了大约五分钟打开了盖子,却发现面糊只是塌塌的趴在格子里,并没有变成香香的华夫饼。我不懂为什么,又盖上盖子煎了五分钟,盖子上方冒出了丝丝白气
拿破仑传读后感
当星河光尘在无尽浩瀚中飘散,是的,我望见你了,在文曲星与武曲星以及那满天星宿之间,你,傲然屹立,你用你那澄澈得不能再澄澈却黯淡而海纳万物的眼,轻蔑看着,看着曾属于你的帝国……
初始·傲
十八世纪后半叶,你带着那份雄图大略与满腔豪情,踏上这片即将属于你的领地。很显然,你很聪明,薄薄眼睑下,那双逼视过无数掌权者的深不可测的蓝眼,轻蔑地看向一望无垠的黑暗。
命运本多舛,父亲早逝,这架早已晃荡不安的马车,失去了拉车的头马,只能凭借那如莹莹微光般的余力与那瘦瘦的母马竭尽心力地带动数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与一辆沉重得吱呀作响的马车,缓步向前。
你虽家到落没,但仍身为贵族,带着意大利的贵族血脉进入法兰西的一所学校。瘦弱而孤僻,连法语都说不上几句的你在众人的无情耻笑中,却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气,稚嫩地挥舞着那柄刚下发的剑,将他人逐出自己的领地。
自那时,你的傲骨已深埋心中,犹如铜墙铁壁。可悲的是,只有在文豪与学术名匠之间,你才卸下“傲”的面具,成为虔诚学者。因此,你如孤高寡人,不入尘世,直至,你入沙场。
无闻·忍
命运的唆使下,生活将你拽离了你所沉迷的学术,而把你扔在了沙场上。
开始,你是无名小卒,无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