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德雷克初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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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水作文
“叮铃铃——叮铃铃”悦耳的铃声悠悠传来,老师刚说下课,教室里便传来孙丽惊天动地的喊叫声:“值日生做值日啦!快做值日啦!”旁人一听还以为马戏团里的狮子到学校了呢!值日生有的在搬桌子,有的在擦黑板,有的在擦窗户,有的在提水。“叮铃铃——叮铃铃”悦耳的铃声悠悠传来,老师刚说下课,教室里便传来孙丽惊天动地的喊叫声:“值日生做值日啦!快做值日啦!”旁人一听还以为马戏团里的狮子到学校了呢!值日生有的在搬桌子,有的在擦黑板,有的在擦窗户,有的在打水。叮叮当当一阵阵交响乐在耳边演奏着。突然,门外一阵铁桶和水的悲歌,“哎呦哎呦我的脚!”孙丽马上跑出教室,一眼便看见王艳摔在地上,水桶滚到了左边,孙丽察看了王艳的伤势,还好膝盖擦破皮了,孙丽安排了两个同学扶着王艳去医务室处理伤口。
“郭小辉,王艳摔伤了你去打水。”孙丽对正在做作业的郭小辉说。可郭小辉一边继续在做作业,一边不紧不慢的说:“我是倒垃圾的,凭什么我去提水。”说完郭小辉还瞪了王艳一眼。
王刚白了郭小
班级领导闪亮登场作文
班级就像是一条项链,而其中的每一颗珍珠就是班级的每一位同学。这些珍珠各具特色,他们有的格外晶莹,有的格外闪亮,有的格外饱满。这些珍珠都扎根在我的记忆深处,成为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现在允许我从中拣几颗珍珠,让大家欣赏一下。
“韦小宝”吴卓
身穿一身黑运动服,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走起路来疯疯癫癫,最爱“耍诈、偷懒”。此乃我们班副班长——吴卓。
“我去倒垃圾……”看,他又开始在老师面前装勤奋了。可“检查团”一退,他便露出他的真实面目,立刻率领他的人马到操场打起了篮球,玩得不亦乐乎。后来,偷懒这事被同学们举报后,他的人马还被罚扫了一个星期呢!唉,他虽身为班长,却不以身作则。,这怎能服众呢?
此外,“吹牛”也是他的长项。就说他那条裤子吧,他一见人就吹那是他在长治花了200元买的“乞丐裤”。每当说时还加上造型,右脚前伸,左手摸着后脑勺,右手自然下垂,上半身靠着墙……说穿了,简直就是一个“卖艺的”。可我们谁不知道那裤子
初临广州
现在在启程去广州的路上,心情好忐忑,不知道到了那里会是怎样。
去广州的路上有很多很多的山,无聊的时候望望窗户,紧张的心情也一下子放了下来。
那山,仿佛还没睡醒的少女,于半醒半梦之中慵懒地斜卧着,于雾气飘渺中摇曳着淡淡的朦胧。一个小包又一个山包。山壁笔直,风啸而过,却吹不去大风淘沙留下的悬崖顶石。
突然,我望到了一个小湖,那水清得连底都望得到,小鸭子们成群结队的在湖里面嬉戏,我笑了,真的好可爱。这一刻,我终于见到了大自然的另一面。
重重叠叠的高山,看不见一个村庄,看不见一块稻田,这些山就像一些喝醉了酒的老翁,一个靠着一个,沉睡着,不知躺了几千万年了,从来都没有惊醒它们的梦似的。
那些山好神秘,奇形怪状,但却很是令人向往。远处蔚蓝的天空下,山旁一片片绿油油的麦子地,像一块块地毯铺在黄土地上,没曾想过还能看到这番美景,心也是愉悦的。
自己犹如走在一片山的世界里,像织不完的锦缎那么绵延。
看过这些山景过后,我闭上眼,对于要去广州的事实我还是难以接受,我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紧张。
看着远处的山,不禁伤感起来了。
抬眼望去,只看见重重叠叠的远山次第向天边延伸过去,近处清晰可辨,远方渐渐模糊起来,消失在遥远的天边处。
渐渐地,我睡着了。
读哈姆莱特有感500字
《哈姆莱特》主要讲述的是哈姆莱特我了复仇,杀了谋害父亲而登上王位并娶了自己母亲的乱伦叔叔,最后自己心爱的女孩死了,女孩的哥哥死了,女孩的父亲死了,自己的母亲死了,叔叔死了,自己也死了的悲惨故事。
文章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哈姆莱特叔叔忏悔的情景,他一个人在大厅祈祷,被装疯的哈姆莱特撞见。这是一个复仇的绝好机会,但是他是在祈祷啊。哈姆莱特心中经过了剧烈的复杂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放弃了。
祈祷上帝饶恕自己的罪过,这真的可以洗清自己身上的罪孽吗?他犯了谋杀亲兄,乱伦的罪过,他的罪行是不可饶恕的。那只是逃避现实的方法,犯了罪就应该承担,就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文中的哈姆莱特的母亲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违背了自己和老国王对爱情的海誓山盟,而在老国王死后两月便嫁给了老国王的弟弟。也许她也是艰难的,她不得不另嫁,她终究还是爱她的儿子。当她为了儿子喝下那杯毒酒时,她毫不迟疑,毫不畏惧,她是爱她的儿子的,她是伟大的。
哈姆莱特的兄弟兼仆人霍拉旭在哈姆莱特死时,想喝下那杯剩余的毒酒陪他一同死去。他们的兄弟情谊确乎是令人羡慕的。哈姆莱特信任他,霍拉旭也愿和哈姆莱特同甘共苦。
人生需要宽恕,需要亲情,需要友情,需要爱情。当一个人犯了错时,我们应严厉的惩罚,当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
暮与初作文
暮雪于落,扬洒飞肆,冷漠了一整空灵。初雨惊蛰,连绵滴流,融化了一彻萧寂。
暮为晚,晚为末,末雪代表了一整冬的消逝。晶莹的天露琼浆变幻为此“水”只应天上有的无奈,亦为晶莹雨珠的浅疏欢喜。暮雪骤降,即刻因雪的惊现而欢呼雀跃,亦为雪的不再见而叹息失落,却又为雨的来临而万分期待。
皑雪飞跃于山川,流水,更飞进了我的心田,浅浅的划过一条若有若无的弧线,纯美,静好!不愿失不愿逝。时光隐没,刹那间,春雨便化做音符,滴答闯入人的世界,没有一丝防备,没有一点防备,就这样,随风潜入黑的夜。无声润物,无声宣告春的来临与冬的过去。
坦白的说,我不喜失去,哪怕是一丁点也不行。可世间似乎没有什么是永恒的。花开了一整夏,终归凋零;草长了一整岁,终有一枯荣;树的年轮,圈圈转转,可也终归是过去了。所有的事物但凡是出现了,存在了,也会归于过去,磨灭原来得样子,呈现着崭新的不同于原来的状态。之因——时间匆匆,一去不复返。
有时,静坐于庭中树下桌旁,浅酌一口茗茶,闲看花开花落,在这样不为外俗所打扰的情景下反思,难道过去就真的只是曾经存在过而已吗?
暮与初,是流转世间的必然,消逝虽令人心痛,但却又意味着新一年轮的开始。旧与新,仅在一瞬间而已。珍惜
初阳作文
几抹金辉柔和地洒在书卷墨字行间,抬眸望,湛空中,金阳透过如纱般的薄云,温柔地抚摸着大地。晨景还是那么迷人。
还是稚嫩的小少年,安安静静地坐在窗明几静的教室中,等待班主任的到来——当然,这不是我们的风格。此时此刻,教室中喧闹声一片,和煦的阳光照耀在少年们稚嫩白净的脸上,朝气蓬勃,处处充盈着青春的气息。
“咳咳。”她纤指扶了扶镜框。一袭白裙,削瘦的脸颊,柳叶眉,睿智的双眸,三千青丝如瀑布般垂下。灿烂的阳光在她的脸上蒙上一层空灵,如淡雅脱俗的仙子一般。班上瞬间寂静。
“我是你们的新班主任。听说你们班是出了名的难教,但无论你们是谁,在我的班级,就必须听我的话!我不介意和你们慢慢耗。”她冷厉的目光扫像班上的每一个人,颇有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感觉。这倒是给我们一个下马威。
从这天起,学生与老师的“战争”刚刚开始。
课堂上,一桀骜少年正与她争论的如火如荼,是的,为了一个答案。她喜欢出难题给我们,每当她似笑非笑地说这这题目有多简单的时候,无名火激起了我们的好强心,如果没把题解出来,岂不是显得我们太弱?——不解难题枉少年!班上几个刺头学生都以解难题为乐,他
闪亮登场的90后作文900字
时间如梭,转眼间80后过去了,90后就闪亮登场了。
我们实力迸发、个性十足、青春洋溢、敢作敢当,因为我们的名字叫“90”。
有些人曾说,我们“90后”的人没有责任心,是一个叛逆的年代,还有些人说我们是空有华丽虚壳的花瓶,还有些人说我们是游手好闲、无所是事的“饭桶”,但我却不这么认为。
我认为“90后”的人有责任心、有爱心,在近几年来不断发生的灾害,比如:汶川大地震,“90后”志愿者就占据了95%,我们捐献爱心,让那些受灾害的人们,重建家园,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我们借助网络呼吁着全世界的广大朋友献出爱心以及帮助,因为这个年代属于“90后”这是我们的天下,我们就应该有这个责任去爱护、保护我们的家园以及朋友们。
叛逆—说起这个词,想必大家也都非常熟悉,这就是专门为我们“90后”所赐的,在这个和平、洋溢的年代,红灯绿酒,谁不会被这些奢适的外表所吸引呢!现在的孩子们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从小都被骄纵惯了,并不是在我们“90”就出现了叛
提水之乐作文700字
朋友,请告诉我。在一天中,你最轻松的时刻是什么时候呢?是起床时、吃饭时、上学时、回家时,还是在睡觉时?但是我要告诉你一天最轻松的时候对于我来说,莫过于在提水之时,那一时刻是一天中最美好的。
乘着美丽的夕阳出发,我拿着两个小桶,带着好心情走出家门,向井的那边缓缓走去。每天这个时候,我都会准时去提水,开始满腹牢骚,怒姐姐太懒。可当我习惯以后,我又喜欢这个差事了。
因为在这一刻,我可以心无杂念的出发。我慢慢地走,想起了一天中发生的事:想起了我上课回答问题的样子;想起了同学们在一起讨论问题,个个都很激动的样子;想起了老师们在辛苦授课的样子……一切一切,我都回想起来了,很简单,又很快乐。
在这一刻,我可以尽情地欣赏途中美景,这一刻正好是傍晚时分,夕阳西下,大地笼罩在一层色彩之中,阳光并不强烈。晚风也随之而来,仿佛为辛苦了一天的农民扇凉,让他们绽开纯朴的笑脸。再看看西沉的太阳,橘红橘红的,美丽极了。眼前的美景,让我想起了陶渊明的一句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我,仿照一下,写了“提水东进边,悠然赏夕阳”悠哉悠哉!
在这一刻,总会让我加快起童年往事,忆起与同学一同上学回家;与同学在操场
那拉提草原之旅作文500字
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了新疆的那拉提草原。
下了区间车,不必管那一望无际,让人心旷神怡的大草原,也不必管那些摆满了各种特产与纪念品的人挤人的商店。
你只管坐上小车,向草原深处的雪山前进——那里就是远近闻名的“雪莲谷”。就算不走入深山,不找寻雪莲。也可以在“起点处”,看到别处不一样的风景。
一条由雪水汇集而成的小河,河水很清,手放入水中,没几秒就受不了了!冰冷刺骨,真不亏是雪水。
小河旁还有一群悠闲的牛在吃草。一两只老鹰在蓝天白云间自由地飞翔。
远处的雾若隐若现,置身其中,宛若仙境!
从雪山下来,不必理那发抖的身体,更不必管远处看起来很有特色的毡帽房。
光是那散发着奇怪气味的骑马场,就让我感受到真正的乐趣了。
在那里,挑一匹心中的宝马,骑上去,开始一段全新的体验。左手边是茫茫草原一望无际,空气中散发着草地的芳香,右手边是云雾缭绕的高山。骑在马上,立刻有一种驰骋疆场的自豪感。草原上的马跑起来自由奔放,我只觉得两耳生风,路边的景和骑马的抖——这两种感受加在一块,只有体验过的人才明白。
若要总结一下,我定会说:“这是我目前见过的,最美!最有趣的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