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2011王志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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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展览作文600字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今天的旗袍展览再次证明了我的观点。
妈妈听楼下阿姨说,在汇丰饭店三楼有个旗袍展览,吃过早饭,她立刻带着我去了那里。
说是旗袍展览,其实我觉得是一些旗袍裙一起到这里饭店的大厅展销更准确些。我们到的时候,那里已经有不少的女人在那里试穿了。大厅里一共有50个货架,每个上面都挂满了各色颜色和面料不一样的旗袍,价格也是由低到高。这样也方便了买家的挑选。
旗袍应该是中国服装的一个特色之一,我好喜欢看妈妈匀称的身材,穿着旗袍,参加各种比赛活动。旗袍的颜色也是五彩缤纷,主要还是以暗色调为主,面料是丝绸,好的丝绸摸起来很光滑,面料贴到皮肤上真是凉凉的,穿着旗袍的人即使在炎热的夏天觉得舒服清爽。
妈妈挑选了一个红底白花的旗袍,由于它的里面没有衬底,所以,穿起来特别的凉爽,旁边的一个阿姨看见妈妈穿的很得体,也挑了一个同款的旗袍去试穿,阿姨比妈妈稍微胖些,结果出试衣间出来,我我捂着嘴差点笑出声来,妈妈瞪了我一眼。
阿姨还问妈妈:“我穿的和你穿的效果一样吗?”
妈妈点点头,说:“你穿着挺好看,你在看看,这么多款式,不一定这款就特别的适合你。”
“你这样说,我觉得我穿着也一定好看,看你穿的好看,我才坚定的选
独自去下载作文600字
我坐在桌子前,看着点读机,不禁哀愁满面:新学期又开始了,又得下载文件了。
我恳求爸爸给我打电脑上下载文件,爸爸口口声声答应了,可一直没帮我下载。这不,几个星期前,爸爸去青海了,我只好要妈妈帮我下载文件。而妈妈给我的回答是:让我自己去新华书店下载文件。见事态不妙,我只好亲自出马,去新华书店下载我需要的资料。
我提着点读机,大步向新华书店走去。一路上,妈妈的话语不停地在我耳边回荡:“贝贝,你千万不要害怕,这是我们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也是给你的一次锻炼机会。记住,万万不可怯场!”
来到新华书店,一位工作人员微笑着问我:“小朋友,需要什么帮助吗?”我用微弱的声音回答:“我要下载五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的文件。”工作人员听了说:“请你把点读机打开,我来下载。”我乖乖地把点读机打开了。这时,又一位工作人员走了过来,递给那个工作人员一双鞋子,那个工作人员高兴极了:“太棒了,我可喜欢这双鞋子了!”说罢,又转身和其他工作人员说话去了。
看到她这种态度,我可火了,心想:这是什么态度啊?于是,我皱起眉头,撅起嘴巴,大声说道:“阿姨,能不能快点帮
王戎识李改写成白话文作文600字
王戎是西晋时期的一名大将军,不仅军事才能突出,而且是一位贤者,是“竹林七贤”之一。他小时候就聪明过人,善于思考。
王戎七岁时,曾经与许多小朋友一起去郊外玩耍。这一天阳光明媚,碧空如洗,暑热还没有散尽。没过一会儿,一个小胖子玩的汗流浃背,满头大汗。他看到旁边有一棵高大的树,一屁股坐在树下,喘着粗气,一手撑住自己,一手对着自己的脸扇着风。突然一个果子掉到他圆滚滚的肚皮上。小胖子一看是李子,再抬头一看原来是一棵李子树啊。小胖子大叫到“这里有一棵李子树”。大家回头一看,哇!一棵高大的李子树上结满了一串串拳头大小的李子,果子多的压弯了树枝。在阳光的照耀下,李子紫莹莹,圆溜溜的。一阵风吹过,仿佛空气里都有香甜的味道,小伙伴们都流口水啦!
孩子们争先恐后地跑去摘李子。有的一溜烟窜到树上,使劲地摇晃树枝,有的用细长的竹竿踮起脚尖敲树上的李子,有的在地上打成了一团争抢着,还有的小不点撩起衣服接着……。只有王戎站在一旁双手抱胸,若有所思地站在那里。
王戎说:“别白费力你们的力气了,这李子树上的李子一定是苦李子。”小胖子不服气地说:“你都没尝,你能知道它味道吗
志必高远作文
人生的路千百条,但无论选择哪一条都要有伟大的目标来激励,有高远的志向来导航。
面对俗人之见,他不禁叹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然而他创造了奇迹,轰轰烈烈的大泽乡起义鼓舞了千百万劳动人民来反抗秦的暴政。
陈胜之所以能够创下如此丰功伟绩,除了有过人的胆识和魄力外,更重要的是他很早就确立了反抗的志向。因为有这一目标要去实现,他才能在失落时鼓舞自己;在失意时劝诫自己;在得意时警示自己;在骄傲时叫醒自己。以为他有了远大的志向才会有无穷的动力来大展“置书鱼腹”“夜篝火”的才能,从而创造出超乎常人想象的业绩。
但如果胸无大志而满足于现状只会“死于安乐”。乾隆皇帝在接见英国使者的时候就高傲的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
正是在这种目光短浅的认识下,造成了中华民族的日益衰败。假如时光倒流,清朝统治者不是目中无人而是有更高的追求的话会怎样呢?外国的知识对于落后的中国来说是稀世珍宝,而不拿来垫桌脚,外国的科学家会得到尊重而不是驱逐。我相信,凭中国人的智慧,绝不会沦落到如今的屈辱历史。
然而历史终究不能假设,正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
穿旗袍的男孩作文600字
学校里有一对配合非常完美的足球搭档,一位是高一的同学,名字叫小明,一位是高三的,名字叫小刚。他们每天都在足球场上练习,直到累到不行,他们才会停止,操场上每天都能看到他们在绿茵茵的草坪上踢足球的身影。每天一回家,他们就会打开电视,学习别人的球技,就连吃饭时都得盯着电视看,眼睛都舍不得离不开电视屏幕。可以说足球是他们最热爱的事情。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要高考了,高三男孩小明因为天天迷着足球,学习就有些不尽人意,但高考是决定未来前途的,因此男孩的心态也不是很好,临近高考,越加心急如焚。
男孩为了自己的学业,只能暂时放弃了足球,天天把自己锁在家里,平常最喜欢看的足球影视也不看了,每天都躲家里刷题,他的好兄弟,让他出来踢足球,他说:”高考马上到了,我们都非常着急,我们都想考上一个好的学校,所以我不能出来跟你一起训练了。“小明回答道:“那好吧,我会等你考完试,我们再一起去打比赛,为学校争光。”
高考那天终于到了,让小刚惊讶的是,小明居然穿着红色的旗袍来为他加油,旗袍寓意”旗开得胜“,希望小刚这次考试能旗开得胜,取得好成绩。小刚看到这感人的一幕后,突然找回了自信,考试的时候把心态放得很平,
全能偶像——罗志祥
罗志祥,或许更多的人叫他小猪,吸引我的是他的才能和幽默,而他最先让我关注的其实是“小猪”这个绰号……
论长相,罗志祥也算是英俊帅气了,为什么叫他猪呢?猪,这个又肥又懒的动物,无论如何也不能和我们帅气的罗志祥相媲美啊!带着疑惑的心情,我去网上搜索了一下。百度告诉我是因为他初中是胖的像一只猪,才被同学起了这个外号,他现在这么瘦,身材有这么好,都得益于他每天坚持不懈的运动与他减肥的决心,我心中不由的对他十分佩服,于是,他也成为了我心中的榜样,一个有毅力,有自尊心的榜样,而这个称号就一直沿袭了下来,罗志祥倒也不在意。
论才华,那他可真的是能称得上是全能偶像。写歌,他写的歌中,《爱转角》,《精舞门》等,俨然已成经典,他的歌曲风欢快,且有许多励志歌曲,令我十分喜欢;跳舞,被称为“亚洲舞王”的罗志祥,舞蹈功底可不是吹的,如果你看过几场他的表演,绝对会被他的舞技所折服,而他在幕后的练舞之辛苦,也是可想而知的,而他对待舞蹈的严肃认真,也是我所喜爱的一点;主持,他主持的节目在台湾地区之火爆,以及他在节目中幽默欢乐的主持,也为我们所熟知;表演,他参演过的电视剧很棒吧,还有电影《美人鱼》,看完后
读《鹰志》有感
“飞是鸟类的本能,天空是它们的向往和梦想。”但在《读者》上看到了《鹰志》这篇讲述鹰成长过程的文章,我对“飞是鸟类的本能”又有了新的认识。
一只鹰从蛋壳出来后,过不了几天,母鹰便减少小鹰的食物,驱使它们互相争食,直至其中的强者吃掉弱者。等小鹰能飞起来了,母鹰就会把它们翅膀中骨骼折断,然后把它们从高处推下去。小鹰虽然因折断了翅膀中的骨骼而浑身剧痛,但它必须挣扎着飞翔,否则就会摔死。挣扎使它们的翅膀得到了供血,在短时间内便可痊愈,而痊愈后的翅膀将坚硬如铁,更具力量。这是鹰遭受的第一次死亡的考验。到了四十岁时,因尖利的双爪开始老化,不能自如抓捕猎物;喙上也结了又长又弯的茧,对进食阻碍很大;最痛心的是,双翅上的羽毛也厚厚地堆在一起,使它不能轻盈地飞翔。这时,它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让生命获得新生。鹰都会选择用一百五十天左右的时间让自己获得新生。首先,它用很大的力气将结茧的喙狠狠地磕在岩石上,下子便把老化的喙和嘴巴连皮带肉磕掉,忍着剧痛等待新喙长出。新喙长出来后,它立刻,用新喙把老趾甲一个个拔掉。那同样又是一次血淋淋的更新。不久,新的趾甲长出来了,用新的趾甲把旧的羽毛扯掉
谈志作文800字
志,有志者,事竟成。何为我的志向?也许我曾经说过我要做乔布斯那样有钱有势的人,或者唐寅那样风流有才的人,但这话是随意的、空灵的,亦是无比遥远的。
恰如《论语》中那句“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五六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一样,我的志向并不是要成为拥有如何如何的人,治理如何如何的国家,其实它很简单,很平凡。
我来讲个故事吧:
有一个女孩,经历过数年的苦读,终于来到了她梦想的岗位:中央财经大学研究所研究员,日子过得很安逸。
然而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对一家大公司所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研究,却发现了一个大破绽。那一瞬间,她走到了一个岔路口,左边是坚持良知,继续研究下去,无比荆棘,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也许要孤军奋战,以一己之力抵挡整个公司,胜利几乎渺茫,而失败的代价便是失掉现在安逸的生活、工作乃至不明不白地失去生命;右边则是昧着良心,“选择性失明”,等待下一个倒霉蛋。
她毫不犹豫,选择了第一条路。
她通过流动比率的分析,发现了该公司在财务管理中的破绽。发现了一个惊天大骗局,蓝田已经成为了一个空壳,但央行和股民的钱却仍源源不断地流入!
在此期间,这个瘦小的女孩曾不止一次地遭到恶势力的威胁,但她凭着一个知识分子
王二狗
王二狗是村里村外“远近驰名”的大傻子,据说在他母亲生他的那一夜自家房子恰好被雷劈中,导致母亲收到了惊吓,一命呜呼了。而王二狗当时只有半个脑袋从母亲肚子里出来,接生婆刘老太使劲拽了老半天才给拽了出来。
刚出生,就使得自己的母亲难产去世,在封闭传统的村子里是极其不吉利的。
而且呀,这老王头又是极其爱妻子的人,这下虽说是多了个儿子,可是这媳妇却没了,不免把矛头都指向了王二狗,对他是极其刻薄的,王二狗从小就缺衣少食,三岁那年被大雨淋了一夜,老王头也没给他请大夫,这王二狗在那次高烧过后脑袋也不好使了,老王头干脆进城打工去了,“看你这驴脑袋我就心烦!”这是老王头走之前对王二狗说的最后一句话。王二狗看着他爹跟他说话了,乐呵呵地口水流了满衣襟。
自此之后,王二狗就像是村里的流浪儿,有一次,邻居张大娘看见王二狗在啃着她家院里的树皮,抄起手里的鸡毛掸子就往王二狗身上打去,“可别把俺家树给搞死了,你这没人要的傻杂种。”张大娘碎了一口道。
日复一日,有人突然发现王二狗不见了,接着又有人在山间的沟渠里发现了淹死的王二狗,他手里还紧紧握着一个红薯,看样子是在山上挖红薯失足跌落了下来,淹死了。
钱老三媳妇突然爬
品王勃
精华珍宝,漫天的南昌郡城;俊采人杰,遍地的洪都新府。却隐含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希望与失望,滕王阁一带精致何为美丽,远离长安却是一大弊病。
我不是没有想过功成名就,亦或强国安民。奈何地位卑微,一介书生之身又何德何能高攀类此种种呢?如今,宁愿许可获抛弃一生的功名富贵,也要不远万里去朝夕侍奉父亲。我将陪侍聆听他的教诲,既然不能像司马相如一样遇到杨得意,那么归家又何尝不失为一种享受呢?父亲有渊博的知识,他能教我的不会比任何人少。而官场种种,步步惊心。又何必在一审涉嫌呢?
我远大的政治抱负得不到施展,难道还能追求别的什么吗?
我将离开这名胜之地只身前往南地呵,这样盛大的宴会不会遇到第二次了。
我听见江水中央游过的渔舟里飘来的歌声,雁群飞过,阵阵寒意。河流,湖泽永远不会停息它的脚步。我与这即将消逝的盛景相比,有还能比它多存在?多少时间呢
远处的天边是几多粉红色的云霞,随着暮色的来临正在渐渐消退。几只腾空的野鸭正与它融为一体。远远望去,一眼看不到边的江水已于西天相接,倒映着水中的一切。云游于水中,鱼映在天上。静静的滕王阁,静静地俯视着这一切……
我与这即将消逝的盛景相比,有还能比它多存在多少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