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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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展览作文600字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今天的旗袍展览再次证明了我的观点。
妈妈听楼下阿姨说,在汇丰饭店三楼有个旗袍展览,吃过早饭,她立刻带着我去了那里。
说是旗袍展览,其实我觉得是一些旗袍裙一起到这里饭店的大厅展销更准确些。我们到的时候,那里已经有不少的女人在那里试穿了。大厅里一共有50个货架,每个上面都挂满了各色颜色和面料不一样的旗袍,价格也是由低到高。这样也方便了买家的挑选。
旗袍应该是中国服装的一个特色之一,我好喜欢看妈妈匀称的身材,穿着旗袍,参加各种比赛活动。旗袍的颜色也是五彩缤纷,主要还是以暗色调为主,面料是丝绸,好的丝绸摸起来很光滑,面料贴到皮肤上真是凉凉的,穿着旗袍的人即使在炎热的夏天觉得舒服清爽。
妈妈挑选了一个红底白花的旗袍,由于它的里面没有衬底,所以,穿起来特别的凉爽,旁边的一个阿姨看见妈妈穿的很得体,也挑了一个同款的旗袍去试穿,阿姨比妈妈稍微胖些,结果出试衣间出来,我我捂着嘴差点笑出声来,妈妈瞪了我一眼。
阿姨还问妈妈:“我穿的和你穿的效果一样吗?”
妈妈点点头,说:“你穿着挺好看,你在看看,这么多款式,不一定这款就特别的适合你。”
“你这样说,我觉得我穿着也一定好看,看你穿的好看,我才坚定的选
我看王叔远作文600字
王叔远生于明代,现代,我们管他这行叫“手工艺人”,这略显文雅气派;以明代的叫法叫,叫“干手工的”。
想想也是:一个小小的手工人,真正有文化的,像他这样,能有几个呢?若果人人如此,那这个社会也会上升一个层次吧。
想想:作为一个以卖手工艺品为生的人,王叔远不可能只有一个作品,魏学洢也说过:“明有奇巧人曰王叔远。”王叔远以奇巧著称,说不定还不止打造了这一个核舟,但为什么却只有这个核舟传下来呢,不对,不应该说是“传”,而是“为后人所知”。
大多数人都会说:这是魏学洢的功劳。紧接着,就开始说起了语文的种种优点等等。而如果从另一个方向上来想,那估计就要让人打寒颤了。
若说:假如魏学洢偷了个懒,没有写《核舟记》这篇文章来描述这个核舟,那王叔远这一身手艺就“白费”了啊!无论他取材如何广泛,又如何“以径寸之木,为宫室,器皿,人物,以至鸟兽,木石,罔不因势象形,各具情态。”,自己又如何的有文化素养又能如何呢?历史的树中一圈圈的年轮会像浪潮一般将他淹没的。
但结合一下他自己:他与一般的手艺人不同,他有文学素养
左叔新书分享签售会作文450字
星期六,我有幸成为五名小记者中的一员,来到新华书店参加左叔新书分享签售会。在这之前,我还准备了几个问题要问左叔。
活动开始后,首先是由两位雅言读书会的知名人物来为我们朗读左叔的这本新书《一生中还有多少个你》中的两个片段,第一位老师朗读的是《此生好吃的几个瞬间》这篇文章中的一段内容,写了作者儿时过年的味道,家乡的味道。第二位老师朗读的是《诗和远方的背后,都是爱得深沉的苟且》,写了作者离职后,在家中发生的一些事情。
等两位老师朗读完之后,就是激动人心的的提问环节了。从我们第一排的小记者开始提问。我自告奋勇,第一个来提问。我提的问题是:你会在什么环境下写作?我提问完了,左叔便给我解答了。我们一个一个地提了问题,然后就是别的读者提问了。后来我们小记者又提了很多问题,本来我还想再提一个问题,可是工作人员说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了,所以很遗憾没能再提问。
活动结束后,左叔给每个提过问题的人发了一个印有“一生中还有多少个你”的环保袋子。接着就是左叔的新书签售的活动了。
我也买了一本《一生中还有多少个你》,看了几页后便喜欢上了这本书。
穿旗袍的男孩作文600字
学校里有一对配合非常完美的足球搭档,一位是高一的同学,名字叫小明,一位是高三的,名字叫小刚。他们每天都在足球场上练习,直到累到不行,他们才会停止,操场上每天都能看到他们在绿茵茵的草坪上踢足球的身影。每天一回家,他们就会打开电视,学习别人的球技,就连吃饭时都得盯着电视看,眼睛都舍不得离不开电视屏幕。可以说足球是他们最热爱的事情。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要高考了,高三男孩小明因为天天迷着足球,学习就有些不尽人意,但高考是决定未来前途的,因此男孩的心态也不是很好,临近高考,越加心急如焚。
男孩为了自己的学业,只能暂时放弃了足球,天天把自己锁在家里,平常最喜欢看的足球影视也不看了,每天都躲家里刷题,他的好兄弟,让他出来踢足球,他说:”高考马上到了,我们都非常着急,我们都想考上一个好的学校,所以我不能出来跟你一起训练了。“小明回答道:“那好吧,我会等你考完试,我们再一起去打比赛,为学校争光。”
高考那天终于到了,让小刚惊讶的是,小明居然穿着红色的旗袍来为他加油,旗袍寓意”旗开得胜“,希望小刚这次考试能旗开得胜,取得好成绩。小刚看到这感人的一幕后,突然找回了自信,考试的时候把心态放得很平,
爱“跳乐”的昌叔作文1000字
昌叔是堂伯的儿子,读书时成绩不值一提,可性格开朗、脚手利落。学校组建文艺队时,昌叔被艺术老师一眼相中,进入校队后,他刻苦训练,舞性超群,很快成为校队“大角”,而他最值得炫耀的事,是为学校捧回了全市中学才艺大赛一等奖。
初中毕业后,昌叔没有考上高中,他无法面对山里人繁重的体力劳动,也不愿做无技术的“漂流族”。这时,邻村的“跳乐队”向他发出了盛意邀情,昌叔便爽快地答应了。
“跳乐”是云南彝族地区古老的民族舞蹈,而“跳乐队”是山寨间传承这种舞蹈的民间团体,成员多为青壮年男子。农忙时,他们就盘田种地养家糊口;农闲时,就为红白事人家增喜气,扫霉运,来换点生活补贴。谁也没想到,“生意”竟还挺火爆的,因此,有的团队就以此为生。昌叔年轻,勤快上进,加上他那会说话一般的体态动作,很快招来了很多客户。这喜欢得队长拍着昌叔的肩膀打包票:“你小子跟了我,不亏的,磨练上三五年,头角扬名就是你!”
然而,见昌叔老大不小,整天不务正业,婶婶心中火急火燎,一见他回家就逮住唠叨,很有想拎起树条子狠训的冲动。可昌叔照样
我的二叔作文600字
我的二叔是一位普通的环卫公司职工,他每天定时定点的驾驶大型环卫车奔波在道路的大街小巷,收集各个小区和单位门口清理出来的垃圾桶,只为了能使这个城市多一分美丽和谐,他们用自己的辛劳的双手锻造了这个美丽的世界。有时许多人甚至不理解他们的工作,觉得他们的工作比较脏,比较累,但是我却觉得他们是这个城市最美的天使,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比他们更懂得付出,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让这个城市变得更加美丽干净。
我的二叔还是一位顾家的好男人,他的家里有两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每年工作之余他都利用年假带孩子出去旅游,让他们学到了很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增加了视野,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两个弟弟也很争气,家里各种各样的奖状贴满了墙壁,这更激励着二叔去更加努力的工作,每年的先进工作奖,便是二叔最大的骄傲。
二叔还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人,记得有一次,刚把垃圾分装好准备处理,突然急匆匆来了一群人,焦急的述说家里老人不小心把祖传的金戒指弄丢了,很可能就是在刚扔的垃圾里,看着比楼房都高的垃圾山,他们真是望尘莫及,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寻找这价值不菲的祖传宝贝。得知情况的二叔马上召集工友分头行动还和兄弟单位借来探测仪,经过大家的仔细寻找,终于在天黑之前找到了这枚戒指,并亲手交到已是急的血压高升,手足
与不称职的二叔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900字
人们都称赞我二叔是个好叔叔,绝对称职的大夫。但在家里,绝对不是个称职的爸爸。叔叔,自然也不是个称职的丈夫。他从不陪我和妹妹玩,也不帮二婶、妈妈、奶奶等人做家务,在他的心目中只有病人,病人!所以,我宁愿做他的病人,也不愿做他的侄子。
二叔好忙呀!按他们医院的规矩,星期天总该尽一点做丈夫、爸爸的义务吧,其实不然,甭想见到他的人影儿,连过节也不例外,比如,今年春节,大年初五,上午吃了口汤米团,就匆匆忙忙上医院去了,说是查病房,年初六一清早撇下一句话:“今天我值班”。就径直的向医院而去。那天我家来了许多从各地方来的亲戚、客人,二婶、妈妈、奶奶等人忙里忙外的,累得直喘气。可是二叔呢,不来帮忙也就算了,到了吃午饭时还不见他的身影,等我们把亲戚、客人送走时,已经两点多钟了他才蹬着那辆摩托车回家。一进家门,他便说了一句:“肚子饿死了,正在生气的二婶,只好去厨房帮他热饭菜,我问他,今天家里来了许许多多的客人也不回来招待,午饭也不回来吃,你到底在干什么?二叔头也不抬一下:边吃边说,就两个字,忙啊!这两个字就把我的话匣子堵住了,我的不称职的二叔呀!
二叔好辛苦啊!如果晚上不值班,晚饭后甩下碗筷就会去翻他的医书,一人多高的书架里的书看
亲情是最美的风景作文600字
凡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亲情,是人类最崇高,最纯真的感情,也是人类难以割舍的一段情缘。
最让我刻骨铭心的是父爱。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不知怎得竟然迷上了旗袍。但妈妈也许怕我不务正业,她衣柜里有旗袍也不让我摸,更别说穿了。
那天,我趁妈妈不在家,我就溜进她的卧室,拿出旗袍,心里真是洋洋得意。我穿上旗袍,在镜子里看着自己。嗯,真美!就在我臭美时,妈妈回来了,我惊慌失措,手不知该往哪放,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妈妈看到后,大发雷霆,边用双手脱着我的旗袍,边嘀嘀咕咕地责备我。
就在我眼泪滴下来的那一瞬间,爸爸回来了。我猛地冲到爸爸身边,扑到爸爸的身上,心里委屈地向爸爸诉苦。爸爸听了之后,就去劝妈妈把那件旗袍给我。可是由于妈妈火气没消,所以妈妈死活都不给。我听后,愤怒地向外跑去。
爸爸紧追身后,找到我后,用心的安慰我的情绪。他看着泪眼婆娑的我,思索了一会儿,郑重地说:“我给你买一件新的旗袍。”因为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仅靠爸爸每天起早贪黑的出去上班,赚来的钱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但是爸爸的那一句目光坚定的话,让我惊讶的欣喜万分。
一天,爸爸一晚上都没有回来。妈妈不住的在家来回走,万分着急、担忧。我也急得跑到门外看了好几回。终于,爸爸在黎明之际回来了,他
触摸历史作文800字
妈妈有一条压箱底的旗袍,大红色的,像火一般鲜艳。
那是她和爸爸刚刚结婚的时候买的,家里至今还保存着一幅妈妈穿着旗袍的照片,照片已经泛黄。
旗袍放在箱子里时间已久,妈妈偶尔把它拿出来晒晒太阳,我才得以一窥其容颜,这条旗袍上的颜色已有些淡淡褪去,还有些折痕,一切的一切都透着沧桑的历史感。
现在早已不流行这种旗袍,市面上有着各式衣服,换句话说,旗袍只属于它曾经流行的那段历史,如今,它已淡出人们的记忆,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了。
这条旗袍引起了我对那段历史的深深联想,旗袍为民国20年代之后最普遍的女子服装,因为它上面的花纹图案,或是其自身的材料,无不都透露着一种时代女性之美。反观这条丝绸裁剪而成的旗袍,我仿佛可以看到当年的情景。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条悠长的石板街,两边坐落的是古镇,迎面走来的是三五成群的少女们,她们的旗袍有的是鲜艳的,有的是朴素淡雅的,无一不散发着美丽。穿着这些旗袍的少女,也是充满活力的,她们笑着,如花如梦。
旗袍的美,使得中国女人在含蓄上平添了几分奔放,在稳重里又增加了几许妖冶,在娴静中又洋溢着不少妩媚。它的质料,它的曲线、它的温润,它的华美,它的饱满,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展示出旗袍夺人魂魄的魅力来。
民国女子最爱旗袍,张爱玲曾言:就是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
我最敬佩的人作文1000字
“恭喜华银联队在此次‘延锋杯’上海市职工5人制足球赛荣获亚军!”我随着场上雷鸣般的掌声一起鼓起掌来。坐在台下的我,看着在场上挥洒汗水奋力拼搏的爸爸,心中的敬佩油然而生。
记得初对旗袍感兴趣,是源于那部《花样年华》,里面的女子穿着各式旗袍。那些旗袍,招摇成了一朵花,在岁月里风情万种地开着。从那时起,我便有了一个梦,一直盼望着能有一天亲手制作一件旗袍。
学校里正好要举行一次服装设计展,我找了几个对旗袍感兴趣的同学组成了一个小组,准备制出一件旗袍来。也许因为旗袍的制作工艺太复杂,他们都放弃了,只有我一个人坚持了下来。但随着学业越来越繁重,上交的日期越来越接近,我终究还是没有精力再去做旗袍了,心中生出了些许退缩的意味。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一直将我的等待看在眼里,他愣了一下,随即皱起了眉头:“你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放弃呢?”他找出了一个大箱子。“这是……”我忍不住发问。掀开盖子,这才发现里面是形形色色的足球,有些甚至已经磨破了皮。爸爸没多说什么,只是娓娓道来他的故事,回忆起那段与足球相伴的时光,爸爸眼中见光彩。我好像懂得了爸爸为何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