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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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鹿晗作文
有一个歌手,他有时是个阳光大男孩,有时是个调皮的少年,有时还是个勤劳的工作者。他就是七号少年——鹿晗。
鹿晗在1990年4月20日星期五来到这个世界,1。78m的身高把他的大长腿凸显的更长了。他五官精致,多变的头发,双眼皮,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亮晶晶且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使得不少人羡慕不已。樱桃小嘴里有一排整齐的牙齿,他有许多别名,但我喜欢叫他鹿哥!
鹿哥是五项全能偶像:唱歌、跳舞、演戏、体育、智力游戏,样样行!
了解鹿哥的都知道他酷爱足球。绿茵茵的球场上,他健步如飞的身影不知迷倒多少少女(当然也包括我)。看,大屏幕上出现了鹿晗的身影。他从对方脚下夺过球,踢向自己的队员。不知怎么的,队员又把球踢向了鹿哥,鹿哥一个箭步冲上去,帅气的一脚成功地踢进了对方的球门,真是太棒了!这是酷爱足球的鹿晗。
虽然鹿哥有时爱玩,但大家也时常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记得他在拍自己的第一部电影《重返20岁》时,有一场骑自行车的动作戏,很危险。导演说找替身,可鹿哥坚决的说不。等拍完这场戏后,鹿哥摔得满手都是鲜红的血,身上也有好几处擦伤了,大家都好心疼鹿哥。这是对工作敬业的鹿晗。
这样的鹿晗或许你觉得他并不完美,有些爱玩,有点孩子气;但鹿哥身上也有感染你的地方: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800字
当今社会,渐渐的有了一个族,那就是——追星族。而我也包括在内,令我为之疯狂的,便是他——鹿晗。
鹿晗,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牵起了多少人的心。
鹿晗,是一个90后的大男孩。有着让很多人都嫉妒的美颜。标准的巴掌脸,大大的眼睛里像有星星在闪烁,高挺的鼻梁又不知道让多少人羡慕,让人着实感叹:他真的是上帝的宠儿。于是,就有一些粉丝出来说:他只是有颜值,没有脸他什么也不是。可是还有一位巨星说过:“没有实力,只有华丽的外表,永远不会在舞台上站住脚。”鹿晗自出道以来,所付出的努力和收获与毛利阳对等;他是第一个登上《时尚芭莎》封面的90后男艺人,他是获得过3次吉尼斯世界记录的男艺人;他是刘德华、归亚蕾等巨星都夸赞的青年……华丽的外表后,就比常人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他的努力,大家也都能看到,他不愧对他所获得的所有荣誉。
他那么努力,那么坚强,让我觉得没有理由不去喜欢他。
鹿晗也有很多粉丝给他起的“爱称”。比如:傻袍子、糊鹿娃、坚强小太阳……而在这些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坚强小太阳,因为他真的坚强的让人心疼。
在正处人生最美好的时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500字
某一天,在一个特别火的综艺节目中,瞥见这一抹帅气、阳光大男孩的背影,便在心头永远不能忘怀……
他是鹿晗,“清晨的小鹿”是粉丝们对他的评价,带着天使般微笑和不为人知的艰苦,他,走向了大荧幕。在无数观众心中,他是鹿爷。在万千的鹿饭心中,他是鹿哥。但在我眼中他不仅仅是我的偶像更是我一生的榜样!
我喜欢鹿晗,不是因为他帅气的外表,也不是因为他与生俱来的偶像光环,而是因为他的那种乐观、不放弃的精神!
与生俱来的优势造就了这么一位美男子,有人说,鹿晗太秀气,可我认为,她是个天使,一个会笑的天使!在读大学时,就被星探发掘,在三年中,所有的苦、所有的泪,都要他自己承受,承受着这个年龄本不应承受的一切!可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的承受着!别的明星开演唱会结束后,垃圾费取堆积成山,鹿晗却呼吁所有路放随手带走垃圾,结果在二零一六年巡回演唱会上,一张小小纸屑都没有!这样的精神令我感动,也向他学习!以前,我遇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就会叫妈妈,现在我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勇敢,更是明白了什么叫有担当!我想,这才是人气偶像应该鼓舞我们前进的方向!有人说,追星使人疯狂;有人说,追星有害处!可我觉得一个好的偶像不仅能让人感受到时代前进的力量,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800字
他,是站在舞台上的人;他,是唱歌跳舞都接近完美的人;他,是总为别人着想的人;他,是我们触摸不到的人;他,是有演员天赋的人;他,……
他是一个明星,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热爱音乐,热爱舞蹈,同样也热爱表演。
他,叫鹿晗……
他精致完美的颜值羡煞了多少人,一看到他那天发呆的小表情就完全迷住了。
纯天然的萌物一枚,很多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他。
一直以为他的年龄接近忙内,实际上他是个二哥,完全的逆生长。
喜欢踢足球出一身的汗,拼魔方只要50秒就能搞定。很多不了解他的人会说他是花瓶,外表好看什么都不会。可惜那些人不知道他的歌唱哭了多少人,他的声音美好的让人哭泣,他喜欢用手捂着胸口唱歌,他说话时喜欢加“完了以后”这样的点缀。他很义气,很照顾弟弟们,喜欢给人带来温暖。
鹿晗所有的感情,都放在歌里,唱歌的时候,他投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听到粉丝们的掌声,他笑了,感受粉丝们爱他的力量,他点头,露出最真诚的笑回敬;感受粉丝们为他的付出,他低头,再抬起头时,在灯光的照亮下,一层雾气蒙住他的眼。他哭了,他被感动了。
一路上,会有太多的流言蜚语,太多的不真实,太多的困难。就像你们说的,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800字
鹿晗,很多不了解他的人总是用“幸运”来概括他:长得帅,又被星探一族挑中。但事实上他是从“练习生”中摸爬滚打苦熬过来的。
他高中毕业后就来到了韩国留学,因为出色的外形条件被SM公司的星探发现,于2010年成为SM公司旗下的“练习生”。“练习生”就好比过去的学徒,学得好,自然留下,等待机会;学不好,就会被扫地出门,弃之如敝履。
很多练习生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时候才可以出道,可是他们都因为心中的那一份执着坚持了下来。
如果你以为鹿晗在SM公司当练习生会很“舒服”的话,那么你错了。被称为造星工厂的SM公司,培训严格,可谓残酷。鹿晗要接受歌舞、形体、演技等多方面的培训,如果你有一门不合格,下一秒,你就有可能会被赶出去。他每天集中训练10个小时,训练枯燥而又艰苦,除了吃饭睡觉,还不能看球,不能玩网游。这是鹿晗除了音乐最喜爱的东西,但如今他什么也不能做,于是,鹿晗开始质疑自己加入的初衷,因为爱好音乐,而放弃其他机会。但现在,他每天不是练这个,就是练那个,这样真的值得吗?天天都在揣测明天的事,天天都在盼自己出道的那一天,现在已经成了欲望,不是以前只
我喜欢的明星鹿晗作文700字
鹿鹿,请允许我这样称谓,在我心中,独一无二的你。就算韶华易逝,如星辰般陨落。然而,忆取一段似水年华里你我的美好邂逅,此生无憾矣。
或许,我的言语不够动听。
也可能,我的表达总过苍白。
可是,没有谁像我一般爱着你。用整个生命,开出一朵绚丽的花。在你的年华里,独予你一世馨香,独予你瓣瓣浓情。
我想,你大概会笑话我的。因为,我真的在遇见你之前,并不知道相思为何,情为哪般,痛苦么,也是浅浅一尝罢了。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个中滋味,也只有自己体会。在外人看来,并不足以挂齿的事情,我却总是印在心里。不过是一个眼神,不过是一句无心的话吧,可我却记得那么清楚。我认为,是我的记性太好。后来才发现,并不是如此。因为,我对别的事情,总是不能清晰再现,单单关于你的一切,我总是一丝一毫埋在心里。
鹿晗,在这茫茫世界,渺渺红尘,我们的相遇,算是偶然吧?我有时会这样想。但是,为何这偶然得来的缘分,偏偏是你,而不是别人?那么,我们的相遇,算是必须吧?可在此之前,上苍从未给我哪怕半点的暗示。我在青春的路上,风风雨雨,做着各种各样莫名奇妙的梦,看着旅途中千姿百态的风景,我跋山涉水,我对酒当歌,那么漫长的岁月,独不见你入梦来。直到看见你的笑脸,我才猛然清醒,那个时常在梦里出现,隐隐约约看
读窃读记有感600字
今天,我读了林海音的《窃读记》这篇文章,真是百感交集,思绪万千,心里像激荡的湖水一样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写了作者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常常到书店去窃读。作者每次窃读都胆颤心惊,生怕被书店老板发现。为了能够多读书,完整地读完一本书,作者常常要串好几家书店。她也从中得出了一些窃读技巧,如:她有时贴在大人身边,有时到顾客多的书店去窃读。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到了自己读书的经历。那一天,我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厨房炒菜。我走近我的书桌,忍不住从书包里拿出我那本特别喜爱的书,这本书仿佛是一块磁铁,一下子把我吸引了过去。就在这时我的脚碰在了书桌上。“咣当!”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条件反射似地连忙拿起作业本挡在书页上。因为爸爸妈妈怕我读课外书耽误我学习,我只好装写作业。房内格外安静,只能听到我猛烈的心跳声。好久,我没听到妈妈的声音。于是我轻轻地舒了一口气,然后拿开作业本美美地看起了书。
我太爱读课外书了,我也像小林海音一样,想方设偷着读课外书。我最喜欢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里,趁着爸妈上班的时间窃读,一旦听见父母下班时的脚步声,我赶紧把课外书藏好。可还是常常被他们发现。没办法,我只好借口上厕所,蹲在卫生间里不出来,躲在那里偷偷看书,听到妈妈喊我
读《窃读记》有感500字
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后,我十分感动。首先,我想,这世界上有窃贼,什么东西有价值,就窃什么,可是,我真没有听说“窃读”的。虽然少年林海音家里没钱,不能买书,可是她还是很爱读书。读到这里,我懂了“窃读”的涵义。可我们现在有些人,有了钱,可以买书了,却不爱读书了。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有许多不便之处:怕书被卖光了,没得看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要忍着饥饿。要一直站着看。要站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那人的女儿或妹妹。
到了下雨天,要是是我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懊恼。可是,林海音却非常兴奋,因为,这样她就有充分的理由一直在书店看下去了,她有时还得装着皱起眉头望望大街,好像在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她心里却在想:“大些,再大些!”如果是我的话,哪还有心思跑到书店去呀,立马就跑回家去了!
我妹妹也有过“窃读”的滋味:有一次,她去书店,忘了带钱。正当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急如焚时,不经意间看到许多人正蹲在书架前看书时,她也蹲了下来,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后来的几次到书店,都不带钱,就蹲在书架前看书。看久了,
读《窃读记》有感450字
课外书,只要你用心去读,那么就等于你交了一位新朋友!
《窃读记》这位作者她一次又一次地去书店“窃读”,虽然她被老板抓住了很自卑,但是她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再次去窃读。就是书,让作者高兴、欢呼、忘掉时间?
看完《窃读记》,我真心的说:“书,好看!书,让人心旷神怡!"我觉得书很神奇,单单就只有文字,便能让人迷恋上它。每当我看书时,都会沉迷于此。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高尔基也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这么多名人都赞扬书,可想而知,读书有多么好啊!
读完《窃读记》,我体会到了书的魔力,也产生了几个想法——读书这么好,为什么有些同学的家长不让他们看书呢?一本好看的书能让作者念念不忘的去想,书的魔力有那么大吗?
至于有些家长不给孩子买书的这件事我要提一下意见:爸爸只要省下一包烟钱就能给孩子买几本书;妈妈省下买化妆品的钱就能给孩子买几套书呀!书真的好,家长们,请大力支持孩子们去读课外书。这样孩子们既学到了新知识,也交到了新朋友呀!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读《窃读记》有感500字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出自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对作者感到深深的敬佩。
《窃读记》是写了作者小时候因家里贫穷,便只好在书店里窃读。但是,因为要注意店员或老板,所以作者是带着快乐和惧怕窃读的。
对于作者的行为,一股对作者的敬仰之情在我心里油然而起。作者就算在这样的环境下,也可以放下一切去读书,而且是那么如饥似渴。这是多么强烈的渴望知识的欲望啊!像作者这样的品质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自己。像最初的时候,我是不爱看书的,因为我觉得书是那样的乏味。可是,当我知道了其他人突飞猛进的成绩,都离不开看书时,我就下定决心,要好好看书。后来,我才发现:书,不仅好看,还能给我增长知识,最重要的是,读书,也是快乐的原因。它能让我摆脱难题,置身在幻想的境界里,把其他烦恼抛到一边,这就是书的好处。现在,我的书柜上,不光有四大名著,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书。书,仿佛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只有真正爱书的那个人,才是最聪明的人。
现在想起了课文,我才感到:虽然我们生活好了,不必这样窃读,可作者的举动不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吗?原来,读书,也是快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