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林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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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王俊凯
是什么时候开始崇拜他的呢?我也忘记了。我记得,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不是因为他的外貌,是因为他的声音。清澈而又充满磁性,唱起歌来是多么好听啊!下一秒,看到的便是他的眼睛,和他的声音一样,很清澈,仿佛有一颗星星在那里闪耀。以后,每当我写完作业,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他的声音他的歌曲,我知道了,我彻底喜欢上了这个大男孩。接着,我看到的是他的努力。是他粉丝的都知道,他有低血糖。每次,练完舞蹈或是训练后,他的脸色都会异常苍白,头还会有些晕——我们知道,他的低血糖又犯了。他时候的他才多小啊,和我一样大,他喝了些葡萄糖后,却擦擦嘴巴,继续练习。拿我来说,一点点的困难都坚持不了,何来努力?当时的工作人员还贴心的问他还能坚持吗,他毫不犹豫的说了能。
他所在的公司里也有不少练习生,而没有几个是能坚持的,只有他坚持了下去。他的筋很硬,但跳舞又必须去练软度。每次看到他疼得落下眼泪的时候,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我看到他用手擦擦眼泪,继续练。哈!真像个大男子汉啊!我的心里竟升起一股骄傲感。
或许我喜欢他的原因还远远不止这些,更多的原因是因为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我的缺点。或许有人会很奇怪,看到自己的缺点,又有什么可高兴的呢?事实是这样,我永远不能看清楚我的缺
刻字林作文
【篇一:“刻字”风波】
我们生活在这个大千世界中,绚丽多彩,光怪陆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上升,箪瓢短褐到华丽服饰,从平房小屋到高楼林立,从袖珍手机到互联网飞速发展,生活进步了,那我们的道德水平呢?
近日,广东连山金子山风景区,为游客开设“刻字林”,人们可以随意涂鸦,引起轩然大波。
几年前,就在新闻上报道过,许多国外旅游胜地用汉字刻着“某某某,到此一游。”最近,这样的新闻又是层出不穷。陈志成拎着油桶,拿着油刷,在怪石山景区留下了十三处的印记。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严重有损中国形象。山东的“刻字林”虽然可以满足人们在风景区想要刻字留念的愿望,且对不文明现象也是一个有效疏导,但这种做法仍未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
人们在风景区随意涂鸦的原因是什么?因为自身的道德水平,自身的素质太低。电视上的公益公告每天都在播报,新闻上的事例也都历历在目,而这些真正触动我们内心了没有,唯有行为可以证明。保护环境,文明旅行不是纸上谈兵,不是答政治大题时才会用到的词汇,而应该从内心深刻告诫自己,树立一种道德的标识,让道德成为一种习惯。
此外,另一个原因,就是在于社会整体
胆小鬼刘俊达作文300字
我们班有一个名叫刘俊达的同学,别看他平时脾气很暴躁,其实他很胆小。
这件事放生在昨天,昨天是我们班检。同学们都拿着自己的体检单到相关的地方去体检,当我排队去检查视力时我看到了刘俊达。
刘俊达正在排队去抽血,他看到别人抽血时的害怕,他不时地嘲笑他们。队伍不断的向前移动就要到他了,不一会到刘俊达了。医生阿姨拿了棉花给他的手指洗了洗,拿来了针头医生的针头快要刺到他的手指时他缩回了去。医生阿姨亲切的问他:“怎么了,你怕痛吗?”他拍拍自己的胸说不怕!医生拿针刺破了他的手指。啊!只听到他大叫了一声,原来一项坚强的刘俊达怕疼。抽过血以后,刘俊达用棉花捂住手指走了出去。有很多同学在笑他,他被我们笑的无地自容。
想不到啊,一向很坚强的刘俊达竟然怕痛!
曾喜欢的人
他有女朋友。每天都炫耀,他和他女朋友的光辉事迹,总说我媳妇儿白纤怎么怎么样。白纤是个很直爽,很活泼的女孩儿。
听说她素描很好,有时,我真想和她切磋切磋。有时,我会很迷茫,因为我感到很奇怪。既然他有女朋友,那为什么还要和班里女孩暧昧,为什么要如此细腻,为什么要那么滥情。
有时,他善良的,或者说宽容的,让我想骂他。有时,我会想,他为何要对我如此温柔,为何要招惹我。
在和他做同桌的那段日子。我真觉着自己像一个娘娘,或者说是一个公主。
他会在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告诉我正确答案。他是第一个告诉我答案的人。
他会在我趴在课桌上睡觉时,把吹着冷风的窗轻轻推上。他是第一个为我入眠推窗的人。
他会在我写完作业后,嚷嚷着要抄。他是第一个抄我作业的人。
他会在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时,再重复一遍,又揉揉我的发。他是第一个抚摸我头发的人。
他会在我胃疼,不想动弹时,为我打水。他是第一个如此关心我的人。
这些除父母之外,只有他一人为我做过。
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他一发不可收拾,喜欢的一塌糊涂。后来,他在我心里,已经怎样抹,都抹不掉了。
他却说:“对不起,我有白纤了。我答应过她,将来是要娶她的。”
那一刻我的心砰的一声碎了,毫无征兆
曾记否作文
曾记否,北京的长城戍边,江南的碧柳拂岸,坝上的黄沙漫卷,壶口的浊流激湍,华山的直刺青天,还有那无名山水的绿意盎然……
——题记
曾记否,那出行的快乐,欢景的悠哉和归途的不舍?
曾记否,我们枕在草地,仰望天空中那悠悠的白云,又爬起身,远眺那林涛阵阵、嫩芽初露,虽地处无名山水之中,可我却如在仙境般享受,我身若修行数十年的道士,于世间种种烦恼喧嚣不加理会,任何杂念亦无法扰乱我古井不波的心神。
曾记否,我们在万里长城上遥望,想象着这巍峨巨龙的尽头,那里群山如画,林木葱郁,更有一泓清潭,若山间的明珠,嵌入无瑕的翡翠屏障之中。思绪回归,发觉黄昏已至,我们正踏着金色的余晖,步下岭峰。
曾记否,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旁游览,清凉的微风扑面,送来一缕缕淡香,路旁虽有些许断枝,却并不影响我们游玩的心情。听别人说,这些断枝都是被不久前光临的台风所制造,有人听后,戏称:“这岂不是台风在为我们开路?”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曾记否,那个坡度极高的山坡,坐在越野车中,我们感到身体仿佛一下子被横在空中,紧接着车就爬了上去,我们余兴未尽,回头看最后一辆车,可他们竟被卡
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篇一: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落叶的一生,不正是为了归根么?一片落叶要经历自己的一生,它也许会长成畸形,也许会长得很漂亮,总之它们不会一样。
我们正如树叶一般,也许会走过死亡或许是痛苦,是折磨还是…叛逆?
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我拥有属于自己的思维,属于自己的生命,以及掌握着自己的命运。
父母,是一种在我们看上去很奇怪的生命体,他们总在尝试着控制我们的思想,想要掌握我们的命运,所以我们队此进行了反抗,人们将之定义为;叛逆。
我,就曾经走过这条路,在这满是石头荆棘的路上,走上去总有一股钻心的痛。
我的父母是开明主义者,他们并不会对我的思想进行直接威胁。只是我的父亲性格有些急躁,但我并未遗传这个性格。所以即使我很爱我的父亲,但在很多时后我不会说,这样的积累使我的精神处于压迫状态,在一天中我爆发了,父亲从未想过他听话的儿子会有如此爆戾的一面,心中不快。于是我在某种意义上踏入了叛逆之道。我开始想要报复父亲,于是我开始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坏事;偷东西,反驳,去上网等等。一年后,棱角也终于磨平。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滚,滚远点,我看见你都烦。”随即将房门关上,我站在门外不知所措。
当晚,我脑中浮现出一些小时候的故事,我终于发现了父亲
俊丽的滨海作文400字
我的故土在滨海,是一个夸姣富饶的中央。
滨海位于黄海之滨,是鱼米之乡。浩荡的大海无边无涯。时时吸收了得多游人来嬉戏。大人、小孩踩在软软的沙岸上,捡着沙滩下落潮时留下的贝壳、小鱼儿他们快乐地跑着!笑着!多开心呀!,薄幕,渔民载着装满鱼虾的小船返来了。船舱里的鱼虾在向阳的映照下盐场闪闪。渔民的脸上乐开了花。海边大片大片的农田葱茏碧绿,在这里行一行,观一观,怎能不让民气旷神怡呢?
滨海危象线路宽敞、平整,坐在车里恬逸极了。路单方的翻翻看、木犀树,枝繁叶茂。每到秋天,木犀树散发出阵阵幽香,芬香扑鼻,好喜欢闻味道!
银夏广场是滨海最萧瑟的中央,一幢幢摩天大厦星罗棋布。商号里的商品目不暇接。大巷上打胎如潮。一片富贵。
家乡最美之处是南湖广场。那有曲荆棘折的长廊、有古色古香的亭子、有各色各样的草木、有清彻见底的湖水。人们都被吸收过来了:秋季在这儿放鹞子、炎天在这儿纳凉、秋天在这儿跳舞、寒冷的季节在这儿跑步。
我喜欢滨海,因为它真的太美了。
柿林乡情作文
我承认,我有点喜新厌旧,再好的风景,去过一次后就不想再去了。但老家门前的那片柿林例外,虽然我一直在城里学习生活,逢年过节才回老家,但它却时时牵挂在我心上,常常萦绕在我梦中,像一块永久性的储存芯片,为我珍藏着童年的美好。
钟爱柿林的理由很多。林中的柿树都活了好几十年,陪伴了家乡一辈又一辈人,现在虽到高龄,但生命力依然旺盛,活得洒脱大方。与城里的林木相比,家乡的柿林没有那么多约束和讲究。柿树的根在广阔的土地上使劲下扎和延伸,从肥沃的土壤里汲取充足养分。树干茁壮,有的直、有的弯,随意自然。树枝在空中自由伸展,树冠开张,姿态优美。柿叶光洁舒展,肥厚茂密,落地归根后又能化作泥土,生生不息。
柿林四季有景。春季细雨霏霏,柿树无声地吮吸着甘露,老枝吐出新芽,要不了几天,黄嫩嫩的新芽便长成了毛茸茸的绿叶。“到了四月八,大麦小麦穿柿花。”柿花颜色淡、形状小,从不争奇斗艳,但芳香清雅,弥漫村庄,招来成群的蜜蜂。盛夏,柿树挂满了绿色的果子,整个柿林浓荫蔽日,是避暑纳凉的好去处。入秋之后,柿子着上了红色,柿林碧叶丹果,鲜丽悦目。进入晚秋,柿子出落得红彤彤、亮晶晶,柿叶尽染红色,能与枫叶媲美,这时的柿林一派红红火火,是村庄最靓的景观。
秋去冬来,柿林
我的偶像王俊凯作文600字
想必大家都一定有偶像,每个人偶像都有背后都有一张张感人的故事,我的偶像是王俊凯。
他今年19岁了,属性非常吉利,属龙,王俊凯可是一条帅龙,他是双眼皮,微微的柳眉下,嵌着充满一双智慧的大眼睛,直直挺挺的大鼻子下,长着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微微一笑出现两个浅浅的小酒窝,隐隐的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
他是组合里的队长,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也是遇到他给了我许多启示。
记得组合刚出道时候,他挺身而出,第一个走向魔鬼训练的教室,那时候的他仅仅13岁,进入教室时他无谓恐惧,大步走进舞蹈教室。
以下为魔鬼训练:
1、劈叉
2、拉筋
3、下腰
对于一个男孩子,身体的柔韧性不是很强,但当老师问到他怕不怕的时候,他依然说不怕!
由于明星被训练的时刻是会被记者记录下和偷拍的,他为了不让粉丝担心,看到他痛苦的表情,把头埋得深深的。慢慢熬过这痛苦的时刻。
他(王俊凯)终于坚持不住了,失声痛哭起来,但依然是静静地、默默地。
他还非常的善良,帮助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捐助过20万元的基金,实际上,他的收入也不是特别多。他却说,但仅仅20万元,却像给留守儿童树立了一道阳光,让他的冬天不再寒冷,让他的夏天不再炎热。同样,也是他如此善良的行为,渐渐地融化了粉丝的心。
接下来看看小凯的成绩:地板舞八级,
吉他八级
曾走过作文1000字
曾走过小贩遍布的公园,曾走过小吃摊满是的大街,曾走过鱼虾盛盈的河边,曾走过辣味飘香的农家厨房,曾走过……对,没错。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亦是我永远都改变不了的根。每每想起这些曾走过的地方,我心头不免升腾起一股浓浓的思念。
人的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不重要的记忆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然消磨,无需疑问,给我们留下影响最深的,往往是那些在回忆里也蘸着糖人上糖浆的味道的记忆。还有那些七彩的花灯,招摇舞过的金龙都是深深埋在人生土地上的根。每当我们这棵人生的大树遭遇大风大雨,那曾在土地下盘枝纵横的根就是此刻抵挡风雨的力量。本源力量给予的精神支持是不可忽视的。
当那些曾走过的地方统统变成回忆的时候,也是根该老去的时候了。这让我想起中国人去世后一定要在故土入葬的情结,但是话说回来,人们缘何要落叶归根?在我看来,落叶归根是把自己逝去的身体但永不失去的精神存放在故乡那层走过的地方。比如说人可以忘了故乡在哪里却永远忘不了故乡这个名词是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源头,这是原则上的问题。
在海外的华侨几代的传下来,他们想要做的还是寻根!找到父辈们曾走过的家乡,去感受那里与现在生活的地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我也是在广州生活了很久的人,虽然很少回去,但内心深处一直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