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含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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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香的寂寞
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
伫立伤神,无奈轻寒著摸人。
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
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
——朱淑真《减字木兰花》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文科生,对历史上朱淑真的了解仅限于相传她是朱熹的侄女。能文善画,精晓音律。然而,女子有才在古代并不是优点,能形成文字流传至今实属不易,因此格外尊重。
一直以来我偏爱女子的文笔,特别是才气充盈的女子。这样女子的心尤为细致,总是在幽幽之处看见温婉净爽的情致。文字,对她们来说或许是一时心情,因为花开而高兴,因为花落而伤心。也或许那是她的境遇,百无聊赖的时候,把心情写在纸笺上。你看到的一笺寂寞花事,小女子的心情必露无遗。
朱淑真还未出阁时,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人,也只能想象了。一个才情优异的女孩子看上的,大约是一个风流倜傥的书生吧。但是他贫穷,也没有功名。在她的诗中能看得出来,她和他约会,鼓励他考试,也不知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所以他们的爱情只能是浮萍。她从了父母的包办婚姻,痛苦一日深似一日,最终郁郁而终。
我努力想知道她到底会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呢?这样一首词,一开头五个“独”字,足见她的才情和内心的孤独悲哀。
人们总拿她和李清照比较,谈论的是谁比谁更不幸。这样的话题
含腰蜂作文500字
有一种在我们身边起居的卫士——含腰蜂,它主要以蜘蛛蜈蚣等害虫为食,甚至是狼蛛等,他都能吃掉可以说是一种有益的昆虫了!
他的腰极细,头差不多大,他的针可以去刺,而且不会死,他还有一双巨大的腭,足以将敌人致死。他的毒并不强,只是强效麻醉罢了。他身上还有黑黄相间的花纹好看极了。
一次,我看见含腰蜂大战蜘蛛的场景:含腰蜂先用腭去消耗蜘蛛的体力,可蜘蛛防御积极,想战胜他是很难的,可含腰蜂就能手到擒来,他等蜘蛛体力耗尽时,便用腭去剪掉蜘蛛的腿,这下胜负已定,蜘蛛没法跑快了,就只能任人宰割了。此时,含腰蜂便拿出令人闻风丧胆的武器——毒刺。他并没有乱刺,而是一发入魂,刺到了要害——神经中区。其实,刺第一次时,蜘蛛早已不能动弹了,何况是反复的刺。此时此刻,含腰蜂正津津有味的享用着他那战利品。
含腰蜂的巢穴·在人类住所里,甚至在床头人们都不能发现它。他喜欢那温暖而舒适的地方,但又怕紫外线,所以,人类居所成了最好场所。
含腰蜂怕烟和雾气,应为他的翅膀是上下重叠的,翅膀运作时,会让水蒸气遇冷变水分子,水分子又会变成水滴,他们凝聚在含腰蜂身体上,使其失去飞行能力。
我们要保护含腰蜂,爱护大自然
曾喜欢的人
他有女朋友。每天都炫耀,他和他女朋友的光辉事迹,总说我媳妇儿白纤怎么怎么样。白纤是个很直爽,很活泼的女孩儿。
听说她素描很好,有时,我真想和她切磋切磋。有时,我会很迷茫,因为我感到很奇怪。既然他有女朋友,那为什么还要和班里女孩暧昧,为什么要如此细腻,为什么要那么滥情。
有时,他善良的,或者说宽容的,让我想骂他。有时,我会想,他为何要对我如此温柔,为何要招惹我。
在和他做同桌的那段日子。我真觉着自己像一个娘娘,或者说是一个公主。
他会在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告诉我正确答案。他是第一个告诉我答案的人。
他会在我趴在课桌上睡觉时,把吹着冷风的窗轻轻推上。他是第一个为我入眠推窗的人。
他会在我写完作业后,嚷嚷着要抄。他是第一个抄我作业的人。
他会在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时,再重复一遍,又揉揉我的发。他是第一个抚摸我头发的人。
他会在我胃疼,不想动弹时,为我打水。他是第一个如此关心我的人。
这些除父母之外,只有他一人为我做过。
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他一发不可收拾,喜欢的一塌糊涂。后来,他在我心里,已经怎样抹,都抹不掉了。
他却说:“对不起,我有白纤了。我答应过她,将来是要娶她的。”
那一刻我的心砰的一声碎了,毫无征兆
曾记否作文
曾记否,北京的长城戍边,江南的碧柳拂岸,坝上的黄沙漫卷,壶口的浊流激湍,华山的直刺青天,还有那无名山水的绿意盎然……
——题记
曾记否,那出行的快乐,欢景的悠哉和归途的不舍?
曾记否,我们枕在草地,仰望天空中那悠悠的白云,又爬起身,远眺那林涛阵阵、嫩芽初露,虽地处无名山水之中,可我却如在仙境般享受,我身若修行数十年的道士,于世间种种烦恼喧嚣不加理会,任何杂念亦无法扰乱我古井不波的心神。
曾记否,我们在万里长城上遥望,想象着这巍峨巨龙的尽头,那里群山如画,林木葱郁,更有一泓清潭,若山间的明珠,嵌入无瑕的翡翠屏障之中。思绪回归,发觉黄昏已至,我们正踏着金色的余晖,步下岭峰。
曾记否,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旁游览,清凉的微风扑面,送来一缕缕淡香,路旁虽有些许断枝,却并不影响我们游玩的心情。听别人说,这些断枝都是被不久前光临的台风所制造,有人听后,戏称:“这岂不是台风在为我们开路?”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曾记否,那个坡度极高的山坡,坐在越野车中,我们感到身体仿佛一下子被横在空中,紧接着车就爬了上去,我们余兴未尽,回头看最后一辆车,可他们竟被卡
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篇一: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落叶的一生,不正是为了归根么?一片落叶要经历自己的一生,它也许会长成畸形,也许会长得很漂亮,总之它们不会一样。
我们正如树叶一般,也许会走过死亡或许是痛苦,是折磨还是…叛逆?
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我拥有属于自己的思维,属于自己的生命,以及掌握着自己的命运。
父母,是一种在我们看上去很奇怪的生命体,他们总在尝试着控制我们的思想,想要掌握我们的命运,所以我们队此进行了反抗,人们将之定义为;叛逆。
我,就曾经走过这条路,在这满是石头荆棘的路上,走上去总有一股钻心的痛。
我的父母是开明主义者,他们并不会对我的思想进行直接威胁。只是我的父亲性格有些急躁,但我并未遗传这个性格。所以即使我很爱我的父亲,但在很多时后我不会说,这样的积累使我的精神处于压迫状态,在一天中我爆发了,父亲从未想过他听话的儿子会有如此爆戾的一面,心中不快。于是我在某种意义上踏入了叛逆之道。我开始想要报复父亲,于是我开始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坏事;偷东西,反驳,去上网等等。一年后,棱角也终于磨平。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滚,滚远点,我看见你都烦。”随即将房门关上,我站在门外不知所措。
当晚,我脑中浮现出一些小时候的故事,我终于发现了父亲
难忘那张满含歉意的脸
实习教师是一位女孩,即将从高校毕业。眉清目秀,温文尔雅,浑身透着一股浓浓的书卷之气。举手投足之间满含稚气和青涩,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女孩沉静优雅但不失热情活泼,含蓄内敛但不失开朗大方,每天潜心钻研教学,埋头批改作业,每有疑惑,总是虔诚恭敬地向我提出。
那是她第一次上课。
课备得很充分,上得也很投入。她不时地在教室的走廊里巡视,检查提问,近距离与学生互动。课堂气氛非常活跃,学生积极性很高,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就在她全神贯注上课的时候,一不小心,她把一个学生的课本碰到了地上,“啪嚓”一声,同学们的目光随之齐刷刷地转了过来,有的还好奇地伸长了脖子张望。她瞬间涨红了脸,充满了歉意,迅速弯腰捡起课本,用手掸了一下灰尘,真诚地说了句“对不起。”那个学生赶紧说:“没关系。”教室里弥漫着温馨的气息。
课继续上,同学们的发言更踊跃了,声音更洪亮了,身子坐得更端正了,表情更自信了,他们眼里放射着明亮清澈的光,那是一种被尊重的快乐,那是一种被尊重激发出来的强烈的上进心和求知欲。同学们的发言妙语连珠,切中肯綮。教室里掌声雷动,此起彼伏。那一节课非常成功!
下课了,同学们仍然意犹未尽,围着她问这问那,
曾走过作文1000字
曾走过小贩遍布的公园,曾走过小吃摊满是的大街,曾走过鱼虾盛盈的河边,曾走过辣味飘香的农家厨房,曾走过……对,没错。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亦是我永远都改变不了的根。每每想起这些曾走过的地方,我心头不免升腾起一股浓浓的思念。
人的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不重要的记忆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然消磨,无需疑问,给我们留下影响最深的,往往是那些在回忆里也蘸着糖人上糖浆的味道的记忆。还有那些七彩的花灯,招摇舞过的金龙都是深深埋在人生土地上的根。每当我们这棵人生的大树遭遇大风大雨,那曾在土地下盘枝纵横的根就是此刻抵挡风雨的力量。本源力量给予的精神支持是不可忽视的。
当那些曾走过的地方统统变成回忆的时候,也是根该老去的时候了。这让我想起中国人去世后一定要在故土入葬的情结,但是话说回来,人们缘何要落叶归根?在我看来,落叶归根是把自己逝去的身体但永不失去的精神存放在故乡那层走过的地方。比如说人可以忘了故乡在哪里却永远忘不了故乡这个名词是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源头,这是原则上的问题。
在海外的华侨几代的传下来,他们想要做的还是寻根!找到父辈们曾走过的家乡,去感受那里与现在生活的地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我也是在广州生活了很久的人,虽然很少回去,但内心深处一直都给
曾老师作文1000字
在教过我的所有老师中,最让我敬佩的是教我数学的曾老师。
曾老师身体魁梧,卷卷的头发,总是穿着蓝色中山服,他爱好不多,有空就辅导我们功课或者给我们介绍新看到的好书。他平时说话不是太多,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其实,曾老师创造过全班24个满分的辉煌记录。由于我们班也是全年级最优秀的班,于是学校就把曾老师安排到了我们班。
曾老师教学很有特色,不教死板的书本知识,而是活学活用,让我们自己出题,在练习完之后将题目一改,就成了当天上课的内容了。曾老师上课时的课堂气氛非常活跃,同学们都喜欢上他的课。每次下课曾老师总是坐在教室里等待同学们提问,耐心又细致地给予解答。
我们班同学赵晓钢以前的数学成绩总是六七十分,没少拖我们班的“后腿”。以前的老师都觉得晓钢的智商有问题。曾老师来后,对赵晓钢格外关心,经常给他“开小灶”,帮他把以前遗留的问题搞清楚。他对晓钢说:“学数学就是不能放过问题,一点一点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你的解题能力就会逐步提高。”期中考试前,赵晓钢居然破天荒地考了90分,晓钢高兴得哭了,曾老师欣慰地笑了。
我清楚的记得,在一次数学月考中,我将一道口算题做错了,试卷发下来之后,我看见在试卷上醒目地
也曾调皮作文600字
幼时的我,十分调皮。别看我现在挺严肃、挺文静的,但那时的我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总喜欢闹出点什么事情,不然就感觉浑身难受。
我曾拿剃须刀乱剃自己的头发;也曾把浴室搞得像发大水了似的;还曾经把爸爸妈妈的手机偷偷藏起来,结果自己都忘记藏在了哪儿。
有一次,在外婆家,我和姐姐偷偷跑到了阳台,准备实施我们的秘密计划。我拿来一个大盆,装满水,“嘿嘿嘿!”我坏笑着,想起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就忍不住偷笑。我把盆端给姐姐,我们俩站在窗前,凝视着路上的行人,时机一到,就把水往下泼。这时,只见一个阿姨边看手机边走着,我们俩觉得时机已到,三二一……姐姐猛地将水往下泼,调皮的水滴向那位阿姨奔去,只见她瞬间变成了落汤鸡,我和姐姐立刻蹲下,生怕被发现,完成计划后的我们俩捧腹大笑,觉得十分有趣,那位阿姨被泼后的样子可真滑稽。
我还曾亲自埋葬了一辆玩具卡车。那天,我到楼下花园里去玩,突然,我在一个花坛边上看见了一辆玩具卡车,已经坏掉了。我灵机一动,心想:将它埋了吧!我飞快地跑回家中,因找不着铲子,便直接将锅铲拿下去。挖好坑,埋了它后,我还拿木棒在地上画了个叉,代表这儿埋了一辆卡车。
现在的我,变得十分文静。上课时我认真听讲,端正地
纳兰心事谁曾知作文
一人饮酒独自醉,败花落尽残月寒。纳兰容若啊,您真是一位多情的公子。
纳兰性德,又名纳兰容若,他是一位被上帝眷顾的人,18岁中举,22岁考上进士,名闻天下。作为祖国的爱子,康熙皇帝崇信的一等侍卫,文人名士爱重的大才子,纳兰一生富贵荣华。可是,他也是一个不幸的人,31岁便坐上了通往天堂的巴士,给世人留下一本纳兰词。他,也曾被称为“北宋以来,一人而已”“清代第一词人”。
出生于名门贵族,还受到了皇上的重用,但他的心里似乎笼罩着一层忧伤。在他现存的三百多首词中,“愁”字竟用了近百余次,“恨”“泪”“断肠”“无奈”也触目皆是。可为什么一位享有荣华和青睐的人竟会如此伤感,充满忧愁?因为他渴望自由,不被束缚。
我爱他的木兰花令中的“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话不仅是后七句的总领句,也点明了,人生若只像当初见面一般的美好,该多好啊。的确,“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时间的流逝,带走原先真实的我们,卷走了开始时美丽的如初。倘若一切都能回到当初的本质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