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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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喜欢的人
他有女朋友。每天都炫耀,他和他女朋友的光辉事迹,总说我媳妇儿白纤怎么怎么样。白纤是个很直爽,很活泼的女孩儿。
听说她素描很好,有时,我真想和她切磋切磋。有时,我会很迷茫,因为我感到很奇怪。既然他有女朋友,那为什么还要和班里女孩暧昧,为什么要如此细腻,为什么要那么滥情。
有时,他善良的,或者说宽容的,让我想骂他。有时,我会想,他为何要对我如此温柔,为何要招惹我。
在和他做同桌的那段日子。我真觉着自己像一个娘娘,或者说是一个公主。
他会在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告诉我正确答案。他是第一个告诉我答案的人。
他会在我趴在课桌上睡觉时,把吹着冷风的窗轻轻推上。他是第一个为我入眠推窗的人。
他会在我写完作业后,嚷嚷着要抄。他是第一个抄我作业的人。
他会在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时,再重复一遍,又揉揉我的发。他是第一个抚摸我头发的人。
他会在我胃疼,不想动弹时,为我打水。他是第一个如此关心我的人。
这些除父母之外,只有他一人为我做过。
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他一发不可收拾,喜欢的一塌糊涂。后来,他在我心里,已经怎样抹,都抹不掉了。
他却说:“对不起,我有白纤了。我答应过她,将来是要娶她的。”
那一刻我的心砰的一声碎了,毫无征兆
初升的太阳作文
七月和八月留给我最为深刻的印象,便是凌晨四点半泰山顶上初升起的太阳。
跟随父母,于7月19日抵达了泰安,此行只为游泰山。
走过许多的路,也爬过许多的山,此次泰山之旅仍记得纪念。下午3点我们开始攀登,计划今夜在山顶露宿,方便于观看第二天早晨的日出。青葱小路蜿蜒而上,宛如一条躯体柔软的蛟龙。怀着急切的心情,我已踏上第一层台阶。天正晴朗,风正轻拂,路两旁的无名小草在摇头晃脑,我沉重的心轻轻卸下了包袱,也随着一起摇动。
这条路啊,仿佛缠绵无尽头!
夜已深,声已静;夜幕降临,头上还有伴随着的点点银星。只好小心翼翼地行走,鞋与阶轻微地摩擦,都是一串串幽寂明亮的声音。
人已疲倦,原本自在的心已减弱些许期待。一点点的希望被扑灭,又燃起新的希望。
晚上十一点,我们抵达山顶。静谧中夹杂着唏嘘,一夜悄然而过。
凌晨四点半,在云雾的缭绕下,在群山的簇拥下,在几万双眼睛默默的注视下,一轮初升的太阳冉冉升起!千万道刺眼夺目温暖的光芒,直射进人们的心里!它们瞬间将我那颗冰冷了一夜的心层层包裹,将世界上最温暖、最明亮、最真实的美丽,送进我内心深处,使我这一刻难以描述,无以名状,使我这一生难以忘怀!
东方欲晓,朝霞满天,晓雾弥漫。
天很快就要亮了。
眨眼间,太阳露出它的全身,呵,向人们展示它全身
初升的曙光作文800字
我喜欢初升的太阳,更喜欢它照进我心里的温暖和它给予我的力量。
清晨,冲破了黑暗的第一缕阳光照了进来,它那么纯洁、那么明亮,好像刚睡醒的小孩子,披着金色的衣裳,兴高采烈地跑出来。这个时候的它是最调皮的,我赶忙提个小凳坐在阳台上欣赏它,初升的曙光在蔚蓝的天空中越来越明显,我轻轻地闭上眼睛,感受这温暖,心中所有的阴霾在一瞬间随着气息呼出胸臆,豁然开朗。
我的名字中带有一个“昕”字,意喻为初升的太阳,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喜欢对着阳光倾诉,当困难降临时,面对它,我的嘴角又会不自觉噙着笑意。
这初升的曙光能让我感受到光明和灿烂的朝气。
初升的曙光是闪耀的,是骄傲的,就像我们初中生一样,我们需要的正是这种积极向上的朝气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学习生活就如同那黎明前的黑暗,虽然是艰苦的,但是如果不经历漫漫长夜的等待,我们又怎能收获到清晨初见曙光时的那一份兴奋和喜悦呢?
这曙光总让我不经意想起小学时的我。那时的我很贪玩,很少看书,语文成绩也总是不理想。偶然的一次旅途中,我随家人去观日出。凌晨四五点钟,我漫步在海边,脚底是柔软的沙滩,海浪拍打着我的脚丫。我努力向远方眺望,远远的地平线吐露出一丝微光,几分钟后,一轮红日割破了平坦的地平线,跃出了海面。当时
曾记否作文
曾记否,北京的长城戍边,江南的碧柳拂岸,坝上的黄沙漫卷,壶口的浊流激湍,华山的直刺青天,还有那无名山水的绿意盎然……
——题记
曾记否,那出行的快乐,欢景的悠哉和归途的不舍?
曾记否,我们枕在草地,仰望天空中那悠悠的白云,又爬起身,远眺那林涛阵阵、嫩芽初露,虽地处无名山水之中,可我却如在仙境般享受,我身若修行数十年的道士,于世间种种烦恼喧嚣不加理会,任何杂念亦无法扰乱我古井不波的心神。
曾记否,我们在万里长城上遥望,想象着这巍峨巨龙的尽头,那里群山如画,林木葱郁,更有一泓清潭,若山间的明珠,嵌入无瑕的翡翠屏障之中。思绪回归,发觉黄昏已至,我们正踏着金色的余晖,步下岭峰。
曾记否,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旁游览,清凉的微风扑面,送来一缕缕淡香,路旁虽有些许断枝,却并不影响我们游玩的心情。听别人说,这些断枝都是被不久前光临的台风所制造,有人听后,戏称:“这岂不是台风在为我们开路?”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曾记否,那个坡度极高的山坡,坐在越野车中,我们感到身体仿佛一下子被横在空中,紧接着车就爬了上去,我们余兴未尽,回头看最后一辆车,可他们竟被卡
志必高远作文
人生的路千百条,但无论选择哪一条都要有伟大的目标来激励,有高远的志向来导航。
面对俗人之见,他不禁叹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然而他创造了奇迹,轰轰烈烈的大泽乡起义鼓舞了千百万劳动人民来反抗秦的暴政。
陈胜之所以能够创下如此丰功伟绩,除了有过人的胆识和魄力外,更重要的是他很早就确立了反抗的志向。因为有这一目标要去实现,他才能在失落时鼓舞自己;在失意时劝诫自己;在得意时警示自己;在骄傲时叫醒自己。以为他有了远大的志向才会有无穷的动力来大展“置书鱼腹”“夜篝火”的才能,从而创造出超乎常人想象的业绩。
但如果胸无大志而满足于现状只会“死于安乐”。乾隆皇帝在接见英国使者的时候就高傲的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
正是在这种目光短浅的认识下,造成了中华民族的日益衰败。假如时光倒流,清朝统治者不是目中无人而是有更高的追求的话会怎样呢?外国的知识对于落后的中国来说是稀世珍宝,而不拿来垫桌脚,外国的科学家会得到尊重而不是驱逐。我相信,凭中国人的智慧,绝不会沦落到如今的屈辱历史。
然而历史终究不能假设,正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
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篇一: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落叶的一生,不正是为了归根么?一片落叶要经历自己的一生,它也许会长成畸形,也许会长得很漂亮,总之它们不会一样。
我们正如树叶一般,也许会走过死亡或许是痛苦,是折磨还是…叛逆?
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我拥有属于自己的思维,属于自己的生命,以及掌握着自己的命运。
父母,是一种在我们看上去很奇怪的生命体,他们总在尝试着控制我们的思想,想要掌握我们的命运,所以我们队此进行了反抗,人们将之定义为;叛逆。
我,就曾经走过这条路,在这满是石头荆棘的路上,走上去总有一股钻心的痛。
我的父母是开明主义者,他们并不会对我的思想进行直接威胁。只是我的父亲性格有些急躁,但我并未遗传这个性格。所以即使我很爱我的父亲,但在很多时后我不会说,这样的积累使我的精神处于压迫状态,在一天中我爆发了,父亲从未想过他听话的儿子会有如此爆戾的一面,心中不快。于是我在某种意义上踏入了叛逆之道。我开始想要报复父亲,于是我开始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坏事;偷东西,反驳,去上网等等。一年后,棱角也终于磨平。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滚,滚远点,我看见你都烦。”随即将房门关上,我站在门外不知所措。
当晚,我脑中浮现出一些小时候的故事,我终于发现了父亲
全能偶像——罗志祥
罗志祥,或许更多的人叫他小猪,吸引我的是他的才能和幽默,而他最先让我关注的其实是“小猪”这个绰号……
论长相,罗志祥也算是英俊帅气了,为什么叫他猪呢?猪,这个又肥又懒的动物,无论如何也不能和我们帅气的罗志祥相媲美啊!带着疑惑的心情,我去网上搜索了一下。百度告诉我是因为他初中是胖的像一只猪,才被同学起了这个外号,他现在这么瘦,身材有这么好,都得益于他每天坚持不懈的运动与他减肥的决心,我心中不由的对他十分佩服,于是,他也成为了我心中的榜样,一个有毅力,有自尊心的榜样,而这个称号就一直沿袭了下来,罗志祥倒也不在意。
论才华,那他可真的是能称得上是全能偶像。写歌,他写的歌中,《爱转角》,《精舞门》等,俨然已成经典,他的歌曲风欢快,且有许多励志歌曲,令我十分喜欢;跳舞,被称为“亚洲舞王”的罗志祥,舞蹈功底可不是吹的,如果你看过几场他的表演,绝对会被他的舞技所折服,而他在幕后的练舞之辛苦,也是可想而知的,而他对待舞蹈的严肃认真,也是我所喜爱的一点;主持,他主持的节目在台湾地区之火爆,以及他在节目中幽默欢乐的主持,也为我们所熟知;表演,他参演过的电视剧很棒吧,还有电影《美人鱼》,看完后
我们是初升太阳作文600字
我们是一轮初升的太阳,我们是充满着朝气、风华正茂的中学生。在校园里,我们如饥似渴地学习;校园外,我们热情奔放地玩耍。
金秋九月,我们带着一份新奇、一份追求,步入了初中。参天大树的起点是一棵小小的种子,万丈高楼的起点是一块平常的基石。我们步入初中,就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就像初升的太阳一样充满着希望、朝气。一切都是崭新的,我们要珍惜这个新起点,要放射出自己的光芒。进入初中,不仅意味着将认识新的同学和老师,而且意味着我们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学习天地,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
我们要像初升的太阳一样无私地照射着。首先,我们和同学们要和睦相处,要共同进步,要为这个集体做贡献,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果,我们同学之间不和谐相处,班级就像一盘散沙,也就失去了所谓的集体。因此,我们要尽最大的能力去奉献集体,要团结协作、互助前行。只要将我们的力量融为一体了,我们才能放射出最耀眼的光芒。
刚上到初中,由于科目增多,难度增大,学习压力也随之增大了。但是中学的知识比小学的更丰富,更全面了。我们应当制定学习计划,让学习变得更加得心应手,学习起来也就更轻松了。我们要在这个起点上就做好准备。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不要让一点点乌云就遮住我们耀眼的光芒。
我们是初升的太阳,我们都回到了同一起跑
读《鹰志》有感
“飞是鸟类的本能,天空是它们的向往和梦想。”但在《读者》上看到了《鹰志》这篇讲述鹰成长过程的文章,我对“飞是鸟类的本能”又有了新的认识。
一只鹰从蛋壳出来后,过不了几天,母鹰便减少小鹰的食物,驱使它们互相争食,直至其中的强者吃掉弱者。等小鹰能飞起来了,母鹰就会把它们翅膀中骨骼折断,然后把它们从高处推下去。小鹰虽然因折断了翅膀中的骨骼而浑身剧痛,但它必须挣扎着飞翔,否则就会摔死。挣扎使它们的翅膀得到了供血,在短时间内便可痊愈,而痊愈后的翅膀将坚硬如铁,更具力量。这是鹰遭受的第一次死亡的考验。到了四十岁时,因尖利的双爪开始老化,不能自如抓捕猎物;喙上也结了又长又弯的茧,对进食阻碍很大;最痛心的是,双翅上的羽毛也厚厚地堆在一起,使它不能轻盈地飞翔。这时,它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让生命获得新生。鹰都会选择用一百五十天左右的时间让自己获得新生。首先,它用很大的力气将结茧的喙狠狠地磕在岩石上,下子便把老化的喙和嘴巴连皮带肉磕掉,忍着剧痛等待新喙长出。新喙长出来后,它立刻,用新喙把老趾甲一个个拔掉。那同样又是一次血淋淋的更新。不久,新的趾甲长出来了,用新的趾甲把旧的羽毛扯掉
曾走过作文1000字
曾走过小贩遍布的公园,曾走过小吃摊满是的大街,曾走过鱼虾盛盈的河边,曾走过辣味飘香的农家厨房,曾走过……对,没错。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亦是我永远都改变不了的根。每每想起这些曾走过的地方,我心头不免升腾起一股浓浓的思念。
人的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不重要的记忆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然消磨,无需疑问,给我们留下影响最深的,往往是那些在回忆里也蘸着糖人上糖浆的味道的记忆。还有那些七彩的花灯,招摇舞过的金龙都是深深埋在人生土地上的根。每当我们这棵人生的大树遭遇大风大雨,那曾在土地下盘枝纵横的根就是此刻抵挡风雨的力量。本源力量给予的精神支持是不可忽视的。
当那些曾走过的地方统统变成回忆的时候,也是根该老去的时候了。这让我想起中国人去世后一定要在故土入葬的情结,但是话说回来,人们缘何要落叶归根?在我看来,落叶归根是把自己逝去的身体但永不失去的精神存放在故乡那层走过的地方。比如说人可以忘了故乡在哪里却永远忘不了故乡这个名词是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源头,这是原则上的问题。
在海外的华侨几代的传下来,他们想要做的还是寻根!找到父辈们曾走过的家乡,去感受那里与现在生活的地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我也是在广州生活了很久的人,虽然很少回去,但内心深处一直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