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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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钢背作文600字
有的人喜欢胆小的蜗牛,有的人喜欢毛茸茸的小狗,还有的人喜欢乖巧的小猫,但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乌龟——钢背。
钢背长得可爱极了,它浑身翡翠似的绿色,远看就像一块碧绿的石头。走近看,钢背的头尖尖的,有一抹红色在它的头顶,像戴着一条鲜红的小小头巾。一双黑溜溜的小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快来保护我,我害怕。”钢背的身体被包在坚硬的壳里,它的壳远看圆圆的,近看其实表面凹凸不平,由几个大小不一的、如同宝石形状的六边形相间红绿线条组成的椭圆形。钢背的前脚有三个爪子,短短的,红绿相间,每个小爪子之间还有一块碧绿的蹼。钢背的后腿白绿相间,同样每个小爪子之间也有一块碧绿的蹼,钢背的尾巴又粗又短,一有动静小尾巴就缩回壳里去。
钢背不仅长得可爱,它吃起东西来也很可爱。我把几颗小小的饲料一放在鱼缸里,钢背就慢悠悠地爬过去,用它的“芝麻小嘴”一点一点地吃着。过了半个小时,它才慢慢吃完。
我和钢背是一对好朋友。有一次,我把小粒的饲料一会儿放在这边,一会会放在那边。钢背总是来回慢慢悠悠地爬来爬去。瞧!它一步步,摇摇晃晃,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颗小饲料。它有时一不小心爬到鱼缸壁上,摔了个四脚朝天,头、脚、尾巴一起
钢牙记作文1000字
“妈我要去整牙。”
“你想好了吗?听别人说整牙会很疼的。”
“嗯”。我点了点头,下定了决心。
我躺到了医用座椅上,然后,就不知道我的嘴被什么东西给撑了起来,许多的机器在我的嘴边“萦绕”着,不一会儿,机器便咕噜咕噜的开始运转了,用了一个上午的工夫,我的牙齿就“超进化”成了大钢牙,钢牙与钢牙之间还用一圈钢丝连接着。
“这感觉无非就是牙齿被什么东西给拉着吗!又不疼!哪里有他们说的那么夸张啊!”我心中暗自想道。又去照了照镜子,偶然发现这钢牙好像就是牙齿带了装饰品一样,亮亮的,还闪着银光。我时不时的张开嘴,炫耀自己的大钢牙,笑了笑觉得很有艺术感。
“在接下来两年的时间里,你都要戴着它,要注意不能吃硬的东西……”牙医嘱咐着。
牙医说的话一直在我的耳边回响,回到家,我的的牙果然变得异常疼痛,就像无数枚针在刺着牙齿,胀痛得没完没了,乃至整个口腔都在颤抖着,疼痛经过神经末梢传到了眼睛,使整只眼睛都遍布血丝,然后又传入大脑,使我头痛难忍。这时才意识到原来真的很疼。我冲向冰箱,从中抠
曾喜欢的人
他有女朋友。每天都炫耀,他和他女朋友的光辉事迹,总说我媳妇儿白纤怎么怎么样。白纤是个很直爽,很活泼的女孩儿。
听说她素描很好,有时,我真想和她切磋切磋。有时,我会很迷茫,因为我感到很奇怪。既然他有女朋友,那为什么还要和班里女孩暧昧,为什么要如此细腻,为什么要那么滥情。
有时,他善良的,或者说宽容的,让我想骂他。有时,我会想,他为何要对我如此温柔,为何要招惹我。
在和他做同桌的那段日子。我真觉着自己像一个娘娘,或者说是一个公主。
他会在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告诉我正确答案。他是第一个告诉我答案的人。
他会在我趴在课桌上睡觉时,把吹着冷风的窗轻轻推上。他是第一个为我入眠推窗的人。
他会在我写完作业后,嚷嚷着要抄。他是第一个抄我作业的人。
他会在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时,再重复一遍,又揉揉我的发。他是第一个抚摸我头发的人。
他会在我胃疼,不想动弹时,为我打水。他是第一个如此关心我的人。
这些除父母之外,只有他一人为我做过。
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他一发不可收拾,喜欢的一塌糊涂。后来,他在我心里,已经怎样抹,都抹不掉了。
他却说:“对不起,我有白纤了。我答应过她,将来是要娶她的。”
那一刻我的心砰的一声碎了,毫无征兆
曾记否作文
曾记否,北京的长城戍边,江南的碧柳拂岸,坝上的黄沙漫卷,壶口的浊流激湍,华山的直刺青天,还有那无名山水的绿意盎然……
——题记
曾记否,那出行的快乐,欢景的悠哉和归途的不舍?
曾记否,我们枕在草地,仰望天空中那悠悠的白云,又爬起身,远眺那林涛阵阵、嫩芽初露,虽地处无名山水之中,可我却如在仙境般享受,我身若修行数十年的道士,于世间种种烦恼喧嚣不加理会,任何杂念亦无法扰乱我古井不波的心神。
曾记否,我们在万里长城上遥望,想象着这巍峨巨龙的尽头,那里群山如画,林木葱郁,更有一泓清潭,若山间的明珠,嵌入无瑕的翡翠屏障之中。思绪回归,发觉黄昏已至,我们正踏着金色的余晖,步下岭峰。
曾记否,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旁游览,清凉的微风扑面,送来一缕缕淡香,路旁虽有些许断枝,却并不影响我们游玩的心情。听别人说,这些断枝都是被不久前光临的台风所制造,有人听后,戏称:“这岂不是台风在为我们开路?”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曾记否,那个坡度极高的山坡,坐在越野车中,我们感到身体仿佛一下子被横在空中,紧接着车就爬了上去,我们余兴未尽,回头看最后一辆车,可他们竟被卡
志必高远作文
人生的路千百条,但无论选择哪一条都要有伟大的目标来激励,有高远的志向来导航。
面对俗人之见,他不禁叹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然而他创造了奇迹,轰轰烈烈的大泽乡起义鼓舞了千百万劳动人民来反抗秦的暴政。
陈胜之所以能够创下如此丰功伟绩,除了有过人的胆识和魄力外,更重要的是他很早就确立了反抗的志向。因为有这一目标要去实现,他才能在失落时鼓舞自己;在失意时劝诫自己;在得意时警示自己;在骄傲时叫醒自己。以为他有了远大的志向才会有无穷的动力来大展“置书鱼腹”“夜篝火”的才能,从而创造出超乎常人想象的业绩。
但如果胸无大志而满足于现状只会“死于安乐”。乾隆皇帝在接见英国使者的时候就高傲的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
正是在这种目光短浅的认识下,造成了中华民族的日益衰败。假如时光倒流,清朝统治者不是目中无人而是有更高的追求的话会怎样呢?外国的知识对于落后的中国来说是稀世珍宝,而不拿来垫桌脚,外国的科学家会得到尊重而不是驱逐。我相信,凭中国人的智慧,绝不会沦落到如今的屈辱历史。
然而历史终究不能假设,正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
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篇一: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落叶的一生,不正是为了归根么?一片落叶要经历自己的一生,它也许会长成畸形,也许会长得很漂亮,总之它们不会一样。
我们正如树叶一般,也许会走过死亡或许是痛苦,是折磨还是…叛逆?
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我拥有属于自己的思维,属于自己的生命,以及掌握着自己的命运。
父母,是一种在我们看上去很奇怪的生命体,他们总在尝试着控制我们的思想,想要掌握我们的命运,所以我们队此进行了反抗,人们将之定义为;叛逆。
我,就曾经走过这条路,在这满是石头荆棘的路上,走上去总有一股钻心的痛。
我的父母是开明主义者,他们并不会对我的思想进行直接威胁。只是我的父亲性格有些急躁,但我并未遗传这个性格。所以即使我很爱我的父亲,但在很多时后我不会说,这样的积累使我的精神处于压迫状态,在一天中我爆发了,父亲从未想过他听话的儿子会有如此爆戾的一面,心中不快。于是我在某种意义上踏入了叛逆之道。我开始想要报复父亲,于是我开始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坏事;偷东西,反驳,去上网等等。一年后,棱角也终于磨平。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滚,滚远点,我看见你都烦。”随即将房门关上,我站在门外不知所措。
当晚,我脑中浮现出一些小时候的故事,我终于发现了父亲
全能偶像——罗志祥
罗志祥,或许更多的人叫他小猪,吸引我的是他的才能和幽默,而他最先让我关注的其实是“小猪”这个绰号……
论长相,罗志祥也算是英俊帅气了,为什么叫他猪呢?猪,这个又肥又懒的动物,无论如何也不能和我们帅气的罗志祥相媲美啊!带着疑惑的心情,我去网上搜索了一下。百度告诉我是因为他初中是胖的像一只猪,才被同学起了这个外号,他现在这么瘦,身材有这么好,都得益于他每天坚持不懈的运动与他减肥的决心,我心中不由的对他十分佩服,于是,他也成为了我心中的榜样,一个有毅力,有自尊心的榜样,而这个称号就一直沿袭了下来,罗志祥倒也不在意。
论才华,那他可真的是能称得上是全能偶像。写歌,他写的歌中,《爱转角》,《精舞门》等,俨然已成经典,他的歌曲风欢快,且有许多励志歌曲,令我十分喜欢;跳舞,被称为“亚洲舞王”的罗志祥,舞蹈功底可不是吹的,如果你看过几场他的表演,绝对会被他的舞技所折服,而他在幕后的练舞之辛苦,也是可想而知的,而他对待舞蹈的严肃认真,也是我所喜爱的一点;主持,他主持的节目在台湾地区之火爆,以及他在节目中幽默欢乐的主持,也为我们所熟知;表演,他参演过的电视剧很棒吧,还有电影《美人鱼》,看完后
读《鹰志》有感
“飞是鸟类的本能,天空是它们的向往和梦想。”但在《读者》上看到了《鹰志》这篇讲述鹰成长过程的文章,我对“飞是鸟类的本能”又有了新的认识。
一只鹰从蛋壳出来后,过不了几天,母鹰便减少小鹰的食物,驱使它们互相争食,直至其中的强者吃掉弱者。等小鹰能飞起来了,母鹰就会把它们翅膀中骨骼折断,然后把它们从高处推下去。小鹰虽然因折断了翅膀中的骨骼而浑身剧痛,但它必须挣扎着飞翔,否则就会摔死。挣扎使它们的翅膀得到了供血,在短时间内便可痊愈,而痊愈后的翅膀将坚硬如铁,更具力量。这是鹰遭受的第一次死亡的考验。到了四十岁时,因尖利的双爪开始老化,不能自如抓捕猎物;喙上也结了又长又弯的茧,对进食阻碍很大;最痛心的是,双翅上的羽毛也厚厚地堆在一起,使它不能轻盈地飞翔。这时,它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让生命获得新生。鹰都会选择用一百五十天左右的时间让自己获得新生。首先,它用很大的力气将结茧的喙狠狠地磕在岩石上,下子便把老化的喙和嘴巴连皮带肉磕掉,忍着剧痛等待新喙长出。新喙长出来后,它立刻,用新喙把老趾甲一个个拔掉。那同样又是一次血淋淋的更新。不久,新的趾甲长出来了,用新的趾甲把旧的羽毛扯掉
我是钢牙仔作文600字
我的牙比别人的都要值钱。
或许有人会联想到满口金牙,戴着条粗金链子,食指与中指之间夹着某个品牌的高档雪茄的土豪。其实不然,我的牙上带着一套磨人的矫正器。
经过两年的心理战争,三年前胆小的我还是决定去整牙,就是因为这口龅牙从小受到多少的嘲笑,数都数不清楚。
当主治医生用药物将矫正器一颗一颗粘在牙齿上开始,满口的不适应从牙龈传达到大脑,遍布全身。钢丝拉起来的一刻,那种从未有过的酥麻感席卷而来,满嘴的矫正器,是我的嘴巴再也没有了以往闭合的舒适感。
当我走进班级的那一刻起,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目光注视着我,不是因为班里多了个金城武,而是多了一位钢牙仔。从那一刻起,我不敢大笑,不敢说话,甚至牙痛得连饭都吃不下去。我开始怀疑,我用金钱,用时间外加磨人的疼痛,换来同学们的嘲笑与不理解,这真的值得吗?
可转念又想:我是有一口不漂亮的钢牙,但我甘愿用时间来打磨我想要的东西——也许只是一口整齐而洁白的牙齿,也需要整整三年的付出。这一路上,牙套不仅只带给了我一口漂亮的牙齿,还给我带来的一个只属于经历者的心灵蜕变的一个过程。看到目标而不在意路人的目光,他们的目光只会看到你的付出,而非你的收获。
如果没有牙套,我永远也不会知道我的内心有多么的脆弱,别人的一词一
曾走过作文1000字
曾走过小贩遍布的公园,曾走过小吃摊满是的大街,曾走过鱼虾盛盈的河边,曾走过辣味飘香的农家厨房,曾走过……对,没错。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亦是我永远都改变不了的根。每每想起这些曾走过的地方,我心头不免升腾起一股浓浓的思念。
人的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不重要的记忆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然消磨,无需疑问,给我们留下影响最深的,往往是那些在回忆里也蘸着糖人上糖浆的味道的记忆。还有那些七彩的花灯,招摇舞过的金龙都是深深埋在人生土地上的根。每当我们这棵人生的大树遭遇大风大雨,那曾在土地下盘枝纵横的根就是此刻抵挡风雨的力量。本源力量给予的精神支持是不可忽视的。
当那些曾走过的地方统统变成回忆的时候,也是根该老去的时候了。这让我想起中国人去世后一定要在故土入葬的情结,但是话说回来,人们缘何要落叶归根?在我看来,落叶归根是把自己逝去的身体但永不失去的精神存放在故乡那层走过的地方。比如说人可以忘了故乡在哪里却永远忘不了故乡这个名词是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源头,这是原则上的问题。
在海外的华侨几代的传下来,他们想要做的还是寻根!找到父辈们曾走过的家乡,去感受那里与现在生活的地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我也是在广州生活了很久的人,虽然很少回去,但内心深处一直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