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益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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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益作文600字
一本看似十分普通的东西,当你轻轻揭开他的时候,神奇而多彩的光芒照射而出,带领你走向其中的五彩世界,让你在迷途中寻回自己,在伤心中坚强自己,在无知中读懂自己。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爱读书,只喜欢看一些漫画方面之内的册子,从一次偶然中,我爱上了书,爱读书,以读书为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那次,我的弟弟说要讲个故事给我听,我就逗他说:“看你有什么好事。”弟弟开始拿书读给我听,一边配故事中的动作神态给我看,我们俩笑呵呵的,一张书页纸从书中掉下来,我捡起来看,讲了古代有一位伟人为了读书,凿开隔壁的墙透光来照在书上,以此阅读,夜晚了,他还在那看,而且因为没有烛光他都要想办法看书,从中获取知识,获得快乐。
这个故事中,深深感撼我,别人没有条件都要创造条件看书。读书。而我有条件都不爱读书,我很感动,从此以后,我开始试着看一些作文故事方面的书,书中的故事深深的吸引我,后来我扩大阅读范围,看一些哲理教育知识方面的书,我从中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之后,我随手拿书就看,在书中我体味到作者的伤与乐,书中的道理我在脑海中形成。
当我生气的时候,书中的语句告诉我莫生气,当我骄傲时,书中的一句句莫骄傲的名言,使我更努力的向上,不再骄傲。
是书,让我在生活有了一
穷且益坚作文800字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我认为这是滕王阁序中全文最富思想意义的警语。为此我们就应多多的学习这种精神。
古往今来有多少有志之士,面对一切艰难险阻,总能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即使在郁郁不得志的逆境当中也不消沉放弃。东汉马援云:“大丈夫为志,穷当益坚,老当益壮。”王勃在此应用,警示那些“失路之人”不要因年华易逝和处境困顿而自暴自弃。而王勃此时正怀才不遇,但仍有这般情怀,确实难能可贵。
首先,我们要树立远大的志向,并且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理想。志向是催人奋进的动力,时刻激励着人前进。只有树立远大的志向才会获得成功。当陈胜在垄上高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时,他就注定成为农民起义的第一人;当居里夫人放弃富贵安逸的生活,她就注定发现镭。相反,没有远大的志向,一生必将会虚度光阴、碌碌无为。仲永一生没有自己树立远大志向,只听起父的摆布,最终还不是多一个天才沦为一个庸人吗?
所以我们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要坚强,永远不放弃心中的目标。霍金,一个只能靠机器说话,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却震撼了世界。在他21岁时,命运与他开了个玩笑,他患上了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曾喜欢的人
他有女朋友。每天都炫耀,他和他女朋友的光辉事迹,总说我媳妇儿白纤怎么怎么样。白纤是个很直爽,很活泼的女孩儿。
听说她素描很好,有时,我真想和她切磋切磋。有时,我会很迷茫,因为我感到很奇怪。既然他有女朋友,那为什么还要和班里女孩暧昧,为什么要如此细腻,为什么要那么滥情。
有时,他善良的,或者说宽容的,让我想骂他。有时,我会想,他为何要对我如此温柔,为何要招惹我。
在和他做同桌的那段日子。我真觉着自己像一个娘娘,或者说是一个公主。
他会在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告诉我正确答案。他是第一个告诉我答案的人。
他会在我趴在课桌上睡觉时,把吹着冷风的窗轻轻推上。他是第一个为我入眠推窗的人。
他会在我写完作业后,嚷嚷着要抄。他是第一个抄我作业的人。
他会在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时,再重复一遍,又揉揉我的发。他是第一个抚摸我头发的人。
他会在我胃疼,不想动弹时,为我打水。他是第一个如此关心我的人。
这些除父母之外,只有他一人为我做过。
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他一发不可收拾,喜欢的一塌糊涂。后来,他在我心里,已经怎样抹,都抹不掉了。
他却说:“对不起,我有白纤了。我答应过她,将来是要娶她的。”
那一刻我的心砰的一声碎了,毫无征兆
曾记否作文
曾记否,北京的长城戍边,江南的碧柳拂岸,坝上的黄沙漫卷,壶口的浊流激湍,华山的直刺青天,还有那无名山水的绿意盎然……
——题记
曾记否,那出行的快乐,欢景的悠哉和归途的不舍?
曾记否,我们枕在草地,仰望天空中那悠悠的白云,又爬起身,远眺那林涛阵阵、嫩芽初露,虽地处无名山水之中,可我却如在仙境般享受,我身若修行数十年的道士,于世间种种烦恼喧嚣不加理会,任何杂念亦无法扰乱我古井不波的心神。
曾记否,我们在万里长城上遥望,想象着这巍峨巨龙的尽头,那里群山如画,林木葱郁,更有一泓清潭,若山间的明珠,嵌入无瑕的翡翠屏障之中。思绪回归,发觉黄昏已至,我们正踏着金色的余晖,步下岭峰。
曾记否,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旁游览,清凉的微风扑面,送来一缕缕淡香,路旁虽有些许断枝,却并不影响我们游玩的心情。听别人说,这些断枝都是被不久前光临的台风所制造,有人听后,戏称:“这岂不是台风在为我们开路?”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曾记否,那个坡度极高的山坡,坐在越野车中,我们感到身体仿佛一下子被横在空中,紧接着车就爬了上去,我们余兴未尽,回头看最后一辆车,可他们竟被卡
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篇一: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落叶的一生,不正是为了归根么?一片落叶要经历自己的一生,它也许会长成畸形,也许会长得很漂亮,总之它们不会一样。
我们正如树叶一般,也许会走过死亡或许是痛苦,是折磨还是…叛逆?
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我拥有属于自己的思维,属于自己的生命,以及掌握着自己的命运。
父母,是一种在我们看上去很奇怪的生命体,他们总在尝试着控制我们的思想,想要掌握我们的命运,所以我们队此进行了反抗,人们将之定义为;叛逆。
我,就曾经走过这条路,在这满是石头荆棘的路上,走上去总有一股钻心的痛。
我的父母是开明主义者,他们并不会对我的思想进行直接威胁。只是我的父亲性格有些急躁,但我并未遗传这个性格。所以即使我很爱我的父亲,但在很多时后我不会说,这样的积累使我的精神处于压迫状态,在一天中我爆发了,父亲从未想过他听话的儿子会有如此爆戾的一面,心中不快。于是我在某种意义上踏入了叛逆之道。我开始想要报复父亲,于是我开始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坏事;偷东西,反驳,去上网等等。一年后,棱角也终于磨平。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滚,滚远点,我看见你都烦。”随即将房门关上,我站在门外不知所措。
当晚,我脑中浮现出一些小时候的故事,我终于发现了父亲
多多益善作文800字
大千世界,各态的物,各样的人,各色的职业,数不胜数。一个人,可以拥有各色的衣服,可以拥有各样的动作,为什么要在职业一事压抑自己的天性,拘于一方呢?古人亦云:“多多益善!”
为什么要多呢?善又体现在哪里呢?且听我娓娓道来。
如今的世界,平静而又美好。这是一个多元化的世界。而多种职业正是因此出现。
繁华的街道上,走过的每一个行人都不一定大富大贵。他们在经济上或多或少会有些问题,因而他们需要工作,可是一份工资并不高的工作在如今的时代已经不够,于是他们选择挑战更高的难度——多种职业。尽管苦,尽管累,只要能让家人幸福,一切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于充满斗志的青年们来说,多种职业是培养他们能力的不错选择。随着时代的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大。兼有多种职业的他们,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给自己制订计划,能使他们更准确的规划自己的人生;兼有多种职业的他们,能接触多方面的事物的真实面目,能接触多阶层的人,能进入多个领域,从而扩大自己的视野;兼有多种职业的他们,经过不懈的努力,总会成为人中龙凤。远方有山,有海,远方飘扬着他们的梦,多种职业使他们独立在传统的影子外,毛孔舒逸,呼吸无羁。
多种职业,多样生活,多个领域,多种人,姿生
读音乐的灵魂作文800字
可曾记得母亲在枕边轻轻哼唱《摇篮曲》催我们入眠?可曾记得夜行路上不安的公交车里播放着一首首“晚间音乐”供听众灵魂的休憩?可曾记得高考路上慷慨激昂的《我要飞得更高》伴我们一路走来……
这是音乐的魂在牵引着人们,“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音乐,犹如一条从未剪断过的丝带拽引人们回归心灵的故里。
以前,音乐在收音机里静静的流淌;后来,音乐被我们关在亲切的复读机里;而现在,音乐则被嵌入小小的mp3播放器。音乐随着我们一路走来,变换着各种姿态带给我们心如止水的宁静,它变了个头,变了方式,始终不变的是那躺在音乐里的灵魂。
打开播放器,温婉、流畅的音乐飘入耳膜,我们用心聆听,伸出手囊括住音乐,人间尘世的喧闹抛于脑后。希腊哲人柏拉图说:“音乐应该归宿到对美的爱。”我始终相信,爱音乐的人定是热爱生命的人,读了迟子建的《听时光飞舞》我更是觉得,也许只有那悠扬虔诚的洞经音乐能打动月光,让它也忍不住想出来听听。这时,我更能体会迟子建那“穿着长纱,伴着音乐起舞定能迷倒唐太宗”的幻想,那是音乐的魂在支配着人们的血与肉啊!
听贝多芬的《月光曲》,舒伯特的《小
曾走过作文1000字
曾走过小贩遍布的公园,曾走过小吃摊满是的大街,曾走过鱼虾盛盈的河边,曾走过辣味飘香的农家厨房,曾走过……对,没错。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亦是我永远都改变不了的根。每每想起这些曾走过的地方,我心头不免升腾起一股浓浓的思念。
人的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不重要的记忆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然消磨,无需疑问,给我们留下影响最深的,往往是那些在回忆里也蘸着糖人上糖浆的味道的记忆。还有那些七彩的花灯,招摇舞过的金龙都是深深埋在人生土地上的根。每当我们这棵人生的大树遭遇大风大雨,那曾在土地下盘枝纵横的根就是此刻抵挡风雨的力量。本源力量给予的精神支持是不可忽视的。
当那些曾走过的地方统统变成回忆的时候,也是根该老去的时候了。这让我想起中国人去世后一定要在故土入葬的情结,但是话说回来,人们缘何要落叶归根?在我看来,落叶归根是把自己逝去的身体但永不失去的精神存放在故乡那层走过的地方。比如说人可以忘了故乡在哪里却永远忘不了故乡这个名词是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源头,这是原则上的问题。
在海外的华侨几代的传下来,他们想要做的还是寻根!找到父辈们曾走过的家乡,去感受那里与现在生活的地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我也是在广州生活了很久的人,虽然很少回去,但内心深处一直都给
也曾调皮作文600字
幼时的我,十分调皮。别看我现在挺严肃、挺文静的,但那时的我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总喜欢闹出点什么事情,不然就感觉浑身难受。
我曾拿剃须刀乱剃自己的头发;也曾把浴室搞得像发大水了似的;还曾经把爸爸妈妈的手机偷偷藏起来,结果自己都忘记藏在了哪儿。
有一次,在外婆家,我和姐姐偷偷跑到了阳台,准备实施我们的秘密计划。我拿来一个大盆,装满水,“嘿嘿嘿!”我坏笑着,想起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就忍不住偷笑。我把盆端给姐姐,我们俩站在窗前,凝视着路上的行人,时机一到,就把水往下泼。这时,只见一个阿姨边看手机边走着,我们俩觉得时机已到,三二一……姐姐猛地将水往下泼,调皮的水滴向那位阿姨奔去,只见她瞬间变成了落汤鸡,我和姐姐立刻蹲下,生怕被发现,完成计划后的我们俩捧腹大笑,觉得十分有趣,那位阿姨被泼后的样子可真滑稽。
我还曾亲自埋葬了一辆玩具卡车。那天,我到楼下花园里去玩,突然,我在一个花坛边上看见了一辆玩具卡车,已经坏掉了。我灵机一动,心想:将它埋了吧!我飞快地跑回家中,因找不着铲子,便直接将锅铲拿下去。挖好坑,埋了它后,我还拿木棒在地上画了个叉,代表这儿埋了一辆卡车。
现在的我,变得十分文静。上课时我认真听讲,端正地
曾老师作文1000字
在教过我的所有老师中,最让我敬佩的是教我数学的曾老师。
曾老师身体魁梧,卷卷的头发,总是穿着蓝色中山服,他爱好不多,有空就辅导我们功课或者给我们介绍新看到的好书。他平时说话不是太多,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其实,曾老师创造过全班24个满分的辉煌记录。由于我们班也是全年级最优秀的班,于是学校就把曾老师安排到了我们班。
曾老师教学很有特色,不教死板的书本知识,而是活学活用,让我们自己出题,在练习完之后将题目一改,就成了当天上课的内容了。曾老师上课时的课堂气氛非常活跃,同学们都喜欢上他的课。每次下课曾老师总是坐在教室里等待同学们提问,耐心又细致地给予解答。
我们班同学赵晓钢以前的数学成绩总是六七十分,没少拖我们班的“后腿”。以前的老师都觉得晓钢的智商有问题。曾老师来后,对赵晓钢格外关心,经常给他“开小灶”,帮他把以前遗留的问题搞清楚。他对晓钢说:“学数学就是不能放过问题,一点一点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你的解题能力就会逐步提高。”期中考试前,赵晓钢居然破天荒地考了90分,晓钢高兴得哭了,曾老师欣慰地笑了。
我清楚的记得,在一次数学月考中,我将一道口算题做错了,试卷发下来之后,我看见在试卷上醒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