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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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寄君
一种感觉,有点失意有点黯然。
世间的情,如若烟消云散,那到底需要多少年,才能如流星般了无痕迹?至爱深情到底需要沉淀多少年,才能如清水般澄澈安宁?
请原谅我的任性。你不知道,我的旁若无人让我的青春怎样苍白如纸。我只是想,快速凋零,快速凋零,从此,再无期盼,再无疼痛。而他们看到的,只是冷傲。有谁知道,葬一段过往,要搭进整个青春?若我早知,我定不会为了心中的疑惑想要给自己一个解释,给去留一个交代。我承认自己不够坦然,我的外表很柔弱,我的灵魂很高傲,我的内心趋于平淡,所以,请允许我冷若冰霜,然后自顾自诗意地一抹冷笑,淡若云丝。
总是以为自己忘了,可那些怀念呢?怀念的是你,还是怀念曾经纯白如纸的自己?那个小小的任性而计较的,那个傻傻的女子,永远的,扔给了旧时光。
曾经的年少,那是一个回不去的梦,从此,不再说生生世世。
有时候想,如果让疑惑永远只是疑惑,那些最初的美好,是不是就永远留在了心底?那些深藏的疼痛,想起来,都还泛些青涩的甜蜜的味道?
时光荏苒,有谁的好,还会如最初一样,那么轻易的就好进了心里?那些纯粹而透明的忧伤,还能在怎样的夜里长出一树晶莹剔透的玲珑心思?
对,我依旧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了你的回眸你的叩问。就算我脆弱的无依靠,我也会若无其事地决然消失,杳无音信
维尼的生日作文400字
一天,小熊维尼在树林里一边唱歌,一边悠闲地散步。这时小熊维尼看见树上有很多香甜可口的蜂蜜。
维尼像闪电一样快地爬上树,可是,树太高了,维尼爬到第三个树枝时,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蜂蜜的香味太诱人了,它坚持不懈,努力向上爬。眼看就要吃到蜂蜜了,可是,维尼突然听到跳跳虎和黛比在叫它:“维尼,维尼,维尼你在哪里?”
可怜的维尼吓了一跳,脚一滑,不小心摔了下去,像从天空中坠落的树叶。维尼害怕极了,觉得自己会摔死,没想到的是,跳跳虎居然接住了自己。
“哈哈,维尼你去哪了,我和黛比一直在找你。”跳跳虎抱着维尼说:“请闭上你的眼睛。”
“为什么呢?”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维尼闭上了眼睛,跳跳虎带着维尼不知走了多远。跳跳虎和黛比一起说:“你在这儿等一下,我们马上回来。”
这时,维尼听到了美妙的音乐声:“祝你生日快乐!”是大家的声音,维尼像进入仙境般,陶醉在那美妙的音乐里。跳跳虎说:“睁开眼睛吧。”
维尼看到了大家手上都拿着礼物很感激。“谢谢大家!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也是
曾喜欢的人
他有女朋友。每天都炫耀,他和他女朋友的光辉事迹,总说我媳妇儿白纤怎么怎么样。白纤是个很直爽,很活泼的女孩儿。
听说她素描很好,有时,我真想和她切磋切磋。有时,我会很迷茫,因为我感到很奇怪。既然他有女朋友,那为什么还要和班里女孩暧昧,为什么要如此细腻,为什么要那么滥情。
有时,他善良的,或者说宽容的,让我想骂他。有时,我会想,他为何要对我如此温柔,为何要招惹我。
在和他做同桌的那段日子。我真觉着自己像一个娘娘,或者说是一个公主。
他会在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告诉我正确答案。他是第一个告诉我答案的人。
他会在我趴在课桌上睡觉时,把吹着冷风的窗轻轻推上。他是第一个为我入眠推窗的人。
他会在我写完作业后,嚷嚷着要抄。他是第一个抄我作业的人。
他会在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时,再重复一遍,又揉揉我的发。他是第一个抚摸我头发的人。
他会在我胃疼,不想动弹时,为我打水。他是第一个如此关心我的人。
这些除父母之外,只有他一人为我做过。
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他一发不可收拾,喜欢的一塌糊涂。后来,他在我心里,已经怎样抹,都抹不掉了。
他却说:“对不起,我有白纤了。我答应过她,将来是要娶她的。”
那一刻我的心砰的一声碎了,毫无征兆
达洛维夫人读后感
赛普蒂莫斯的疯狂——读《达洛维夫人》有感
疯狂,使他成为了一个谜。
读过了《达洛维夫人》,对书中的另外一位主人公“赛普蒂莫斯”印象深刻。尤其是他的疯狂。
我知道,在书中,赛普蒂莫斯的疯狂代表着一种非理性的,包含在深沉无边的黑暗中的,沉默的思考。观其一生,书中对他的描写其实更像是作者本人亲身经历的写照。
维吉尼亚伍尔夫,这位旷世奇女子,拥有美艳的外表,出生于一个知识贵族之家,但由于家长制对其残酷的迫害,才使得她一次又一次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这种疯狂同时也带给了她一种创造力的爆发,一种特殊的敏感的思维方式,所以才有了《达洛维夫人》这部作品,才有了伍尔夫文学史上的盛名。
我们常常崇拜理性,却排斥疯狂。然而,如果说理性是白昼的话,那黑夜便是疯狂。黑夜总会在有一个时刻取代理性,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白昼的消失,二者间相互不停息的转换,才有自然界的规律运行。
但我却选择走进疯狂,去探索疯狂。在《达洛维夫人》中,伍尔夫通过自己的亲身感受为我们揭示了一个“沉默不语”的非理性的心灵世界,她用尽毕生气力,要打破这种缄默的状态。伍尔夫这种写作的欲望以及她背后想要传达出的一种独立,自由,发出自己声音的想法就像一株
藏君洞作文400字
国庆节,爸爸决定带我们到湄江的藏君洞玩一玩。眉江旅游区有好几个景点,我们选择了,“藏君洞。”
爸爸说:洞中的“君”可是古代皇帝朱充文呀!这回可以到皇帝住过的地方玩,那真的赚大了!
走了三个钟头的车程,我们终于来到了藏君洞口,一股阴深,恐怖的气息悄悄的进入我们鼻孔。洞里黑黑,只听到有细细的流水声,令大家不禁打了一个冷颤。我小声的说:“这个洞一定是鬼屋!”王帝的胆子还真大,敢住在这里。
我们戴上安全帽一步一步的往里面走,先是五颜六色的光芒,毫不留情的照射着我们的眼睛上。看不清前行的道路,只能用手触摸着旁边的钟乳石缓缓前行……终于,走进了大殿。映入眼帘的是:至高无上的“宝座”四周闪耀着金光。好美呀!进入大殿的人们,无一不赞叹它的金碧辉煌与金光烂烂。我也很好奇的跳上了皇座,也享受享受龙椅的滋味!
除了惠帝殿,还有举世无双的天宫浴池,犹如仙境的御花园,华夏一绝向国宝厅,风云变幻的二重天……
好似人间仙境,世外桃源,令游客们如痴如醉,流连忘返……
曾记否作文
曾记否,北京的长城戍边,江南的碧柳拂岸,坝上的黄沙漫卷,壶口的浊流激湍,华山的直刺青天,还有那无名山水的绿意盎然……
——题记
曾记否,那出行的快乐,欢景的悠哉和归途的不舍?
曾记否,我们枕在草地,仰望天空中那悠悠的白云,又爬起身,远眺那林涛阵阵、嫩芽初露,虽地处无名山水之中,可我却如在仙境般享受,我身若修行数十年的道士,于世间种种烦恼喧嚣不加理会,任何杂念亦无法扰乱我古井不波的心神。
曾记否,我们在万里长城上遥望,想象着这巍峨巨龙的尽头,那里群山如画,林木葱郁,更有一泓清潭,若山间的明珠,嵌入无瑕的翡翠屏障之中。思绪回归,发觉黄昏已至,我们正踏着金色的余晖,步下岭峰。
曾记否,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旁游览,清凉的微风扑面,送来一缕缕淡香,路旁虽有些许断枝,却并不影响我们游玩的心情。听别人说,这些断枝都是被不久前光临的台风所制造,有人听后,戏称:“这岂不是台风在为我们开路?”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曾记否,那个坡度极高的山坡,坐在越野车中,我们感到身体仿佛一下子被横在空中,紧接着车就爬了上去,我们余兴未尽,回头看最后一辆车,可他们竟被卡
贾维斯的自白作文1000字
“为您服务,先生。”贾维斯如此说道。
如果看过《钢铁侠》系列电影的话,一定对这个人工智能不陌生。他语气平淡,处事不惊,一贯地分析出最精确的数据,来给他的主人最有效的帮助。无数次,我梦想着人类有一天也能开发出贾维斯,但是现在,人类连对人工智能的看法都有了很大的分歧。即便如此,我仍对它抱有期待。一部分人认为人工智能像人类一样思考会给人类带来灭亡,而另一部分人则和我一样,对人工智能抱有期待。
前者的不安可以理解,自从AlphaGo击败了中国棋手柯洁之后,网民就炸开了锅,有人发表了对柯洁的理解,有人则开始分析AlphaGo的程序。无论二者说了什么,他们其实都暗含了一件事——人工智能战胜了人类。这个意识是一切不安的源泉。
正因为人们有了这种担心,才会对人工智能持有否定态度。这种心理从很早以前就有所体现,所以才有了《黑客帝国》这样的电影。就算不愿承认,但是人工智能在某些方面已经优于人类的事实已经被默认了。从很早以前,达尔文就曾指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事物始终是向前发展的,一旦机器人完全优于人类,我们人类又该何去何从呢?未来总是瞬息万变,命运也时常会和我们开玩笑。
后者则和我的观点一致,
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篇一: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落叶的一生,不正是为了归根么?一片落叶要经历自己的一生,它也许会长成畸形,也许会长得很漂亮,总之它们不会一样。
我们正如树叶一般,也许会走过死亡或许是痛苦,是折磨还是…叛逆?
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我拥有属于自己的思维,属于自己的生命,以及掌握着自己的命运。
父母,是一种在我们看上去很奇怪的生命体,他们总在尝试着控制我们的思想,想要掌握我们的命运,所以我们队此进行了反抗,人们将之定义为;叛逆。
我,就曾经走过这条路,在这满是石头荆棘的路上,走上去总有一股钻心的痛。
我的父母是开明主义者,他们并不会对我的思想进行直接威胁。只是我的父亲性格有些急躁,但我并未遗传这个性格。所以即使我很爱我的父亲,但在很多时后我不会说,这样的积累使我的精神处于压迫状态,在一天中我爆发了,父亲从未想过他听话的儿子会有如此爆戾的一面,心中不快。于是我在某种意义上踏入了叛逆之道。我开始想要报复父亲,于是我开始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坏事;偷东西,反驳,去上网等等。一年后,棱角也终于磨平。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滚,滚远点,我看见你都烦。”随即将房门关上,我站在门外不知所措。
当晚,我脑中浮现出一些小时候的故事,我终于发现了父亲
因君兴一叹作文
铁画银勾,剑拔弩张,挺拔秀丽,飘逸犀利,宋徽宗独创的瘦金体书法可谓独步天下!
【一】
最初对宋徽宗的印象来自《水浒传》里那个设立『花石纲』,致使民不聊生的昏君,那个后宫佳丽三千,偏偏留恋青楼歌馆的淫君。人在年少的时候总是嫉恶如仇,认为世界是黑白分明的,善恶也是分明的,常常简单的就划分了善恶,那时的宋徽宗在我的眼里就是一个昏聩的皇帝老儿。
【二】
第二次对宋徽宗有印象是源于一个电视剧,很多年前看的名字已经记不得了,整个故事也很模糊,唯一记的只是一个片段,主人公在一地摊上(应该是大名鼎鼎的潘家园)看到了一幅宋徽宗的字,认真鉴别之后,认定是真品,当时摊主开价大约是三千,主人公掏遍了身上的钱还差一二百元,他紧紧的抱着卷轴不肯撒手,这时旁边的一个人想看一下,被主人公怒斥“懂规矩不”。最后他脱下了新买的名牌皮鞋,趿拉着摊主的布鞋,兴冲冲的回家了。他紧抱卷轴的表情深深的印在脑海里,仿佛若一撒手就是永别了。
写到这里就想起来前两天看《华豫之门》,那一期见到了一个元青花的大罐,折枝花卉纹,有一条冲以及等瑕疵,可是评估团里号称“片白”的专家,难掩激动的心情,上前郑重的吻了一下这件元青花的重器。开口说道“我为什么不
曾走过作文1000字
曾走过小贩遍布的公园,曾走过小吃摊满是的大街,曾走过鱼虾盛盈的河边,曾走过辣味飘香的农家厨房,曾走过……对,没错。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亦是我永远都改变不了的根。每每想起这些曾走过的地方,我心头不免升腾起一股浓浓的思念。
人的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不重要的记忆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然消磨,无需疑问,给我们留下影响最深的,往往是那些在回忆里也蘸着糖人上糖浆的味道的记忆。还有那些七彩的花灯,招摇舞过的金龙都是深深埋在人生土地上的根。每当我们这棵人生的大树遭遇大风大雨,那曾在土地下盘枝纵横的根就是此刻抵挡风雨的力量。本源力量给予的精神支持是不可忽视的。
当那些曾走过的地方统统变成回忆的时候,也是根该老去的时候了。这让我想起中国人去世后一定要在故土入葬的情结,但是话说回来,人们缘何要落叶归根?在我看来,落叶归根是把自己逝去的身体但永不失去的精神存放在故乡那层走过的地方。比如说人可以忘了故乡在哪里却永远忘不了故乡这个名词是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源头,这是原则上的问题。
在海外的华侨几代的传下来,他们想要做的还是寻根!找到父辈们曾走过的家乡,去感受那里与现在生活的地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我也是在广州生活了很久的人,虽然很少回去,但内心深处一直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