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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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姿雄发作文
时光太长,长得像一卷如何铺都展不完的画,画里多少千古风流人物,或名扬千古,或湮于星辰。
细数过往,看周公瑾抚琴孤啸,于高台剑指江山、挥师百万;纵马提剑迎敌,英风锐气敌胆寒,嘴角浅笑,黎明下的马上人,英姿雄发。
细数过往,看兰陵王抛皇兄猜忌,鬼面护脸,从此成修罗,舞枪弄戟,只一人一枪一匹马,沙场尽驰骋;剑影刀光,为皇室打下多少江山,残阳里,鬼面不语。
细数过往,看李太白饮酒淡看朝廷,骑一匹好马,于山川间遨游,吟诗抒壮志,愿拔剑起蒿莱;心中系天下,天下不知他,却留青篇,待万古之后的领悟。
细数过往,看文履善守宋帝贬低,却在国家将灭之时,守心中气节,虽无一身武艺,却是铮铮铁骨;世祖劝降,却愿为气数已尽的祖国慷慨赴死,顽强不屈。
细数过往,那些被后人铭记的名字,如星辰灿烂,光耀河汉;亦或才高志洁,出众独领风骚,文名万人传颂;更有隐于青史中不言不语者,不做争辩,只任后世流言拍打。
时光太长,葬了多少青春年华。英雄二字,岂不便是时事人语守心中青莲而为者?
不顾行事恶之善,如斯,英姿雄发也。
我的雄仔作文800字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有一只,品种是雄狗,所以叫它雄仔。——题记
外貌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玩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
雄村漫笔作文1000字
当我从距离和精神上走近雄村之后,心中所有的缠绵都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涤荡。数小时的风尘也在刹然间抖落,一时间竟不能言语。
雄村的景致果然很好,也不同于我们印象中的江南景观,永远笼罩着轻柔的梦;也有别于煌煌的北方重镇,藏匿着烽火掠过的痕迹。对于这些我们暂且不论,因为她那培育大器的土壤,淳朴雅致的民风及令人慨叹的史绩,便弥足珍贵了。
但不平的是,她和众多的徽州古村落一样,仍旧是上天的不曾多顾的土壤。所以,当两条通往富足的大道豁然展开时,它们的门前便熙熙攘攘地挤满了渴求发展的徽州人……而这两条道路,一条是徽学,另一条便是徽商了。
徽商的振兴,绝不是偶然。那样的发展,在明清不能不算是一股伟大的力量。当时的徽骆驼,背井离乡,挣断乡肠。破天荒,泪潸然,十七八岁走羊肠;山不平,路八弯,仅凭脚底鞋一双;走泥丸,过村庄,摇着铃铛当货郎。只与明月作伴,孤身异地他乡。不知受尽多少欺辱风霜?攒集着寥寥的财产,带着全家人的希望,匆匆背起行囊。就这样地出发了,也许是几年,也许是几十年,也许是一辈子,甚至于客死他乡。“亲朋哭断肠,欲见骨尚无望。”而当徽商足以当得商界的半壁江山之际,“徽骆驼”仍是那般谦卑朴
爬军山作文600字
星期六,阳光明媚,真是个爬山的好日子。
“爬什么山呢?”我问妈妈。妈妈说:“我有一张军山的卡,就爬军山吧!”
“好啊!”我爽快的答应了。
一到军山,一股冬的气息就扑鼻而来,我边走边闻,想把这美好的气味闻到心里去。
“快点走呀!前面还有更美丽的景色呢!”妈妈的声音把我从“白日梦”中叫回了眼前。我连忙追上去,笑着对妈妈说:“我们来比赛吧,谁先爬到山顶谁就算赢!”妈妈骄傲地说:“你和我比就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哼,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说完,我就飞快地跑了,妈妈紧紧跟在后面。
山路有点陡,害得我差点摔下去。我小心地向后一看,妈妈早就没了踪影,我想:一定是军山的景色太美了,妈妈在哪里停下拍照了吧!正好我也有点累了,到了山顶休息一会吧。于是,我加快了步伐,很快,我就到了山顶。再回头看看妈妈,她已经追了上来,见我已经在“守株待兔”了,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路上有哪些景色?&rdqu
马军传作文
马军者,乃城南中学之师,其传数学许久。性不慕荣利,其字号不详焉。公元2009年为09级四班之师长。
四十上下,身高近七尺;生的眉目之清秀,隆准上架着一副眼镜;穿着一袭缟色长袍;望斯斯文文之。
西席性怪,黑白分明。或性躁急,而或又温。其性实令我难测。以教名之调皮班级。诸生唯一之性是好言,学、息,不尽于言,作得来我班书之师皆是:乘兴而来,蹙眉去。
其更不待言矣,隔三五之日,必发一飙,于发飙后,诸生始以视神投于斯讲上。在师发飙时,则类于益德三请诸葛。恨不得把整栋楼皆散,以我之口皆塞,口中还直诉我者,而使先在“唾弹横飞”之等皆入“戒”也。若此时尚有何言之不同乃复语之言,其言之人可无日矣,此时也算师如一入狂状下之虎,必以其课桌椅都搬出并将他提升讲坐待其“圣裁”。而于其书之时,何其滑稽,其当与我开一二善之小戏,以纾发飙后示众之之情,师时亦当从众笑。
此吾之算师马师。其人异之师,亦有学者师事多。其可以瞬动众心,待众之心,令众专书,与之亲近;而或又令众谓之存畏,望而却步。
其授课常令众人秉笔而录,见不执笔者,便问之曰:“此君笔何在哉?”有不喜之而不学者,湘江亦不顾,云:&l
曾喜欢的人
他有女朋友。每天都炫耀,他和他女朋友的光辉事迹,总说我媳妇儿白纤怎么怎么样。白纤是个很直爽,很活泼的女孩儿。
听说她素描很好,有时,我真想和她切磋切磋。有时,我会很迷茫,因为我感到很奇怪。既然他有女朋友,那为什么还要和班里女孩暧昧,为什么要如此细腻,为什么要那么滥情。
有时,他善良的,或者说宽容的,让我想骂他。有时,我会想,他为何要对我如此温柔,为何要招惹我。
在和他做同桌的那段日子。我真觉着自己像一个娘娘,或者说是一个公主。
他会在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告诉我正确答案。他是第一个告诉我答案的人。
他会在我趴在课桌上睡觉时,把吹着冷风的窗轻轻推上。他是第一个为我入眠推窗的人。
他会在我写完作业后,嚷嚷着要抄。他是第一个抄我作业的人。
他会在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时,再重复一遍,又揉揉我的发。他是第一个抚摸我头发的人。
他会在我胃疼,不想动弹时,为我打水。他是第一个如此关心我的人。
这些除父母之外,只有他一人为我做过。
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他一发不可收拾,喜欢的一塌糊涂。后来,他在我心里,已经怎样抹,都抹不掉了。
他却说:“对不起,我有白纤了。我答应过她,将来是要娶她的。”
那一刻我的心砰的一声碎了,毫无征兆
曾记否作文
曾记否,北京的长城戍边,江南的碧柳拂岸,坝上的黄沙漫卷,壶口的浊流激湍,华山的直刺青天,还有那无名山水的绿意盎然……
——题记
曾记否,那出行的快乐,欢景的悠哉和归途的不舍?
曾记否,我们枕在草地,仰望天空中那悠悠的白云,又爬起身,远眺那林涛阵阵、嫩芽初露,虽地处无名山水之中,可我却如在仙境般享受,我身若修行数十年的道士,于世间种种烦恼喧嚣不加理会,任何杂念亦无法扰乱我古井不波的心神。
曾记否,我们在万里长城上遥望,想象着这巍峨巨龙的尽头,那里群山如画,林木葱郁,更有一泓清潭,若山间的明珠,嵌入无瑕的翡翠屏障之中。思绪回归,发觉黄昏已至,我们正踏着金色的余晖,步下岭峰。
曾记否,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旁游览,清凉的微风扑面,送来一缕缕淡香,路旁虽有些许断枝,却并不影响我们游玩的心情。听别人说,这些断枝都是被不久前光临的台风所制造,有人听后,戏称:“这岂不是台风在为我们开路?”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曾记否,那个坡度极高的山坡,坐在越野车中,我们感到身体仿佛一下子被横在空中,紧接着车就爬了上去,我们余兴未尽,回头看最后一辆车,可他们竟被卡
统领三军作文900字
“统领三军?你不是做白日梦吧!”相信许多人都会这么问。但你要知道,此“三军”非彼三军!别急,请听我娓娓道来。
自从一个月前,我就像中了邪似的,每天放学之后,如果爸妈还没来接我,而且我和同学龚天航都已经完成了作业,那么,我们都会在教室里痛快地杀上一盘军旗。
可别小看军棋那一个个四方的棋子哦!假如你去下一盘军棋,你就能任由自己排兵布阵,“命令”你的部下冲锋陷阵。若棋逢对手,那可就更有意思了!两名棋手可以任意命令自己的军队,目标就是夺取对手的军旗。你的工兵灵活行动,我的军长横冲直撞。你一个司令杀过来,我一个炸弹让你有去无回……这感觉,跟统领三军可是有一拼哦!
当然,在一盘又一盘军棋对弈之后,我们的棋艺也有显著提高,脑海中的对策越来越多,思维也越发灵活。这不,在下每一盘军棋时,总会发生一次又一次的有趣对抗:
镜头一:对手自投罗网。
一盘军棋中,龚天航控制司令直破我第五列四道防线。现在他的司令已经十分接近我的军旗了,但在他的司令前,我布置了一个地雷。也就是说。他的司令一撞上来,就会毙命。不过,龚天航下军棋是以小心谨慎取胜的。眼下,他无法判断司令前是什么棋,便让士兵
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篇一: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二日,吃完午饭后老师就让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名叫《竟雄女侠秋瑾》,现在就让我来讲一讲吧!
清朝末年,人民生活及其悲惨,许多老百姓无家可归,只能满大街地向人乞讨。他们身上的衣服补丁一个接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全身都很脏,像在泥潭里滚过一样。街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尸体。可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洋人和反动政府经常欺压老百姓,经常滥杀无辜,因此,洋人坐着黄包车来到大街上时,老百姓都要给他们让道,凡是碍着他们的都要被他们身旁的几十个官兵推倒在街边,还要对老百姓大吼大叫。
一天,秋瑾和她的表哥、哥哥一起来到一家客栈。她们看到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是一个哑巴,看起来像一个乞丐。一只脚被铁链拴着,背后背了一个小孩。那个女孩收了钱拿给店主,店主还骂她。她端给饭菜想端给客人,可是脚上的铁链不够长,一不小心就绊了一脚,饭菜摔在地上,店长就打骂她。秋瑾看了就挺身而出,教训了店长,还把这个女孩的卖身契给撕了,并收她为贴身侍女。
后来秋瑾不忍看到自己的祖国灭亡,就组织起许多爱国人士举行革命。有一次,他遭受清军围捕,冒死将秘密情报烧了,为了让这份情报不让清军看到,而和一位武功高强的人的人展开战斗但最后也被抓捕。
可爱的狗“小雄”作文350字
我姥姥家有一只大狗叫“小雄”。它长得非常像狼,身上的毛是黄色的,背上的毛却是黑色的,是一只德国黑贝狗。
“小雄”十分好动,不把它关进院子里的篱笆后面,它能把院子跑个遍,时不时还会到客人的身后旺旺的叫起来,吓你一大跳。可它又是那么老实,一大会了也不叫一声。
“小雄”的脾气很大,也很通人性。如果你拿着棍子要打它或吵它的话,它就会扑到你身上“引吭大叫”,胆子再大的人也要被吓得拔腿就跑。但是,它和家人却那么亲密。姐姐总是把它当做自己的小马,用它和人赛跑。“小雄”一看见二舅就会跑来蹭他的腿,这时二舅就会蹲下来让“小雄”舔他的脸,真是让人嫉妒。“小雄”也很听姥爷的话,姥爷一拍手,“小雄”就跪立起来,姥爷两手一扬,“小雄”就像箭一样跳到台子上。
这就是“小雄”,一只调皮可爱的狗,相信你见到它一定也会喜欢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