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旗袍女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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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展览作文600字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今天的旗袍展览再次证明了我的观点。
妈妈听楼下阿姨说,在汇丰饭店三楼有个旗袍展览,吃过早饭,她立刻带着我去了那里。
说是旗袍展览,其实我觉得是一些旗袍裙一起到这里饭店的大厅展销更准确些。我们到的时候,那里已经有不少的女人在那里试穿了。大厅里一共有50个货架,每个上面都挂满了各色颜色和面料不一样的旗袍,价格也是由低到高。这样也方便了买家的挑选。
旗袍应该是中国服装的一个特色之一,我好喜欢看妈妈匀称的身材,穿着旗袍,参加各种比赛活动。旗袍的颜色也是五彩缤纷,主要还是以暗色调为主,面料是丝绸,好的丝绸摸起来很光滑,面料贴到皮肤上真是凉凉的,穿着旗袍的人即使在炎热的夏天觉得舒服清爽。
妈妈挑选了一个红底白花的旗袍,由于它的里面没有衬底,所以,穿起来特别的凉爽,旁边的一个阿姨看见妈妈穿的很得体,也挑了一个同款的旗袍去试穿,阿姨比妈妈稍微胖些,结果出试衣间出来,我我捂着嘴差点笑出声来,妈妈瞪了我一眼。
阿姨还问妈妈:“我穿的和你穿的效果一样吗?”
妈妈点点头,说:“你穿着挺好看,你在看看,这么多款式,不一定这款就特别的适合你。”
“你这样说,我觉得我穿着也一定好看,看你穿的好看,我才坚定的选
谁杀死了知更鸟作文600字
“谁杀死了知更鸟?是我,麻雀说,用我的弓和箭,我杀死了知更鸟。谁看见他死去?是我,苍蝇说,用我的小眼睛,我看见他死去。谁取走他的血?是我,鱼说,我用我的小碟子,我取走他的血……。”
知更鸟美丽可爱,却也有一种不齿的恶习-对同类总是痛下杀手,在任何环境下,知更鸟都会向同类法起猛烈的攻击,它们互相拔去羽毛,啄去双目。某种角度上看,这倒是和人类很相似。
女孩坐在8楼公寓的平台上,狂风吹散了她的长发,双目无神地望向远方,“我也曾活过啊!我也曾活过啊!”视线逐渐模糊,又重新聚焦在地面的闪光灯上,无数冰冷的镜头,向她推进了。“跳啊,快跳啊!”“不要浪费我的时间,到底还跳不跳!“无数骚动着的人群炸开了锅似的,如马鹿一般疯狂地讥笑着。”是我,他们说“我用我的眼睛,我看见她死去!”
拿出全部的勇气,她纵身一跃,飞过天空,成了飞鸟抓住云彩,化为风,飞向远方……
“是麻雀,是麻雀杀死了知更鸟!用我的眼睛,我看见她死去。用我的碟子,我取走它的血……麻
穿旗袍的男孩作文600字
学校里有一对配合非常完美的足球搭档,一位是高一的同学,名字叫小明,一位是高三的,名字叫小刚。他们每天都在足球场上练习,直到累到不行,他们才会停止,操场上每天都能看到他们在绿茵茵的草坪上踢足球的身影。每天一回家,他们就会打开电视,学习别人的球技,就连吃饭时都得盯着电视看,眼睛都舍不得离不开电视屏幕。可以说足球是他们最热爱的事情。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要高考了,高三男孩小明因为天天迷着足球,学习就有些不尽人意,但高考是决定未来前途的,因此男孩的心态也不是很好,临近高考,越加心急如焚。
男孩为了自己的学业,只能暂时放弃了足球,天天把自己锁在家里,平常最喜欢看的足球影视也不看了,每天都躲家里刷题,他的好兄弟,让他出来踢足球,他说:”高考马上到了,我们都非常着急,我们都想考上一个好的学校,所以我不能出来跟你一起训练了。“小明回答道:“那好吧,我会等你考完试,我们再一起去打比赛,为学校争光。”
高考那天终于到了,让小刚惊讶的是,小明居然穿着红色的旗袍来为他加油,旗袍寓意”旗开得胜“,希望小刚这次考试能旗开得胜,取得好成绩。小刚看到这感人的一幕后,突然找回了自信,考试的时候把心态放得很平,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00字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记录了一些语句,并深有感触,首先是父亲——阿蒂克斯对他的孩子们——杰姆和斯库特的教育非常智慧。我一边读一边赞叹不已。
当斯库特在学校里听到自己的同学说自己的父亲在为黑鬼辩护的坏话时,斯库特的父亲这么说 (P94):“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一些不好的议论,不过请你为我做一件事,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阿蒂克斯在听到别人在说自己坏话时,还能让自己的孩子放下拳头用头脑去做抗争,真让我佩服,他很有修养,很大度,知道拳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用智慧解决。
当亚历山德拉姑姑告诉斯库特必须要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时,阿蒂克斯告诉女儿,(P101)其实家里已经有足够的阳光了,他让斯库特不用管,并告诉是库特,他并不是很在意她的装束。这里足可以看出阿迪克斯是不像亚历山德拉姑姑那样,注意别人的装束的,其实我也觉得如果做一个淑女,并不是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是不是淑女不是看外表,而是要看她内心的素养。难道穿一条裙子就能成为淑女了吗?人穿裤子也可以成为阳光。
对待孩子说脏话,阿蒂克斯没有吵骂他们,他这样说(P108):“说脏话是每个孩
神奇的换序作文400字
提到换序,也许有人会不以为然,“换序,不就是一种修辞方法嘛,有什么神奇的?”那就来看看吧!
1949年9月,国民党特务头子沈醉在昆明逮了90多名爱国人士,并要把他们全部杀死,卢汉将军寄电蒋介石,蒋介石回电:情有可原,罪不可逭。卢汉把电文给爱国人士李根源看,李根源将电文改为:罪无可逭,情有可原。卢汉把电文给沈醉看过,就将90多名爱国人士放了。换序还能救人命,你说神奇不神奇?
唐代李涉有一首《题鹤林寺僧舍》的诗:“终日昏昏醉梦间,忽闻春尽强登山。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宋代的苏轼看到后颠倒了次序,就变成了:“又得浮生半日闲,忽闻春尽强登山。因过竹院逢僧话,终日昏昏醉梦间。”大家体会一下诗意是不是变了呢?
一句俗语经过换序,可以形容不同的人,比如关于说话的这四种人:哪壶不开提哪壶——口直心快;哪壶开提哪壶——见风使舵;哪壶开不提哪壶——没眼色;哪壶不开不提哪壶——明哲保身。
怎么样,换序很神奇吧!
亲情是最美的风景作文600字
凡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亲情,是人类最崇高,最纯真的感情,也是人类难以割舍的一段情缘。
最让我刻骨铭心的是父爱。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不知怎得竟然迷上了旗袍。但妈妈也许怕我不务正业,她衣柜里有旗袍也不让我摸,更别说穿了。
那天,我趁妈妈不在家,我就溜进她的卧室,拿出旗袍,心里真是洋洋得意。我穿上旗袍,在镜子里看着自己。嗯,真美!就在我臭美时,妈妈回来了,我惊慌失措,手不知该往哪放,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妈妈看到后,大发雷霆,边用双手脱着我的旗袍,边嘀嘀咕咕地责备我。
就在我眼泪滴下来的那一瞬间,爸爸回来了。我猛地冲到爸爸身边,扑到爸爸的身上,心里委屈地向爸爸诉苦。爸爸听了之后,就去劝妈妈把那件旗袍给我。可是由于妈妈火气没消,所以妈妈死活都不给。我听后,愤怒地向外跑去。
爸爸紧追身后,找到我后,用心的安慰我的情绪。他看着泪眼婆娑的我,思索了一会儿,郑重地说:“我给你买一件新的旗袍。”因为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仅靠爸爸每天起早贪黑的出去上班,赚来的钱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但是爸爸的那一句目光坚定的话,让我惊讶的欣喜万分。
一天,爸爸一晚上都没有回来。妈妈不住的在家来回走,万分着急、担忧。我也急得跑到门外看了好几回。终于,爸爸在黎明之际回来了,他
读《红岩》有感1000字
《红岩》,这是一部用血和泪奏响的篇章,这是一本血迹斑斑的红色经典。阅读《红岩》后,在我的眼前一幕幕无数共产党员与特务、叛徒进行着殊死搏斗,激烈的斗争,惊心动魄的场面历历在目……
《红岩》这本书讲述着重庆的共产党与特务惊醒一系列战斗,不仅是武器上的斗争,更是精神上的斗争。渣滓洞中、白公馆里,处处有着共产党员,革命英雄。200多名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遭到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旗帜,光辉铸成了五颗金星,在暴风雨中依旧耀眼,革命前辈的高尚品质在国民党的腥风血雨中熠熠生辉!
先辈们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毫不动摇,在枪口面前也毫不畏惧,这,是为什么?正是因为他们心中一直有一个信念,他们坚信党会为人民带来光明!无数坚贞不屈的共产党中,我最佩服的是江雪琴——江姐。这位女共产党员,人虽瘦弱,而意志却非常强大。丈夫不幸牺牲,江姐依然能够强忍痛苦,继续完成任务;被甫志高出卖后,面对酷刑,却始终不屈服!在“神仙,也要脱三层皮,骷髅,也得张最老实招供”,这样的严刑下,却始终没有让她开口。她只是说:“这些都是我们党的秘密,你们休想从我口中得到任何材料!”江姐的
科学小知识作文800字
科学可以告诉我们很多知识,如果你想明白其中的奥妙还需自己动手做实验,也可以找“百度”来帮帮忙。
这个星期天,我早早地做完了回家作业,和爸爸一起看着有关特务类的电影。忽然出现的一个场景引起我的好奇心。电影里的一个特务手里拿着一根棉签,再用柠檬挤出一盘子的柠檬汁,再用棉签蘸着柠檬汁在纸上写着字。我猜想纸上的字一定是情报。可是,等到纸干了,字也随着消失了。接着就是收情报的演员,他接过情报用打火机在纸上慢慢的烧着,不一会儿,纸上的字就又显示出来了。我指着电视上的情景不解的问爸爸:“爸爸,这是怎么回事,字为什么会不见了呢?”
爸爸摇了摇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
“不过,你可以自己做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实验,或许就知道了其中的奥秘。”
“嗯,那好吧。”我听了爸爸的话,开始准备着材料。
不一会儿,材料就准备好了有:一碗柠檬汁、一根棉签、一张干净的白纸和一个打火机。
我学着电视里的特务,用蘸过柠檬汁的棉签在纸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放在桌子上晾干,大约过了一两分钟,字就干了。我再拿出打火机在纸的底部用打火机烧,不一会儿纸上消失的字真的就又能看见了。我大声
触摸历史作文800字
妈妈有一条压箱底的旗袍,大红色的,像火一般鲜艳。
那是她和爸爸刚刚结婚的时候买的,家里至今还保存着一幅妈妈穿着旗袍的照片,照片已经泛黄。
旗袍放在箱子里时间已久,妈妈偶尔把它拿出来晒晒太阳,我才得以一窥其容颜,这条旗袍上的颜色已有些淡淡褪去,还有些折痕,一切的一切都透着沧桑的历史感。
现在早已不流行这种旗袍,市面上有着各式衣服,换句话说,旗袍只属于它曾经流行的那段历史,如今,它已淡出人们的记忆,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了。
这条旗袍引起了我对那段历史的深深联想,旗袍为民国20年代之后最普遍的女子服装,因为它上面的花纹图案,或是其自身的材料,无不都透露着一种时代女性之美。反观这条丝绸裁剪而成的旗袍,我仿佛可以看到当年的情景。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条悠长的石板街,两边坐落的是古镇,迎面走来的是三五成群的少女们,她们的旗袍有的是鲜艳的,有的是朴素淡雅的,无一不散发着美丽。穿着这些旗袍的少女,也是充满活力的,她们笑着,如花如梦。
旗袍的美,使得中国女人在含蓄上平添了几分奔放,在稳重里又增加了几许妖冶,在娴静中又洋溢着不少妩媚。它的质料,它的曲线、它的温润,它的华美,它的饱满,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展示出旗袍夺人魂魄的魅力来。
民国女子最爱旗袍,张爱玲曾言:就是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