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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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来这这里作文
这疙瘩就是座落在吉林省白城市西北的一个小镇――岭下镇。这里地理条件十分优越。交通便利,山青水秀,物产丰硕。每当春到九州同,俺这疙瘩的春也如约而至。
闹春开始。国家修建的高铁动车也于去年的十月落户在这疙瘩了。春季一到,乘高铁动车来观光旅游的人就络绎不绝,私家车更不用说了,只要喜欢来,就有顺畅的公路交通等着您。沿路的风景线就能先饱眼福了。奇花异草,不胜枚举,珍贵树种也落于此,“302”国道平坦宽阔,治途景致抢眼。我看一点都不雅于云南的香格里拉。全世界的朋友们:春来俺们这疙瘩了,别错过一岁一荣的大好春机哟!
山伴着日光的拉长,草儿们也纷纷探出自己的头来,疯快地长,给人一种一夜不见,便刮目相看的快感。漫山的草儿并不狐单,有山野花这一簇,那一朵的陪伴,静滥中带着典雅。这里的山不是很陡,特像手拉着手的亲兄弟姐妹一般,绵延着。这时如果你骑上马,沿赛马场跑上一圈,那自由驰骋的感觉恐怕是过去皇帝都比不上嘀!
说到水,这疙瘩河流众多。有名的洮儿河,察尔森水库,无名的这一弯,那一甩,多了去了!当然,人们的最爱的要属家乡修建的团结湖水库了。
春光明媚,乘船湖上,尽享湖光山色之美,真有种船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的浪漫。船浆荡起的水花,仿佛是在向游人致欢迎
第一次来这里作文
好多第一次都难忘,第一次自己在家,第一次自己去上学,今天还是第一次来到作文吧。
挺喜欢读书的,因为老师总说,读书会遇到一个更好的自己。也挺喜欢写点文字,来抒发自己的情感,以前都是以日记的形式来表达,但是,经常写了以后会丢掉,听老师的介绍,第一次来到作文吧。
首先看了这个网站的一些板块,一下子就喜欢上这里了:这里有各种体裁的文章,有各个年级不同同学的文章。这里有作文知识的积累,有专业老师的审批;这里还有合格的文章的小稿费,可以提升一下自己的自信度,为以后更好的提高自己的文字表达打下一个铺垫。
信息发达的时候,真的是足不出户就能知晓天下事,可以了解实时动态,也可以把自己的心事分享给陌生的朋友。也可能这个朋友,下了线,断了网,就消失在网海,从此就是陌路,但是,短暂的相逢,倾心的诉说,也足以!感谢网络,感谢作文吧里的老师,你们辛苦啦!
从今天开始,我要督促自己,不断的写作,不是为了一点点稿费,是为了圆我的作家梦。很早的时候,就喜欢读书的我,一直觉得能把自己的文字刊登在书报上,是多么神奇的事啊。所以,从那时起,我就有了一个作家梦,只是我曾经投过很多篇文章,因为不敢跟身边的人说,怕不发表被他们笑话,后来到结果就是石沉大海。今天可能就是我的梦的起点。
希望我的梦从这
我来夸夸他作文6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一个人即使缺点再多,但总会有一些闪光点。就拿我班的李晓敏同学来说吧,他成绩不好,违纪的黑名单上也经常有他的名字,但仔细想想,其实他也有不少闪光之处呢!
他对班上的事情很热心。记得刚开学时,老师要我们去阶梯教室搬新书,老师问“哪些同学愿意去啊?”话音刚落,只见李晓敏同学高高举起他的手,自告奋勇地说:“老师,我去,我力气大。”老师微笑地答应了。只见他飞快地跑下楼去,不一会就搬上来了一大叠书,而别的同学只搬了一小叠。他搬了一趟又一趟,直到把所有的新书搬完,他才停下来休息。同学问他:“你不累吗?”他用手擦擦脸上的汗水,涨红了脸说:“累是有点累,但我乐意。”每当老师收了作业时,李晓敏也总是主动地替老师搬到办公室。值日生每天要去门卫室搬牛奶,他也很积极地去帮忙,有好几次值日生还没去,他就已经把牛奶领回教室了。
他搞卫生的时候也非常的能干呢!早在一年级时,别的同学扫把不会拿,撮箕也不会用,但李晓敏同学就能自如地使用扫把了。现在每次大扫除时,他拿起扫把,弯着腰身,三下五除二就把教室扫了个遍,之后,又扛起拖把去拖地了,你说他是不是很能干?
他还是个小
我来为他画张像作文400字
我们班有一个“娘娘腔”,他说话的腔调和语言如同女生一般。他发言积极,满腹经纶,出口成章,有时还爱卖个萌,让大家笑笑。他就是邓翔。
他今天就卖了个萌,还“娘腔”了一句。叶老师在读周翔的《猜猜他是谁》的作文时,我就想到了他写的是邓翔。老师问是写谁的话音刚落,我脱口而出:“邓翔!”邓翔他马上卖萌,他用手捂住嘴娘娘腔地说:“讨厌,人家不好意思的啦!”脸开成了一朵花,把大家都逗笑了。
说到他写作,每次到写作文时间都有人在“哼哼唧唧”,有的说:“我不想写作文呀!”像鸟群一样叽叽喳喳,可是就是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如果有,也就是卖萌。他写的作文很好,比我还好。有时写很长,可以写四五面,有时也写很短,但是很精炼。每次写作文,总要先报道一下大概写多长,这不是多此一举吗?虽然我不把报道出的数放在眼里,但有一次,邓翔语言说在这里写不完,可真灵验了!那次,他写了整整六页,约有1200字,太厉害了,连老师也夸他是未来的小说作家。
邓翔写作文功夫深,他的卖萌技术把大家笑得停不下来,我喜欢他。
他
他,是一个很怪,但又很乖的伙伴。
我们都叫他“轩轩”。
轩轩他真的很怪,脾气很怪,他有时候会突然和你很亲热,过两天又忽地冷淡下来,当你是陌生人。
但是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唱歌很好听。
他的声音很清澈,干净,听他唱歌,就好像在听溪流歌唱。
原本他就叫“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改名叫“轩”了。
“轩”也不错,只是一个字不顺口,我们就多加了一个“轩”,“轩轩”,不仅顺口,而且还显得很亲昵。
他也非常喜欢我们叫他“轩轩”,不怒反笑呢。
我们每天放学都是一起回家,因为他是我邻居。
妈妈说,要照顾好他,因为他才一年级,不懂事。
他还是一个小孩子,而且是个很好玩的小孩子。
他在学校表现很棒,老师让他做小班长,他就站在台上有声有色,有模有样地笔画起来,同学们也都认真听着,老师更是笑着看他表演。
我就站在窗边,看着他,悄悄地鼓起了掌。
放学后,我拉着他的小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的手掌小小的,肉肉的,又很嫩,很好摸。
每天,我都拉着他的手,去上学,又一起回家。
他很乖,就在这一点上,他从来都不淘气,而且也很勤劳,经常帮同学扫地
他
也许在他人眼里,他是卑贱的代表;但在我眼里,它是为人的代表。——题记
人的一生总是那么坎坷,一点也不顺坦。但在坎坷的基础上再坎坷的生活,恐怕这世上没几个吧。而他,就是那几个中的一个!
从小远离了亲生父母,寄生活在一个陌生但却熟悉的家中,喊别人的父母为父母,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依然阻止不了他对生活的憧憬,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但生活总是欺骗他,父母早逝,落下他和他的妹妹。当时的他初中还未毕业,便到处借钱为父母办丧事。
生活的压力使他不得不停止高中的学习,外出打工扶持这个残破的家。
为人朴实的他,结婚后生活依然过得艰辛,左邻右舍的人没几个来他家拜访,有些人特看不起他,看不起经风吹雨打后还矗立不倒的家。
他,不高的个子,也就一米五左右,胖墩墩的身体略显着酒肚,然而他却并不经常喝酒;一抿嘴,清晰可见稀疏短小并且发黄的牙齿,不管怎么刷也褪却不了那黄,其实他并不抽烟;不大的嘴永远都是嘟着的,好像总是对生活充满了抱怨;黑黑的眼带挂在干瘪的脸上,显得愈加苍老,渐渐花白的头发彰显着岁月的芳华,但是,他并不老,他才四十几岁!是甲亢夺走了他的芳华,还有他那个不听话的孩子,总是将他气得生闷气,偷偷地在墙角哭泣。
而他那个孩子,长得特像他,不论走到哪,
他助他成长作文
商洛的冬天不冷,夏天不燥,是一个颐养天年的风水宝地,在这乐土上有一个小山村,这里的人都是欢乐的,他们个个面带笑容,热情好客,让这外乡人有一种家的温暖,秋风吹散落叶,哗哗作响,与这咚咚的流水弹奏着美妙的曲子,就是在这一切都美妙和谐的小山村里有一对爷孙,他们相依为命,清贫平淡,但是他们坚信,他们有着一个信念——走出大山。
男孩和我同岁,但是我比他幸运,他在七岁时父亲不幸患病去世了,八岁时母亲也外嫁了,狠心的把他留给了爷爷奶奶,那时他还小,不知道为什么在他每次被欺负时父母不会出现,在每次过年中,看着朋友都有父母陪,玩具有父母买时自己的父母却从未回过家,他曾不知道多少次偷偷的在被窝里哭过,他曾多少次伤心时走到河边静静的听着风声,看着大山,风轻轻的吹过耳旁,告诉他你要坚强,在他十岁时奶奶不幸病逝了,他剩下了唯一的与他相依为命的亲人——爷爷。
爷爷是个生性乐观而又善良的人,经过这一次次如晴天霹雳的打击后爷爷并没有被击倒,而他却变得极为不自信,他失去了像大多数同龄孩子的天真,多了几丝忧伤和自立,他的性格变得孤僻,有一点点自卑,他不愿和同学们玩耍,只因怕被同学们嘲笑,他认为自己不如别人,幸运的是他在这一次次不幸背后
别了,富士来
别了,富士来,我终于要离开富士来了,轻轻地我走了,正如轻轻地来。
富士来,我要和你say goodbye 了,收获我最后的一个月的工资一身病一身伤,和满腹的牢骚,无尽的感慨,踏上了回家的路,回报像书店的书一样厚厚一叠。富士来,我要和你道别了,感谢你,在这六个月里,给我机会,让我成长。
依稀记得刚来时,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我当初,是带着过激且幼稚的怨恨离开百洋钦国,想着重新开始,揭掉那在我看来那不想提的一页。刚来时,我既充满新奇又害怕,新奇的是那时是做月饼,似曾熟悉,害怕的是无法在这个企业做得长久,无法坚持到半年,害怕半途而废。就这样,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态,开始了上班。
刚来我进的是月饼车间,那时是八月份,我记得那时车间里好多都是学生来做暑假工的,不曾感到孤独,感到和那些学生很聊得来,和那些老油条(老员工、主管)比,我们都是青苹果,无话不聊,甚至相见恨晚,我们一起分担快乐,迷惘,彷徨,也渐渐地懂得了很多,也领悟到了很多。
那时我觉得,谋生的艰难,赚钱的艰辛,一个小时才四块,加班算五块,有多辛苦。我来这个企业之前,从来就没有便秘过,来了第几天就便秘了,只是因为不太适应饭堂的饮食,就痛苦的便秘,不得已休假算请假(休假都不带薪,算请假扣钱),干活我那时
在这里作文
我是一名刚刚踏入中学校门的学生。两个月前,我告别了在一起六年的同学、老师、校园,加入了慧源这个新的集体。在这里,我感觉到和以前不一样了:比以前辛苦了,功课多了,活动少了,但这里,仍然不缺欢笑、泪水和友谊。
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在省内都是小有名气。报名那天,一走进教室,就觉得眼前一亮。这里的教室,窗明几净,崭新的课桌摆放整齐,这里的老师,面带微笑和蔼可亲,一切都是那么诱人。
来到宿舍,爸妈忙着为我铺床,而我就在一旁参观。这里的宿舍,床铺整齐,干净明亮,还很卫生,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宿舍里还有几位同学,虽然我并不认识他们,但仍然走上前去搭话。
有一位同学正坐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把脸转向了我:“干嘛?”“我也没啥事,就是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嬉皮笑脸地说,“我叫小刚,你呢?”“阿明。”两个字,简单明了。从他的回答中,我看出他是一个力求简单的人。后来,宿舍中陆续来了新同学:废话超多的鑫鑫,爱管闲事的大毛、性格倔犟的大军、幽默风趣的二狗、胆小如鼠的小启、脚板超臭的阿磊,再加上不拘小节的我,组成了我们的93号宿舍。
由于刚刚离开父母过独立的生
这里拥有什么作文
【篇一:这里拥有真诚】
这里有真诚,真挚的友情,友爱的同学。小学的生活的班级是美好的,它陪我度过了六年时光,分开时,是多么难舍难分难以接受,但这是现实,到了初中,就等于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开始新的学习征程。于是,我来到现在的班集体。
刚来时,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学校,陌生的同学……我有些无所适从,我感到了孤独。于是,我想到了,结交新的朋友。
慢慢的,我融合进了这个集体,和许多同学成了朋友,在一起既友好又热闹。一起学习,一起活动,有时到了周末,我们还约出来玩。我又体会到拥有朋友的快乐,明白了拥有朋友的重要性。而且,我要有了困难,他们便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
有一天,我们在体育场玩。我由于跑得太快,一下子失去了平衡。跌倒时下意识的用胳膊支了一下地。肘部着地,受了伤。鲜血和灰尘覆盖了伤口。我痛得几乎要哭出来了。同学们一下围过来了,怎么了?”我勉强笑笑“没事的。”他们看到我伤的这么严重,也很惊讶。有的说:“流血了,先包扎一下。”有的说:“伤口有灰,小心细菌感染,要先清洗一下。”马上就有人去买水,买来水,他们热情地帮我清洗伤口。刚才受伤没哭,现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