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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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姿雄发作文
时光太长,长得像一卷如何铺都展不完的画,画里多少千古风流人物,或名扬千古,或湮于星辰。
细数过往,看周公瑾抚琴孤啸,于高台剑指江山、挥师百万;纵马提剑迎敌,英风锐气敌胆寒,嘴角浅笑,黎明下的马上人,英姿雄发。
细数过往,看兰陵王抛皇兄猜忌,鬼面护脸,从此成修罗,舞枪弄戟,只一人一枪一匹马,沙场尽驰骋;剑影刀光,为皇室打下多少江山,残阳里,鬼面不语。
细数过往,看李太白饮酒淡看朝廷,骑一匹好马,于山川间遨游,吟诗抒壮志,愿拔剑起蒿莱;心中系天下,天下不知他,却留青篇,待万古之后的领悟。
细数过往,看文履善守宋帝贬低,却在国家将灭之时,守心中气节,虽无一身武艺,却是铮铮铁骨;世祖劝降,却愿为气数已尽的祖国慷慨赴死,顽强不屈。
细数过往,那些被后人铭记的名字,如星辰灿烂,光耀河汉;亦或才高志洁,出众独领风骚,文名万人传颂;更有隐于青史中不言不语者,不做争辩,只任后世流言拍打。
时光太长,葬了多少青春年华。英雄二字,岂不便是时事人语守心中青莲而为者?
不顾行事恶之善,如斯,英姿雄发也。
捡柴作文500字
记得有一个周末,爸妈要去外地工作,把我和弟弟、妹妹送去乡下的爷爷奶奶家玩。
来到爷爷奶奶家后,我觉得没事做,于是就准备去山上找柴回来。弟弟和妹妹也跟着小伙伴去山上玩。我背着筐,拿着绳子来到了山上,我见到那里有一堆一堆的木柴。然后,我用绳子使劲地绑住柴。我终于绑好了两堆柴。我用力地抱起柴,放进筐里,柴放进筐里了,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都背不起。这时候,我心想:要不然先抱一堆下山去?说干就干,我抱起一堆柴,小心翼翼地走下山去。谁知道,弟弟从后面冲下来,一不小心,就把我推倒了,柴全都滚下山去了。我扶着身旁的树,慢慢地站起来了。我用仇恨的眼神看着弟弟,生气地说:“你为什么要撞我?害得我把辛辛苦苦抱来的柴全都不见了!”说完,我便流下了眼泪。“姐姐别哭了,我不是故意的。”“好了,你走吧!”“不,姐姐,柴是我不小心弄下出去的,你就让我将功补过,去跟你一起把柴捡回会来吧!”弟弟诚恳地说。“好,这一次我就原谅你,我们现在去吧!”说完,我们俩手拉着手。开心地往山下走去。
在捡柴的过程中,我和弟弟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把柴全部弄回家了。这一次捡柴虽然有点苦
我的雄仔作文800字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有一只,品种是雄狗,所以叫它雄仔。——题记
外貌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玩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
烧柴灶作文300字
双休日,我们全家一起来到爷爷奶奶家。那里对我来说最有趣的东西就是大柴灶了。
我非常兴奋,就连我的小跟班-弟弟也很激动,因为这是我们唯一可以正大光明玩火的机会了。
我先拿起弟弟给我的干稻草,用打火机把稻草点燃,小心翼翼地放进大柴灶里,再加进薄薄的木片,火就熊熊的燃起来了!之后,可以放进大一些的木柴,火就会越烧越旺,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似乎有几个火精灵,躲在大火里玩耍呢!
想着想着,柴灶里的火渐渐熄灭了,只剩下几块黑里透红的炭,时不时会一闪一闪地冒出亮光,就像天上的小星星在向我们招手。
看着这火红火红的炭,我不由地想起白居易写的:“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
比起他,我们现在的生活真是比蜜还要甜呀!
描写柴犬的作文400字
今天,妈妈带我去国大百货吃饭,见到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柴犬,听妈妈说它在网络上非常有名。
小柴犬的名字叫“大虫”,中等大小,胖嘟嘟的。全身的毛是金色和白色组成的,背上的金毛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像一个威风的将军披着金色的铠甲,肚子上的毛雪白而又柔软,脸上金毛和白毛也是搭配的非常完美。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两颗又大又黑的宝石;头顶上长着一对尖尖的耳朵,他的鼻子是圆圆的,摸上去很湿润。胖胖的屁股上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总是翘着,走起路来不停地左右摇晃。
从小到大,我一直很害怕小狗。刚看见“大虫”时,我很紧张,看着妈妈摸它,我就躲在远远的地方。后来我发现,它非常温顺,一点也不凶。于是我鼓起勇气,走到它身边,摸了摸它的背,还和他握手。可没想到的是,它居然站了起来,围着我走了一圈。结果,我就被他的狗链“绑”住了,幸好妈妈及时“解救”了我。
“大虫”实在太有趣、太可爱了,我也好想有一只小柴犬啊!
我和黄科栋作文500字
黄科栋是我的同桌,近视眼,个子很高,是校排球队的临时队长。他发上手球的样子特别优美,十次总有两三次发不过网。
五年级一期,我想打排球,就向黄科栋学。开始我不知道怎么发球、怎么把球垫过网。我自己练习了很久,还是把球发不过网。黄科栋一脸酷走过来了,给我示范:先把左手举高再把球向上一抛右拳用劲一击把球打过网。我试了几次,第六次的时候,把球打过去,界外了。我反复地训练,不过一个月,能把球一个接一个排队似的地发过网。
黄科栋又邀我参加场上比赛。看我呆头呆脑手足无措的样子,黄科栋站在我面前很严肃地告诉我,比赛时,对方发球要死死地盯住球,看球是对准我方哪个同学发过来,做好接球、救球准备。我方队员球没有发过网,不要责怪他。
黄科栋教我打球,很严格。如果我发球没过网,做五个俯卧撑,再训练。
现在我也被选人校队了。他在校队训练中表现很好。每天第六节课,操场上,在阳光的照射下,正在训练的我们全身都出了很多汗。我们每次训练,跑四圈再跳台阶五个回合。有次跑圈,黄科栋摔了一跤,膝盖那一大块摔出了血,他不管,继续跑,这次他没有跑第一。他跑完了走路带着跛。一次,我们跳台阶,我跳四级,他想跳五级,可他跑圈后腿酸了,一跳,左腿到了五级的台阶上,右腿没到。他的腿又弄伤了。第二天他像什么事
柴墟古情作文600字
雕花古楼柴墟景,古风玩偶现真情。——题记
从没有如此感受过柴墟古情。
柴墟,也就是高港,这个屹立在长江江畔的小地方,留下过太多历史的足迹。柴墟的情愫,就在历史的熏陶中暗自滋长。
走进口岸雕花楼,柴墟古老的气息扑鼻而来。葱郁的园林,古老的木雕,一如柴墟古情,一直没变。凝望着一幅幅木雕,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木匠们曾经的一雕一琢。这是永远不变的匠心。匠心独造,造出“江左第一楼”的独特景观。仙鹤、松柏、蝙蝠、寿桃,一雕一琢间,纺织出柴墟人民的美好向往。
小雨淅淅沥沥地滑过青色的砖瓦,滴进墨色的地砖,给雕花楼的古韵又着上了浓浓的一笔。雨水顺着翠绿的胡杨叶滚滚而下,润泽着这株古木。它是柴墟历史的见证人。它见证了一个王朝由盛转衰的过程,又目睹新时代的开始,却亘古不变,只因一缕柴墟情。它稳稳地扎根于此,伫立在这片自己活了数百年的沃土上,永远守护着永恒的古情。
沿着小径走进商店,那里有几个玩偶—柴墟娃娃。清代的服饰优雅地披在她身上;她微笑着,正梳理着自己的乌黑秀发;青丝挽成的发髻簪着碧玉镶成的发簪,正可谓美若天仙,天衣无缝。望着她,我仿佛看见了柴墟女子的豁达与美丽,更看见了百年不变的柴墟古情。
木雕上的美好,体现了
雄村漫笔作文1000字
当我从距离和精神上走近雄村之后,心中所有的缠绵都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涤荡。数小时的风尘也在刹然间抖落,一时间竟不能言语。
雄村的景致果然很好,也不同于我们印象中的江南景观,永远笼罩着轻柔的梦;也有别于煌煌的北方重镇,藏匿着烽火掠过的痕迹。对于这些我们暂且不论,因为她那培育大器的土壤,淳朴雅致的民风及令人慨叹的史绩,便弥足珍贵了。
但不平的是,她和众多的徽州古村落一样,仍旧是上天的不曾多顾的土壤。所以,当两条通往富足的大道豁然展开时,它们的门前便熙熙攘攘地挤满了渴求发展的徽州人……而这两条道路,一条是徽学,另一条便是徽商了。
徽商的振兴,绝不是偶然。那样的发展,在明清不能不算是一股伟大的力量。当时的徽骆驼,背井离乡,挣断乡肠。破天荒,泪潸然,十七八岁走羊肠;山不平,路八弯,仅凭脚底鞋一双;走泥丸,过村庄,摇着铃铛当货郎。只与明月作伴,孤身异地他乡。不知受尽多少欺辱风霜?攒集着寥寥的财产,带着全家人的希望,匆匆背起行囊。就这样地出发了,也许是几年,也许是几十年,也许是一辈子,甚至于客死他乡。“亲朋哭断肠,欲见骨尚无望。”而当徽商足以当得商界的半壁江山之际,“徽骆驼”仍是那般谦卑朴
可爱的狗“小雄”作文350字
我姥姥家有一只大狗叫“小雄”。它长得非常像狼,身上的毛是黄色的,背上的毛却是黑色的,是一只德国黑贝狗。
“小雄”十分好动,不把它关进院子里的篱笆后面,它能把院子跑个遍,时不时还会到客人的身后旺旺的叫起来,吓你一大跳。可它又是那么老实,一大会了也不叫一声。
“小雄”的脾气很大,也很通人性。如果你拿着棍子要打它或吵它的话,它就会扑到你身上“引吭大叫”,胆子再大的人也要被吓得拔腿就跑。但是,它和家人却那么亲密。姐姐总是把它当做自己的小马,用它和人赛跑。“小雄”一看见二舅就会跑来蹭他的腿,这时二舅就会蹲下来让“小雄”舔他的脸,真是让人嫉妒。“小雄”也很听姥爷的话,姥爷一拍手,“小雄”就跪立起来,姥爷两手一扬,“小雄”就像箭一样跳到台子上。
这就是“小雄”,一只调皮可爱的狗,相信你见到它一定也会喜欢上它。
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篇一:竞雄女侠秋瑾观后感】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二日,吃完午饭后老师就让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名叫《竟雄女侠秋瑾》,现在就让我来讲一讲吧!
清朝末年,人民生活及其悲惨,许多老百姓无家可归,只能满大街地向人乞讨。他们身上的衣服补丁一个接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全身都很脏,像在泥潭里滚过一样。街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尸体。可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洋人和反动政府经常欺压老百姓,经常滥杀无辜,因此,洋人坐着黄包车来到大街上时,老百姓都要给他们让道,凡是碍着他们的都要被他们身旁的几十个官兵推倒在街边,还要对老百姓大吼大叫。
一天,秋瑾和她的表哥、哥哥一起来到一家客栈。她们看到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是一个哑巴,看起来像一个乞丐。一只脚被铁链拴着,背后背了一个小孩。那个女孩收了钱拿给店主,店主还骂她。她端给饭菜想端给客人,可是脚上的铁链不够长,一不小心就绊了一脚,饭菜摔在地上,店长就打骂她。秋瑾看了就挺身而出,教训了店长,还把这个女孩的卖身契给撕了,并收她为贴身侍女。
后来秋瑾不忍看到自己的祖国灭亡,就组织起许多爱国人士举行革命。有一次,他遭受清军围捕,冒死将秘密情报烧了,为了让这份情报不让清军看到,而和一位武功高强的人的人展开战斗但最后也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