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暴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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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窍不通的纣王作文300字
暑假里,我加入了一个历史学习小组,和几个懂得很多知识的哥哥姐姐共同学习了一套《少年读史记》的书。
我们先学习的是第一册,讲述的是帝王之路。刚刚学到周朝,我最喜欢周武王了。因为他除暴安良,打败了残暴的纣王,救人民于水火之中,建立了周朝。
说到纣王,我最讨厌他了,因为他特别残暴。动不动就杀人,他叔叔比干多次劝他要以朝政为重,激怒了他,他就说他听说圣人心有七窍,令人挖出叔叔的心来看。
后来,这件事被记在《吕氏春秋》这本书中,其中有一段话:“纣心不通,安以为恶,若其一窍通,则比干不杀矣!”意思是说,如果纣王的心通了一窍,就不会做出糊涂事把比干杀了!从此以后,大家就把这句话引伸成“一窍不通”这句成语,用来骂一个人非常愚蠢或是很糊涂!
共享生命作文1200字
澈。这是我的名字。
我,是一只鲛。
是的,一只鲛。
我们有五百年的寿命,可笑的是我们只能在海里,和自己的亲族相守生活。我们只承认自己的亲人,绝不容许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异族和我们平等。甚至同族之间也水火不容、我们是东海鲛人,性情残暴是我们的代名词。可偏偏诞生了我这个异类,我不愿意那么残暴的对待自己的同族和异族。
于是,家族灭亡之后,我并没有加入另一个家族。我是雌鲛,他们本可以接受我。
所以,到现在,我还是孑然一身。饿了吃点海鱼,再不济吃点海草,就算那东西难以下咽,也毕竟是果腹的食物。我不愿意和他们一样,吃人肉,喝人血,如同修罗一般。我没有父母兄弟,同伴们常常嘲笑我,说我太傻,竟然对人类抱有那种期望。其实,我很早就知道,人类有好有坏。
这几年的孤独生活,我只是只身一人在海底游弋,不剪头发,也没怎么见过自己的容貌。今夜为十五,月极美,我打算去海面上看看。甩动自己银白色的长尾,轻松地游到海面上。鲛人生长缓慢,今年我已经二十五岁,模样却似十多岁的孩子。
前面是一座小渔村,我也没打算离开。晚上海岸边没什么人,再说鲛人也有性善者,长相都差不多。吾族为银色鱼尾,其他的族群是蓝色鱼尾。
浅海处的沉船真多。许多黄金宝石闪闪发亮。但对我没什么用处。我倒是找到了一面镜子,古色古香
祖国,我的骄傲作文
在世界的东方,有那么一个名字,响彻心扉,她有一个响亮的的名字——中华,她哺育着龙的传人,哺育着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
昨天·惨痛的教训
你可记得,残暴的八国联军,残暴的南京大屠杀,多少次的帝国侵略,让你饱受折磨。
你可记得,八年抗战,十年内战,曾经让你遍体鳞伤。
当你被迫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的时候;当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时候;当八国联军侵占北京的时候;当日军炮轰沈阳城的时候;当日军轰炸宛平城的时候;当无情的日军屠杀手无寸铁的中国居民的时候;当蒋介石对中原解放区发动疯狂进攻的时候……
这些都是惨痛的教训。
今天·重建彩虹
终于,你挺过来了!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中华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以往帝国主义国家通过武力把一个国家变成殖民地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
你抗美援朝,粉碎了以美国为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阴谋,保卫了中朝两国的独立和安全,也空前地提高了你的国际威望,巩固了你的新中国政权。
你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实现了三大改造,是你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找到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也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书,陪伴我一生作文500字
我喜欢看书。什么沈石溪小说,杨红樱小说,外国作家的小说……总之,不管是谁写的小说,我都爱看。
我从小就爱看书。幼儿园看小画书,一年级看带注音的书,二年级就不加注音,三年级更深奥一点,四年级……我认为,生活不能没有书。
有时候,书是我的老师,告诉我一些深刻的道理。像《十万个为什么》,解答我的“为什么”像《你问我答》,告诉我我前所未闻的知识。像《荒野求生》,告诉我怎样才能在野外生存,获救。像沈石溪小说,告诉我动物的生活习性,让我了解到了动物也有感情,凶恶的动物也有温顺的一面。而杨红樱小说里优美的词句则告诉我怎样才能写好文章。
有时,书又是我的朋友,随时随地都可以帮我。当我无聊时一翻开书,时间立刻不够用了。当我伤心时,一翻开书,心情便不由自主的“阴转晴”了。当我写作愁眉苦脸,抓耳挠腮,搜肠刮肚时,一翻开书,灵感像喷泉一样咕嘟咕嘟冒个不停。那些我埋头苦想都想不出来的好词好句,顿时都从书中跳进我的作文里安家落叶。
我就是课文《我的“长生果”》里的“我”。借用一句文中的话:“莎士比亚说过“
狼的自述作文600字
我是一只狼,一只被世界所遗弃的狼,一只在人们眼里是凶狠残暴,奸诈狡猾的肉食性禽兽,然而在我凶狠残暴的一面,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我和狗本是兄弟,但是由于人们说我的尾巴不灵活,便给我起了个不起眼的名字——狼。狗被人们宠着,爱着,然而我却每天饿着肚子在阴森、黑暗的森林里躲着,躲着所谓的“文明人类”的*。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生存,可怜的鸟儿掉下树,猎狗向他扑来时,我跑过去叼起小鸟,跑回洞中。可怜的孩子被所谓的严父慈母所抛弃,是我将他救回洞中。喝着我干枯的乳汁长大,孩子长大走出森林之后,所谓的“文明人类”不接受他,说他是狼孩,骂他是畜生。
在人们步步紧逼的条件下,我放下了所谓的真善,去吃羊,去吃人,以填饱自己的肚子。我知道自己不该这么做,可万物都是平等的,为什么人类要在我善良的时候,骂我是畜生,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本来都是大自然的儿女,我们又有什么伟大与渺小,高低与贵贱之分呢?
我是多么羡慕牛和马,他们能够为人类劳动,能够为人类服务,得到人类的喂养,而我为什么不能,我可以像狗一样看门,像牛一样耕地,像马一样被人类骑……而人类呢,
话说曹操作文900字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
舞台上的曹操白脸、阴险、奸相毕露;演义中的曹操狡诈、多疑、冷血残暴。但生活中的曹操却是个善弃“小义”而存“大道”之人。
史书记载,东汉末年,社会动荡,起义不断,战火连天,国家困敝、民不聊生。为稳定大局,曹操领军平定战乱,安邦定国,此乃黎民所盼,众望所归也。
其实,早在任任丘知县时,他就反对迷信,惩治宦官之戚,为百姓谋得福利,受人敬爱。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说是冷酷无情呢?
身为宦官之孙,却反对宦官专权,这种魄力不是常人所能够拥有的。弃小义而存大道也。他本可以大力拥护宦官专权,来为自己的家族集团积累更多的财富,为自己的步曲充实更多的力量,但他没有这样做。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说是自私呢?
天下纷争,曹公煮酒论英雄。他本可以乘机除掉刘氏,以绝后患,不过举手之劳而已,但他慧眼识珠,胸怀宽广,对于自己未来的对手,他没有这样做。试想,假若曹公当真出手除刘,然后挥旗南下,直取东吴,岂不可以早点成就霸业!然而,呈一时之快,博兄弟之欢,杀一刘氏而失信与天下,次此等贪“小义”,而失“大道”之举曹公不为也。
孔融,七岁让梨,兄弟争死,又是孔子的后世。其身份自是尊贵
美丽的乔读后感500字
“如果世界上所有的男孩儿和女孩儿长大以后都不要残忍地对待他们的动物朋友,那么,人类世界对动物的残暴行为就会彻底消失。”——美丽的乔。
“美丽的乔”是一只小狗的名字,也是这只小狗自传的名字,这本书的作者用小狗自身的口气描写了小狗一生的经历,令我感动不已。
乔是一只十分坚强忠诚的狗,它的第一位主人是一位十分残暴的人,他像丢垃圾似的,将乔的兄弟姐妹扔到墙上,使劲地把那些无辜的小狗往棚子上撞,直到红色的鲜血和白色的脑浆飞溅出来。太恐怖了!他就这样结果了小狗的生命。乔的主人还残忍地将乔的尾巴和耳朵割下,直到乔“安然睡去”之前,它在恩人的家里一直十分幸福快乐。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反映了部分人类像乔的第一位主人一样,他们被邪恶所笼罩、控制,才会这样残忍可怕。人类有多种情感,动物也有,但是动物对人类的忠诚是人类永远做不到的。正如乔的妈妈,它被主人折磨得瘦小干枯,浑身带着皮开肉绽的伤痕,可是它从不反抗,还是那么温顺地跟在主人身后。最后即使在主人的咒骂中痛苦的死去,它也无怨无悔。
书中的文字不仅讲述了这只小狗的真实经历,它还带领我们走入了神奇的动物世界,让我们看
文化的沉淀汉字作文700字
人们常说,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确实如此,汉字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注音表意型文字。字是文化的基石,作为炎黄子孙,我常被古人造字的智慧所惊叹。
大家一定经常见到一个字”笑”。这使我想到一个笑话,古时有个书生解词的时候说,“笃”是用竹子打马的意思。旁人戏言:“那“笑”字呢?”其实不然,“笃”是象声词,而笑,你想一下“哭”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处呢?
再说一些简单的,比如日和月。“日”字很久以前是个圆,“月”字是个半圆。你再抬头望一下,“日”字是不是正是像太阳,而“月”字像个船儿的月亮么?而日月同辉,那不就是“明”字吗?
外国人都说汉字很难学,我倒不这么认为。有很多字都是一个声,比如“绣”“锈”“綉”都念“xiu”,再一看,都有“秀”这个字。这样不就容易多了吗?
其次就是偏旁,
阅读伴我成长作文700字
“以书为镜,可知真我!”阅读使人进步,使人成长,令人受益匪浅!
我是从一年级才开始爱上看书的。
一年级时,一本注音版的书进入了我的眼帘,翻开一看,黑白版面,毫无色彩。正当我想合上时,却突然被其中的内容吸引了。尽管里面只是一件件小事,但我仿佛被拥有“神笔”的作者带进了这多彩多姿的世界。我仿佛身临其境,亲眼瞧见了主人公,很想和他交朋友。
从这开始,我一发不可收拾。因为这书是一个系列,我便多次缠着妈妈凑齐了全套。
忘了多大的时候,我又去读了《窗边的小豆豆》,我感受到了小林校长身上诸多的优良品质,学会了如何做一个大家都尊敬的人。从此我与书的感情更深,以至于到了“一天不读书就难受”的境界,也因此多次被评为校书香少年。
读着读着,一眨眼,就到了六年级。我记得,那时的必读书目中有一本《红岩》,血红色的封面,让我思潮起伏。许云峰等人让我至今记忆犹新。我印象最深的是华子良,他不惜自己的颜面,忍辱负重,装疯卖傻救难友,这种精神十分令我敬佩。书籍涤荡了我的心灵,伴我成长。
阅读不仅是我学习上的好老师,更是我生活中的好伙伴。在我寂寞的时候陪伴我,温暖着我。闲时信手拈一本书来看,一盏台灯、一瓶水、沉醉其中,竟
读《狼王梦》有感700字
这几天,我读了沈石溪老师写得动物小说——-《狼王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捧着它,我经常忘记睡觉;放下它,我不禁感慨万千,文中的内容就如电影般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在我们心中,狼是凶恶、残暴的象征,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狼也有另一面——-坚强、勇敢。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她想把自己的儿子培养成狼王。可是死神却残忍地将一匹匹小公狼的生命无情地从她身边夺走。她为了自己的狼儿能成为狼王,即使遇到很多挫折,付出了很多痛苦的代价,她也没有放弃她的目标。
当读到紫岚与金雕斗争时,我的心也跟着纠了起来,无比紧张。当鹰爪刺进紫岚的脊背时,我的背也钻心的疼,我被震撼了!其中有她坚持不懈的毅力,也有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从紫岚身上看到了勇者的无畏和永不言败!一路上,她遇到的各种坎坷,它都没有向困难低头,反而前进的步伐更加坚定,勇往直前。我不禁想起自己前几天在家学补袜子的情景,当我小心翼翼地做起穿针引线的步骤时,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困难,我就开始骄傲了,缝针过程左一针,右一针,正当我得意忘形时,针刺到了我的手指头,我遍气愤地把它扔在地上再也不想碰它了。我遇到小小的困难就退缩了,用眼泪向针线认输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