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轩这么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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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轩轩作文400字
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叫轩轩,它冬天穿着一件毛皮大衣,到了春天就脱去毛皮大衣,穿上了一件新的白色T恤衫。它的两只耳朵如同两把大羽毛扇,在呼哧呼哧地扇着。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可漂亮了,好像两颗清水洗过的黑宝石样。一只小鼻子非常灵敏,哪怕细小的声音都能听见。小小的樱桃小嘴,里面有一个鲜红鲜红的小舌头,旁边还有两颗小虎牙,真是可爱!它不但可爱,也很聪明。
有一次,轩轩在屋子里大了便,我气得火冒三丈高,追着轩轩想打它,可是它直往三楼上跑,到了三楼上,它对着妈妈“汪汪”直叫,妈妈好像知道我们又怎么了,对我瞟了一眼,我只好放过它了,多机灵的小家伙!
还有一次我教轩轩爬楼梯,可是它还没学满5分钟,就学会了,真是神呀!
早上我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轩轩;傍晚,我放学回到家里,放下书包直奔狗窝看轩轩。不过轩轩有时候还是会惹我生气的,比如:随地大小便,乱吃东西,咬鞋子等等。
现在你认识我家轩轩了吗?它非常乖巧可爱,对吗?
读沈石溪作品有感400字
最近我看了沈石溪的几本书,有《最后一头战象》、《第七条猎狗》和《大灰狼与小绵羊》。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向我展开一幅巨大的画卷,让我能身临其境地进入动物王国,了解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在沈石溪的笔下,每一只动物都有和人类一般的情感,有快乐,有愤怒,有焦急,有悠闲,还有知恩图报。动物的世界中也有着社会,但比人类社会要纯洁的多,简单的多。在那里没有欺诈和黑暗,有的只是激情的血腥。
沈石溪的作品为我打开了一扇认识动物、了解动物的窗户。忘不了年老而不忘友情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忘不了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的猎狗赤利;忘不了被猎人逼上绝路勇于牺牲的老斑羚……动物们的故事教会了我勇敢、坚强、感恩。
我好想变成一只海鸥,飞翔在湛蓝的海面上;变成一头斑羚敏捷地飞渡山涧;变成一头猎豹,轻盈矫健地奔跑在辽阔无边的草原;变成一只英明的猴王,不让群里弱小的猴子受到欺负。
沈石溪的作品让我更加热爱动物,更渴望走进它们的世界。
读《沈石溪小说集》有感900字
第一次看沈石溪的书,便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作者赋予了动物人的情感,使得在动物们之间发生的事好像在人身上经历了似的。故事的每个情节都险象迭生,精彩绝伦。
可是在看完每一篇故事后,留给我的却是无尽的感伤,故事中动物们的结局大都很惨。不是与敌人同归于尽,就是被同类吃掉,被人类打死。我确实有点接受不了,为什么所有的结局都要那么悲凉呢?开开心心的结局不好吗?但随着对这个社会的逐步认知,我也渐渐明白了。在残酷的大自然中,只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不存在人类间所谓的亲情,友情。我也发现用人类的价值观去评判动物们的情感,实在是太愚蠢了。也许,最后为了自己爱的,爱自己的而去拼搏,去奋斗,最后为此付出性命也是他们最好的归宿了吧。而人类的友情,亲情呢?为了自己那点儿可怜的利益恐怕早就忘了吧,或许有时,我们连动物都不如。
而在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非《金蟒蛇》了,文中的蟒蛇金花和黑豹阿黑本是一对挚友,最后却反目成仇。金花为了自己的孩子和阿黑同归于尽了。也许让蟒蛇和豹子做朋友,原本就是一件荒唐的事吧。而文中的阿黑又是那么无情无义,竟然亲手弑杀金花含辛茹苦孵出来的蟒蛇宝宝。而我一直以为冷酷无情的蟒蛇竟为了自己的宝宝和阿黑同归于尽。也许,只有
读沈石溪《最后一头战象》有感
“伴随着人们的叹息,伴随着落日的余晖,垂暮的老英雄嘎羧,要走了……曼广弄寨的男女老少都来为它送行。”看到了这个场景我的心像被什么揪住了,怀着沉重的心情继续阅读,嘎竣的一举一动时时牵动着我的心,当妈妈用惊讶的眼神望着我时,我已泪流满面了。
这是动物小说大师沈石溪笔下的一个小故事《最后一头战象》,它讲述了解放前夕,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一头战象——嘎羧,自知寿命已尽,便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回忆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将自己埋葬在战友战死后的坟冢——“百象冢”的感人故事。
当读到“嘎羧离开寨子前,它绕着寨子走了三匝”时,我明白它是在甪自己独特的方式来表达对救活并收留它的寨子的恋恋不舍,这是一头多么有情有义,懂得感恩的大象啊。“它来到了曾经与战友并肩战斗过的地方——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读到这里,我对嘎羧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了:它在就要结束生命的时候,依然牢记那片曾经洒过热血的土地和并肩作战牺牲了的同伴。它虽然是一头象,被人类称之为兽类,却具有很多我们生活中
读《沈石溪:我的小时候》有感1000字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出自沈石溪之手的《我的小时候》,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
出生于上海的沈石溪自幼家境贫寒,体弱多病。因此,常遭到同龄孩子的欺负。所以,他打小就胆小、懦弱、很爱哭。因为他爱哭,母亲埋怨他,父亲也责怪他。“小囡的眼泪,线穿的铜钿,是吉利的。”奶奶据理力争。在奶奶的观念里,哭是生命的一种进化现象,一片忏悔的泪,一片温馨的泪能够让心更加清明。因此,哭比笑好。在奶奶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他不再软弱。
读小学四年级时,社会上掀起了学雷锋运动,如火如荼。老师要求每个同学每天做一件好事,并且一周评比一次,看哪个班好事做的最多、最有质量,将给一边学雷锋流动小红旗。为了让自己所在的班级能够得到流动红旗,沈石溪决定做一件有“创意”的好事——扶盲人宋伯伯过马路。但出人意料的是宋伯伯不但不领情,还蛮不讲理的破口大骂。最后,宋伯伯拗不过他,还是让他搀扶自己过了一条马路。但是,在他离开后,宋伯伯又独自回到马路对面去了,然后重新穿过马路来——宋伯伯是要走完自己该走的路。
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在生活中难免有处于逆境的时候,当
打嗝沈作文500字
我班有奇人,姓沈,名锦标也。因其拥有绝世神功——打嗝,大家都尊称其为“打嗝沈”。话说他是如何获封这一荣誉称号的,且听我慢慢道来。
“看我的激光眼!”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吆喝,一个绝世大嗝横空出世,伴随着的无一例外还有身边女生的尖叫。不用看也知道,这定然是沈锦标在发功。这功力老厉害了,可以震退身边诸罗汉。邵浩宇、叶子睿等都离他远远的,唯恐他再来一击那功力值五颗星的“激光照”。
一次整理作业时间,大家都在安安静静地写作业。沈锦标或许觉得无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了个响嗝。那嗝真是震耳欲聋!同学们就开始接二连三地议论起来。就这样,原本安静的教室被沈锦标的“冲天嗝”毁于一旦。
沈锦标还把他的嗝打得出神入化——以打嗝作掩护偷看他人答案。每当遇到他不会的题目,他就转过身来,朝同学打一个嗝以便分散其注意力,然后眼睛不离作业本迅速抄写本子上的答案。他还给自己诸如此类的嗝取了个响亮的名字“穿透眼”。
“打嗝沈”的名号一出,简直就是隔着门缝吹喇叭——名(鸣)声
怀念沈爷爷作文1000字
沈爷爷是我最怀念的人。他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两年多了,但只要他的身影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便会热泪盈眶。
在我的记忆中,沈爷爷是一位七十多岁高龄、身子骨却依然硬朗的老顽童。他留着平头、个子不高,常常自嘲是翻版潘长江。仔细一看,还真有七八分像呢!沈爷爷经常读书看报和写作,还写了一本《书生之见》来记录过去的点滴。他虽然七十多岁了,但仍爱运动,打篮球时还能投三分球呢!
沈爷爷不是我的亲爷爷,他是我爸爸的忘年之交,也是我的忘年之交。他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那次“红花湖18公里”之行。
还记得那天清早,妈妈带着我到江北接沈爷爷,接着我们便向着红花湖进发。沈爷爷穿着一套宽松的运动服和耐克鞋,背着一个背包、提着一壶水,手持一根登山棍,整装待发。爷爷看着我一身随随便便的打扮,不禁皱起了眉头,说:“怎么这么粗心啊,怎么能穿凉鞋呢?”我听了不禁暗自惭愧。开始徒步了,我兴高采烈地一路蹦蹦跳跳,一会儿抓蝴蝶,一会儿追蜻蜓,玩得不亦乐乎。但一旁的沈爷爷却慢慢地走、慢慢地看,不时掏出一本小本子,记录着路上的点点滴滴。走到3公里的水库边,晨雾缭绕,一旁柳叶上的露珠在太阳的照耀下冲着我眨眼睛。我心里说不出的喜欢,可只会感叹:“啊!真
风铃摇逸,回忆生活作文
时光摆尾,我好想让它为我停留一次。但是,我是谁,凭什么又能改变时间呢?青春好短暂,总有一种得不偿失的感觉。有些时候好想去珍惜,有时候又好像放弃,有时真的好想叛逆一次,有时候又想疯狂一次,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一年前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只想好好适应,一年后,不止为现在考虑,还要为未来考虑。好苦恼的生活。每次心情好的时候,总会得意忘形,不想追求太多,更不会想以后,现在停下看看以前的自己才发现之前的我太不ok了。
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笑话,除此之外什么也算不上。有些东西明明自己不要,却还是那么不乐意给别人。心情真是一个微妙的东西,有些时候连自己都搞不懂自己,压根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
为什么人都是一样的,和哪个人关系特别好时就会引来非议,玩笑可以接受,但是不要过头。有些时候真觉得好累,不是因为你忙的太多,而是觉得有一些有的没的东西会充斥着你的思想,令你左右为难,该退该进,全凭你那一念之间。
“你的故事永远改变不了我的事故。”生活就是这样,一连串的事故总是接连不断有时候你真的很难把我住。上一秒,你还是笑靥如花,下一秒,也许你已泪流满面。心情真的很奇怪,别人偶尔的一句话,也许足以让你多愁善感。有时候真的很无语,一个不知情的人站在他的角度
清风,轩窗作文700字
一面轩窗,一盏夜烛,一轮清月,一抹书香……清风徐徐,混入蝈蝈的乐章。夜烛下,一人身影,苦读。
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我是一只寻常百姓人家的雏燕,却向往着云端的鹰,一直紧拍着双翅,仰望苍穹。奋斗的途中,暴风雨不时袭来,与闪电并肩,与风雨为友。也许有时被大风吹昏了头脑,大雨打湿了双翼。我在堕落!但是仍奋力拍动翅膀,待雨过天晴,又为我架起一座彩虹桥。
失意时,遨游在文人墨客浪迹天涯中,随着太白在舟头眺望,发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慨然誓言;跟着杜甫去登上泰山,发出“一览众山小”的浩然壮气;跟着李清照来到庭院,思“庭院深深深几许”品“东篱把酒”的愁滋味,伴着纳兰容若来到羁旅天涯,念“山一程,水一程”的乡心;与苏东坡共乘,去“卷平冈,亲射虎”。
一直朝着远方走去,一直朝着高处飞去,一直朝着深处游去。那里的梦想,那屹立已久的标杆,不懈奔去。
蜗牛坚持,能站在高山眺望;蚂蚁不弃,能站在金字塔顶端,览尽金色芳华;绿叶不舍,能落叶归根,终有所值;老鹰忍耐,能重获新生,重返蓝天
共享逸静作文1000字
光影跃动,透过窗外树叶狭缝在她发上斑驳一片,将那几缕银发勾勒的刺眼。她的脸略显苍老,黑瞳里的光烁辗转游弋,在我不愉的脸庞上寻觅着什么。沉默许久,她才幽幽启齿,可能是因为之前大吵的缘由,声音缥缈的如梦呓:“你讨厌我吗。”我在她眸里似乎寻到了几丝浓稠的失望,于是选择阖目不语,以免又是一场以暴制暴的口舌争锋。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和妈关系不好的呢,谁知道。反正我不记得了呀。在我初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喜与她说话,或者说,我们根本无法正常交谈,口中语互相应对不出三句就要爆开一阵火药味。以至于我开始处处回避她,能少一点交谈就少一点——尽管我看见她眸瞳里的无奈与失望愈来愈重,但我又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暑假次日,与好友并肩坐在小卖部门口的高大梧桐树下遮阳。她拆着一根冰棍的包装,却直视着我,冷不防来一句:“嗳,你和你妈相处的怎么样。”我向来不善遮掩,也没什么好遮掩,当然如实相告,“不怎么样。天天吵架,干嘛突然问这个。”好友将包装纸丢在身旁的垃圾桶,直愣愣的看着我,眉头忽的拧了大半,仿佛我脸上爬了只毛虫。“真没想到…我随口问问而已。我看你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