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鸢裴翊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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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沈石溪小说集》有感900字
第一次看沈石溪的书,便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作者赋予了动物人的情感,使得在动物们之间发生的事好像在人身上经历了似的。故事的每个情节都险象迭生,精彩绝伦。
可是在看完每一篇故事后,留给我的却是无尽的感伤,故事中动物们的结局大都很惨。不是与敌人同归于尽,就是被同类吃掉,被人类打死。我确实有点接受不了,为什么所有的结局都要那么悲凉呢?开开心心的结局不好吗?但随着对这个社会的逐步认知,我也渐渐明白了。在残酷的大自然中,只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不存在人类间所谓的亲情,友情。我也发现用人类的价值观去评判动物们的情感,实在是太愚蠢了。也许,最后为了自己爱的,爱自己的而去拼搏,去奋斗,最后为此付出性命也是他们最好的归宿了吧。而人类的友情,亲情呢?为了自己那点儿可怜的利益恐怕早就忘了吧,或许有时,我们连动物都不如。
而在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非《金蟒蛇》了,文中的蟒蛇金花和黑豹阿黑本是一对挚友,最后却反目成仇。金花为了自己的孩子和阿黑同归于尽了。也许让蟒蛇和豹子做朋友,原本就是一件荒唐的事吧。而文中的阿黑又是那么无情无义,竟然亲手弑杀金花含辛茹苦孵出来的蟒蛇宝宝。而我一直以为冷酷无情的蟒蛇竟为了自己的宝宝和阿黑同归于尽。也许,只有
小说潮流作文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r
《海》微型小说
微风荡漾,海风奔放,卷起的浪花,拍打着岩石,也拍打在一个女人的心上。
女人从未见过大海她只知道大海是蓝色的,味道是咸的,海是无边无际的。女人命不好,一个人孤独地带着个没满月的带孩子搬到了这里。孩子是她的命,是他的一切。这个村子被山包绕,山外还是山。但在这,女人有安全感。
女人并不被村里人待见,不知何时传出了女人的闲话女人长的及标致粉嫩的肌肤,白皙的的脸蛋像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却不像受这种苦的人。于是有人说她是不检点带着小野种被男人赶了出来;也有人说她经常被男人他打,逃了出来;还有人说他男人死了,婆家不要她了。种种法,让同情她的人不再同情,让讨厌她的人更加憎恶她。女人很善良寄人篱下的她学会了忍耐。尽管被排挤,她依然用微笑待人。
渐渐地,她的儿子小海已经长大了不少,儿子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很招村里人喜欢。村妇们总会塞一些花生豆子给他吃。这一切并不如女人想的那样,平静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不喜欢小海,他们总是取笑小海,小孩也不喜欢和他们玩。有一天,捣蛋头子出了个坏主意,把村妇们的番薯挖了去嫁祸给小海。半夜村妇们聚集在一起找女人算账,各种侮辱不堪的词语都套在女人身上。小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小孩望着女人希望女人否定那一切,但女人没有。有的村妇要赶
打嗝沈作文500字
我班有奇人,姓沈,名锦标也。因其拥有绝世神功——打嗝,大家都尊称其为“打嗝沈”。话说他是如何获封这一荣誉称号的,且听我慢慢道来。
“看我的激光眼!”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吆喝,一个绝世大嗝横空出世,伴随着的无一例外还有身边女生的尖叫。不用看也知道,这定然是沈锦标在发功。这功力老厉害了,可以震退身边诸罗汉。邵浩宇、叶子睿等都离他远远的,唯恐他再来一击那功力值五颗星的“激光照”。
一次整理作业时间,大家都在安安静静地写作业。沈锦标或许觉得无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了个响嗝。那嗝真是震耳欲聋!同学们就开始接二连三地议论起来。就这样,原本安静的教室被沈锦标的“冲天嗝”毁于一旦。
沈锦标还把他的嗝打得出神入化——以打嗝作掩护偷看他人答案。每当遇到他不会的题目,他就转过身来,朝同学打一个嗝以便分散其注意力,然后眼睛不离作业本迅速抄写本子上的答案。他还给自己诸如此类的嗝取了个响亮的名字“穿透眼”。
“打嗝沈”的名号一出,简直就是隔着门缝吹喇叭——名(鸣)声
怀念沈爷爷作文1000字
沈爷爷是我最怀念的人。他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两年多了,但只要他的身影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便会热泪盈眶。
在我的记忆中,沈爷爷是一位七十多岁高龄、身子骨却依然硬朗的老顽童。他留着平头、个子不高,常常自嘲是翻版潘长江。仔细一看,还真有七八分像呢!沈爷爷经常读书看报和写作,还写了一本《书生之见》来记录过去的点滴。他虽然七十多岁了,但仍爱运动,打篮球时还能投三分球呢!
沈爷爷不是我的亲爷爷,他是我爸爸的忘年之交,也是我的忘年之交。他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那次“红花湖18公里”之行。
还记得那天清早,妈妈带着我到江北接沈爷爷,接着我们便向着红花湖进发。沈爷爷穿着一套宽松的运动服和耐克鞋,背着一个背包、提着一壶水,手持一根登山棍,整装待发。爷爷看着我一身随随便便的打扮,不禁皱起了眉头,说:“怎么这么粗心啊,怎么能穿凉鞋呢?”我听了不禁暗自惭愧。开始徒步了,我兴高采烈地一路蹦蹦跳跳,一会儿抓蝴蝶,一会儿追蜻蜓,玩得不亦乐乎。但一旁的沈爷爷却慢慢地走、慢慢地看,不时掏出一本小本子,记录着路上的点点滴滴。走到3公里的水库边,晨雾缭绕,一旁柳叶上的露珠在太阳的照耀下冲着我眨眼睛。我心里说不出的喜欢,可只会感叹:“啊!真
游翊武公园作文500字
虽然我们家乡的翊武公园比不上那些什么名胜古迹,但在我心目中已经是美不胜收了,尤其是春天的翊武公园。
你走进公园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宽阔的广场。广场的北边,有一个巨大的汉白玉雕像,足足有十多米高,那个雕塑就是蒋翊武老爷爷,中华民国的开国元勋,我可是他的忠实粉丝呢。
广场的西边,有一大片玫瑰,送来阵阵花香,玫瑰有白有红,我喜欢红色的玫瑰。因为这玫瑰不仅和咱们国旗颜色一样,它更象征着火红热烈,我似乎看到了蒋爷爷等无数英烈与敌人浴血拼杀的情景。当然,白色的也不差,它象征着高贵优雅,气质相当的淑女。
广场东边是游乐园,里面应有尽有。有小朋友在玩滑滑梯,有人在玩荡秋千,有的在玩沙子。
公园里不仅只有玫瑰还有柳树呢,春姑娘给柳树换上了绿幽幽的新衣裳,风儿帮忙收理那些柳丫头的长头发,爸爸在一旁说:“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我说:“哎呀,有事没事装什么大诗人呀!”
爸爸根本没理我,我在一边看着,风儿抚摸着柳树的枝条,柳树轻轻地向我们点头。我们闻花香,看柳条,放风筝。随着时间的流逝,早已到了中午,阳光把我们照得暖烘烘的。我们依然在公园玩。
冬天到了,翊武公园的春天还远吗?盼望着春天到来,我们再去
沈老师,我想您作文350字
又到了语文课时间,走进来的不是沈老师,而是楼老师,我觉得楼老师很好,很漂亮、很温柔,但我还是非常想念沈老师。
沈老师和我生活了快三年,她使我变得开朗活泼、积极。“许可薇,你的字写得很漂亮,但要写出笔锋来,那就更好了。”“许可薇,要积极举手哦!”在沈老师的鼓励下,我积极参与班里名种工作和活动。我觉得沈老师身上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要让我努力做名优秀学生。
好几天我做梦了,我梦见沈老师回教室了,可每次我还没来得及跟沈老师说上话,便醒了过来。沈老师,我好想……好想您!您知道吗?
那天,您来了……我恨不得大哭一场,再问问您身体好吗?我留意到您的肚子大了,哦,是个小弟弟还是小妹妹?叫沈明还是沈丽?没关系,只要您开心就好。
祝沈老师顺顺利利添个可爱的小宝宝,健健康康开开心心!
《北鸢》读后感1000字
汉兵以掠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妾妃何聊生。——题记
镜中的人,美得暗淡模糊。她用了过多的油彩,想将额角的一滴血迹遮盖住。她站了起来,执起鸳鸯剑,舞弄了几下,便自尽而亡了。
一代名伶言秋凰在梨园中名气之盛及姣好的面容在后生嘴中就为一个传说。
忆当年,冯明焕与颠沛的言秋凰在“瑞仙茶楼”中高山流水,言秋凰不辞辛苦专为冯明焕唱一折《武家坡》,一曲定情;仁桢与穿着松绿色旗袍的言秋凰因一块“永禄记”的糖耳糕结缘,令人难忘的还有言秋凰那眼眸中略带讨好的神色;风华正茂的言秋凰用药性猛烈的藏红花打掉腹中孩子,满脸晶莹汗珠,痛苦不堪的表情。皆令我印象深刻。
言秋凰一生为戏痴,为爱疯,她一路的爱恨情仇,一路的忍辱负重为女报仇,才造就了这位性格鲜明的青衣——言秋凰。
月朗花香,溶溶脉脉,镜中言秋凰眼中全是黯淡,毫无波光,只有桌上的玉麒麟在幽暗的环境下仍发出一丝惨淡的光,水落石出间百感交集,哀恸无言,女儿惨死,让她痛心不已,虽然当年为了不想连累冯明焕,对自己女儿惨下狠手,但是丧女之恨驱使着她一步一步设计害死和田。这是她作为一位母亲为女儿做的事情:为亡女雪恨,临终前嘴里含糊嘟哝着
偷着写小说作文500字
我是个爱读书的学生,天天没事时就喜欢拿本书看。我最爱读小说、科幻、人物自传和故事。举个例子,一天我看《小飞人卡尔松》时很开心,就大笑了起来,后来我认为自己当时还是很可怕的,太投入了。但这让我有了一点点愿望,就是能自己写小说。
我怎么写呢?又写些什么呢?很多的问题在我脑子里徘徊。最重要的问题是家人同不同意?不同意怎么办?
我认为我为了梦想还是写吧。不过我应该偷着写。于是我会晚上放学回来后待在自己的房间,拿出创作本开始写小说,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有时写作时听到妈妈喊“你在干嘛呢?”我想了一会答复他“看书呢!”她就不问了。
偶尔我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在,一回头,果然是妈妈。什么时候她把门打开的?我会不会露馅啊?幸好桌子上有一本书,我才逃过了一劫。就这样,我一直偷偷写着我的小说。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我的秘密被揭穿了。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我正在写小说。突然,妈妈走进来喊我上CCTALK,原来我一时投入忘记上课了。这下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说写小说是件好事情,不用偷着写。太好了!以后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写作了,不用偷偷摸摸了。不久后我说不定就能成为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那样的小说大家了。
读《微小说》有感1000字
生活如手上的沙子,攥得越紧,流失越快,到不松松手,沙子就会停止流失。
——题记
在以前,我总以为永不放弃是每件事必须遵守的原则,可在我读了,细细的品味了这篇微小说,我彻彻底底地意识到: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正如一首诗里写的那样:"放弃了父亲温暖的怀抱,才能有自己活泼的奔跑,放弃满天的星星,才能获得一个崭新的黎明。"大千世界,茫茫人海需要放弃的东西原本很多,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拥有整个世界,对于不应该属于我们的更要勇敢地放弃,追求之中放弃,放弃之中追求……人跋涉于山阻江隔、风急雨骤的人生旅途中,惟有学会放弃才能随遇而安,幸福安详,从某种意义上讲,放弃并非是对追求的背叛,相反有时倒更能执着于其间……
学会放弃,在流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遍体鳞伤,这就算了,可他在夺取的过程中,又失去多少原本属于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