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与狗群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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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而不群作文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写下的这句话用来形容当今时代再好不过了。经历了三次技术革命的人类,如今迎来的是一个信息大爆炸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陷入在“群”的天罗地网中无法自拔。
“晒、刷、赞”几乎充斥着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每天起床后第一件事便是打开手机,刷新着朋友圈的最新动态,然后手指轻轻一击,完成一次与他人的互动。这轻轻的一击或许是为了传递和分享喜悦,但更多的还是为了表明“朕已阅”或“我还活着”,享受着专属于自我的存在感。
在偌大的朋友圈,当你全程直播自己的旅行,我正忧伤地坐在桌前,望着窗边飘过的一朵云,想像它来自于你去过的某个地方;当你抛出一堆诱人的美食照片时,我总是幻想,那缭绕的香气是否是你对我发出的最为羞涩的邀请;当你炫耀的秀着自己的各种幸福生活,比如逛街、新衣,甚至是照着你的一缕阳光时,我却一个人在午夜深处孤独地刷着屏,借你的生活来打发自己的无聊。
就是这样,朋友这个群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一个无形的圈,在你我之间隔开一片海,我在这头,你在那头。你用手指留下一颗孤独的&ldq
与蚊子战斗作文300字
炎热的夏天,就是我和“吸血蚊”(蚊子)殊死搏斗的时候。
中午,我吃完了午饭,准备上楼睡觉,可一到我房间,立刻发现房间里有好多蚊子聚在床边角落里,好像在开“蚊子讨论会”,我一看见这么多蚊子,就知道情况不妙,赶紧跑到卫生间(因为卫生间里没蚊子)把门关上。
我拿起我的“武器”电蚊拍,然后拿来“防预盾”花露水,把全身给喷了一遍,就马上冲了出去。蚊子见一个“巨人”来了,连忙起来“作战”,我也不甘示弱地冲了过去。
拍!拍!拍!……一阵“混战”之后,蚊子消灭的已经差不多了,我也要上床睡觉了,一爬上床(我睡在双层床的上铺),我却发现睡意已经没了,我火冒三丈,真想大喊一声:“可恨的蚊子!我跟你永远有仇”!
“群”而不群作文
脑海中总会浮现这样的画面:远古时代的人类,过着氏族生活,茹毛饮血,钻木取火。他们群居在一起,一起采集,一起狩猎,一起在黑夜中围着堆火长啸,一起在黎明后对着朝霞当歌。
或许早已注定,人类便是群居的一族。祖先早在造字时,就已参透了“人”的含义:一撇一捺,互相依靠,互相扶持,正如生活中的人,需要群居。如此便有了家庭,有了自己的圈子,大而言之,便有了社会。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纵横的时代,犹如一张“大网”将一切的一切沟通联系。即时通讯工具的兴起和普及,更是将人们之间的距离拉近。足不出户,便可以与至交肺腑感言;夜深人静,仍可以与闺蜜尽情购物。没有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这种虚拟的群居似乎流行开来。
互联网世界,“群居生活”更是丰富。当网载小说一有更新,便有“读书群”争相游阅;当豪车名跑展出时,会有“爱车群”传览照片,吐槽性能;当假期将至,能有“旅游群”热烈讨论大好河山、风光名胜。这种足不出户的网络服务,确实为我们带来了便利。这种蜗居,不是群居,却胜似群居。在网络信息联系下,无论是天南海北、天涯海角,亦或是隔墙之距,近在咫尺,无
我与近视的战斗作文300字
上周六下午妈妈带我去医院做视力检查,到了医院我又兴奋又紧张。最近我看黑板上的字总觉得有些模模糊糊,不知道我的视力到底是什么样?
开始检查了,我站在视力表前,按照医生的指示读视力表。咦?怎么左眼从0。5右眼从0。8开始往下都是黑压压一片呢?最后医生判断我的左眼视力是0。5,右眼视力是0。8。属于假性近视。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来想去可能是自己平时看书写字时的坏习惯造成的。平常我写字的时候总是没有挺起背,头太低离书本很近,而且我喜欢躺在床上看书,也喜欢一坐上车就问妈妈要手机看。幸好及时检查发现了问题,所以从现在起我要多吃水果蔬菜,多做户外运动,写字姿势要正确,改掉一些用眼坏习惯。这样坚持一段时间应该可以恢复视力。
我和近视的战斗才刚刚打响,到底谁会取得最后的胜利呢?
《重返狼群》读后感
一匹狼与人和平共处的惊世美丽传说在若尔盖草原上诞生了。
李微漪,一个柔弱的80后女子凭着博大的母爱与坚强的毅力跳出这支前所未有、可歌可泣的“与狼共舞”。格林,一匹货真价实的草原狼,用它那知恩图报的纯情颠覆了狼在人们心目中的丑恶形象,打动了所有观众的心。
我已经把《重返狼群》读了四次,但仍然想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或因为格林的悲惨身世掩卷而泣,或因为格林把大獒们逗得团团转而笑出了声,或因李微漪的似水柔情而感动得泣不成声。这不仅仅是一本书,也是一篇惊天动地的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动人乐章。它道不尽的是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欢乐,说不完的是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的可爱的友情。李微漪用她那女性独有的温柔,细腻的文笔,不仅为狼申冤,同时也对残害野生动物的罪恶人类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她在文中这样写到:“……又饥又寒的时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但我心中却没有绝望,我知道格林还在我身边陪着我,它已经长大了,一定会帮助妈妈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给了我……”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试问哪个人愿意把一口救命粮拱手让人,自己
孤狼与群羊作文800字
长时间的假装合群会把自己从孤狼变为群羊,无论线上线下我们都该学会为狼。
白落梅在《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中写道:“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因此,大家都随波逐流,将地上走出了一条路。起初这条路通顺便捷,可走的人多了,路反而变得窄了。
这时候,有人逆流而行,道阻且长,一路上免不了头破血流,但最终却获得了成功。相较之下,这样的人是孤独落单的狼。他不似群羊生活在膏腴之地,他往往遭受狂风怒雨,弱肉强食。久而久之,狼身上磨砺出的气势便能先胜人一筹。狼的眼神犀利干脆,极具魄力;羊的眼神空洞呆滞,毫无生气。想来也是,孤狼之身驰骋黑夜,群羊蜗居温暖。所以这种差异在时间的积淀下慢慢呈现。
人是矛盾的生物,时喜孤独时喜热闹。有人就成了披着羊皮的狼,虽然内心坚持着狼子野心,但表面却是逆来顺受的软柿子。以为自己是特殊的一个,定不会被“群”化,实则早已败絮其中。做一只孤狼没什么不好,不过就是形影单只看上去寥落了些罢了。无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被“群”化。他们戴上了面具,再想揭下来谈何容易?除非伤筋动骨扒皮。于是,他们以丑为美,身为异类却以异类的眼光看待那些将自己“真理&
狼群末路作文800字
我是一位失败的狼王,我的族群,在我这一时代——被人们称代“21世纪00年代”的时代,走向了末路。
曾记在上一代狼王统治时,狼群是多么昌盛!而如今只剩下我的护卫与少数幸免于难的子民,走在这荒凉的草地上。
我目睹过无数同伴死去的惨状——有的狼,捕猎时径自脱离队伍,私自去追逐那些炙手可得的猎物,却不想被一个从树上快速落下的钢铁巨物打碎了头颅;有的不顾我的劝告,前去猎杀树下一只奄奄一息的山羊,却被一只从地上飞起的带有巨齿钢牙的怪物咬断腿骨,只能静静等死;还有一些狼的死更为离奇:他们在行进中途,忽然口吐白沫告别了世界……
记得我的弟弟——最勇猛,最强健的狼中佼佼者倒下的时候,前任狼王,对即将取代他位置的我说“这不是大家的错……”从此,我知道了一个新名词“偷猎者”。
现在,我和我的护卫、子民,离开了上一代狼王统治的疆域,离开了我们的故土,也离开了同伴们的墓冢。
可迁徙之路上布满了艰辛和绝望,在这荒无人烟的草原上,也呼啸着狭长的铁刺,多少次惨烈的包围战,“偷
《重返狼群》观后感700字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
我与狗有缘作文350字
有人与水有缘,也有人与火有缘,而我却和狗有缘。
记得我家有许多条狗,有黑色的大狼狗,有黄色的长不大的狗,还有灰色的小狼狗。它们来我家的时候见了我,不但不咬我,还只往我身上扑。可是现在大狼狗自己跑丢了,只剩下长不大的狗和小狼狗。
我觉得它们没有名字太单调了,所以,我给小狼狗起名叫贝贝,黄色的小狗叫嘟嘟,嘟嘟,嘟嘟真是胖嘟嘟的,而贝贝呢,真有点像福娃贝贝的样子,不过脾气暴躁了点,可是,他从来都不咬我。
我每天都给他们为食物,如果我给贝贝喂多了,嘟嘟就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不公平,他的多了,我的少,于是,我就瞒天过海,又拿了一些,可是,它还是嫌少,我看着它,说:“你还嫌不够,看你都胖成啥样了,啊!”它可怜巴巴的看着我,我就对它说明天再给你一些,它立刻欢快起来!
同学们!你们和什么有缘呢?
少年与狗作文500字
冬日黄昏,街道上的车,还在川流不息。集市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在街头的一个垃圾堆旁边,这里也许被人忘记了,显得十分冷清。一条脏兮兮的流浪狗,正强忍着严寒的侵袭,勉强支撑着瘦骨嶙峋的肢体,它浑身战栗着,这闻闻那嗅嗅,苦苦地寻找着可吃的东西。看着地上纷乱的脚印,不知道它在此转了多少圈了,它在和命运做最后的抗争。
这时,一个身影走过来,流浪狗惊恐地停止了寻找,直盯盯地望着他,同时,那少年也看见了这只生命垂危的生灵。他们不是第一次见面,那还是几个月前的一个早晨,少年来这里扔垃圾,用眼瞥了一下它,它正在忙着找吃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想继续寻找东西,当它看见少年手里的垃圾袋,就停下正要低下的头,目光闪烁着向扔过去的垃圾袋猛扑过去,一下撕开塑料袋,把里面能吃的尽数吞到肚里,临走时,还用面带感激的眼神看了少年一眼。后来的几次见面,少年只是脚步匆匆的没停下,相互用眼神对视了一下,它只对扔过来的垃圾袋感兴趣,没时间和他交流。而这次见面,远不如第一次看见它时的情景,它哆嗦着四肢,目光呆滞地望着他,就这样,他们对视着好半天。最后,少年慢慢靠近流浪狗,从兜里掏出一个方便袋,把流浪狗放进去,转头走向他的家。
一个温情的画面出现在我的眼前,那少年用温水给流浪狗洗了澡,之后,又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