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大战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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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作文
豺给人的印象永远是阴险狡诈。贪婪无比。但它们并不是这样的。
豺一般以群为单位,一个群有二三十只到四五十只的豺。它们一般会配合捕猎,非常团结。除了饥荒时期迫不得已,和众豺争王时的流血事件,它们是绝不对自相残杀的。
豺身形娇小,个子,形体和狐狸差不离。但豺跳高十分拿手,一只年龄四岁的大公豺可以蹿到六到十米高。它们基本毛色棕红,身上会有乌云状的黑斑,那一大块斑上还会有星星点点的白斑。远远望去,就像身上披着一块发霉,开始长菌的黑羊皮。
豺是肉食动物,它们喜食兔子、野猪、山羊等动物。有时,也吃一些甘蔗、玉米、鱼等来换口味。
豺一般在四---六月繁殖,当繁殖季节到来时,它们会以家庭为单位分散。当小豺可以吃大豺吐出的半消化的肉糜时,它们才会逐渐回豺群的领地,组成一个豺群。
豺都会居住在较大的山洞里,当众豺外出捕猎时,会由一只年老的母豺来看管淘气的小豺。
智能鼠大战群鼠作文600字
哎呀!我那又红又大,又香又甜的大苹果怎么被啃了一口?肯定又是那作恶多端的老鼠干的“好事”了吧!
老鼠真是可恶呀!不仅偷吃人们的食物,而且还给人们带来了鼠疫,使无数的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使原本生机勃勃的城市变成了一个死城。
“你看吧!这下我的苹果遭殃了吧!”我愤愤地说道。于是,我购买了一只智能老鼠,让它帮我消灭真鼠。
智能老鼠寄来了,我打开一看,一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老鼠出现在我的眼前,它居然与真的老鼠一模一样,连捉鼠能手小猫都辨不出个真假。
我观察了一下这只智能鼠,它的大耳朵可以将它听到的“鼠语”通过智能动物翻译系统输入到电脑中来,它那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可以把它看到的影像发送过来,它小巧灵敏的鼻子可以快速地闻到老鼠的“窝居”、也可以嗅出那是什么水果或者零食,它的小嘴巴就是开关了,最后就是尾巴了,尾巴可以连接电源用来充电,而且充电一小时可以使用七天哦!
我打开了智能老鼠,在它耳旁告诉了它我的计划。它“叮”的一响,迅速冲向了鼠窝。只见它笑眯眯地对群鼠说:“兄弟姐妹们你们都饿了吧?”群鼠“吱吱吱&hell
智能鼠大战群鼠作文600字
说到老鼠,真是让人伤透了脑筋。它肚子饿了,来偷点东西吃,这也就罢了!但它干嘛乱咬东西呢?乱咬东西是为了磨牙也说得过去,那你干吗要传播疾病?真是烦人!
一天,我在一本科学书上看到了一种智能鼠,它的样子和老鼠一样。眼睛是它的接收器,心是用芯片做的,它是靠充电的。只要你把它要怎么去消灭老鼠,输入芯片里,它就会按照你说的去做,而且它还会说鼠语。
晚上,我正躺在床上,幻想着自己的智能鼠梦。突然床头出现了一只老鼠,我想:“这老鼠胆子真大啊!”可仔细一看却是一只智能鼠。好家伙!还带了一张说明书。我马上输入计划,智能鼠大战群鼠开始啦!
只见它迅速地钻入鼠洞,正巧看见了几只老鼠在吃面包。便上前去说:“你们要吃果酱吗?”
“果酱是什么?”
“反正很好吃!”
“要吗?”
“好!”
”别吃!“一个苍劲有力的声音响了起来,原来是一只老老鼠。“以前,有只老鼠给我们吃胡椒,结果吃死了好多只老鼠。我是唯一幸运地活下来的鼠。”
“啊?还是别吃了吧!”
“对!对!&rdqu
群而不群作文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写下的这句话用来形容当今时代再好不过了。经历了三次技术革命的人类,如今迎来的是一个信息大爆炸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陷入在“群”的天罗地网中无法自拔。
“晒、刷、赞”几乎充斥着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每天起床后第一件事便是打开手机,刷新着朋友圈的最新动态,然后手指轻轻一击,完成一次与他人的互动。这轻轻的一击或许是为了传递和分享喜悦,但更多的还是为了表明“朕已阅”或“我还活着”,享受着专属于自我的存在感。
在偌大的朋友圈,当你全程直播自己的旅行,我正忧伤地坐在桌前,望着窗边飘过的一朵云,想像它来自于你去过的某个地方;当你抛出一堆诱人的美食照片时,我总是幻想,那缭绕的香气是否是你对我发出的最为羞涩的邀请;当你炫耀的秀着自己的各种幸福生活,比如逛街、新衣,甚至是照着你的一缕阳光时,我却一个人在午夜深处孤独地刷着屏,借你的生活来打发自己的无聊。
就是这样,朋友这个群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一个无形的圈,在你我之间隔开一片海,我在这头,你在那头。你用手指留下一颗孤独的&ldq
“群”而不群作文
脑海中总会浮现这样的画面:远古时代的人类,过着氏族生活,茹毛饮血,钻木取火。他们群居在一起,一起采集,一起狩猎,一起在黑夜中围着堆火长啸,一起在黎明后对着朝霞当歌。
或许早已注定,人类便是群居的一族。祖先早在造字时,就已参透了“人”的含义:一撇一捺,互相依靠,互相扶持,正如生活中的人,需要群居。如此便有了家庭,有了自己的圈子,大而言之,便有了社会。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纵横的时代,犹如一张“大网”将一切的一切沟通联系。即时通讯工具的兴起和普及,更是将人们之间的距离拉近。足不出户,便可以与至交肺腑感言;夜深人静,仍可以与闺蜜尽情购物。没有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这种虚拟的群居似乎流行开来。
互联网世界,“群居生活”更是丰富。当网载小说一有更新,便有“读书群”争相游阅;当豪车名跑展出时,会有“爱车群”传览照片,吐槽性能;当假期将至,能有“旅游群”热烈讨论大好河山、风光名胜。这种足不出户的网络服务,确实为我们带来了便利。这种蜗居,不是群居,却胜似群居。在网络信息联系下,无论是天南海北、天涯海角,亦或是隔墙之距,近在咫尺,无
《重返狼群》读后感
一匹狼与人和平共处的惊世美丽传说在若尔盖草原上诞生了。
李微漪,一个柔弱的80后女子凭着博大的母爱与坚强的毅力跳出这支前所未有、可歌可泣的“与狼共舞”。格林,一匹货真价实的草原狼,用它那知恩图报的纯情颠覆了狼在人们心目中的丑恶形象,打动了所有观众的心。
我已经把《重返狼群》读了四次,但仍然想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或因为格林的悲惨身世掩卷而泣,或因为格林把大獒们逗得团团转而笑出了声,或因李微漪的似水柔情而感动得泣不成声。这不仅仅是一本书,也是一篇惊天动地的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动人乐章。它道不尽的是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欢乐,说不完的是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的可爱的友情。李微漪用她那女性独有的温柔,细腻的文笔,不仅为狼申冤,同时也对残害野生动物的罪恶人类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她在文中这样写到:“……又饥又寒的时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但我心中却没有绝望,我知道格林还在我身边陪着我,它已经长大了,一定会帮助妈妈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给了我……”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试问哪个人愿意把一口救命粮拱手让人,自己
狼群末路作文800字
我是一位失败的狼王,我的族群,在我这一时代——被人们称代“21世纪00年代”的时代,走向了末路。
曾记在上一代狼王统治时,狼群是多么昌盛!而如今只剩下我的护卫与少数幸免于难的子民,走在这荒凉的草地上。
我目睹过无数同伴死去的惨状——有的狼,捕猎时径自脱离队伍,私自去追逐那些炙手可得的猎物,却不想被一个从树上快速落下的钢铁巨物打碎了头颅;有的不顾我的劝告,前去猎杀树下一只奄奄一息的山羊,却被一只从地上飞起的带有巨齿钢牙的怪物咬断腿骨,只能静静等死;还有一些狼的死更为离奇:他们在行进中途,忽然口吐白沫告别了世界……
记得我的弟弟——最勇猛,最强健的狼中佼佼者倒下的时候,前任狼王,对即将取代他位置的我说“这不是大家的错……”从此,我知道了一个新名词“偷猎者”。
现在,我和我的护卫、子民,离开了上一代狼王统治的疆域,离开了我们的故土,也离开了同伴们的墓冢。
可迁徙之路上布满了艰辛和绝望,在这荒无人烟的草原上,也呼啸着狭长的铁刺,多少次惨烈的包围战,“偷
读《红豺》有感500字
最近,我阅读了沈石溪的《红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感人故事。
狼和豺本来是死对头,可母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杀害它豺崽的凶手的遗孤——狼崽甜点心。本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候补食物的意思,但是与甜点心相处久了,竟有了逐渐深厚的感情。火烧云甚至不惜生命,去与眼镜蛇搏斗,还能不管不顾自己的那条美丽的,重要的长尾巴,冒着危险,把甜点心拉上岸。还因为甜点心,放弃了精心筛选的新郎。某一天,因为舍不得吃甜点心,火烧云壮着胆子去村寨捕食,不仅忍臭钻进粪堆里,还差点搭上了性命。还在一场和狗熊的搏斗中,痛失前腿,惨遭鹅欺。最终,火烧云用惨重的代价,换来了甜点心和甜点心的孩子们的安宁。看完这本书,我已经声泪俱下,被火烧云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村寨逃生”这一章时,心里酸涩苦辣都有。难以想象,火烧云冒着生命危险去村寨捕食,甚至忍着恶心和臭、脏,钻进肥料堆里,要知道那可是有各种屎尿,黑泥烂草组成的,简直是各种排泄物的大杂烩,还受了重伤,而这一切都可以避免,只要它吃掉甜点心,可它没有这样做。这一章,最让我最难忘,我要为火烧云的大爱点赞!
这时,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妈妈,想到她为我所做的点点滴滴,对我无微不至地关心和无私地
红豺读后感800字
母爱似春阳
她是一位平凡的母亲,同样愿为子女付出一切。她是一只平凡的母豺,同样有着火红的皮毛,但她却做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她就是火烧云,一个伟大的目前。
红豺火烧云含辛茹苦地哺育仇敌的后代——甜点心,她犹豫过,后悔过,仍无法逾越种族间的对立,与大花狗同归于尽,为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安宁的蓝天。
她后悔过,为甜点心放弃了她精心挑选的伴侣;她狠心过,为甜点心的生命捐献出她的大尾巴;她犹豫过,为甜点心痛失前腿……她是一只豺,一只活得潇潇洒洒母豺。在狩猎场之上,捕猎技艺令人赞叹不绝,一年四季即使是寒冬腊月,肚子也不会唱空城计。而甜点心呢?她是只狼!是她火烧云仇敌的遗孤!她身上流淌的是她火烧云亲身骨肉的血液!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她,雌豺火烧云是在用生命哺育甜点心,这母爱已经升华至逾越种族之爱,她不是炫耀自己那菩萨心肠,也不是渴求上天保佑自己,更不是怜悯黄毛狼崽,这是母性的光辉!火烧云用生命诠释母爱,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蓝天,用生命哺育仇敌遗孤,人们怎么不会为之颤动心灵,留下真诚泪水呢?
火烧云的母爱是超越族群的伟大,就像我们的母亲,她们也拥有过宝贵青春,拥有过欢声笑语,她们都为自己的孩子操劳一生。或许从我们出生到现
《重返狼群》观后感700字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