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捕食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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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标签:推荐时间: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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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狼与人和平共处的惊世美丽传说在若尔盖草原上诞生了。

李微漪,一个柔弱的80后女子凭着博大的母爱与坚强的毅力跳出这支前所未有、可歌可泣的“与狼共舞”。格林,一匹货真价实的草原狼,用它那知恩图报的纯情颠覆了狼在人们心目中的丑恶形象,打动了所有观众的心。

我已经把《重返狼群》读了四次,但仍然想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或因为格林的悲惨身世掩卷而泣,或因为格林把大獒们逗得团团转而笑出了声,或因李微漪的似水柔情而感动得泣不成声。这不仅仅是一本书,也是一篇惊天动地的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动人乐章。它道不尽的是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欢乐,说不完的是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的可爱的友情。李微漪用她那女性独有的温柔,细腻的文笔,不仅为狼申冤,同时也对残害野生动物的罪恶人类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她在文中这样写到:“……又饥又寒的时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但我心中却没有绝望,我知道格林还在我身边陪着我,它已经长大了,一定会帮助妈妈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给了我……”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试问哪个人愿意把一口救命粮拱手让人,自己

读《野马传奇》有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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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尤其是《野马传奇》这一本,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而且还让我看到了外表潇洒美丽而内心孤独坚强地汗血野马。

故事主要讲的是汗血野马的父母都是纯种的草原汗血野马,然而,可恶的人们却开始疯狂地捕捉它们,要知道,得到了它们,就能成为整个草原上最优秀的牧人了。它们奔跑的速度,比离弦的箭还要快,但是,这些汗血野马最终还是死在了人们手中,只留下它们的儿子,这匹汗血野马孤独又顽强地长大了。

汗血野马又回到了大草原上,它本打算放下对人们的仇恨,与世无争,但人们又把它的妻子打死了,为了给自己心爱的妻子报仇,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它像自己的祖先那样,为了自由,为了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汗血野马一次又一次地拼搏,一次又一次地抗争,只为奔向自由。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引人入胜,我为汗血野马最后摆脱了人们的捕杀,奔向自由的草原而感到快乐与激动,为它的父母死在人们手中而愤怒与落泪。

我们要学习汗血野马这种不畏困难、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品质,在学习的道路上,更不应该畏惧困难和挫折,要坚定目标、勇往直前!

蜘蛛捕食作文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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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是有角落的地方,我们都可以看见蜘蛛和它织的小细钢丝般的网。

蜘蛛有三对足,挺着一个圆溜溜的皮球般的大肚子,一双眼睛,两颗尖锐的毒牙,是它捕食的利器,还有一层灰色的皮。蜘蛛大多数时间是张网以待,守株待兔。所以食性很广,喜吃蚊子、苍蝇、蟋蟀、蝗虫……

有一次,我看见一只小蜜蜂不小心撞到蜘蛛网上。蜘蛛网粘住了小蜜蜂。小蜜蜂在用力挣扎,瞬间蜘蛛网快速抖动了起来。躲在一角的蜘蛛,好像听到了号令,眨眼工夫爬到小蜜蜂旁,面对这只“不速之客”毫不犹豫。迅速吐出白色的细丝,围着小蜜蜂身上反复游走。顿时,小蜜蜂仅露出一个头,身体被裹得像棕子,动弹不得。把小蜜蜂捆好后,蜘蛛也累得筋疲力尽,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过了十几分钟,蜘蛛舒展筋骨,动了动它的毒牙,仿佛在说:“我要开始吃大餐了!”它首先吃小蜜蜂的头,再吃小蜜蜂的身子……等到了第二天,蜘蛛才把小蜜蜂吃完。又把网修补好,待在一角,等待食物上“网”了。

蜘蛛捕食真有趣,大自然还有很多的有趣的事情,只要你留心观察,就一定能发现其中的奥妙。

壁虎捕食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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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在院子里乘凉,看见灯光下,一只小壁虎在慢慢地移动,原来,它正朝着一只夜蛾爬去。我心想,这只夜蛾马上就要成为壁虎的晚餐。以前,从书上也读过有关壁虎捕食的情景,今天,我也要亲眼目睹一下了。

于是,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只壁虎,只见它一点一点的接近夜蛾,可夜蛾却丝毫没有察觉,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壁虎已经离夜蛾很近了,只见它猛扑上去,张开大嘴巴,伸出舌头,一下子把夜蛾卷在嘴里,夜蛾在壁虎的嘴里不停挣扎,说时迟那时快,一只更大壁虎,一下子上前咬住小壁虎的尾巴,小壁虎疼痛难忍,嘴巴松开,那只夜蛾侥幸逃掉了。

只见小壁虎用力摇动尾部,把尾巴甩掉,自己从墙壁上跌落,又回过头来看了看那只大壁虎,仿佛在说:“真可恶!到嘴的美食,又飞跑了!”一眨眼的功夫,便逃得无影无踪。再看那只大壁虎,无奈的向一边爬去。

我为刚在惊心动魄的精彩场面深深震撼,也更领会那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含义。

狼群末路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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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失败的狼王,我的族群,在我这一时代——被人们称代“21世纪00年代”的时代,走向了末路。

曾记在上一代狼王统治时,狼群是多么昌盛!而如今只剩下我的护卫与少数幸免于难的子民,走在这荒凉的草地上。

我目睹过无数同伴死去的惨状——有的狼,捕猎时径自脱离队伍,私自去追逐那些炙手可得的猎物,却不想被一个从树上快速落下的钢铁巨物打碎了头颅;有的不顾我的劝告,前去猎杀树下一只奄奄一息的山羊,却被一只从地上飞起的带有巨齿钢牙的怪物咬断腿骨,只能静静等死;还有一些狼的死更为离奇:他们在行进中途,忽然口吐白沫告别了世界……

记得我的弟弟——最勇猛,最强健的狼中佼佼者倒下的时候,前任狼王,对即将取代他位置的我说“这不是大家的错……”从此,我知道了一个新名词“偷猎者”。

现在,我和我的护卫、子民,离开了上一代狼王统治的疆域,离开了我们的故土,也离开了同伴们的墓冢。

可迁徙之路上布满了艰辛和绝望,在这荒无人烟的草原上,也呼啸着狭长的铁刺,多少次惨烈的包围战,“偷

《重返狼群》观后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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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

读《重返狼群》有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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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带领我们,踏着毛主席的足迹,一览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一只父母双亡的狼王遗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她将它带回了成都。但狭窄的城市公寓禁锢了日益膨胀的狼性,于是,她们重返草原,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微漪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训练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彻心扉的重返狼群!一来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强大的藏獒群中,这看似是危险的做法,实际是勇敢而智慧的举动。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经历了多次九死一生后融入了藏獒群,在与藏獒群相处时可以学习群体生活中必备的本领,也是作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领。对于藏獒来说,关起门来狼獒再闹腾那也是家务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门来那绝对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战里,獒王为了格林遍体鳞伤,丧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里每日温柔地抚摸獒王,用唾沫融化伤口上的冰霜,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时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详地离去。那个夜晚,天空中回荡着悲凉幽咽的狼嗥。

这还是人们口中冰冷残酷的狼吗?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宿敌”,

野马岭游记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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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带着我、妈妈和妹妹一起坐车到野马岭去玩。那里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我们都喜欢,而又可爱的地方。

野马岭上山的台阶非常陡峭,是用很多石头铺成的。天上飘着朵朵洁白的云,盘绕着冬天灰绿色的大山。路边种着很多树,有黄色的、深绿色、浅绿的,各种颜色的树多的(得)数不清。野马岭的山路上有一个寺庙,里面摆着许多石凳和一张木桌。每逢休息的日子,寺庙里的石凳上总是坐满了人。这里的小溪也美,清澈的(得)像一面镜子,淙淙的(地)流着,当微风拂过,水面泛起层层波纹,美丽极了!小溪里还有非常多的花鸭子,它们的身体是棕色和白色的。鸭子们“gaga”(嘎嘎)响亮地叫着,仿佛是一位位歌王。

我们住在一个又大又古老的大酒店里。妈妈告诉我,这里原来是一个古老的大村子,还说以前村子里经常出现野马,所以这里叫“野马岭”。野马岭真是又有趣又好玩!

《野马传奇》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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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野马传奇》这篇小说。

一匹漂亮而健壮的汗血宝马,终于顽强地长大了,出现在大草原上,它聪明,机智,一次又一次地摆脱了追它的人,几年后。它有了一匹和它一模一样的小马驹。它本想放下对人的仇恨,与世无争,可是一名叫君玛德力的人抓住了它的妻子,为了救出妻子,它勇敢闯进君玛德力的陷井,它带着它的妻子冲出栅栏时,君玛德力凶残地打死了它的妻子,最终,它为了自由,为了儿子的安全,为了摆脱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跳下了千丈断崖,与君玛德力同归于尽……

贪婪的君玛德力,明明已经向人们证明了自己的历害,还不惜用尽所有手段套住野马。为了让那些男人们女人们羡慕自己,他残忍地杀死了野马的妻子,明明自己已经有了许多好马,还嫌不够,一定要抓住这匹汗血宝马。可恶至极!

勇敢的汗血宝马,为了自由,为了儿子的安全,英勇地跳下悬崖,与君玛德力同归于尽,让我倍受感动。

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学过的一篇课文《珍珠鸟》,文中的作者和珍珠鸟不是和谐相处了吗?不是在一起愉快地生活了吗?君玛德力也可以和汗血宝马和平友好地相处啊。可他却一心想将汗血宝马占为已有。多么可恶!多么令人气愤!他的心理是多么的罪恶啊!

君玛德力和野马的故事多么让人感到强烈的愤怒与惋惜啊!我喜欢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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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