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这篇文章的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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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扩写800字
傍晚时刻,太阳已至山头,只露半边。在一片诺大的森林里,一个屠户正在往家里赶,他担子里的肉早已经卖完了,只留下一些骨头。一阵寒风扑面吹来,让得屠户打了个冷颤,他隐约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于是扭头一看,竟然看到两只狼!这两只狼目露凶光,紧紧地地盯着屠户,还不时流着口水。屠户急忙加快了脚步,两只狼在后面紧跟着他。
屠户害怕极了,两腿直打哆嗦,一股香味飘来,屠户一怔,这才想起自己还背着一些骨头。难道是骨头上残留的肉香把狼吸引过来的?想到这里,屠户不禁眼睛一亮,急忙抓起一根骨头扔了过去。两只狼都是一怔,以为屠户要攻击自己,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根骨头!一只狼傲娇地跑到骨头前,满意地啃了起来,另一只狼则很愤怒,仍然跟着他。屠户见此情景,顿时头皮一阵发麻,干笑了两声,又投了一根骨头。后得到骨头的狼停下来了,可是先前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追了上来。骨头已经扔光了,可是两只狼还像原来一样追赶着屠户。
屠户非常困窘急迫,担心身前身后同时受到狼的攻击。他环顾四周,希望能找到能帮助他的东西。突然,他看见旁边野地里有一个麦场,麦场主人把柴草堆在场院中,覆盖成小山似的。真是天然的防护屏障!屠户大喜,急忙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着刀,警惕地盯着两只狼,两只狼见屠户手上
牧童和狼扩写
这一天晚上,没有月亮,几颗星星也藏在那几丝微云里,荒草萋萋,几棵枯萎的大树围成一条杂草丛生的小道,在深林深处还时不时传出几声狼鸣,杂草中隐隐约约的有两对绿幽幽的眼睛。
远处传来一阵阵脚步声,是一个健壮的屠户挑着一个担子,担子里只剩下几根粘着少许肉丝的骨头。这时,他放下担子,他从兜里抓了一大把钱,美滋滋地数着钱,嘴都合不拢了。突然,屠户感觉身后一凉,他缓缓地把头转了过去:“狼呀!”好险!两只狼离他只有数步之遥了。屠户一把把钱塞进兜里,抓起担子,猛得加快步伐,可是狼也加快了步伐,像影子一样怎样也甩不掉,没有丝毫想离开的意思。
屠户吓得脸都白了,他实在跑不动了,只好从担子里抓了一块骨头扔给了它们。一只狼停了下来围着骨头嗅了嗅,而另一只狼还在紧紧地跟着屠户。屠户又把一块骨头扔了过去,那只狼嗅了嗅骨头,在那停了下来。屠户本以为自己安全了,顺手用衣袖擦了一把汗,喘了口气,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追了上来,还对屠户做要向他扑咬的姿势。“我的妈呀!还不走!”屠户又吓出了一身冷汗,赶紧加快步伐。骨头没了,可是那两只狼还像原来一样追赶着屠户。
屠户越跑越慢,可狼越跑越快,屠户害怕狼前后夹击自己,心想:我得找个地方,能让我
狼扩写800字
大雪纷飞的夜晚,大地已被银装包裹。屠户准备回家,可刚一出门就被冻得退回屋里。他向邻户借了碗酒吃,暖暖身子,便上路了。
快过年了,乡邻们都大肆买肉准备年货,所以今天生意非常好,只剩下了几大块骨头。屠户高兴地走在回家的小道上,不禁哼起了小曲。风声,感觉很是悦耳,脚下踩雪的沙沙声也极好听。
走了一会儿,感觉声音变得复杂起来。正疑惑着,屠户转过身来,猛地一激灵。在屠户宽大的脚印两边有四条梅花印。屠户看向两边的石堆,一时间阴风四起,鸟儿们惊出树林,大叫着。两只狼应声从石后走来。
两条狼眼露凶光,如饥似渴地看着屠户,银白色的毛与雪地已混成一片。屠户虽天天与野物打交道,可还是心生恐惧,抓起一根骨头就丢向远方。两只狼争斗着,体型较大的一只占据了优势。较小的一只连连退下,无奈,就转身又向着屠户走去。屠户又扔了一根,小狼立马停住,大口啃起来。可大狼吃完后,又跟了上来。就这样反复了几次,屠户一抓担子,发现没肉了。抬头看看正在逼近的狼,心里慌了。
屠户现在的处境愈发危险,他看着路边的麦场,没有用完的柴草堆积得像小山一样。他立马跑到草堆旁,倚靠在草堆下。放下担子,拿出担子里的刀,大吼一声:“你爷爷我跟你们拼啦!”狼也被吓到了,竟不敢向前,只是瞪着屠户。
那篇文章触动了我的心灵作文
一次考试中,我看到了一篇短文——自由与生命。这篇文章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自由与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在以前特别喜欢捕捉野生活物来放进笼子里,后来他捕捉到了一只美洲画眉,二天后,他却发现画眉鸟死在了笼底。后来听鸟类学家说:"当美洲画眉发现自己的孩子被捉起来后,会喂孩子吃一种剧毒的果实,让他死去,因为她觉得死了比活着做囚徒好些。”
初读文章时,我很不解,为什么鸟妈妈要喂她孩子吃毒莓呢?难道她不爱她的孩子了吗?为什么鸟妈妈不救她的孩子吗?明明可以不让孩子死的,为什么呢……
后来我想了许久,觉得鸟妈妈这样做是对的。她是爱孩子的,但她救不了她孩子,因为她无能为力,以她个人的能力实在是微不足道。她深知,鸟类一族是属于天空的、是自由的,被关起来简直生不如死,所以鸟妈妈才会为孩子吃毒莓,亲手断绝了孩子的生命。
难道鸟妈妈不难过吗?不,她是难过的。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就是因为她爱孩子,才为了孩子吃"毒药”,因为她不能让她孩子过囚徒般的生活。鸟妈妈这种勇气,是可贵的,值得我们去敬佩。
《自由与生命》这篇文章、鸟妈妈毅然决然的举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蒲松龄狼扩写700字
从前,在一个村子里住着一位屠户,他每天都去小镇里的集市上卖肉。
那天,当影子开始慢慢拉长时,太阳已经没在西边低矮的树梢下时,屠户踏上了回家的路。
周围一片寂静,屠户忽然感觉自己身后有东西一直跟着自己。他转过身去,定睛一看心想:“妈呀,我身后竟然跟着这么大的两头狼,真是太可怕了,我应该用什么东西把它们砸跑呢?”于是屠户便随手拿起一块担子中的骨头朝它们砸去,可是,骨头怎么能把它们砸跑呢?屠户恍然大悟,“哦,原来是闻着肉味来的呀,那这些骨头都给你!”
暮色中,第一颗星星出现在天空中,路面开始变得模糊。
本以为把骨头全部喂给了狼,它们就会善罢甘休,但是就在屠户低头向前逃的时候,在前方的路和后方的路上都出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屠户的心在瘦弱的胸腔中怦怦的跳动,一前一后的两双眼睛把他吓得满头大汗,浑身发抖。
忽然,他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拼了命的往卖场里跑。他靠着柴草便大口喘气,喘气的同时,将担子连忙卸下扔到一边,把刀拿到手后,屠户顿时感到自己有救了。
两头狼看见屠户手里有了刀,暗叫不好,它们心想:“唉,真是我一时疏忽,才让他拿上了刀,这下,想吃它可难喽!”这时,另一只狼悄悄的和它说:&ldquo
我最喜爱的一篇文章作文700字
古今中外,好的文章数不胜数。这些好文章能医治人类的愚钝,使人类明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世界,引发来自全世界人的情感和共鸣。人因阅读而进步,好的文章是精神食粮中最可口的美味佳肴,是成千上万读者喜爱的追求着的篇章。
而我最喜爱的“食粮”,则是老渔民写的《西沙激战》。
这篇文章是从一本杂志上看到的,当我阅读它第一遍时,我就喜欢上它了,往后再翻篇章,也是愈加愈喜爱。它主要写了1973年8月底,南越当局非法侵占我国西沙群岛等十多个岛屿,经过半年的外交谈判和激烈战斗,我国最终以和平的方式夺回领土的故事。那时,我国军事实力不像现在那样雄厚,经常受别国欺压,再加上中央主要“驱赶来敌而不歼敌”,没有派出解放军一线部队进行作战,使敌人变得更加嚣张。
从装备上看,我国派出的四艘武装渔轮总排水量不过1800吨,16门85毫米以下火炮16门;而南越海军四艘驱逐舰总排水量6000吨,127毫米以下火炮多达50门,实力悬殊极大。但是,在如此不利的情况下,中国海军以弱胜强,最终取得胜利,靠的是不屈不挠、敢打硬仗恶仗的精神,这是中华五千年以来的不屈精神,它是侵略者不寒而栗,让侵略者闻风丧胆。中国军魂正是在这种精神下日益壮大,中国军力正在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世界上最亲的人莫过于自己的父母。父母呵护我们健康成长,为了孩子甘愿付出一切,这其中的爱是难以言喻的。在读过《中学生阅读》中的一篇文章《入学通知书》后,我深有体会,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也非它莫属了。
文中“我”在小学毕业后,眼看着同学们收到入学通知书,自己的那份却迟迟未来,“我”跑去问校长却被呵斥道,声称“你出身不好,又什么资格上学!”因为“我”的父亲正被单位关押且父亲原来是一个国民党。父亲得知未收到通知书后让“我”找学校,“我”却委屈地说“他们不会相信的。”父亲眼圈泛红,自责的看着“我”。
看到这儿,我怔住了,脑海里不停的想起爸爸的话“咱们不比吃喝穿戴,只比学习,但我会尽我所能满足你的需求。”我回想起自己总爱攀比,可父亲总会满足我的要求并用这句话来教育我,我却当成耳旁风。直到后来,才明白父亲在山上工作有多么辛苦,为了我,也为了整个家,那爱的后面,是无数的汗水与辛酸。虽然与文中父亲所处的环境、地位、身份各不相同,但父亲对孩子的爱是相同的。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最近,我饶有兴趣地阅读了一篇想象作文,这篇作文的名字叫《漫游22世纪》。我阅读完了之后,把头缓缓地转向了窗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刚开始阅读时,我一看到22世纪是一个多元社会,我的心情也和作者一样,对22世纪充满了期待。可是,当作者乘着“时空穿梭机”来到了22世纪时,我的心情不由得从期待转向了吃惊:为什么22世纪会变成这个样子?灰黄色的天空,53度的高温,弥漫着的化学物品味道,似游魂一样飘着的人……是什么,是什么造成的这个场景?
我的目光迫不及待地转向了下文,看到了作者被走过来的一群22世纪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控诉起来,他们的每一句话,无不是带着愤怒的目光投过来的。这表面是在说作者不对,实际上是在说我们每一个21世纪的人啊!“吞云吐雾”、浪费自来水、乱砍乱伐……这,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21世纪的人正在做的事吗?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启发了我: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要让我们看到这样的22世纪成为现实。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00字
要说我最喜欢的文章,那便是朱自清的《匆匆》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一股莫名而来的伤感从心尖儿里面涌了出来。
那莫名的情绪可能是燕子,春去秋来,飞走又飞回来;也可能是一棵柳树枯萎后。就像朱自清先生说的,为什么只有过去的时间不复返?是谁偷走了他们?我想,是懒惰!是人的本性——懒惰!
如果我不懒惰的话,就会在以过去的四千多日子里留下深刻的足迹,回头看时就不会涔涔而泪潸潸了。但,日子还会像文章第三段里写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人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直到一个早晨什么事都没有做,才知道时间在不经意过去。
如果未来我会自暴自弃的话,又会像文章里写的,“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在叹息里闪过了”,是啊!如果未来的我在自己一句句后悔的叹息中浪费自己一生中最好的青春。那一定要醒悟,珍惜这些宝贵的年华宝贵的时间!这样未来的我就能抓住些日子就不会像文章里写的,“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如果没有醒悟的话那就会想文章最后第二段中这几句话“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
我最喜爱的一篇文章作文700字
在我的生命中,我最崇敬母亲,自然我最爱的文章关于歌颂母爱,《白发》就是其中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日常小事,以小写大,文中没有一个爱字,但却处处流露出母亲的关爱。
文章第一句是:“岁月,从黑发中流过,风,传播爱的信息,将黑发一点点染白。”语言表达给人一种清新的感受,犹如夏天的一丝丝凉风沁人心脾。而这里的“风”则是传播爱的信号。在文章最后一段,“风”又出现了;风,轻轻的吹,扬起丝丝缕缕的白发,传递着一点点的爱,让短发变得更长,更黑。“风”与“白发”两字相得益彰,在传递爱的过程中,母亲头发已越来越白。难免让读者心中有些许酸楚。
文章最大的特点是借物喻人,文中并没有用妈妈,孩子来做人陈代词,取而代之的是长发,短发;白发,黑发。原本年轻拥有长发的妈妈为了她的孩子操起了整个家,她顶着满脸心酸,当看见院子里的孩子顶着短发活泼可爱的蹦跶时,长发的嘴角会流露出会心的一笑。长发不顾一切的付出,是希望短发可以变得更长,快乐健康的成长,变的更黑,让生命持有它的厚度。而岁月怎会饶人不老呢?二十年后白发倚在树下看着村口黑发归来的身影,白发还是原来那颗